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回家
沈皓倒是诧异于这一家与周围店铺格格不入的风格,那衣服看上去也形貌甚美,沈皓看了几眼,便闲庭信步推门走了进去。
沈皓刚一进来就有年轻导购小姐就凑了上来,笑着问道:“先生是来看礼服的吗?我们这里的喜服都是根据古制改良的,美观大方,制作精良。需要我先帮您介绍吗?”
沈皓一边打量着店里陈列的服饰,一边点了点头,跟着导购往里走。
这家店制作的汉服多为婚礼使用,深衣曲裾对襟襦裙各式各样,沈皓看上去只能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这套是唐制婚礼所使用的礼服,男士为红色礼服,女士为花钗青质连裳,所谓‘红男绿女’就源自于此,唐代风气开明,色泽大胆冲撞,礼服风格同样绚丽大气。”
沈皓撇了撇嘴,可能是他读书太少了,这绿色的礼服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要结婚的样子啊,而且沈皓现在的审美严重受陆宸影响,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真是无福消受。
导购小姐看沈皓撇嘴,像是不太满意的样子,拉着沈皓就到了另一个展区,重新介绍道:“这几套是明制婚服,明代士子依品秩不同而有不同颜色种类的官服深衣,明制婚服的特色主要在于女子的真红对襟大袖衫和凤冠霞帔,这也是最为人们所熟悉和理解的华夏婚服。先生你瞧,我们这里的婚服设计和凤冠霞帔的工艺都是最精巧高档的,您要是选择明制婚礼的话,这么漂亮的衣服首饰,您太太肯定高兴地不得了!”
沈皓差点没笑出来,脑中想象了一下陆宸凤冠霞帔的装扮,一口心头血涌上来,陆宸还能高兴地不得了?不弄死他就算好的了!
沈皓颇为遗憾地摆弄了一下那大红礼服和精致的蓝底龙凤珠冠,这要是给陆宸那样的大美人穿的话,肯定好看啊,可惜那家伙长得就有点太高大了,而且沈皓觉得把这身衣服给陆宸套上,那得多大勇气,他可别出师未捷身先死,反倒把自己给算计进去。
沈皓在店员期待的目光中只能无奈摇了摇头,转头看见对面一排礼服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黑色广袖深衣,袖口领口都是大红金线滚边,白色鹿皮束腰,庄重美感跃然眼前,似乎这样深沉周重的,才算得上是一生的承诺。
店员一看这回有门儿,赶紧介绍道:“这是周制婚礼的改良礼服,服饰以玄红两色为主,低调华贵,大气质朴。周制婚礼崇尚典雅端庄,安静而庄重,虽然少了很多后世津津乐道的调笑喧闹的仪式,但是周制婚礼看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没有过多的繁文缛节也没有铺张排场的讲究仪式,不重取乐和庆贺之道,反对喧闹嘈杂。”
沈皓摸了摸那大红滚边的袖口,这衣服看上去低调华贵有内涵不说,还真有种直击人心的庄重肃穆,之子于归,一世相守。
沈皓叹了口气道:“就是这套了。”
店员一看这主顾连价钱都不问就拍板了,激动地眼睛发亮:“好的先生!请问您和您太太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以进行量身订做,虽然汉服不比西装规格尺寸精确,但我们还是极力追求带给顾客最好体验,除此之外,有什么别的要求您也可以提!”
沈皓摇头笑道:“就不用量身定做了,我就是想给我爱人一个惊喜。”
店员惊诧道:“诶?先生买这礼服不是婚礼用的吗?”
