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暂时不用了。”维克多因心灵澄澈而导致的善解人意一时让他感到尴尬,却并不使他厌烦,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地在维克多身边的椅子上坐下,“你很喜欢看书么?”
“还算喜欢吧。”似乎立刻洞悉了他继续交谈的意图,维克多坐回了原位,“不过很惭愧,我读得太少了。”
“这个年纪就能看《双城记》,已经不算少了。”他扫了一眼那本大书的封面,不由得被对方温柔皎洁的气质感染,也笑出了声,“我时常听人们说起这本书,却一直没有耐心看下去。”
“狄更斯写的故事太沉重了,大约不太适合在生病期间消遣吧。”维克多轻笑着再次翻开那本书,似乎并不把周围的人放在心上,“但是我很喜欢。《双城记》是一个关于贵族与平民间斗争与爱情的故事,很悲伤。”
“也许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他没有读过这本书,因此只能发出了这样无关痛痒的感叹,“不过,当贵族本身就很悲伤吧,总是在同一个循环里轮回,永远没有自己的选择。”
“你想要有自己的选择么?什么样的选择呢?”
其实对于第一次认识的朋友而言,这样的提问不能说不唐突。然而在他们之间,这种界限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或者已经被粉碎而烟消云散了。即使追溯到心灵的最深处,他们也没有觉察出问题的不妥。相反,他们从最初邂逅的夜晚起,就愿意分享关乎灵魂的心事。
“我只是希望有选择而已,可以让我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路途。”艾瑞克再次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月华如酒,碰洒了满面,“虽然我选择的路未必一定强过预先安排好的,但那也是我自己的事。其实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当一个只会跳舞,喝酒,尔谀我诈,等待着被这个时代推翻消灭的贵族更糟了。”
“我觉得这样想很好啊。”维克多合上书,转过来望着他的侧脸,“不过我想,贵族应该比任何人都自由。虽然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站在这个起点上把握自己的方向,是么?”
“没错,”他忽然心情大好,转过身看着比他小两岁,身形也纤细得多的孩子,“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你真有意思,为什么在学校里从不见你出来玩呢?你读了那么多书,跟你交朋友应该是非常愉快的。”
“你过奖了。”维克多依然微笑,那笑容并不苦涩,却因其超越七岁孩子常识的包容和平和而格外酸楚,“我想大家都不是太喜欢我吧。除了查理那些人,我从来不跟别人出去。”
“我喜欢就行了。”艾瑞克站起来,抛下了这个斩钉截铁的结论的同时右手拉起维克多,“时候差不多了,我得回去看看。那么下次再见。虽然晚了点,但总比从来没认识你要好。你愿意跟我做朋友么?”
“当然愿意啊。”维克多笑得如同一棵年轻的植物般舒展,“我送你回去吧。”
“你身体没事么?”
“我不要紧。”
他们就这样牵着手并肩经过那些流水,石桥,月光和玫瑰,一路谈笑风生。彼时他们都还年幼,并不真正懂得一些潜伏在他们生命中的意义。例如维克多不同于普通孩子的笑容包容了怎样的苦难,拥有理解一切的胸怀却缺乏支撑他自己存在的力量;例如艾瑞克坚毅强大的俊美之下藏着怎样的破坏因子,他高贵的理想和说一不二的决绝又要他们付出怎样的代价。
但是今天他们不知道那些,不知道绝对的自由是盲目,不知道纯粹的爱情是毁灭。他们还拥有足够多单纯的信念,支撑他们神采飞扬地谈论自由与梦想,直到通往主厅的休息室里,艾瑞克抓住维克多,阻止他继续前进。
“小心,”他沉下脸说,“那帘子后面有人。”
维克多紧张的眼神扫过面前几个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男人,落在蜷曲成一团的窗帘上。
这种时候他不会知道怎么办。他的悲剧根源便是,他的存在本身始终给予人信念,爱与宽容,但是他从来不具有保护自己美好内在的力量。
不等他回过神来,艾瑞克就抬起了手,一个简单的手势过后,窗帘恢复原状。
然后维克多惊愕地看着他在学校最好的朋友查理?贝肯斯气喘吁吁,灰头土脸地从里面爬出来,面色铁青。
艾瑞克站在他身旁冷冷地望着他,一言不发。就在刚才他已经理解了是怎么回事,很多世家的庄园里都有这种小机关。爬窗子当然是不被允许的,窗帘便担当了阻止触犯者的责任。
“查…查理?你在这里做什么?”
