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铜铃发出阵阵的声响,似乎有迷摄心神的作用,张去一不由恍惚了一下,但也仅此而已,一脸戏谑地看着斗篷男子施为。这种程度的精神攻击,对普通武者或许有用,但对于修炼神识的修真者来说简直就是笑话。
这次斗篷男子彻底慌了,这枚招魂铃是堂主赐的法器,就算是化劲高手都会受到一些影响,而且栽在自己手下的暗劲高手也不在少数,可眼前这小子竟似丝毫不受影响。
斗蓬男子不甘心,拼命摇动招魂铃,一边还口中念念有词,铃内冒出阵阵鬼气,一只只厉鬼不断从其中冲出,张牙舞爪地围着张去一乱转。
张去一轻蔑地冷笑,这些厉鬼虽然比普通的阴魂厉害,但感应到自己身上散发的气息就不敢接近了,对方只是在做无用功。
这时张去一身边的厉鬼越积越多,熙熙攘攘的起码有数十只,一双双死鱼眼,吐着腥红的舌头张牙舞爪乱叫,看着就够人的。
张去一面色难看,这王八蛋收了这么多厉鬼,都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而且其中还有几只特别凶猛的,看样子就快成为阴灵了。
“滚开!”张去一手一扬,最后几张烈法符扔进了厉鬼群,瞬时将六七只厉鬼烧成飞灰,吓得其余的纷纷后退。
斗篷男子一边摇着铃,一边往窗口退去,忽然纵身一跃,竟然穿过窗口,直接从29楼跳下去。那些厉鬼呼啦啦的跟着飘出窗口,竟然跑得一只都不剩。
“靠,搞啥飞机?”
张去一愕了一下,催动灵力将手中的阴灵彻底烧化,随即冲到窗口往下一看。只见那些厉鬼化成一团浓稠的黑气,正包裹着斗篷男子往楼下飘落。
“这样也行!”张去一面色难看无比,斗篷男子这招大大出乎意料。
“想跑,没那么容易!”张去一拨出墙上的煞器小刀,上面还沾有那名斗篷男的鲜血。
张去一从兜内取出一张符纸,把小刀上的鲜血滴在符纸上,口中念念有词,不断地往符纸上打出法诀,最后折成一只纸鹤。
“血引追魂,纸鹤寻踪……起!”张去一低喝着撮指一挥,那只符鹤瞬时亮起,摇摇晃晃地飞出了窗口。
张去一迅速跑向楼道,乘电梯下了东塔。
监控室内的楚江海和周瑜亮听到又是鬼叫,又是枪声,早就心急如焚了,见到张去一终于出现在监控画面,不禁都松了口气,连忙跑出监控室。
“小一,咋样了?那只厉鬼抓到了吗?快拿出来瞧瞧!”楚江海在东塔楼下碰到张去一,立即便兴奋地追问。
张去一不禁无语,道:“被我杀了,不过养鬼那人跑掉了,现在去追他!”说完一溜烟消失在夜色之中。
楚江海和周瑜亮吃惊地对视一眼,这鬼还有人养?
第102章 千里追杀
七月的太阳骄似火,虽然已经是下午六点,烈日还是挂在山尖上方久久不肯落下,恣意地挥霍着热力。灰黄的土泥路踩上去还微微发烫,周围的荒野树木一片无精打采。
一只同样无精打采的纸鹤飘飘摇摇地落在土路旁边的田梗上,皱巴巴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约莫半炷香后,一名十七八岁许的清秀少年从山坳处转出,足不沾尘地走来。少年挎着一只小布包,身上穿着一套很有华国特色的夏装校服,看起来非常干净,这么热的天气徒步行走竟不见出汗,一副神情气闲的模样。
少年走到田梗旁,俯身捡起那只皱巴巴的纸鹤,抬头游目四望,嘴里低声嘀咕着:“这又是什么鬼地方?”
