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到了一个好机会。
前方铭旌开道,后面大锣喧天,一班吹鼓手吹吹打打,引着一众高僧道士念经诵佛,后面孝子孝孙深神情悲戚,十六个壮汉抬着一口黑漆漆的大棺椁,浩浩荡荡地向着西城门移去,后面是一众女眷呼天抢地的嚎哭声,按照京师这边的习俗,亲人去世,尤其是长辈,后辈哭声越大越凄厉,表明越孝顺,这在以孝治天下的大乾帝国可是至关重要的。长长的队伍一片白绫素裹,远远看上去显得蔚为壮观,这是一支庞大的送殡队伍。
望着队伍前方飘扬的铭旌,孙小娥知道机不可失,忙牵着马,领着李清婉向那队伍走了过去。
京师进城要收入城费,出城则不用,但检查一番是免不了的,尤其如今的非常时期,上面通缉的几名要犯至今仍没有下落。
长长的送殡队伍在城门口被拦了下来,这是一个双方都不太愿意走的过程,当兵的怕沾染晦气,送殡的怕耽误了下葬的时辰,但程序还是必须要走一下的,不过也是草草了事,守城的巴不得这帮人赶紧过去。
孙小娥与李清婉就混在这支队伍中。孙小娥不知从哪儿扯来了两根白腰带,扔给李清婉一根,让她系上做做样子。然后她们就跟着送殡的队伍慢慢往前走。
眼看就要出城了,这时,一名守城的士兵忽然长枪一挺,冲着孙小娥与李清婉大喝道:“你们是什么人,停下来接受检查!”
也不怪二人会暴露,实在是她们的特征太显眼了。未着孝服不说,还一人带着一个大斗笠,黑纱遮面,让人看不清面容。体型上看似乎是女人,却没有跟在后面哭丧的队伍中,反而牵着一匹马混在孝子孝孙的队伍里,在人群中显得十分扎眼,一看就有重大嫌疑。
一见暴露了,孙小娥也再不掩饰,随手一排钢针便对着那队士兵打了过去,一时间惨叫声连天,送殡队伍也乱了套。她本来就没打算安然混出城,除非这帮守城的眼睛瞎了,不然肯定能发现她们。她要的就是一个乱的效果。趁着守卫被混乱人群冲得手忙脚乱,她拉着李清婉快速向前冲去,一出城门范围立刻跨上马,向着南方一路绝尘而去。
在二人离去大概半个时辰之后,一队身着便装的骑兵赶了过来,勒马出示腰牌,向守城士兵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其中一位向领头的中年人请示道:“他们刚离去半个时辰,我们要不要追。”
“不必了。”中年人挥了挥手,“大人已经花重金请了平行于尉司的高大人负责追捕钦犯,我们就不要多管闲事了。”
“高大人?莫非是那位有着‘狗神捕’之称的高湛高大人?”
