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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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鬼-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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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这位是我的堂姐巫真,从小就和我关系很亲密,她是位美女作家,重点是美女哟!大家欢迎~”小青年很狗腿的冲真姐笑了笑,脑内迅速组织语言,编造着几人的身份。“这位是我一见如故的好友,琅琊。这位是琅琊的远房亲戚,也是我的朋友,叫皓紫耀。这位小姑娘是……嗯,是……”
  “是什么?我最讨厌男人支支吾吾!”真姐一瞪眼。
  小青年走近,在巫真耳旁煞有介事的压低嗓音:“她是个孤儿,身世很惨的,我打算领养来着,你可千万什么都别问,小姑娘很敏感的!哦对了,还有那个皓紫耀,因为是混血,思维语言和我们都不大一样,他要是说什么奇怪的话,你别理他就是了。”
  真姐一边听着,一边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三位客人,最后将眼光落在琅琊身上。只有这个男子最为稳重也最和眼缘,看起来就是个……嘿嘿嘿……能将弟弟托付终身的人啊哇哈哈哈!
  
  腐女作家脑内各种窃喜的时候,男子像是能够心灵感应一般,冲她微微笑了笑。巫真瞬间激动,一个箭步上前,“你好,我觉得你和我下一本书里的男主角气质相似,我们可以谈谈么?刚好帮忙一起把火腿卸开,怎么样?”
  琅琊点点头,在巫罗有些担心的眼光下随着巫真走进了厨房。
  小青年忐忑的在上发上坐下,皓紫耀凑过来眯着眼看他半晌,才开口道,“你俩怎么就不像呢?你姐姐算是个大美人了,你就……坎坷不平了点。”
  去你娘的坎坷不平!小爷皮肤光滑,哪里坎坷了!你的脑回沟才坎坷!不不,应该是一马平川!小青年一脸愤愤然,但是没打算接这个茬。他眼下比较担心真姐要问琅琊太多问题的话,穿越的事情恐怕会暴露。这种危险又不靠谱的事情,不知道反而比较安全。
  两人在厨房里忙碌了约莫有一个多小时,春晚都快演完了,才姗姗出来。看着姐姐嘴角诡异的笑容,小青年心里更加七上八下了。
  巫罗拉拉琅琊的袖口,低声问道,“我姐和你说什么了?”
  高大的男子低下头来,在小青年耳旁淡淡回答道:“没什么,就是说了些关于你的轶闻,还说……‘巫罗就拜托给你了’。”
  小青年一愣,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是手里揪着琅琊的袖子发呆。巫真看在眼里,笑在心里。
  
  因为以前香尘轩没有多余的卧室,巫真向来都是住在附近宾馆的。在她喝了三碗稠酒,又视察完小青年的卧室,得知了他和琅琊每晚同床而眠之后,便秉承着她一向的雷厉风行,满意的离开了。
  巫罗当然是要开车送真姐去宾馆,琅琊便也跟着出来了。巫真看着两人站在香尘轩院子的夜色里,突然没心没肺地咧开嘴笑了起来。“我宾馆离着挺近的,不用开车了。你要是想送我,我们可以一起走过去。”
  小青年从不在小事上逆姐姐的意思,于是立刻就答应了,然后留皇帝和小土匪看家。
  眼见着真姐进了宾馆大门,小青年这才冷得一哆嗦,跺着脚耸着肩,拉着琅琊就打算往回跑。
  身旁的男子却停了脚步,从颈上解下围巾,认真地给小青年裹好。不远处的车灯照着男子英俊的脸庞,忽明忽暗,也将小青年的心撩拨得上上下下。
  琅琊看着巫罗冻得有些发白的脸颊,呆呆的眼神和微微张开的双唇,也没说话。许久,他转过身拉起小青年的手,道,“回去吧。”
  
