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之无限主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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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之无限主神系统- 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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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

    “午饭解决了,晚饭去哪吃啊?我总不至于在这天天啃生地瓜吧?”李慕云吃完三个脆甜的地瓜,暂时填饱了肚子,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晒起了太阳,他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咬着一根不知名的草茎,开始开动脑筋,思索着要如何解决掉吃饭难的问题。

    刚开始选混沌神剑和混沌神甲的时候,李慕云还以为穿了混沌神剑可以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横着走,所以毫不犹豫的选了混沌神甲,结果进来这个世界他才想到,光有防御根本就不行,随随便便来个会擒拿功夫的人,就能任意拿捏他,直接找绳子把他一绑丢在山里,妥妥的饿死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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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神甲变化() 
李慕云越想越是郁闷,他“噗”地一声吐出嘴里的草茎,扯着宽大的袍袖,看着身上材质极品的衣服,喃喃自语道:“这混沌神甲不是混沌精气化成的吗,怎么说也可算是混沌至宝了吧,比幻世灵碟这样的先天混沌至宝只差一个品级,以前看洪荒流的小说,这个级别的宝物那可都是一个比一个逆天。

    像道祖鸿钧成圣的关键物品造化玉碟,好像就是先天混沌至宝,那可是让鸿钧参悟其中蕴含的大道至理,直接从一个凡人成为了万古不灭的圣人啊!这混沌神甲比造化玉碟和幻世灵碟也就差那么一点,怎么也不至于只能防御这么平庸吧?它既然能幻化各种样式的衣服,能不能幻化出点别的东……卧槽!”

    李慕云只是随口吐吐槽,谁成想就在他嘴里说着能不能幻化出点别的东西的时候,他脑海里已经先一步的想到了金灿灿的金元宝。

    然后他就看到,他手里拽着的袍袖忽然扭动了起来,然后就像壁虎自动断尾一样,断裂掉半个巴掌大的袍袖,接着李慕云只看到眼前金光一闪,那块断掉的袍袖凭空消失,而一整锭闪着金色毫光的金元宝已经出现在他的双手之中。

    “这……这……这是金子?!”李慕云喘着粗气,双手将金元宝举到眼前,瞪大了双眼仔细地打量起来。

    这时候金元宝上面闪烁的毫光已经消失不见,不过那金灿灿的色泽,还有沉甸甸的分量,无一不说明这就是块真正的金子,更何况这还是混沌神甲幻化出来的,绝对不会有假!

    李慕云记得以前看古装电视剧的时候,里面辨别金银真假通常都会用牙咬,因为好奇为什么牙咬可以辨别,所以他后来还特意去网上搜了一下,得出的答案是,真正的金银质地比普通的金属要软,牙咬可以轻易在上面留下咬痕,而假的合金硬度很大,把牙咬碎都不见得能留下一丝痕迹。

    想到这个,李慕云连忙也放到嘴里用力咬了一下,然后看到上面清晰可见的牙印,顿时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原本他还嘀咕这混沌神甲占了混沌俩字,结果只能防御,属性未免太过单一。

    没想到心随所愿,这混沌神甲仿佛能听得懂自己所思所想,顿时给自己变了块金子出来,显示了混沌神甲在其它方面的强大属性。

    “看这样子,这神甲化成的衣服可以随便分裂啊!不知道除了可以变金子之外,还能变什么?”

    李慕云想到就做,他一手握着金子,另一只手揪起衣服的一角,然后心念一动,果然见那一角衣服自动断掉,这回倒没有闪光出现,一锭同样大小的银元宝出现在他的手中。

    “哈哈哈,这下真的发达了!”李慕云一手金元宝,一手银元宝,望着前方溪水淙淙,乐得嘴巴都快咧开到后脑勺了。

    经过一下午的测验,李慕云在天色彻底黑下来之前,最终弄清了这件混沌神甲的一些看似简单、却无比强大的属性,首先就是可以幻化出金银财宝等各种物品,哪怕是根本不存的东西。