这名少年赫然正是张去一,自从那晚离开了倚翠广场,他利用符鹤追踪斗篷男子,没成想这一追就是十几天,从鲁省撵到豫省,又从豫省追至陕省,足足横跨三大省,辗转近千里之遥。
斗篷男子相当狡猾和警觉,有好几次张去一都差不多抓住他了,最后都让他走脱掉。尤其是那货的缩骨术让人十分头痛,一会躲到火车站的垃圾筒,一会钻进火车的行李架,要么就躲到过往的车底下,有一次还钻进野地的坟洞里……
而且,符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失效,需要重新加注灵力,幸好张去一能够大至推算出斗蓬男的逃跑方向,否则早就追丢了。
刚开始的时候,张去一还可以通过手机定位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后来手机没电了,连他自己都不知追到哪了。比如说现在,他就不知道目前身在何处,只晓得大概在陕省范围内。
此时,太阳终于下了山尖,四野暮色开始苍茫起来,目力所及看不到任何城镇村庄。
“他大爷的,今晚又要露宿野外了,好饿啊!”张去一恼火地暗骂了一句。
十几个日夜的追杀,辗转近千里,他已经有些身心俱疲,但胸中的怒火却是更炽盛了,斗篷男子杀人炼魂的手段太凶残阴毒,再加上爷爷身受重伤的仇,就算追到天涯海角都誓要将其毙于掌下。
正在踌躇之际,一辆马拉板车从土路那头嘀嘀得得的走了过来,赶车的是一名满脸皱褶的老农。板车上载着几麻袋的红薯,还有犁铧等农具。一名约莫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坐在其中一只麻袋上,正拿着一条洗干净的红薯啃得津津有味。
“吁~,小伙子哎,天快黑,鸟崽子都归窝了,你在这里干啥哩?”老农在旁边勒停马车,眼神狐疑地打量着张去一,操着一口陕省特有的浓重口音询问起来。
张去一回味了一下才完全弄懂,微笑道:“老人家,我是来旅游的,可是迷路了,手机又正好没电,能不能带我去附近的村镇借宿一晚?”
“哎哟,现在的年轻娃子都任性得很那,搞啥子说走就走的旅行,一点都不注意安全,要出事了,让你父母家人咋办?”老农摇着头指了指身后,示意张去一坐上马车。
张去一暗汗,连声道谢后跳上马车去,那名小女孩不好意思往旁边挪了挪,啃着的红薯也偷偷收到身后,显得很局促而害羞。
张去一对着她笑了笑,自我介绍道:“小妹妹你好,我叫张去一,打扰了!”
“你好,我……我叫古晓月!”小女孩红着脸吃吃地道,一边下意识地抹了抹沾在嘴角的红薯皮。
张去一不禁有些意外,这名黑黑俊俊的小女孩一看就是个农家小妹妹,名字倒是起得挺好听的,普通话也说得相当标准,一双眼睛黑漆漆的相当灵动。
赶车老农显然很喜欢侃大山,一边赶车一边跟张去一闲聊,双方很快就熟络起来,小女孩古晓月也不那么害羞了,有时张去一听不懂的方言她还会主动帮忙翻译。
通过聊天得知,赶车老农叫古大钏,是小女孩的爷爷,两人住在附近的古家寨,而古晓月正读初一。
“一哥哥,你每年放暑假都会到处旅行吗?”古晓月好奇地问,黑俊的脸蛋掩饰不住羡慕。
毫无疑问,每一个少男少女都有一个去流浪的梦想,一个人一只背包,走遍天涯海角,走遍万水千山。古晓月也毫不例外地拥有这种纯纯的美好情怀。
张去一笑着点了点头,古晓月眼中的羡慕更浓了,望向天边的晚霞,似乎陷入了无尽暇想之中,喃喃地道:“要是我也能这样就好了,可惜没有钱!”
老农撇嘴教训道:“傻丫头,旅游有啥好玩的,风餐露宿,吃喝拉睡都不方便,还要浪费钱,哪有家里舒服自在。”
“爷爷你不懂,跟你说也白说!”古晓月不高兴地反驳道。
老农咧嘴乐道:“对对对,爷爷不懂,但爷爷知道,张小子今天要不是遇到咱们,就得蹲这荒山野岭吃西北风,弄不好还让野狼给叼了。”
张去一暗汗,笑着打圆场道:“晓月,你爷爷说得不错,四处旅游没你想的那么美好,不仅很累,而且还危险。”
古晓月闭上小嘴不作声,但那眼神分明在说骗谁呢,不好你还到处旅游?