“真见鬼,”那个黑色短发的男孩气呼呼地说,“我想来找你,怕从门出去被大人发现,想爬窗子走,结果这玩意儿缠着我不放,差点把我给闷死。”
“你没受伤吧?!”他的好朋友却不觉得这仅仅是一个笑话,立刻上前观察黑短发男孩有没有遭到什么实际的伤害。
而这个场景里的旁观者注视着他新结识的朋友焦急地皱起了好看的眉,他被这种纯洁无瑕的心灵感染了,终于笑出了声。
作者有话要说:》Moonlight Shadow:一首很有名的歌,个人认为不错,建议去听听。
》《双城记》:狄更斯的作品。具体简介MINA自己去找吧。大致上《双城记》是表达了一种对社会形态变迁过程中阶级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担忧,既是对贵族制度的不满,也指出了以暴制暴,过度革命可能造成的问题。个人在这里选作品时想了很久,最后用了《双城记》除了一直很喜欢这个题目外,也就是因为它里面对贵族和平民,以及贵族陨亡和无信仰社会的崛起的一种态度,跟作品里主角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有一定共通性。以前想过伍尔夫,叶芝,海明威,奥斯汀等等,但不是时代对不上就是太女性化了OTZ。不管怎么说,我觉得维克多七岁就能看《双城记》还是很强大了,他后妈我活到十八岁了,还是跟艾瑞克一样,看不下去……OTZZZ。
49、最后一支华尔兹 。。。
这一年哥本哈根的秋天和以往的很多个世纪一样,倘徉着蔷薇色的流云。三万英尺高空中的温暖气流间浮着云彩,就像巨大的冰川浮在洋流中间一样。脚下的云影追赶着来回的路人,移动地飞快。偶然有几只从港口附近过来散步的信天翁,肩上扛着夕阳点点的金泽,彗星一般掠过去,在路边歪向一旁的皮鞋招牌上投下姿态飒然的影子。
这种大而强劲的鸟在古老的传说里,就已经被祖先们当作自由和信仰的图腾了。奴隶时代的丹麦和瑞典人用它们的翅尖羽做成贵族才有资格使用的长羽毛笔,用于书写战争情报,国王的敕令和贵族的情书。据说用它来书写的心愿将被传达给奥汀,因为那羽毛洁白无暇,轻盈纯粹,被认为是至圣的纯洁之物。现在它成了一种象征性的纪念品,被放在街头巷尾的橱窗里出售。这给那种美丽的大鸟带来了灭顶之灾,在禁止捕捉它们以制作羽毛笔的法令得到议院通过之前。
“哥本哈根还是这么热闹啊。”
梅利弗伦子爵扫视了一眼港口内外的景象,不带感情地轻轻评价道。他来丹麦的次数不多,而哥本哈根也甚少给这些匆匆来去的过客们留下喧嚣和繁荣之外的印象——碾过青石板路的马车永远发出机械碰撞的声响,轮子外裹着的铁皮在漫长的辛劳中被磨得翻起来,年轻车夫帽檐下的眼神却意外坚定热烈;小店的招牌永远是歪的,从门缝里飘出食物的香味,将人类本能击得体无完肤;码头上黑人搬运工的歌声永远是浑浊而洪亮的,隐约透着模糊而宏大的音节,随着船舶靠岸,逐渐远去。
多少人从这片土地上经过了,然城市依旧是她原来的模样。纵然她的客人即将要牵动许多人生命的轨迹而在历史的暗潮下激烈涌动,对她而言,任何人物都不过是过客。