沈皓思考了一下,笑道:“嗯……我们已经是老夫老妻了……”
店员一脸幽怨地看着沈皓,这种贵死人的私人定制婚服,就是连婚礼大多数人都舍不得订做一套,这家伙倒好,想买就买,果然有钱就是任性。
沈皓从店员手里拿过一支笔和便签,刷刷几笔写了常青别墅的地址和他的电话,连着信用卡潇洒地递给对方的时候,都能看见店员小姐眼里闪耀的红心,沈皓早就知道,他掏钱的时候那简直帅得一向秒空女性群体的血槽。
“咳。”沈皓清清嗓子脸色微红道:“这是卡,付全款,等做好了直接送到这个地址。要两套新郎礼服,一套就按我的身材做,另一套……”沈皓摸了摸鼻子道:“稍微再大一码吧。”
店员听到“两套新郎礼服”的时候,整个人嘴巴都快张开了,一副惊诧的样子,等接过便签和信用卡时才恢复了正常状态,有钱就是爷啊,店员默默地记录报备,然后刷了卡,把卡递回给沈皓的时候,脸憋得通红,突然说了一句:“祝您和爱人永结同心,白头偕老,百年好合!”
沈皓脸部肌肉抽搐一下,现在的人什么时候这么开明了?难不成又是和原野苏月一样可怕的存在?!沈皓装作若无其事地接过信用卡和账单整了一下袖口道:“谢谢啊。”然后再店员眼神中亮起八卦之星的时候,赶紧道别推门而去。
等沈皓开车回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一进门就被陆宸拉了进去,外面天气冷,他身上还略有寒意,赶紧推开陆宸道:“回床上躺着去,我身上冷,我给把外套脱了。”
陆宸看样子还挺着急地,拉着他问道:“你身体刚好,一个人出去那么长时间,手机也不接,打到常青别墅说你早就走了,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
“啊!”沈皓后知后觉地提起手机看了一下,早没电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提起手机道:“没电了。我检讨,下次一定注意!”
陆宸扒了他的外衣,半拖半抱到床上,把人裹被子里,又握着他的手,边给他暖手边皱眉道:“真不给人省心。这么晚才回来,没出什么事儿吧?”
沈皓的手在陆宸的磨蹭下渐渐暖和了起来,他带着一点寒气往陆宸身上蹭了蹭,坏笑着说:“出事?你是说我出事,还是我让别人出事?”
沈皓看着陆宸苦笑着摇头,顿时一肚子坏水翻滚上来,脑袋里千回百转想出了一个特别符合自己气质的梗,啧啧道:“倒还真是出了点小状况。有人不开眼,想碰我的瓷儿,我在路边停车的时候,一大妈突然躺在我车前不起来了,张口问我要一万块,不然就不起来,去医院检查就是不去,我拿出电话说:爸,往我卡上打一百万,我要撞死个人…大妈爬起来就走了撒开腿就跑走了哈哈哈哈!”
沈皓大笑不止的时候,看见陆宸脸上不出所料地飘过几道黑线,陆宸狠狠撕开他衬衣,捏他敏感的腰肉,没好气道:“还学会恐吓老弱妇孺了,应该好好教育教育!”
当陆宸压在他身上以教育为名把他这样那样了一夜之后,沈皓再没笑的力气了,连泪腺都被刺激地有点失控,发出来的声音都是让人不忍耳闻的变了调的哭音,但还是嘴硬道:“嗯哈……禽、兽,你假借教育之名行兽yu之实……啊!”
陆宸身下毫不留情地顶弄着,手上刺激着沈皓身上最敏感的地方,装得一本正经道:“我这是在替天行道,以后还敢不敢恐吓老弱妇孺?”
“啊啊……轻点,太深了……”沈皓手脚并用的挣扎了一下,狠狠咬住陆宸的肩膀舔舐啃咬,把陆宸勾的更yu火中烧,沈皓抬起头直视着陆宸作死嘴硬道:“哼!就是这么任性,你咬我啊?”
