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小姐,你还好吧?”
春花把迷茫的眼光凝聚回来,看见她昨天认识的叫如诗和如画的两个丫环紧张地问着她,她们已经问了春花好几遍了。
春花再次接受了事实,成了小脚小姐也好,总算是还活着,只要活着就好啊!
“我饿了,要吃饭!”春花用沙哑的声音说。
床边的如诗高兴地跑出了屋子,“夫人,小姐好了!要吃饭了!”
从里到外开始忙乱起来了,屋子里点亮了好几支大蜡烛,从糊着轻纱的窗户向外看去,几只灯笼向远处飘,一会儿又飘了回来。
冒着热气和香气的饭菜也送来了。
于夫人早已经穿好了衣服,亲手给春花喂饭。春花吃了两碗粥,好几块小点心,一盘鸡丁也让她消灭了大半,还有鱼、蔬菜。
大约是因为中午没让春花吃太多,然后春花就又不说话了,这次于夫人并没有敢来阻止春花的大吃。
不过春花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成了大家眼中的饕餮,她觉得自己吃的并不多,要知道,那粥碗太小了,而点心也是小巧得很,要不是她这两天一直在床上躺着,她还要吃得更多。
不过,她还是吃撑了,放下碗她感觉到肚子里饱胀胀的。要知道原来的这位小姐每顿饭可只吃一点点的,所以她的胃就很小。春花吃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现在已经晚了。
她揉了揉肚子对一直看着她的于夫人叫了声“母亲”,就见于夫人的眼睛迅速地红了,春花下一句话就没有说出来。
她本来想说:“我要去外面散散步。”不过想到这屋子里所有的人已经被她整整折腾了两天,尤其是这位于夫人,身心憔悴,应该让她好好休息一下了。
于是,春花就把话换成了“母亲,我已经全好了,你赶紧去睡一觉吧。”她又看向围在自己周围的一大群婆子丫环们说:“你们也都去休息吧。”
于夫人的眼泪一滴滴地连成了串掉了下来,“春花,你躺着好好养着。”
胡妈妈也掉了眼泪,“小姐一贯的敬爱夫人,体恤下人。现在说这样的话,恐怕是好了。”
于夫人给春花盖上了被子,看着她闭上眼睛,才出了内间。又让一个老婆子去前面书房,“告诉老爷一声,三小姐吃了饭,又睡下了。”
一个丫环轻声说:“夫人何不等明早再让人去报信,现在让人去,岂不吵醒老爷了?”
于夫人叹了口气说:“如果不去说一声,老爷一夜也睡不着的。现在知道了,起码后半夜还能好好睡上一觉。”
春花昨天已经睡多了,白天没怎么活动,精神又一直紧张,倒是一点困意都没有,把外面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可怜天下父母心,自己前世的爸爸妈妈也是这样关心着自己,不过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黑暗中,春花的眼泪无声地淌到了枕上,一向健康的自己受了点小伤就血流不止,在医院里,医生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只剩下几个月的生命。
正如最初给她诊断的医生所说,她所患的白血病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她的身体急剧地恶化,很快只能躺在隔离室的床上了。
春花很感谢告诉自己实情的医生,他当时坦然地提醒自己安排好自己要做的事,让自己最后的时间没有完全浪费。
她及时地把生意转让了出去,确定自己给父母缴纳了足够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房子也转到他们名下。还给他们写了好多封的信,托朋友们陆续地交给他们,让他们知道女儿永远惦记他们。
自己所能做的只有这些了,春花默默地祝愿,爸爸妈妈,你们一定要坚强!
而自己也要好好地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从春花了解的情况来看,眼下她面临的困难还真不少,最难的自然就是她居然缠着小脚,其次,从于夫人的话里听出来,她还定了亲,而且没几个月就要成亲了。还有对这个时代、这个家庭、周围的人等等都几乎是一无所知……
不过,春花短短的一生,最常遇到的就是各种的困难了,因此她很快就从眼前诸多的烦心事中解脱出来了,只要努力,她想自己会一一闯过去的!