  小青年就懒了那么一下,在睡衣外面直接裹了件大衣就出门了,结果在雪地里行走了半个多小时,夜风一吹酒劲上来,在路上还玩了会雪,结果回去夜里就发了烧。
  琅琊感到巫罗在身旁发抖,就掀开他的被子躺了进去,伸手搂住半昏半睡的小青年,用体温将他暖热。
  结果,某人暖了,某人热了……
  年轻人恢复能力强,小青年第二天便没事人般的爬起了床,除了鼻塞说话囔囔的,其他一切都好。
  于是巫罗一边得瑟着自己的恢复功力,一边去客厅里抢着接忽然响起的电话,全然不记得昨个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喂你好,这里是香尘轩……什么?初中同学会?”青年握着电话的手一僵,“初四……在帝豪大酒店……上午十一点……冯晔溪包了整个大厅……杨菁菁说有重要的事情宣布……哦哦……啊喂!你别挂啊我还没说要去呢!”
  通知的人不等巫罗拒绝,就快速的挂了电话,再拨过去,就总是占线。
  本来巫罗对这种聚会都是敬谢不敏的,时隔多年,还能有谁认识谁?不过都是怕无人知道自己发迹了的一群人,喜欢上演这种所谓的联络老同学感情的戏码。
  也不是巫罗记仇或者小心眼,毕竟当年被那样对待过,现在想到要去见那些人,着实开心不起来。
  
  “何事而愁?”琅琊合上书,看向第四次叹气的小青年。
  “同学聚会……初中的同学……话说你现在是不是对于这种普通词语都已经了如指掌了?”见对方微微颔首,小青年捏着手中的杯子继续说道,“我不太想去,因为小时候和大家关系不是很好……但是不去又总觉得不太甘心,具体是为了什么我却又想不明白……狼牙你说,我该怎么办?”
  狼牙将军放下书,直视巫罗双眼,“我不喜欢向人示弱,更何况我不弱。”
  巫罗将手中的热水解气般的灌下肚里,然后长舒一口气。“对!小爷怕谁?还就偏要去了!”
  “何时?”狼琅琊眼中带着一丝笑意。
  “三天后——我估摸着那些暴发户肯定要往死里打扮自己,让他们显摆去。我找身暖和的衣服就成了,然后窝在角落里好好吃东西——听说是我们中间混的最好的一个同学买单。” 小青年缩在飘窗软垫上,将脚底烤在暖气上,拖着鼻音嘿嘿的奸笑着。“帝豪就在寂慕他们办公楼附近,刚好初四上午去看望向阿姨,我头晕不想开车,让寂慕把我送过去得了……啊对了!真姐说她打听到那天刚好有个古董拍卖会,我还得赶过去,在那圈子里混个脸熟,以后生意也好做些。”
  “需要我接你吗?”
  “啊?你怎么接我?”小青年一愣,“帝豪离咱家还挺远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同学会,那就是狗血的开始~
巫真各种推波助澜不解释
吐槽50之后上琅琊的番外~




53

53、吐槽四十九:话说显摆 。。。 
 
 
  
  琅琊很镇定,“我已经学会开车了。”
  “!”
  腹黑将军摇摇头,“你现在的表情,好似看见有人夸赞晧紫耀知书达理。”
  小青年忍不住咧嘴笑了,“……狼牙你真毒舌。话说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每日清晨,你尚在睡梦中时。”
  小青年睁大双眼,“不是吧!要不是我了解你身手,真的会觉得你在吹牛皮。但是车身丝毫未受损坏,这未免也太神奇了!大师!你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没什么。一开始不熟练,便让皓紫耀站在车尾,若是快要撞到墙壁,至少还有他做肉垫。你放心。”琅琊平静地开口,英俊无俦的外形加上他鲜有对手的鬼畜属性,倒显出另外一种异样的性感。
  为毛小爷不能放心呢……
  “那到时候再看吧,若是需要,我给你打电话,记得接手机啊。”巫罗伸手指指床头柜上的诺X亚,又回头看了看琅琊,突然道:“我说从早上起来就觉得不对劲,现在终于发现——你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几个月前,男子刚穿越到这个时代,小青年带他去理了头发。现在略微长长了一些,从韩式变成了日式。但是!琅琊却将左边的刘海编成了一股细细的麻花辫,松松的搭在左耳后。
  这么一来,管他韩国花美男还是日本美少年,统统都不是对手!那本应是雷人的发型不知怎的与琅琊异常相称,异域风情的美感和男人的阳刚之气混合在一起,令人头晕目眩。
  幸亏天天同吃同住同睡,小青年这才生出坚强的抵抗力来。要不然,那股男女通吃的荷尔蒙,实在叫人无法消受。更幸运的是,耗子药那厮不好这一口,而肉馍馍口味奇特,两人才能幸免于花痴的漩涡。
  “风俗而已,不必介意。”琅琊脸上表情未变,胸中自有沟壑。这支发辫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象征,他有生之年,从未编过,亦绝不会再为他人编第二根。
  
