《陌路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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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路之爱-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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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阿宝?”
  “是的。”
  原来他叫康俊啊,这小子,两年了都没有告诉过自己他的本名,只说自己姓康,管他叫“阿宝”,沈青也不是个喜欢为难人的人,问过一次后就不再问,这次入院的手续阿宝登记的名字好像用的不是康俊的名字,毕竟阿宝今年也才16岁,还没有办法拿到身份证。
  “那么护士小姐,你有事么?”
  “康俊先生已经出院了。”
  “出院?什么时候的事?他不是要到今天才会出院的吗?”上次他还向医生确认过了,是今天没错来着,怎么回事。
  “就在前天,是一个姓康的中年男子来接他出院的。”护士小姐记得很清,因为是院长亲自叮嘱过的。
  “谢谢。”
  沈青还是不信,转身跑到阿宝的病房前,门开着,进去一看,里面换了人,躺着一个不素昧平生的老人,老人睡得很熟,沈青没有惊动他,出来时将门轻掩上。
  他会去哪呢?阿宝并没有亲人在世,那么那个中年男子是谁?沈青带着满腹疑惑出了住院部,天已经阴暗得仿佛是黑夜提前来临,明明中午都没到。
  阿宝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沈青提着买的那些东西去了阿宝住的地方,那是一条很窄很破旧的小巷,巷子是上个世纪存留下来的,墙壁斑驳,门窗脱落,伸出的阳台上还挂着几件被遗忘的衬衫,衬衫的颜色已经趋近发白,原先是什么颜色不得而知。不过是一巷之隔,却是泾渭分明,外边车马如龙喧闹依旧,里面却是安静恍如隔世。
  这里再过半个月便要拆了,记得阿宝当初是怎么说的来着。
  沈哥,再过不久我们就要有大房子住了,到时你跟我一起住吧,听说那房子有三室一厅呢,到时沈哥住最大的那一间,然后我就可以天天吃沈哥做的饭啦。
  而当时自己又是怎么说的呢。
  好。
  明明曾经那么近,以为彼此是可以互相依赖,甚至以为,在这个城市,除了自己,不会再有别人能给阿宝依靠,究竟是何时又是凭什么这么以为,沈青,你真是个笨蛋。
  沈哥,我买了个存钱罐,我每天都有存一块钱,这样过了……我算算,嗯,十年,五十年,还是一百年……不管了,等我存够了能买房子的钱,到时候就可以和沈哥可以有个家。
  阿宝,真天真,不管是一百年还是一千年,在这个城市,那点钱只能是个奢想。可笑自己还傻傻的这样期望。
  那个存钱罐,是陶瓷做的,不算精美,关键是易碎,果不其然,这么脆弱的东西怎么可能承载起如此的痴心妄想。
  碎了,沈青拾起一片碎片,紧紧拽紧,碎片的锋利刺进手掌心,划出微微的疼,却比不上沈青心里的痛。
  果然是个冒失的臭小子,突然闯进他的视野,又突然死赖着不走,然后他习惯了,甚至……可是却招呼都不打一个又擅自离开,让他如此的茫然,混蛋,靠。
  沈青甩门而去,既然你如此决绝,那么从今以后,就此……沈青做不到像阿宝那么决绝。
  终归还是担心的,牵挂的,沈青又找遍了这个城市阿宝常去的那几个地方,可是没有,城市之大,却没有那个混蛋的踪影,沈青不愿接受这个事实。
  “他在哪儿?”沈青再次回到医院,他想起了一件被他遗忘了的事,那个医生。
  “他?”年轻的院长依旧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即便他穿着一身白大褂,比起沈青浑身湿透头发上还淌着雨水顺着脸颊而下,而裤管上还溅有泥巴来说,绝对是貌似潘安,尽管他那张脸很斯文。