古老农嘿嘿笑道:“丫头,听到了没有,别老想着去旅游流浪啥的。不过张小子,你这次来咱们陕省旅游算是来对了,先秦之地,历史文化底蕴……哪啥词啊……反正就是深不可测,名山大川无数,光是历史名人就多得数不过来。
就拿我们铜川耀州来说,是关中通往陕北的门户要塞,北山锁钥,关辅襟喉说的就是咱们耀州。药王孙思邈,还有唐代那谁……写字很厉害的,对,柳公权都是咱们耀州人,还有许多开国名人都出自这里……!”
古老头说起本地名人如数家珍,一副自得的臭屁模样!
张去一这才知道自己目前身在陕省铜川的耀州,正是药王孙思邈的故里,这也是历史上著名的百岁牛人,相传活了142岁,跟睡仙陈抟老祖和三丰道人都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第103章 神秘老者
都说夏天是孩儿脸,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夕阳晚霞,转眼便乌天黑地,急风四起。
当马车驶入一座农家院落,豆大的雨点便啪啦啦地洒下来。
“晓晓,快叫你大大(爸爸)来帮忙!”古老头跳下马车,企图把几袋红薯卸下,结果张去一左手两包,右手三袋地拎着跳下车,轻松地往屋里快步走去。
古老头看傻了眼,这五大麻包的红薯少说也有三四百斤,张小子看起来也不强壮,竟然跟拎棉花似的,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
古晓月吐了吐舌头道:“一哥哥好大力气啊!”
张去一拎着五大麻袋的红薯进了屋,迎面便碰到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壮汉奔出,长得憨憨实实的,眉眼跟古晓月瞧着有些相似,于是笑道:“古叔叔,这些红薯搁哪?”
这名壮汉吃了一惊,脱口道:“小兄弟好大的气力,来来,就放这里吧。”
张去一把几袋红薯搁在门后的空位处,古晓月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满眼崇拜地道:“一哥哥,你好厉害啊,比我爸爸力气还大。
爸,他叫张去一,是鲁省青市来的,特意到我们耀州旅行,结果迷路了,刚才被我和爷爷半路捡到,得在我们家借宿一晚呢。”
张去一暗汗,微笑道:“古叔你好,打扰了!”
壮汉热情地笑着说:“不打扰不打扰,我家就是开农庄的,经常接待一些散客驴友。来来来,这边坐下歇一会,晓晓,快给哥哥冲杯茶。”
彼此坐下寒暄了一会,张去一大概了解这家人的组成。眼前这名壮汉是古老头的大儿子古汉超,夫妻两人经营了一家农庄。当然,说得好听点是农庄,其实只是偶尔接待一下旅游的散客,赚些外块帮补家用而已,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务农。另外,古老头还有一个小儿子叫古汉强,似乎还没有成家,也住在这个农家小院。
正聊着,一行三人撑着雨伞走进了院子,古汉超连忙站起来打招呼:“老爷子,外面雨大,赶紧进屋来,今天有收获吗?”
张去一往屋外望去,瞬时心神微震,此时那三人已经走上了檐阶,居中是一名精神矍铄的老者,头戴竹笠,身披蓑衣,手里还拿着一杆鱼钓,一副典型的老农的打扮,但身上隐隐透着一股子威势,双眉斜飞入鬓,更平添了几分威严。
最让张去一震惊的还是老者身边的两人,都是四五十岁的模样,其中一人太阳穴高高凸起,浑身气血充盈澎湃,竟然丝毫不比陈玄风差。而另一人则气息内敛,撑着一柄黑色的雨伞,还背着一只小箱子,气质淡定从容。
威严老者目光从张去一身上略一扫过,笑呵呵地道:“小古,今天有客人啊,老朽正好钓到两尾银鱼,让你媳妇拿去烹熟了招待客人吧。”
古汉超眼前一亮,喜道:“老爷子厉害,您这钓功真是没话说,竟然能钓到寒潭银鱼。”
“好哟,今晚有银鱼吃,谢谢老爷爷!”古晓月从威严老者手中接过鱼篓,跑到张去一旁边,献宝似的地道:“一哥哥,你看,银鱼啊,可好吃了!”