“正是。”
“那这事毕矣。”
在公门混饭吃的江湖人,提起高湛这个名字,或许还有些陌生,但一提“狗神捕”这个名号,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里的“狗”字可没有贬低侮辱的意思,而是指真正的狗,犬科动物。
据说这位高湛大人养着一只灵犬,凡是被这只灵犬锁定的人,即便相隔千里也能被寻觅到踪迹。传说先帝朝安庆年间,江陵州鄠县发生了一起大案,一家十五口被灭门,震惊州县。当时的州官、县令苦于没有线索,正一筹莫展之际,初出茅庐的“狗神捕”高湛主动请命缉凶,带人奔袭上千里,在凉州的一户人家里,高湛指着一个相貌憨厚的中年人道:“他就是凶手,带回去审问。”
当时跟随的人都半信半疑,不太相信这个千里之外,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会是血案的凶手。但结果却出乎大家的预料,不久这个“老实人”就全招了,血衣、凶器等铁证也一一被找到,血案由此得破,当时办案之人,莫不啧啧称奇。自此之后,“狗神捕”这个名号开始慢慢流传开来,之后数十年,这个名头越来越响亮,而这位奇人高湛也由原来的县捕,摇身一变成了如今闻名天下的京师神捕。
第七章 矫矫青霜剑 翩翩美少年(2)()
出了京城,孙小娥带着李清婉避开官道,沿着小路一路向南,一口气走了十几天。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她们风餐露宿,昼夜行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但心却渐渐安定了下来。离京城越远,就越安全,更远一点的地方,说不定连官府的通缉令都未及下达?更不用担心别人认出自己。
开始的时候,李清婉还非常不习惯,啃着坚硬的馒头,喝着未开的溪水,在刺骨寒风中,听着夜半荒山密林中传来的狼嚎声,这样的体验让她有一种茹毛饮血的感觉。在这儿前不见村落,后不见人家的荒山野岭中,自己似乎成了野人。忧伤和孤寂开始侵蚀着她的内心,幸亏有孙小娥在一旁陪伴,时常教训和开导她,她心情才好了许多。
孙小娥时常叮嘱道:“从今以后,你再不是宰相的小姐了,现在沦落江湖,就要适应江湖的生活。我虽能够保护你一时,却不能保护你一辈子。你不是想为你爹爹报仇吗?那就学好本领,强大自身,当你足够强大了,就再没人能够伤害你和你珍爱的人了。”
烧得“噼里啪啦”的篝火,染红了李清婉的半边脸庞,她重重地点了点头,这种从未经历过的身体与心灵的“炼狱”,也让她整个人坚强和成熟了不少。
就这样,在荒山野道中,她们走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唯一的一匹马在过一个山谷时被几只野狼咬死了,她们有惊无险的逃脱,但行李却只能自己背了。干粮早就吃光了,这一路全靠孙姨娘捕猎,山里的野味不少,但野生的活物都很难捕到。孙小娥虽然本领不弱,但到底不是猎人。
捕得到就有肉吃,捕不到只能摘些野果充饥。风餐露宿大概十几天之后,李清婉忽然发起了高烧,一度严重到陷入昏迷状态。幸好孙小娥未雨绸缪,出发前准备了一些治疗伤寒的药物,才让她挺过了这一关。病虽好了,但她整个人却明显消瘦了不少。
看着那消瘦的脸庞,孙小娥有些心疼,同时也有些庆幸。悠悠江湖路,多少路人骨,挺过来就好。自己当初可比她艰难多了,一个人行走江湖,病倒在荒郊野外,四周除了野兽叫,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但她硬是咬牙挺了过来。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极限,才知道自己的命有多硬。
翻山越岭走了这么久,想来已经安全了。如果有人追捕,除非他们是神仙,否则怎么也不可能在崇山峻岭中将她们找到。于是,孙小娥便准备带着李清婉回归大道,既然已经安全了,雇一辆马车速度会快一些,同时也舒服很多。当然,更主要的是,她们的补给早消耗光了,再这样下去就要衣不蔽体了。还有,她们已失去了方向,需要向人问问路。
山野古道有时有路,有时没路,好在孙小娥经验丰富,没路的时候,她能根据山势与溪流的走向找到路,避免她们误入深山。有路就说明有人烟,砍柴的樵夫、打野的猎人,可能是一代人,也可能数代人,进进出出就会形成这样的山野小径。沿着这样的小路行进,很快就可以出山,找到有人烟的地方了。
当然,山势连绵不绝,如果没有经验,判断哪个方向是出山,哪个方向是进山,你可能会越走越深,直到死在山里面。山林太密,有时即便你到了山林边缘,依然没有方向感,还以为自己在大山深处呢?所以,那些羁旅之人在荒郊野外看见熟悉的炊烟、村落才会如此的激动,发出“仿若隔世”的感叹。
孙小娥与李清婉此时就是这样的感受,在她们沿着一条山野小径,走了两天之后,终于看见了文明的痕迹。那是一幢破败的二层小楼,一楼门廊上挂着一面黄色的小旗随风飘扬,上面方方正正地写着一个“酒”字。
“看来前面是一家客店。”李清婉欣喜道。
客店门微开,二女走在走廊木质的地板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里面的人听到声响,一个面庞黑彤彤的壮汉迎了出来,看到衣衫褴褛的二人,而且还是两个年轻女人,明显一愣。虽然这两个女人脸上脏兮兮的,但从五官上来看,似乎长得不赖。这人心中一阵暗喜,嘴上忙招呼道:“客官,欢迎光临,请问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呢?”