  “阿宝。”沈青目光沉静盯着这个人,如果不是那个护士小姐好心,他还真不知道这个人就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毕竟他年纪如此之轻,可一想,他是楚幕天的朋友,能称那个霸道的家伙为  “楚”,又岂是普通医生。
  年轻的院长漫不经心地转着手中的一支圆珠笔,左手支腮,目光放肆将沈青的狼狈看在眼里,现在他没有戴眼镜,不过并不影响他的视线。
  的确不错,难怪能让楚惦记,上次见到他时那双淡漠的眼睛,让他印象深刻,而此时,即便他一身污垢,那双眼依然清冷如辉,那张嘴,依然冥顽却又微微紧抿,就像个倔强的孩子似的。
  “看够了吗?”沈青冷着脸,薄唇微挑,满是不屑,他太熟悉这种视线。
  “如果我说没有,你会怎样?”笔尖点桌,漫不经意地把玩着笔帽,这支笔当然与一般的笔一样,不过那是单从外表上来看,他这支笔可是别有洞天,平平无奇的外壳上笔帽却是银光闪闪,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纯银打造。
  “会让我接着看个够?”年轻的院长笑起来很斯文,是标准的绅士的微笑,可在沈青看来,却是轻薄的假象。
  “如果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沈青讨厌这个人,可是却有求于他。
  “呵,原来如此。”年轻的院长不光是那张脸很吸引人,他的身材也很高大,不同于沈青的清瘦,他的四肢修长有力,走动间,步履平稳从容,是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凌厉。
  他离沈青不算远,也就五步的距离,沈青却像有种什么东西在逼近的感觉,他很不想承认,这个人对自己造成不小的压力。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他的手很冷,摸上了沈青的脸,呼出的鼻息也是半冷不热,“只要有求于人,无论是什么条件,你都会答应呢。”
  “那么,和我上床,如果你让我满意,我倒是可以告诉你,康俊的事。”
  



     ☆、裂与痕

  沈青多少有些准备,这个院长明显对他带有敌意,这敌意泰半与楚幕天有关,本来别人怎么想他不在意,即使这个人有可能对他心怀不轨。可是楚幕天有一点说对了,他这个人念旧情。
  当初楚幕天说的时候,他只当听听,没想过,这一点确实已成为他的弱点。什么旧情,根本就只是个借口,他其实还是不相信,阿宝会如此轻易地就甩下了自己,说穿了,只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是被甩下的那个。不过是不甘心罢了。
  “你如此的不专心,可真伤我的心。”院长与楚幕天一样,都有双冰凉的手,只是这个人或许手术刀拿久了,本就是个冰凉的东西。
  被压在下方的沈青倏然睁开眼,乌黑的大眼里不沾氤氲,清冷得就像是个旁观者一样。事实上沈青真的只当自己是个局外人。
  不过就是再次被一个男人扑倒,什么都没有改变,唯一变的只是对象。
  “不要忘记你说过的话。”
  只是一场交易,沈青如此安慰自己。可是想归想,他终归是个男人,是个正常不过的男人,也会有欲望,何况在他上方的男人,实在是个手段高超的人,他的身体不像当初那样生涩,虽然异物进入身体时仍然会痛,可是却不会那么难受,这个人毕竟不是楚幕天,不会给他那种刻骨铭心的撕痛。
  “你在楚的身下,也是这种反应?”年轻的院长皱着眉头,似不满意沈青颇有些僵硬的身体,大手狠狠使力掐住沈青的腰肢,□一个用力,生生将沈青的腰磕在大红木办公桌沿线上,沈青痛得眉头都拧起来,嘴唇用力紧咬着下唇,楞是不吭一声。
  “叫啊,你怎么不叫出声?”说着不解气,空出的一支手猛掐住沈青细致的脖子,那只手分明很修长白皙,却掐得沈青双手使劲都掰不开,脖子遭到袭击,呼吸滞后,□也快要被撞散架似的,沈青不甘心的瞪着他,如果就这么死了,那他为什么还要如此委屈自己。怎么能,怎么能够,才要试着去相信一些东西,就这样死在这个人手里。
  人一旦下了决心,即便受制于人,就算是作垂手挣扎又或者是最后一搏,都是想要拼一把的,而沈青摸到了那支笔,那支曾在这个人指尖宛转的圆珠笔。