再醒来的春花,很快就成回了杨侍郎家活泼的三小姐了,虽然忘了过去的一些事,但据她身边的人说,杨三小姐又恢复了过去的模样。
看来这个三小姐和自己还真有缘,外表、性格相似不说,名字都一样,只是她原来姓于,不姓杨。不过,她现在的母亲也是姓于的。
春花吃过早饭后提出要出门走了一圈,这也是昨天晚上她计划好的。
不知道是因为在床上躺久了,还是自己见了那双小脚后心里有了障碍,春花一下床就不会走路了。只能在两个丫环的搀扶下,勉强地挪出了屋门。
脚太小了,简直没法支持住她的体重,也很难平衡。
春花伤心至极,难道自己就成了不会走路的废人了,她流着恳求于夫人,“母亲,让我把缠脚布放开吧,我不会走路了。”
于夫人不答应。其实半夜的时候,春花趁没人看见,把缠脚布全部解开了,可是很快就让守夜的丫环发现了。于夫人先是罚了看着她的两个丫头,又让胡妈妈和常妈妈重新给她缠上脚。
由于松了大半夜,她的脚突然间没了束缚,已经进了过多的血,缠不回原来的样子了,只能抬起双腿,让血液回流,几次才重新缠了回去。
别看于夫人对春花疼到了骨子里,对这件事,她可一点也没有春花这两天看到的温柔了,而是极为地强硬。
见春花如此的哀求,于夫人说了声“不行。”后就进了屋子,把春花留在了门口。
胡妈妈上前替下了她身边的小丫环,把她扶进了屋子里,让她坐在床上。春花已经知道她现在住在于夫人的屋子里间,但从外间穿过时却没有看见于夫人。
刚刚春花出门时,已经观察到了,于夫人的院子是五间正房,两边还各有三间东西厢房,春花所住的是正房东面的屋子,正是于夫人日常起居的内室,而西面的两间屋子则布置成了会客间,于夫人自然是去了西屋。
低低地哽咽声断断续续地从西边传了过来,应该是于夫人的哭声。
春花有些莫名其妙,她只是请求于夫人让她把脚放开,她曾听说过,刚解放时,政府让小脚女人都放了脚,脚就会长大些,叫解放脚。她昨晚就想要是能把自己的脚变成解放脚就好了。
于夫人不同意是春花早就想到了的,做为一个本时代的人,她要是一下子就同意了,那才是奇怪的事,春花已经做好了长期抗争的准备。不过,于夫人为什么会哭得这样伤心呢?
虽然从感情上,春花对于夫人并没有真的骨肉之情,不过受到于夫人精心的照顾后,她还是心存感激的,更何况她变成了于夫人的女儿,自然要对于夫人好,所以春花并不想于夫人如此伤心。
她有些内疚地看向胡妈妈。
胡妈妈面色复杂地说:“小姐是真忘了以往的事了,老奴只有逾矩对小姐说说过去的事了,免得你再住夫人心里扎刀子了。”
“咱们家里,大小姐七岁时就缠了脚,二小姐更早,五岁就缠了。你小的时候,特别好动,不肯让人给你缠足。一直到了八岁,才第一次给你缠上,结果你哭了三天三夜,一口饭也不吃,嗓子全哑了,夫人一心疼,就由着你把缠脚布都扔了。”
“后来,又缠了两三次,一次都没成。”
“直到你十岁了,大小姐见夫人狠不下心来,把你接到林家,给你把脚缠好了。不过,怎么也是年纪大了,却不能缠成太小了。”
“就因为你这双脚,夫人受了多少的埋怨。那年,回陪都老家,老夫人还在,当然大家的面就给了夫人没脸,不就是因为你这双脚?”
“赵姨娘也因为二小姐的脚缠得漂亮,总是在夫人面前说些不该说的。”
“就是小姐大了,固然是纯孝,不曾有过一点的心思,但几次议婚事,都被人笑话,心里岂不着急。前些日子还让老奴把缠脚布再用力紧一紧,把鞋子再做小一分。”
“再说,要不是这脚,小姐能有这场灾吗?”
