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找到凌白,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他还特意把“凌”字咬得死紧,宣告着宝宝姓凌这个事实。
白兔子无所谓孩子跟谁姓,何况这个老头,一直觉得孩子是“白琳”的,要是告诉他,这个孩子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老头子会不会脑溢血呢?真是期待啊,就此,他的劣根性完全体现出来。
“居然敢把人放进来,真是胆子不小。”老头子虽然这么说,却没有责备的意思。大门那里实在不适合防御。
“我胆子大的地方还在后面呢。”白兔子微笑,带着一丝得意,看着外面的火墙几近熄灭,外面的人冲进来,白兔子的笑意越来越浓,仿佛这里不是修罗场,而是一场奢华的音乐会,整整领带,白兔子随时可以手握指挥棒上台。他旋地走到留声机前——这个家族还在使用这么古老的东西,拿出一张唱片,悠扬的旋律立刻倾泻出来,虽然听不清,但是白兔子眯起眼,轻轻哼起来,脚步也随之,优雅的挪动,轻巧避开周围的子弹,那样从容不迫。
凌致不知道白兔子在陶醉什么,据他所知,虽然白兔子的耳朵很好,凭着脚步声就能分辨出来人是谁,但是,这个空有了一副好嗓子的家伙,完全没有学习过任何乐理知识,连流行歌曲也只是唱个大概罢了。
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这个家伙的真面目,大概真的会被他骗。凌致无奈看着边上一群人,很大一部分已经被伪装成贵族的白兔子折服了!
突然,白兔子的眼睛张开,轻轻吐出了三个字。凌致没听到他在说什么,但是,从他的嘴唇可以看出,他在说:“开始了。”
院子的树木丛中到处都是人,疯狂叫嚣着向小楼扑过来。相比较白兔子而言,这一边更加急迫,他们必须在凌云带人赶回来之前,抓住凌宅的所有人来要挟。凌云或许可以狠下心不管自己的儿子,但是,绝对无法眼睁睁看着父亲和其他前辈被杀,这就是所谓道义问题。
就在他们快要冲到小楼面前时,他们突然莫名其妙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去。白兔子就站在窗口,向下看,看着下面的人疯狂想要射杀他却完全没有办法。他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就像这满园的梨树,在这秋暮之际,突然汲取到了养分,得以重新伸出绿芽,然后积蓄着,开出明年的花朵。
远处的高楼上,红外线一闪而过。他们中的很多人,曾经是白兔子最亲密的伙伴,虽然白兔子现在已经不记得他们了,但是,回忆是具有欺骗性的,他们眼中的白兔子,还是那个一起喝酒的小兔子。猎物就在眼前,还是一大群,很能点燃这些人的血。
枪声渐渐小了,白兔子举起双手,像要深入天堂,底下,突然一道精光闪过,白兔子突然向后倒去,可是,慢了一步,子弹擦着他的腹部向后飞去,一道三十公分的血印立刻爬上了白兔子的腰身。
如此近的血气,那凝结在空中的血珠几乎碰到身上,白兔子笑的越发浓烈,居然是自己的血,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下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凌致看着白兔子放下支撑的手,倒在地上,依旧在笑着,那么妖媚,简直不是人!当年从白家把这个人娶进来,到底是对还是错呢?不论怎样,现在后悔,肯定来不及了。
☆、第103章宝宝回来 (1423字)
凌云真的很坑爹。
得出这个结论的,可不只是白兔子,而是包括凌致在内的凌家所有人。之所以这么说,因为那天晚上,直到天明,战场收拾干净,凌致才姗姗来迟,不过好歹带着凌白宝宝回来了。凌云的样子狼狈至极,好像经过一场恶战,带回来的几个人也多多少少受了点伤。
宝宝睡在凌云的怀里,因为药物的原因,睡得很死,连呼吸都几乎没有了。白兔子一看到儿子,眼睛就亮了,不过,随即暗淡下来了,转向别的地方。不能说话,不能看着,假装自己听不见,假装自己不知道思恋。只要这个小小的孩子安全地躺在眼前这个人的怀中就好了。
凌云抱着孩子,等着白兔子过来接住这个孩子,顺便和他说上两句话。但是,白兔子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一样,看向别处了。凌云心里一阵难过,自己的儿子,真的能狠心到这样的地步吗?遇到这么大的事,一句也不问一下。
凌致立刻走到儿子前面,拨弄了一下熟睡的小孙子,确认无误之后:“你到底在干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一点信用都没有了,最关键的时候居然不在,一点都靠不住!在手下的的面前丢尽脸了!怎么能这样?