  瑞雪兆丰年。今年的雪很大,估计一定能有个好收成。
  过年期间商店都关门了,出远门也肯定不成,车都开不动。于是小青年和三个门客天天窝在家里玩三国杀斗地主,有时候还去院子里打打雪球。
  结果人来疯的小青年到了第四天,感冒还是没有痊愈,说话依然带着疑似卖萌的鼻音。
  重感冒的人都喜欢睡觉,再加上前一晚和二逼皇帝比赛打僵尸,玩到凌晨三点才睡。某人于初四的早上,牢牢地粘在自己的雕花木大床上,对楼兰美男的唤醒服务充耳不闻。
  明知道今天上午有安排,还特意求人家琅琊叫醒自己,小青年还是耍赖不起床。琅琊在床边默默看了一会这个装死的家伙,想起巫真前几天说过,这家伙的弱点是耳朵,扭耳朵可以叫他起床。
  于是面瘫男伸出双手,用力地揪了揪小青年暴露在空气里的双耳,对方哼唧几声,在被窝里扭动了两下,最后还是不愿意起来。
  琅琊想了想,伏□来,轻轻对着小青年那红肿发痛的耳朵眼儿吹了两口气。
  嗷的一声,巫罗扔开被子从床上跳下来,眼中含泪的指着他:“你,你这个鬼畜!”
  
  小青年刚刚梳洗完毕,向寂慕就进门来了。
  “你先坐会儿,我换个衣服马上就好!哎你说,我给阿姨带点什么好?这大过年的……”小青年提着裤子,跳到发小面前。“我记得阿姨一向喜欢漂亮的古董,刚好我这有几个小玩意,你帮我看看?”
  向寂慕也不推辞,笑眯眯地跟着巫罗走进了一号储物室,里面放的都是最新收到的东西。然后他摸着那把封印了“类”的匕首道:“这个不错,我妈最近比较迷这种类型的。”
  “这个……”小青年有点犯难,毕竟这是大凶的东西,类的血液都害死了霍傲海,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的家人处于危险之中。“这玩意有点特别……我怕有什么危险。”
  向寂慕皱了皱眉,随即笑了起来,“我妈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会被这上千年的古刀割伤的!”
  “不是这个,我是说,这玩意……不太吉利。”向家帮自己太多,恩情不是随便就能还的,所以只要寂慕开口,巫罗从不拒绝。但是这一次,实在是不比往常,他不能拿向家人的性命来冒险。“除了这个,你要什么都成!”
  向寂慕见青年话都说到这份上,也不再坚持,眯着眼睛想了想,伸手指向一个刻有八卦图的微缩木柜。巫罗见事情有回旋的余地,立刻就答应下来了。
  
  巫罗在向家坐了一会,和向阿姨聊了些家常。快到十一点的时候,他和向母道了别,然后留下那小木柜,就和向寂慕一起离开了。
  竹马很尽责地把小青年放在帝豪酒店的门口,眼见他走进去了,这才发动了车子开向自己的公司。
  帝豪大酒店本市最大的交际场所之一,卖点在于价格昂贵,且是老字招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开始崛起了,虽然那时候还只有三层楼高——不过也是方圆三十里内最高建筑了。
  一进门,两边的waiter穿着整洁的黑色套装,齐刷刷地弯腰致意。小青年虽然银行账号惨淡,不过出身太好,本质不是土狗,大场面也是见识过的,所以只是挑了挑眉,淡定的从赤红的地毯上踏了过去。
  冯晔溪的小弟之一站在门里不远的地方,见到巫罗进来,免不了上下打量一番。
  小青年感冒未好,穿着棉乎乎的羽绒服,里面就搭了件普通的T恤,下面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牛仔裤。那小弟当下就撇了撇嘴,心道这些年这厮还是没崛起,仍旧一滩烂泥。于是也没了招呼的劲头,只是伸出一根指头随便指了指,“喏,老大快到了,进去坐吧。”
  青年点点头,也不和他计较,径直向前走去。
  