  沈青为了求生,为了一击必中,撑着一口气,用了他这一辈子最大的力气,狠狠地扎进了那过于白皙却青筋毕现的手腕上,那是大动脉血管的位置,血,鲜红的血当然不像泉水那样涌出来。
  前段时间有个自杀割腕的女孩被送来急救,那么小的一根血管却能流出那么一大滩的血,将米花白的袖口染红,将白色的纱布染红,而那张嫣然年轻的脸反倒是过于苍白了。那个地方,流血的地方,他在一张人体血管分布图上仔仔细细地看清楚了,也记住了。
  院长吃痛地松手,捂着流血不止的手腕,离开了沈青。沈青获得了喘气的机会,获得了自由,他没有选择逃走,他也不想像个做了亏心事的人一样落荒而逃,没错,他根本用不着逃走。
  沈青弯腰捡起了被丢弃在地上的湿衣服,仍旧是湿嗒嗒的,还好不滴水了,穿在身上仍旧有一股粘糊糊的冰冷。
  在沈青穿衣服的空当,年轻的院长简单为自己做了一下包扎,好歹他也是个院长,医院里最不缺的就是绷带和药水,当然也不缺专业的医护人员,不过这么丢脸的事,作为堂堂一个院长岂会假手于他人。
  “你还真下的来手。”年轻的院长又恢复成那个斯文的院长,不过通常跟斯文搭配最多的,还是败类,院长是什么样的败类,沈青约莫有些明白,即便不是衣冠禽兽,与道貌岸然相差不远。不过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以为这只是正当防卫,不是吗?”
  “呵。”院长嗤笑一声,摇摇头,“如果我真想杀了你,你认为我会给你机会?”他又不是瞎子,那支笔是他故意放那儿的,他就只是想试试这个人是否真的有胆反击,没成想,他狠起来还真是不能小看。“下手真狠。”
  “那又如何?”沈青不置可否,“即使你死了,那也是你自找的。”何况,他从不认为这个人会死。
  院长听到沈青的话,哈哈大笑起来,那是一种与他的形象截然相反的笑,试想下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斯文青年突然放声大笑,而且越笑脸却绷紧,这是何等的惹人侧目,自然沈青也不例外。
  沈青自有一套定论,在他的定论里,人都是表里不一的,每个人都有疯狂的一面,楚幕天的疯狂是从男人身上找刺激,而眼前这个人的疯狂,却来得莫名其妙。
  “你是不是忘了,如果我死了,谁告诉你阿宝的事呢?”这个人,真逗,明明可以为了那个小子而跟他上床,被他压在身下时他还以为沈青屈从了,当时他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只是见不得沈青那双太过明亮的眼,那双眼里,看不见自己,也许是这种彻底的漠视甚至是无视,没来由的让他火大。
  “原来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他在哪?”
  年轻的院长燃了一支烟,坐在沙发上,除了领口微敞袖子高高卷起外,可算是着装整齐,哪里能看出方才他正在这个地方与眼前这个湿透的男人上演了一场刺激秀,他的样子,即便是在风流韵事上,也讲究个风度翩翩。
  “忘倒是没忘。”吐了一口烟,眼圈缭绕,很快散去,却留了下了味道。窗外风雨飘摇,窗内,却人心浮动。
  他这话还有下文,沈青暗自凝眉,等着他说。
  “你并不曾让我满意。”
  换言之,想要知道康俊的事,就必须在床上让他满意。沈青不是白痴,也不是失忆症患者,自然明白这一点,可是正因为明白,所以他才不愿接受这个结果。他从不明白,也不知道,什么叫满意。是像楚幕天那样完事后抱着他心满意足睡去的表情么?还是看他屈服甚至是享受似的沉吟出声才算是满意。
  “要怎样,你才能满意?”已经做到这个地步,沈青不接受无功而返。
  “你……”主动宽衣解带,求我,求我占有你。
  他在脑海中将这画面这带刺激的片段上演,想从他乌黑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存在,想看那个人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是不是还像一贯的云淡风轻笑谈风云,真的很想看,三年前那张风流惯了的脸上一瞬间的分崩离析。
  真的,他很想看,可是他突然想到了还有别的法子。
  “三天前,尚代,你为什么没有来?”