孙小娥打量了一下这间客店,对着那黑脸小二道:“住店。饿了,先准备一些吃食过来。再准备一些热水,我们想洗个澡。”
“好咧,两位这边请。”
整间客店,除了这个黑脸小二之外,还有一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在柜台旁边“噼里啪啦”的打着算盘,见她们进来,似有似无地瞥了一眼,却没有说话。
黑脸小二一边将她们引上二楼的一个房间,一边随口问道:“二位这是从哪儿来啊!”
孙小娥把脸一翻,冷冷道:“不要多问。”
打发那小二出去之后,孙小娥关上房门,并随手插上门栓。接着来到床边,将床铺上的被褥掀去,在床板上轻轻地敲打了起来。
李清婉问她干什么?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猛然抠住床板间的一道缝隙,用力一提,将床板提了起来,露出里面一个黑漆漆的地洞。
“果然是这样。”孙小娥冷哼了一声,对李清婉道:“刚进门的时候我就发现不对了,江湖人言:荒山野岭黑客店,果然不假,这就是一间黑店。看到这个地道没有,如果我所料不差,等咱们晚上睡着了,那帮家伙肯定会从这个地道里钻出来,谋财害命!人心险恶,以后你行走江湖,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尤其我们女人,失财是小,丢了贞洁与性命才是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听她这么一说,李清婉心里有些惴惴道。
“吃饭,洗澡,睡觉,等养足了力气,我再收拾这帮败类。”
孙小娥艺高人胆大,知道这里是间黑店,依然安心吃住,丝毫不将这帮凶徒放在眼中。
大木桶里冒着滚滚热气,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二女皆有神清气爽的感觉,似乎一个多月的风尘都在热腾腾的水雾中,一扫而光了。这是大白天,除非这帮人狗胆包天,倒还不至于立刻行凶。就算立刻翻脸也不怕,顶多早一点,送这些败类归西罢了。
洗完澡,黑脸小二又端上了吃食,一屉白面馒头,两个小菜和一壶酒。小菜和酒,孙小娥没让动,只是和李清婉一人分食了半个馒头。
转眼,太阳已落山,山里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
孙小娥让李清婉坐在椅子上休息,她自己则躺在床板上假寐。静谧的夜,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时间过的很慢。孙小娥一脸的平淡,但李清婉却显得有些紧张,脸蛋绷得有点紧。
终于,就在李清婉昏昏欲睡之际,孙小娥陡然从床上翻了下来,吹灭了桌上的油灯,房间瞬间陷入了黑暗之中。接着她抽出玉笛中的宝剑,缓缓靠在了墙边。此时床上除了裹在被褥里的行李之外,什么都没有。
不多时,一阵轻微的响动传来,接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陡然从床底下钻了出来,接着是第二个,之后就没了,看来这黑店里的“害虫”一共也就两个。
这样的夜连月亮都没有,房间里黑漆漆一片,李清婉屏住呼吸,眼睛死死地盯住前方近在咫尺的地方,连大气都不敢喘。
寂静中,突然一阵“嘿嘿”的奸笑声传来,听声音似乎是那黑脸小二,一时间李清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这两个小娘应该睡着了,嘿嘿,我在酒菜里加了点迷魂药,保管这两个小娘子打雷都醒不了。掌柜的,咱们动手吧!”