    只要李慕云脑子里可以想象出来,这神甲都可以断掉一角衣服给具现化出来,只是随着测验李慕云发现,这些东西的存在时间还是有所限制的,大概只能存在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一旦超过时限,这些具现化出来的东西全都会瞬间消失不见。

    不过神奇的是,无论他从混沌神甲上分离出多少碎块,那混沌神甲都会自动补齐分离出的部分,从而变得完整起来,因此李慕云可以随便分离幻化任何东西。

    另外,李慕云举一反三,从混沌神甲可以断裂衣角具现化出各种物品的功能发散思想,最后发现,混沌神甲完全可以用断裂的衣角去重新幻化出一副神甲,只不过经过他的仔细测验,发现除了他身上的神甲本体之外,幻化出的新的神甲只有前三幅具有防御能力,而且其防御能力大大不如本体,再继续幻化出来的神甲,就只具有衣服样式了,丝毫防御能力都没有。

    而且这些幻化出的神甲也和具现化出的各种物品一样,都有六个小时的存在时限,超过时限,全都会消失不见。

    不过即便是这样,李慕云也是非常的满足了,很明显,这一下子就把眼下让他非常头疼的吃饭问题给解决了,而且,如果可以的话,李慕云完全可以用神甲具现化出来一千万两的黄金,然后去兑换成一百万两真正的黄金,只要自己动作够快,一个地方换一部分,恐怕很快就能弄到手一百万两黄金,从而顺利完成任务。

    “我真特么是个天才!”

    李慕云志得意满地自夸了一下,然后决定先进城去好好大吃一顿,因为在进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被限制了之前的修为实力,所以现在李慕云已经不能辟谷不食了,中午那三块地瓜,吃的虽然饱腹,但是却没有让他吃过瘾,毕竟不是谁都能吃地瓜吃的那么大快朵颐的。

    有了幻化出的金银,李慕云就不必担心进城的城门税了,他直接一块幻化的碎银扔给那城门的兵丁,在对方客客气气的对待下,昂首阔步地走入了平阳城之中。

    平阳城地处要冲,因此市面很是繁华,眼下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但是街面上居然还有摆摊的小贩,两侧的店铺大多都还没有打烊,更有那些青楼等处,才刚刚掌灯开业,灯火幽微,行人如织,热闹非凡。

    李慕云找了个客栈,要了间上房,然后便吩咐小二把饭菜端到他的房间,在房间里胡吃海塞地扫荡了一桌子的菜肴,然后才吃饱喝足地让小二把残羹冷炙撤下,打好洗澡水,泡了个澡,然后躺在床上思考明天的计划。

    首先第一点要做的,还是得去镇威镖局看看,必须要确定云小秋此时是什么状态,依此判断距离《太平玄世》的第一章剧情的展开,还有多少时间,到时候就得紧紧跟着云小秋了。

    因为在剧情开展的第一天里,主角云小秋就遇到了许多重要的人物,他作为镇威镖局的小厮,每天早晨都有一个任务,那就是给镖局的大小姐雷晓雨,去城内的糕点店里买一款雷大小姐最喜欢吃的糕点。

    然后因为在城内和认识的小伙伴多闲聊了几句,导致云小秋误了时辰,买回去的早点被雷大小姐扔掉,更被大发雷霆的大小姐一顿欺负,然后云小秋偷偷溜出镖局,在他的好朋友云海的家里,遇到了一些江湖上的人物,尤其是邂逅了那位青魔教的大公主于月然,在云小秋玄灭归元灵脉的吸引下,让于月然对云小秋产生了好感,进而引发出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别的李慕云不是很在乎,他在乎的是先掌握剧情的时间,然后判断什么时候那云小秋能遇到白如雪,到时候李慕云想的是从白如雪那里学到轻身功法。