  话题突然转换,沈青怔了一下,随后想起来与这个人初见的那天,正是在这家医院里。如果不是他提到尚代,沈青根本就忘记了,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去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好奇害死猫,他不想做那只笨猫。
  “忘了。”这是实话,不是借口,显然这人不相信。
  “忘了?年纪轻轻的,好大的忘性。”半是调侃半是挪揄的调子,沈青压根不明白他究竟想表达些什么意思。楚幕天是这样,常常是才说道点上却又立刻跳跃性的转移到下一个话题,沈青有时真的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逻辑思维过于单调,以至于无法与他们沟通。
  沉默,只能以沉默来应对,跟他们论口才,沈青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因为他们这些喜欢话说一半留半句还偏偏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沈青自认不如。
  “不管你想怎样都好,你告诉我阿宝在哪?我只想知道这个。”沈青的心因这无声的沉默而心生疲累,夏初的风,晃动了百叶窗帘,吹散了烟味,却带不走沈青眉宇间的无力。
  “他对你真的很重要?”问出口了,却又觉得是废话,不重要能为一个陌生人放血,不重要能为他筹钱买药,不重要能为了他的下落而与自己上床,究竟那个小鬼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沈青。
  “康俊与楚,哪个在你心里更重要?”又是一个白痴问题,院长懊恼地掐灭了烟蒂,如果楚重要,沈青怎么可能这么轻易与自己上了床,虽然他不认为沈青会是个忠贞不二的人,但问题是自己对沈青而言,绝对算得上是个陌生人。
  弗洛伊德曾在《一个幻觉的未来》中指出,人是一个受本能愿望支配的低能弱智的生物。所以,渴求ONS,乃是人之常情。但是现在他从沈青眼里看不到任何渴求,所以结论是,康俊绝对比楚来得重要。
  哪里想到,沈青却给了他一个截然相反或者出有些出乎意料外的答案。
  “我不知道。”
  今天之前,阿宝是他的小弟,是他在这个城市唯一需要他照顾的人,是他存在的价值之一,而楚幕天,是一个不速之客突然闯入他的世界,在他那封闭却绝对干净的世界里开启了一道与这个社会伦理背道而驰却又明显存在的名为禁忌的大门,他是第一个说喜欢自己的人,是第一个将自己扑到的人,也是第一个进入自己身体的人,更是第一个让自己想要尝试去相信一些东西的人。
  今天之前,他想他的人生渐渐有了起色,有家人,有尝试去喜欢的人,有新的奋斗目标,一切都是美好的开始,没想到,只是一个阿宝,一个赖着自己的小鬼的离去,却让这些美好露出裂痕。相依为命几年的小鬼尚且会轻易离去,那么他呢。一个因酒而产生关系的男人,一个风流大少又能为他停留多久。
  毕竟他是如此无趣的人啊,除了这具身体,真真是可笑。
  “沈青,或许康俊对你来说,并不是真的那么重要,你只是习惯了有个人需要你去照顾,一旦这个人离开了,你觉得不能接受,或者不敢相信,他如此轻易就走了。你之所以如此执着的想要知道他的去向,只是由于不甘心罢了。”这个城市,没有谁离开了谁就活不下去的,那些之所以会自杀的傻瓜,只是因为不能接受突如其来的空虚,不能接受自己输了的事实,说穿了,根本就是无法面对自己的失败和软弱。
  “住嘴,你知道什么?”沈青狠狠瞪着他,那双乌黑的眼里填满了愤怒,终于院长的身影在他的眼里出现了。“你是什么人,凭什么对我的事说三道四,你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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