“昨晚我们也遭到了伏击,”凌云疲倦地说,抱着孩子的手不由得送了一下,眼看孩子就要滑下去,白兔子立刻冲过去抱住了孩子,正好碰到了凌云的手。手心传来的温度,让凌云的内心一跳,立刻抬眼看过去,白兔子却只是爱怜地看着孩子,一点都没有在看他。
“在属下面前怎么能露出这种表情?”凌致很严厉地责备他,“孩子我先抱走了。你和白兔子好好商量一下,昨晚如果不是白家,凌家可就遇到灭顶之灾了。”
“也没什么好说的。”眼睁睁看着老头子把自己的儿子带走,白兔子淡淡说,“现在只有凌白两家可以相互扶持,要是我昨晚不在的话,很快就会轮到白家了。”
这么说是没错,但这决不是凌云心中想要的答案。听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凌云很失望。总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会不会绝望呢?是不诚实吗?还是,白兔子的内心,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呢?凌云握起他的手:“我们一起看看昨晚的战况吧。”
老头子走了,还有一帮属下等着,等着凌云的视察。两个人沿途看着,最后走到大门附近,一个人排在队伍的最末端,凌云一瞬间就看到了这个人。虽然低着头,但是,这个人的身上,却隐藏着一种绝对不容小觑的气势。
“昨晚的事我大致知道了。”凌云说,“听说你一直坚守大门,没让他们走进一步?”
“那都是白少爷的计策好。”林仁低着头,白兔子皱着眉头。这个人怎么这样?亏我还在为他在凌云的耳朵边上说了不少好话。
“之前在医院就是你假传我的话?”凌云笑着问,一点不生气。他可是很喜欢这样的性格啊。
“是。”林仁还是有点忐忑。这种假传上意可是很严重的罪过,特别自己还不是特别亲近的人的时候,有心的话,直接拖出去打死都不算为过吧。
凌云真的一点都没有生气:“干的好,以后你直接跟着李毅吧。”这个年轻人很灵活,几年之后,想必就是一个能独当一面的人吧。
林仁很激动,谁不知道,虽然在凌家,李毅只能排个第五位,连凌叔都在他之前,但在李毅身边的,可都是凌云的亲信?那可是代表凌家现在最高的信任啊。
一边的李毅想要阻止凌云:“这不合规矩。”这个人只是个小干部,没有彻彻底底调查过,怎么能就这样委以重任?万一出了什么事呢?
凌云表示无妨,他既然站在了凌家最顶峰的地方,就不怕再这样的人。
☆、第104章八抬大轿 (1430字)
“我这么做不错吧。”像是个等待表扬的小孩,凌云略显期待地看着白兔子,羞涩的表情,拽着白兔子的衣角,我老婆就是帅!这身风衣穿的,比教父还教父!跟堕天使似的,连天上所有星辰加起来都比不上!
他的这个样子,看上去好想让人欺负啊,白兔子不自觉就想欺负他,调戏一下子也是很好的嘛。“你喜欢就好,要怎么办我不管你。”白兔子说,笑的比阳光还要明媚,挥开他抓住衣角的手,掸了掸,“和我没关系。”
没关系,没关系……无数回声在凌云的脑海中回响,怎么能没关系!凌云呐喊,你是我老婆啊,我们之间还要分吗?“你可是宝宝的爹,怎么能不管呢?”
“孩子总会长大,然后独立,怎就会开始嫌弃我们多管闲事了!”白兔子抱着胸,挑着眉,一脸鄙视说,“他的事,轮不到我们。”看着他的脸色变差,白兔子心中一阵暗爽,颇为得意能让某人露出这样的表情。现在总算了明白了,女王大人们的感觉了,果然很爽。要是能用脚尖挑他的下巴,那就更完美了。
“哼,连儿子都不管了,就没见过你这么狠心的爹。”凌云头一扭,某些人,就是不能让他们太得瑟,正所谓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残酷,看吧,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真是的,一点都不配合~白兔子用手戳戳他:“我现在能回来了吧?”
“回到哪里?”凌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白兔子立刻撅起嘴:“我都回娘家那么多天了,你就没有一点想我?”你个死没良心的!此刻的白兔子,早就把他带着孩子跑的雄心壮志全都忘光了!
“这个嘛,我要考虑考虑。”形势大逆转,风水指向凌云这边!凌云摸着下巴,假装在思考。
“你说什么?”果然,听到了白兔子一字一句的咬牙声,随即,一把雕着玫瑰的枪就顶到了凌云的脑门上。某些男人,就是不能好好说话,非要这么逼着才可以!
“我,我一定会接你回来的!”不好,玩笑开得有点大,这家伙真的会开枪的啊,玩出人命可就不好了!凌云冷汗直冒。
“很好。”听白兔子这么说,凌云送了一口气,但是,那把枪依旧没有从凌云的脑袋上移开。很显然,白兔子不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继续得寸进尺:“我要你用八抬大轿接我回去!”
八,八抬大轿?凌云满脸黑线,现在要我上哪找去?可是,某个叫做枪的东西还顶在自己的脑袋上呢:“好,好,我答应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可以把枪放下了吧?
“很好。”白兔子唰地抽出随身的速记本:“把刚才的话写下来,签字画押!”
不是吧……凌云哀嚎,一点声响都不敢发出来,喂喂,当着我下属的面,好像不太好吧,我作为老大的威严啊,面子啊!
白兔子满意地仔细地看着纸条,那个动作,简直是在炫耀了——有必要对着太阳看吗?又不是钞票,还带水印的!末了,太座终于发话了:“哀家很满意,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啊?”