另一个有些细尖的声音道:“先别急着动手。这两个小娘们洗完澡之后,照得我眼睛都花了,这等标致的小娘,这山沟里几时才能遇得到,不爽一把,怎对得起爹妈给的这副皮囊。”
“对对对——”那黑脸小二早就**难耐了,知道这老头是色中恶魔,就等他的这句话。不得不说,这两个小娘的标致程度,根本不是他以前遇到的那些歪瓜裂枣能比的,一想到马上要发生的事,一时间呼吸都有些粗重了。
“不说了,我要大的,你上小的,咱们开工吧!”那掌柜的淫笑一声,猛然就对着床上扑了过去。那黑脸小二紧随其后,显得急不可耐。
“不好,床是空的。”一下扑了个空,那掌柜的陡然尖叫了起来。接着他就听身后一个冰冷的声音道:“老狗,敢把主意打到姑奶**上,我送你归西。”
黑暗中就听“噗噗”两声闷响,黑脸小二和那掌柜的接连发出一声惨叫,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瞬间在房间里弥漫开来,接着这二人便没了动静。
第八章 矫矫青霜剑 翩翩美少年(3)()
孙小娥打起火折子,将油灯重新点上。昏暗的房间里,李清婉举目望去,只见那黑脸小二与那个山羊胡子老头都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此时两个人四目圆整,气息全无,显然是已经死透了。
孙小娥做了一个火把,在这黑店内外翻找了一圈,搜出了几两碎银子和一些干净的衣衫。厨房里有一些没吃完的干的凉馒头,后院还有一只狗和两只鸡。
晚饭只吃了半个馒头,孙小娥此时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一看见有鸡,二话没说便抓了出来,拎到厨房,烧水拔毛,开肠破肚就给炖了起来。刚才抓鸡的时候,一旁的一只大黑狗还跟她叫唤,被她一剑给砍了。可惜她跟李清婉都不爱吃狗肉,不然也可以打打牙祭。
从这黑店的破旧程度看,那两个家伙应该在这里不短了,不知道谋害了多少人的性命,说不定这儿的哪个暗阁地道之中,就藏着累累白骨呢?她不欲探究,除掉了祸害就好。只是短短两剑,似乎有些太便宜那两个人渣了。
孙小娥招呼李清婉过来,让她将笼屉里的馒头包起来,留作明日赶路的干粮。没多时,厨房里飘来一阵浓郁的肉香。黑店虽黑,柴米油盐倒还不缺,孙小娥手艺又一贯不错,二人风卷残云,很快就将两只美味的肥鸡消灭光了。很久没有吃得如此畅快了,孙小娥拍了拍胀胀得肚皮,有些心满意足。
吃饱喝足之后,李清婉感觉一阵困意来袭。似乎很久没有美美的睡上一觉了。虽然楼上还挺着两具尸体,但此刻她根本不在乎,趴在一楼大堂的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这一觉昏天黑地,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至山顶,她才起来。
对于楼上的两具尸体,孙小娥也懒得收拾,对于那样的人渣,就应该让他们暴尸荒野,只要不做孤魂野鬼来索命就好。孙小娥信鬼神,却不害怕,从心底里,她对于那些东西没有多少敬畏之心。见李清婉也醒了,就招呼她过来换衣服,她昨夜将二人的旧衣服都洗了,尤其裤子上的血渍,费了她好大的力气才洗掉,之后用火烘干,现在已经能穿了。
黑店里也找到了一些衣衫,但一想到是之前那两个人渣穿过的,二人都觉得恶心。自己的衣服虽然破了点,还能将就穿,等路上路过哪个集镇,再买两套新的吧。
本来孙小娥想将这个黑店付之一炬,但又嫌太麻烦,山里风大,万一弄出大动静就不好了,所以她就没放火,带着李清婉,沿着客店外的小径,一路向山外走去。
在她们离开大概一天之后,一队人马风尘仆仆的赶到了这里。领头之人,年纪大概四十余岁,一身青色的武官袍,腰间挎着一口大刀,手里牵着一头足有小马驹大小的凶恶大狗,带领着众人大步流星的跨入了客店之中。
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他们发现了两具开始腐败的尸体。仔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