张去一瞄了一眼鱼篓,只见里面有两条银背长鳍的鱼,约莫三四指宽,每条应该有两斤左右。
那名太阳穴高起的秃发男子皱了皱眉,张去一明显感到他看自己时气血在加快流动,身体的肌肉也微微绷紧,随时都能暴起发难。
这三人跟古汉超简单地聊了两句,然后便各自回了房间。
古汉超低声跟张去一介绍道:“刚才那位老爷子京城来的,每年夏天都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每天除了进山中寒潭钓鱼,就喜欢在田间地头溜达,有时还帮忙干农活。旁边两位应该是老爷子的随从,秃头那个叫钟叔,背箱子的叫华叔,医术很高明。”
张去一心中微动,忍不住问道:“不知道名字吗?”
古汉超摇了摇头,有点尴尬地道:“这我还真不知道,他们虽然每年都来,但从来不透露姓名,我一直是这样称呼他们。”
张去一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
大雨一直下到吃饭前才停歇下来,晚饭很简单,清蒸银鱼,红烧银鱼,然后是宫爆鸡丁,再加一碟青菜。
那个老爷子和两名随从并不到厅吃饭,饭菜都是直接送到房间的,所以饭厅内只有张去一和古家人一起用餐。刚上完菜,古老头的小儿子古汉强就不知从哪溜了出来,招呼都不打就自顾自吃起来。
古汉超的婆娘沈氏是名三十岁左右的少妇,长得倒是颇有几分姿色,鼻直眼大,一看就是个精明的家庭主妇,待客相当热情,至少表面是这样。
“小一,多吃点啊,这寒潭银鱼可是个宝贝哪,肉质鲜美不说,还格外的滋补,有安神定惊的功效,吃了保证你今晚睡个安稳的大觉。”沈氏热情地招呼着。
张去一也吃得很“热情”,因为已经吃了三大碗米饭,还有两碟白馒头,外加一碗小米粥。渐渐地,一桌子人都眼神怪怪的,古汉强那货嘴巴塞着半只馒头都忘记了咬,不时瞟向张去一翻白眼。
古晓月盯着张去一的肚子,一脸怜悯地道:“一哥哥,你多久没吃东西了?”
张去一这才察觉自己似乎吃得有些过份了,几乎一半食物都进了自己的肚子,嫩脸不禁红了一下,打了个哈哈道:“婶子做的饭菜太可口了,实在是情不自禁,呵呵,情不自禁啊!”
古汉超笑道:“没关系,力气大的人都能吃,小一你尽管放开肚皮,不够让你婶子再去做,管饱!”
沈氏神色不自然地笑了笑,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热情。
张去一连忙道:“不用啦,我吃饱了!”说完飞快地把剩下的半碗饭扒掉,又从布包内掏出一叠百元钞票放在桌面,笑道:“古叔,这些钱你先收着,我可能还在这里住几天,如果不够到时再结算。”
张去一当初离开青市只带了手机和一张银行卡,钱还是中途找到柜员机取的,这一沓起码有三千块。
古汉超刚想推辞,沈氏已经伸手把钱拿过,脸上荡起热情得像春天般的笑容:“小一,你太客气了,在婶婶这里住多久都行,嗯,有什么喜欢吃的吗?我明天给做。”
第104章 寒潭
夜深人静。
张去一翻身下了炕,神识扫过整座农家小院,发现古大钏一家都熟睡了,而那名威严老者的房间还在亮着灯。张去一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将神识扫进房间,那名老者显然大有来头,身边两名随从都是高手,六感均非常灵敏,虽然还不至于发现自己的神识窥探,但还是不要招惹麻烦的好。
张去一取出已经重新加注了灵力的符鹤,手捏法诀一指,低喝:“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