    以李慕云混沌神甲的变化之力,再加上他地球人的思维,随便变化出来一些地球上现代化的物品,估计就能让那白如雪乖乖地奉献出她的轻身功法的秘籍了。

    虽然李慕云可以直接用混沌神甲变化出轻身功法,但是只能变化出无字的功法,因为他对于这方面的记忆,也被那幻世灵碟给限制了,免得他以修仙者的见识,在这武侠世界位面里面,即便没有了丹境的真元法力,也可以分分钟从新修炼修仙法门了,所以才被幻世灵碟给残酷地限制掉了。

    想着想着,李慕云因为失去了真元法力,连神识境界都回落到了普通人的情况,因此脑子思考了这么多的问题之后,便渐渐的变得有些昏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李慕云醒来吃过早饭,就离开了客栈,然后准备出城去镇威镖局找云小秋。

    此刻正是清晨时分,阳光破云洒下斑驳的光点,却映照出街面上漂浮而起的冷雾,现在正是初秋时节,早上的阳光并不温暖,因此气温还有些冷淡。

    不过很多街面上的店铺,都已经卸掉了打烊后封上的木板,开始营业了,此时正是吃早餐的时候,街面两侧,每隔几步远,就有一个早餐点,有的是豆浆、油条,有的是包子馒头和咸菜,虽然不是很丰盛讲究,但是却也温馨无比,让人逐渐忘了秋日的寒冷。

    “店家,给我来两屉肉包子,两碗开水。”

    李慕云走到一处早餐点,正看到一对年轻的江湖儿女走了过来,直接坐在带早餐店外的一张空桌前,将手中长剑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冲着店内喊道。

    男的大概十八九岁,一身棕色长袍,面容方正,虽然不是很英俊,但是却属于那种很耐看的长相,他面前放的是一柄和衣袍颜色相同的棕色剑鞘的长剑,对面的女子,则是十七八岁,一身绿色长裙,长发垂肩,唇红齿白,容颜秀丽,面前放着一柄绿色剑鞘的长剑。181

第346章:纷争() 
这样的组合,一般在江湖中非常常见,不是情侣就是同门。

    “靖哥,你说咱们两个,能从那么多的武林同道手中,抢得那件宝物?”绿裙女子向对面的棕袍男子问道。

    “蓉妹,只要咱们有信心,未必不能夺得那件宝物,有时候,宝物可是会自动选择它的主人的!”被称作靖哥的棕袍男子很有自信地说道。

    李慕云本来都已经走过这个早餐点了,但是听到这两个人的对话,顿时心里一惊。

    “靖哥?蓉妹?难不成是郭靖和黄蓉?另外一个世界的武侠人物,也穿越到这个世界了吗?”

    不过随后发生的事情,却是让李慕云直接打消了这种猜测。

    只见那靖哥话音刚落,旁边一张桌子上正在吃包子的一名青色劲装打扮的汉子,却是咽下口中的包子,然后筷子在桌子上一拍,斜眼打量了靖哥和蓉妹两人一眼,顿时嘲讽道:“江湖上都知道这平阳城中近日出现了宝物,引得那些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菜鸟,全都往这平阳城赶,不知天高地厚也就罢了,还如此大言不惭,真是让人发笑,哈哈哈!”

    那壮汉也就二十岁出头,一身青色的劲装,桌面上放着一柄短刀,虽然只是吃着包子,喝着开水,但是这人的气势却仿佛大权在握一样,这人说到最后,竟然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起来,声音震颤得早餐店的顶棚,都有些微微抖动了。

    “这位朋友可是在说我?”靖哥虽然一脸出入江湖的模样,但是至少缺乏江湖经验罢了,脑子却是不傻,自然能够听得出来,这壮汉就是在嘲讽自己,顿时站起身,走到壮汉身边,向其问道。

    “就是在说你,怎么着?还想跟我打一场不成?”壮汉也不示弱,一拍桌子,左手抓起桌面上的弯刀,站起身来,向靖哥挑衅地说道。

    “咱们行走江湖的,就都是朋友,阁下出言嘲讽在下,未免有些不妥吧?”靖哥忍着怒气,向对方讲道理道。

    “呵呵,一看你们就是刚从门派出来的菜鸟吧?”壮汉嘿嘿一笑,“知道这平阳城的这次水有多深不知道?你们是哪个门派的?居然敢放心的让你们搀和到这里,这也就罢了,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你们也能得到那件宝物,简直是不自量力到极致,让人不笑都对不起你们如此搞笑!”