陆宸突然抽身而退,在沈皓下意识地想收缩穴口阻拦的时候,陆宸突然狠狠一个冲刺擦过他最敏感那一点顶到了他都不敢想象的深处,“啊啊……”沈皓一下子绷紧了浑身的肌肉,感觉自己的魂魄都要让冲散了。陆宸看着沈皓失神的表情,突然笑得有点恶劣道:“是你在咬我吧?”陆宸意有所指地动了动下身,在沈皓发出难耐喘息的时候说道:“咬得真紧啊。”
沈皓这下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除了下面那根直直翘着蓄势待发的样子,浑身上下全都软了,在陆宸再度用力顶入在他最敏感的那一点上狠狠磨蹭几下之后,沈皓感觉眼前一阵失神,抱紧了陆宸肩膀就喷发了出来。
陆宸的律动炽热而猛烈,狠狠挤弄脆弱的肠壁,沈皓可怜兮兮地呜咽着,觉得自己身体疲倦得不行了,心里却控制不住想要更多,他抬头眼睛红红的看着陆宸,仔细吻着陆宸脸颊上沾着地几滴汗水,这时候的陆宸简直性感惑人地厉害,眉目之间全是风情。
沈皓咬了咬牙,在火热激烈地律动中后面把陆宸咬得更紧了,陆宸也闷哼一声,身上漂亮的肌肉绷紧了,不多时就释放在了沈皓身体里。
两人相拥着喘息,陆宸温柔吻着沈皓,把人翻到自己身上抱着,陆宸抚摸着沈皓的脸颊,突然感叹道:“真想和你绑在一起,每时每刻都不再分开。”
沈皓从身体到心里,都像是被搅乱搅软的一池春水一样,沈皓把脸埋进陆宸胸膛,伸手紧紧抱住陆宸,声音略带嘶哑地叹了一声道:“哎,一辈子总觉得少了点,我能有几辈子,都想和你在一起。”
陆宸留院观察了几天,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陈医生终于准许陆宸出院,其实陈医生也不容易,这两人留在医院,简直把这儿当自己家,即使这是陆老板自己开的,但也不能这么可劲造啊。
医院的风化简直都被这两个家伙伤得一点不剩了,他有时看着这两人就有种要自戳双目的冲动。麻痹单身狗也是狗,这特么简直是虐狗行为。可惜陈医生敢怒而不敢言,只好勤勤恳恳给陆宸治疗,盼着两位大神赶紧出院。
沈皓和陆宸终于出院回家,那天天气虽然依旧严寒,路边尽是光秃秃的枝桠在风中摇摆,但是艳阳高照,是个大晴天,空气中的微尘透过阳光清晰可见,说一句话就有白茫茫的呵气在半空漂浮。
沈皓揶揄道:“我说你这医院可真没白开,全家都在这儿住了小半年,真够本儿的!疗养度假胜地啊!”
陆宸无奈摇头,搂过沈皓的腰,保镖打开车门,陆宸望了沈皓一眼,笑容在这料峭冬日里温暖无比,他柔声在沈皓耳边道:“宝,我们回家了。”
这些年兜兜转转,其曲何折道阻且长,时而遍寻不着,时而咫尺天涯,也曾荆棘遍身鲜血满地,也曾只身流落绝望心伤,所幸迷途未远,峰回路转失而复得,他们终于能够得偿所愿。
我们回家,多远都能回去,多远都已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哎,终于走到了今天啊。。。。完结咯,还有一丢丢舍不得呢。。。正文就是这样啦,没有交代的事情都会在番外里说明的!
番外可能不像正文一样勤快啦,因为还没有完全构思好要写什么play。。。【咳咳严肃点!