四周围观群众虽然全都看向天上,但是,一个个耳朵都竖起来了。凌云怒:你们这些人——身为我的下属,居然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劝劝你们大嫂,都在看好戏吗?你们都给我记着!嘴上却不敢松口:“一周,不,三天之后的早上!”
“一定要绕城一圈!”白兔子继续得瑟,等到他再次进门,就会知道得瑟的后果了!
凌云急忙点头,生怕老婆跑了。
于是白兔子满意地走了,留下某个凌姓男子,在为三天做好一个花轿发愁。虽说做一个花轿并不难,找个老木匠,多少凤凰都能给你雕上去。但是,三天诶!三天做完,不可能的任务啊!
☆、第105章抉择 (1532字)
俗话说的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简直就是为凌云量身打造的。凌云早就打听过了——白兔子比他还早,故意为难凌云的。唐人街上有个专门做木器的家族,从表字屏风,雕花房床,黑漆棺材,无所不做,他们的招牌就是停在店铺中央的大花轿。很多人——特别是外国人,专程为了那个轿子过来,在店里转上一圈,买点小纪念品,这已经成了该地旅游专属特定的项目之一了。
能达到白兔子要求的,只有那顶招牌了——不过,白兔子不嫌它旧就不错了,白兔子一定会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说:“上面一股灰尘味,真难闻。”凌云想着,不经露出一抹笑。不自觉带着宠溺的笑,认识他的人立刻就能明白,这家伙一定是在想白兔子了。
听说凌家要雇佣这台轿子迎亲,店主人犹豫至极,万一,万一借走了不还怎么办?不过,他们说“借”,已经是很客气的了。“就你们这里的,我才看不上眼呢。”凌云眼睛一眯,一摞子钱啪地拍到桌子上,“给我收拾干净,最好收拾成新的,装饰也重新换一遍!”店家的人立刻屈服:“我一定会送上最完美的活计的!”
凌白醒来之后,知道他凌爹要把白爹接回来,很高兴,高兴得在家里上蹿下跳,一帮人跟在后面收拾得极为艰辛。受伤之后,突然变得很能说话,几乎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白爹,白爹。”趴在窗子上,看着外面,一定要第一时间扑到白爹的怀里。
凌云的天平已经渐渐偏向白兔子那边,这在凌致看来,是不明智的。白兔子是一个很能干的人,这点已经毋庸置疑,从很久之前就知道了,这才是让人为难的地方。如果白兔子只是一个没有什么脑子的人,就当多了个吃饭的,但是,这个样子——凌致还是不放心。
只能希望白兔子看在这孩子的份子上,站在凌家的立场上想一想。
于此同时,白家也在上演着同样的一幕。白兔子看着窗外,计算着时间,等待着有人来用八抬大轿接他。他身后,白果的身影比任何时候都更具有压迫性。
“我早就说过,你这样是不行的。”白果说,明明是在安慰,可是这样理智分析的口语,却更像是在逼迫,“凌家的老头子是不会认可你的。”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凌云真的像表面上一样对你吗?
“哥哥不也是?”白兔子眼中只有满园的花朵,这些娇弱的花朵,居然能在白家的摧残下活下去,不知道被人知道,到底会做如何感想,“我的存在,对哥哥来说,不也是一种威胁吗?”早些年,有人看白兔子似乎什么都不懂,想拥立白兔子取代白果,好控制整个白家,不过,白兔子坚定地站在了白果的那一边,但是,还是很快被嫁到凌家去了。
“你是我的弟弟,但对于白家你只是个外人。”白果说,“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白兔子不想听他说话,在心里默念:有无缘无故的爱,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做事的理由可能有很多,只是,会在适当的时候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那一条来说。很抱歉,我要先走了。神说,有了光,于是有了光。
即使念着圣经,白果的话还是不断涌入白兔子脑海中。他想捂住双耳,不想去听,不想承认,白果说的“事实”可能性非常之高。白兔子的手颤抖着,努力不握成拳头,外面的花,在微风中颤动着,看上去分外沉重,可是从没有低下过脑袋。
没有绝对的真实,只有相对的谎言。菩提无根,明镜无台。白兔子继续默念。
“当你不得不选择的时候,你到底会选择哪一边?”白果的声音不让他有任何回避的可能,一步步紧逼上来,“白家还是凌家?到底是哪一边?世界上没有两全的事,即使是圣人也做不到。”
“凌家。”白兔子回头,“因为我儿子在那儿。”
“不论什么,只要你做出选择就好了。”白果说,“我只看中结果,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日后真有那么一天,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第106章迎亲 (1579字)
白兔子郑重点点头,他不想看到那样的情况出现,但,即使是圣人也不是万能的。如果真的有那样一天,白兔子真的会成为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局面吧。毕竟,先在白兔子可没有所谓的娘家可以回去了。
其实这样不是更好吗?白兔子带着孩子远走高飞的愿望可能就要实现了。这是白兔子第一次有那么强烈的愿望,一个关于自己的愿望。
白果看着这个一直不用自己担心的弟弟,忧虑更多。白兔子从小就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有提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