因为脚,自己才摔伤了?春花一直听丫环们说自己是从秋千中上摔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这个原因,她用疑问地目光看向胡妈妈。
胡妈妈却不肯再说下去了,又劝春花,“以后不要再说那些伤夫人心的话了,小姐们哪有不缠足的呢,就是体面些的丫头们也都把脚缠起来呢。”
听了胡妈妈的话,春花觉得自己太对不起于夫人了,占居了人家儿女儿的身体,享受了人家的照顾,还要伤人家的心。她站起来,扶着胡妈妈的手说:“我们去看看母亲。”
于夫人坐在西屋的一张梨花木的小桌前,看着桌上的汝窑花瓶里插着的一支牡丹花发呆。自己从小是家中的独女,受尽宠爱,父亲在她择婿时用了不少的心思,才选了家世、品行、才学都是上佳的丈夫,又给了自己丰厚的嫁妆。
丈夫也没有辜负岳父的厚望,仕途顺遂,对自己敬重有加,自己也争气,生了五子二女,虽然有二子夭折,但还是养大了三子二女,京城里哪一家的夫人明里暗里不羡慕自己呢。
可是,就是这个小女儿,成了她的心病。
所有的问题都是源于自己的心软。
大女儿小的时候,自己还在老家与婆婆一起住着,女儿就养在婆婆身边。到了七岁时,婆婆让人给缠好了足,自己去看女儿时,女儿哭得涕泪交加,可是有婆婆看着,也就慢慢挺过去了,缠成了一双好看的小脚。
可是小女儿缠足时,唉,那时,她已经与丈夫搬到了京城,上面也没了长辈。小女儿本来就活泼,喜欢跑来跑去到处玩,缠上了足,哭闹不休,差点哭断了气,有一点力气就要扯下缠脚布。
自己倒底心又软了,就由着她等了两年。结果,该缠还是缠上了,只是脚已经大了,却缠不成好看的小脚了。
那年,婆婆当着众多婶娘、妯娌、还有小辈的面,狠狠地说了自己几句重话,自己羞愧是羞愧,可是知道婆婆说的对。哪一个女人不是遭过这个罪?自己也还记得当年缠足的疼,这就是女人的命,天生就应该的。
要是当初自己能够一狠心,把春花的脚缠好,春花的亲事早就能定下来了。好在春花的命好,几经波折,还是订下了不错的亲事。
同样是因为春花没有一双漂亮的脚,才让赵姨娘那母女俩生出得陇望蜀的心思来,最后累得春花从秋千上摔下来。
不知不觉中,于夫人握紧了手,一只长指甲啪地一声断了。
春花在胡妈妈的搀扶下,走了进来,看见于夫人怔怔地看着断了一半的长指甲,就几步上前坐到了于夫人身边的椅子上,拿起了于夫人的手,“母亲,怎么这样不小心?”