    “阁下这话实在是太难听了,如果你就此收回,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还肯交你这个朋友,但是如果阁下再如此侮辱我和师妹,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靖哥闻言,脸色涨得通红,强忍怒气地说道。

    “哎呦,还敢威胁我?那你倒是不客气个试试看啊,我倒是想领教一下,看看你们这两个菜鸟的三脚猫功夫,到底怎么样!”壮汉左手握住刀鞘,右手放在了刀柄上,却是丝毫不让地继续挑衅道。

    周围的食客,大都也是江湖人士,这样的小场面,他们也都司空见惯了,因此都是吃着自己的早点,笑嘻嘻地看着争斗打起来,他们好看个热闹。

    “好好好,是你无礼在先,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靖哥说完,顿时回身走到自己的桌位面前,伸手抓过自己之前放在桌子上的那柄棕色的长剑,然后就要向那壮汉走去。

    “靖哥,咱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忍,就由他嘲讽去吧!”被称作蓉妹的绿衣女子,却是抓住了靖哥握剑的手,向他劝说道。

    虽然那壮汉说的话很难听,但是他们两人初次离开山门,进入江湖之中,很多江湖经验根本就不懂,看不出那壮汉的实力是强还是弱,但是光从对方如此肆无忌惮的挑衅自己两人,就可以看得出来,在对方的眼里,是不在乎自己两个人的。

    如此一来,蓉妹自然能够判断出来,或许他们两人的实力加起来,都不是那壮汉的对手,因此才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劝说自己的情郎。

    “蓉妹,你放手,这人出言侮辱咱们,我是不能忍的!咱们作为江湖儿女,平时所向往的,不就是这种快意恩仇吗?既然这人挑衅我们,那我们就还以颜色,哪怕咱们输了,那是咱们学艺不精,怪不得谁,但是如果因为咱们技艺不精就不敢挺身而出,那就算今后学得了再高的武学,也是个懦夫!”靖哥却是忽然说出了一番大道理。

    这番话不只是让蓉妹放开了她的手,而且让正在吃早点的各位江湖人士,全都神色一震,皱眉细细品味靖哥的话语,顿时都觉得似乎大有深意,虽然这种道理他们或许心里也都明白,不过他们却从未如此精辟地听到过别人的总结,因此一时间对这靖哥,都多了一份好感。

    李慕云在一旁站定,看着这靖哥的不愿憋屈地忍下别人的挑衅,顿时也在心里赞叹一声,无论在什么地方,敢于在自己受到欺辱的时候挺身而出,都是不错的汉子。

    很多人在受到欺负的时候,往往都会去判断对方的实力,然后在判断自己的实力,最后看看能不能打得过,如果打得过,那自然是奋起反击了,而如果打不过,往往都会选择怂一波,不会硬碰硬。

    当然也有那种明知道实力不如对方,还硬碰的人,但是这种人比较少,而且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行,很明显,眼前的这个棕袍的靖哥,就是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为了争一口气,他也是豁出去了,准备和那壮汉打一场,哪怕打输了,甚至丢掉性命,他也不会退缩和忍让。

    实力是不是厉害,只能得到别人表面上的敬佩,而这种发自骨子里的血性,才是让人真正钦佩的精神,尤其是那些混迹江湖久了的人,越来越缺乏所谓的血性了,通常都是初入江湖的菜鸟,初生牛犊不怕虎,才会有如此的血性,但是在江湖里混迹一段时间,就不可避免的明白一些道理,懂得趋吉避凶,然而也无可避免的消耗掉了自己的血性,磨平了自己的棱角。

    “好好好,说得好,不愧是热血男儿!”

    壮汉闻言,却是将刀柄搭在了自己的肩头,然后轻轻用另一只手拍着刀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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