十分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让作者完成人生第一部完结的小说o(╯□╰)o。。。希望在将来的日子,承蒙不弃继续捧场。。不论是番外还是新坑~~~
☆、【番外】陆宸的全世界(1)
陆宸从懂事开始,就经常会想到一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没有父亲,母亲总是一副超然物外难以捉摸的样子,他不像别人有快乐自在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从出生开始,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忍耐。
渴了,要忍。饿了,要忍。累了,要忍。
这世上并非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尤其是对于他。既然一无所有,更不能提什么要求,他连做梦都不会,他只要学会煎熬和忍耐,这就够了。
房屋狭小破旧,邻居粗野鄙陋,他在这样的地方出生长大,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哭,他默默看着周围的一切,那是窥出世间罪恶人心惟危的一双眼,他生来,就是向这泱泱人世索要一个答案。
他渐渐长大,见过形形□□的人,嘲笑欺辱,同情怜悯,冷眼旁观,势利做作,他什么都经历过。他一生下来就是单打独斗,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他的眼睛锐利地能看透一切。
为了节省一本书钱抄书抄到手痛,烧糊的饭和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都不舍得丢掉,同学聚餐课外活动总是尽可能少参加,每周六日出去摆地摊卖一点小东西,夏天热得汗流浃背,冬天冻得手脚僵硬。那个时候,他也不过十三四岁。
这就是陆宸的人间,荆棘遍地坎坷重重。
虽然陆宸对自己的外貌并没有特别的意识,但是总有人觉得他好看,也赖于他的外表,他的确渐渐感受到了一些温情,因为这世上真有人不爱钱,却没人不爱美,对于美的事物,人人都会关心。
世间投他以桃,他定会报之以李,反正也不会活很久,最好不要有亏欠。所以,即使他母亲数十年如一日对他不温不火,他也毫无异议地做他的孝顺儿子,他可以多吃点苦,不会让他母亲为难。周围对他好的人,他都会真心以待,对他不好的人,他也能一笑了之。
陆宸在忍耐,也在等待。他相信,不是他的,他求不得,但欠他的,终会奉还。
他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之后,人生似乎照进一丝光明,19岁的陆宸有了能力,也开始被认可,无论是打工还是参加比赛拿奖金还是获取奖学金,似乎都是不错的选择,他觉得,人生似乎有了许多选择,也有了许多机会。
尽管他从很早就开始怀疑人生本就是场闹剧,但是现在也不由得滞留审视,毕竟,好像有了很多希望。陆宸是那种在悬崖峭壁的石缝里都能生长出来的植物,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一点机会,他就能生根发芽,拼命向上生长。
陆宸遇到沈皓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他甚至慢慢知道,从小到大在那个小县城里遇到的所有人应该都没有沈皓富有骄奢。
但沈皓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表面咋咋呼呼浮躁骄纵,总是对别人挑三拣四傲慢无礼,但是留在他身边的时候,却很少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甚至有时候呆得厉害。
沈皓对陆宸有种莫名的信任和关心,听讲座听困了,就往陆宸肩膀上靠,洗澡洗一半,就要陆宸进来给他送毛巾和睡衣,时不时就拉着陆宸一起逛超市买菜,吃饭的时候好吃的夹给他,他总要再分陆宸一半,打游戏输了就躺陆宸床上撒泼,街上遇见新出的托福雅思GRE资料,总“顺便“带给陆宸一份,晚上喝酒喝多了,第一个给陆宸打电话,天气冷了,就抱着棉花团一样的被子往陆宸床上挤。
沈皓的依赖和关心,都表现得很自然,虽然他说话做事总是像只毛一样容易傲娇炸毛,但他懂事的时候,还是特别的乖。
后来几年磕磕绊绊,两人经历了许多事,相知相许相决绝,如果是场戏的话,也算是演全套了。
陆宸从未对爱情有过必然奢望,但是这世上如果真的有一个人是他命中注定的话,那么那个人是沈皓,且只能是沈皓。
陆宸从和沈皓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他要比以前更努力。他从来不和沈皓提未来,因为他怕,他怕沈皓从来没有想过有他的未来。
沈皓总是不食人间烟火,他从来没想到,如果两个人要永远在一起,该怎么办。想必很难有一个父亲接受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沈皓长到二十多岁,庞大的生活开销,都是靠这个显赫的父亲。
如果有一天他的父亲发现了,沈皓是要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呢,还是要为了和他在一起而一无所有?最不济,沈皓和他这么一直熬下去,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他父亲给他结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以沈皓对他父亲百依百顺的性格,娶了富家小姐,那在沈皓结婚以后,他陆宸该何去何从?
从此各自安好形同陌路,还是备受煎熬继续做无果纠缠?
他和沈皓,都是没有选择权的人,因为这是一个用实力说话的时代。以沈仲天的力量,轻易便可把他们玩弄于鼓掌之中。
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