于夫人勉强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的。”
春花看着于夫人的手,这是一双保养得非常好的手,皮肤细嫩白皙,骨肉均匀,几条淡青色的血管隐隐可见,更显出这双手的柔弱。每只手的最末两个手指都留了一寸多长的指甲,唯一有些败笔的地方就是,上面染的花汁大概是因为这两天没有时间打理,有些斑驳。
“母亲的手真美。”春花赞美着,在她前世众多的职业中,她曾经做过美甲师,这样漂亮的手可并不多见,不但要先天手型长得好,还要不能做粗重的活,再加上认真保养。
于夫人心情再不好,如今也笑了,女儿真是贴心的小棉袄,亲密的举动,由衷地赞美,驱散了她心里的阴霾。
她反过来拉起了春花的手,“母亲老了,春花的手才真漂亮呢。”
春花看着自己手也笑了,这双小手与于夫人的手从外形到颜色都非常相像,不过由于它的主人是十几岁的少女,莹润光泽的皮肤是精心养护的中年人怎么也不能比得了的。
况且,由于年龄的原因,这双手上要比于夫人的手还要丰润一些,平伸出来,关节处出现的小坑简直可爱得想让人忍不住去摸一下。
于夫人也是这样做的,她轻轻地抚着春花的手,笑着说:“你这手,同母亲年轻时一样,只是你太淘气了,养不住长指甲,要不然会更漂亮。”
确实春花的手指头都只留了短短的指甲,而且还没有染上花汁,不过指甲粉白粉白的,别有一番可爱。
春花抬头看了看于夫人,自己不只是手与于夫人相像,脸长得也很像,这就是血缘,没怎么多接触就有一种无端的亲近感。
“母亲,我替你把这个指甲修一修吧。”
于夫人含笑让下人去拿工具过来。
春花看着那把剪子愣了一下,对了,这里可没有指甲刀。她拿着剪子小心地把于夫人断了的指甲修剪出优美的弧形。
于夫人满意地看着新修好的指甲,对春花说:“我们娘俩一同染染指甲吧。”
春花自然也会赞成。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正是仲夏,花园里的花五彩缤纷。一会儿的工夫,几个小丫环就用玉盘托着新摘下来的凤仙花,再用玉石的研砵压出花汁来,加上了一点白色的粉末,涂在指甲上,又用裁成长条的帛包起来,据说等到明天就好了。
于夫人用的正红色的花汁,春花用的是粉红色的花汁。
春花虽然知道过去的人拿花汁染指甲,但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一切的过程都让她吃惊,还有那些制做花汁的小玩意,也很可爱。
在花汁里加的白色粉末,于夫人告诉她那是明矾,加了明矾,颜色会更鲜艳,保持的时间也会更长。而且春花还知道了,最好连续多染上几次,那样指甲上的颜色就不会掉了。
真是麻烦,要是没有这么多人帮着,想染个指甲也不容易,不过,这可是纯天然的,绝对不会有任何负作用。要知道染指甲的化学颜料可是有毒。
她拿着小小的玉石杵细看,真是精美的工艺品。
“喜欢这个?”于夫人笑着说:“可见是真的忘了不少的事,喜欢就拿去玩吧。你那里也有,而且你的嫁妆里也有几套,有一套比母亲这个还好呢。”
春花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手里的玉石杵,“母亲,我把过去的事都忘了,你慢慢告诉我吧。”
“不怕,还有好几个月才出门呢,母亲好好地告诉你,你就都想起来了。”于夫人慈爱地说。
春花本来是想提缠足的事,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而是问了一个她觉得有些奇怪的问题,“母亲,谁给我起的名叫春花啊?”
前世她就叫春花,为了这个土气十足的名字,春花被同学们嘲笑了无数次,尤其十二三岁最为敏感的时候。曾有一个阶段,春花最大的梦想的是改名,为此她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给自己起了好几个高雅动听、意境幽远的名字。
父母坚决地制止了她,当她长大后终于能够自作主张去改名的时候,她又不想改了,她已经觉得叫春花挺好的了。
现在她还叫春花,真是冥冥中上天就注定了。
于夫人脸上露出了笑容,“生你大姐的时候,你父亲正在扬州府江都知县任上,正是五月琼花开放时,花大如盘,洁白无瑕,你父亲刚刚赏花归来,就听到你大姐出生的喜迅,于是给你大姐起名叫琼花。”
“后来,母亲就接连生了五个男孩,本以为不会再生了,就给你父亲又纳了两房妾室,没想到,快到四十岁了,母亲又有了你。”
“那时候我们在陪都的老家,正是阳春三月的时候,百花齐放,万紫千红,你父亲喜不自胜,想了几天,也没有挑出最喜欢的花,就给你起了这个名字。”
原来不管是哪一世,她的名字都是父亲看到艳丽的春花有感而生,春花不禁笑了。不管是前世没有多少文化的父亲,还是今生进士出身的父亲,对女儿的一片心意是不变的。
于夫人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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