  冯晔溪据说是班里混的最好的,好像是开了家公司,最近要上市,貌似能大赚一笔。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就是为什么发迹的人都喜欢跑回家乡,做点什么投资之类的贡献,赚足尊重与艳羡。
  冯大款架子摆的足,久久不露面,当年的校花杨菁菁也是姗姗来迟。大伙儿都三五成群的聊着八卦,羡慕的语气里总是有些酸溜溜的东西。小青年不耐烦听那些无聊的事情,就坐在角落里喝红酒,喝了两杯之后很有节制的停下,开始百无聊赖的把玩手里的高脚杯。
  大厅里突然热闹起来,所有人都站起身来,迎接今天的主角。
  杨菁菁早已蜕变成了性感火辣的大美女,身着一袭火红的晚礼裙,亲密的搀着冯晔溪的胳膊走进大厅。郎财女貌,莫名其妙的掌声就那么响了起来。
  两人满意的巡视了一圈,最后一起将目光停留在某个懒懒靠在窗边的人身上。
  大厅里又突然静下来,小青年抬抬眼皮,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还夹杂着窃窃私语。有人回忆起当年,嘲笑说那个不长眼色的家伙不就是巫罗吗?没钱没权没长相没学历还阴霾。还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别看人家那废物样,曾经还是恒生集团的四少爷呢,可威风了。更有人大惊小怪的问道,他怎么也来了,谁邀请的?
  
  人类有着劣根性,总是嫉妒巴结比自己好的,看不起比自己差的。
  巫罗对于这种事情早在学生年代就习惯了,来之前也有了心理准备,所以面色平淡如初。然后他想想好歹也是冯大款买单,要给些面子,于是小青年站起身来,眼神空洞的冲两人皮笑肉不笑的挑了一下嘴角。
  曾经的校花短暂的愣了一下,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也礼貌性的冲青年笑了那么一下,又很快转开脸去,找她中学时期的几个姐妹去了。
  冯晔溪却站在原地没动,他看着青年问道,“你是巫罗吧?是我特意叫人找你来的,等下有事找你,先别离开。”
  他声音不大,不过附近的人都听见了。大家都一脸惊讶,似乎对于冯大款找这么一个扶不上墙的烂泥感到万分不解。更有甚者,一脸羡慕,好似这是多么大的荣耀一般。
  小青年斜了一眼旁边的人,心道,难道你们希望看见小爷跪下,三呼万岁,谢主隆恩,承蒙召唤,感激不尽?
  都他妈神经病吧!
  
  冯晔溪说完就转身走了,留下一个挺潇洒的背影,几个女同学就忍不住发了花痴。
  巫罗不置可否的笑了一下,又转身坐下,敬候佳肴。
  十个做工精致的圆桌摆成环形,放置在大厅中央,众人五人一桌,依次坐下。
  大家一起举起价值不菲的高脚杯时,巫罗突然想起了在黑虎寨喝酒的情形。他摇摇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在食物上面。
  一道道古怪而又昂贵的菜品被送了上来,整个筵席弥漫着一种坑爹的气息——这碗叫做武则天汤羹的是个神马玩意?竟然要八百八一盅?还有那好似榨菜的玩意……啧啧。它旁边的松阪牛肉号称是喝啤酒听音乐长大的牛,结果苦的要死,还动辄上千。不过最可笑的还是那盘麻团,竟然一百九十九一个……真不知道是哪个死暴发户点的单,估计是冯大款某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弟吧。
  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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