梅利弗伦子爵坐在港口里长长的休息椅上,有些不安地把目光转向他的独子,管家诺克和平日里帮助他打理庄园的女侍特蕾莎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本来这个世界的模样与他而言已不再有关,也只剩下父亲这个角色会让他时常对自己丧失信心。
也许父母总是喜欢懂事的孩子。他自嘲似的想。倘若不是切肤体会,大约他也很难想象,一个年华正好的孩子超越年龄的成熟和内敛,对为人父母者,竟是如此痛苦的惩罚。
对维克多来说,这是他第一次离开英国。丹佛家的主人邀请他们到丹佛一族位于哥本哈根的本宅浮云城堡参加灯火节晚会。圣诺拉节之后,这是第一个比较重大的节日,也是一群无所事事的腐朽贵族们整个夏季最主要的娱乐。而丹佛族长会主动举行晚会,这原本就是件称得上奇迹的大事,那些下位的贵族们更是求之不得。
然而事实上,老梅利弗伦很清楚他儿子的心性。和舞会之类的吵闹场所相比,他有理由相信维克多会宁愿在自己家的庭院里,就着魔法制作的灯光看书打发晚上的时间,或者是弹琴。他并不认为这是多么令人失望的性格,但他无法说服自己不为维克多担忧,就像对维克多终究要成为梅利弗伦的继承人这个事实一样无能为力。
从这个角度说,他总认为维克多能多结识些对他有帮助的人是好事,而不仅仅局限于贝肯斯等——这不是说他嫌贫爱富,也并非把地位看作评判人的唯一标准,只是如他们身份的人,在无可奈何的家族制度与小团体社会下,终究是要与丹佛这样的家族打交道的。尤其是当他知道圣诺拉节当晚维克多已经偶然认识了丹佛家的少主之后,尽管他自己也不怎么喜欢舞会,尽管维克多刚刚痊愈的身体还不是那么适合长途跋涉,他也欣然接受了丹佛族长的邀请了。
而在港口稍许停留的片刻里,他所能瞥到的,仅仅是他儿子站在一个擦得透亮的橱窗前,对着里面展示的长羽毛笔出神。
他失笑。作为父亲,他最清楚不过了,维克多很喜欢这种小东西,但不是女孩子那样喜欢炫耀她们的优雅,而只是单纯迷恋于用它写字的手感和清香罢了。
“喜欢这个么?”于是他轻轻地靠过去,站在他儿子身后。维克多相对他的年纪而言并不矮,却只能够到橱窗的第二层。亮闪闪的玻璃倒映出一大一小两个轮廓,都是灿烂惹眼的金发碧瞳。
“啊,不用了。”维克多却忽然回过头,看了来带他们进入秘密的浮云城堡,让他们不至于被那些层叠的空间魔法阻隔在外的向导和陪同前来的两位仆人一眼,“时间快到了,我们走吧。”
他忽然感到无比辛酸,只能暗暗咬住下唇,转过身,牵住他儿子的手。
确实,维克多和他父亲到得不算早。舞会上已经有着各色人等来往穿梭,映在维克多眼里,女人们沉重的礼服就像是旋转的大片色块。
他们是指名的贵宾,因此稍许迟到了一会儿也不会遭人非议。何况,场上太多的小姐夫人们对他们的光临期盼已久了。侍者把他们引到相应的位置上入座后,还不够慢慢品完一杯葡萄酒的时间,就有一位涂着玫红色眼影,穿同色系斜肩小礼服,头发挽成一个高簪的年轻女子大步过来,坐在了他父亲身边。
“好久没见到您了,您的精神真好,梅利弗伦子爵。”
“谢谢你。”
维克多坐在另一个方向,平静地望着桌上琳琅的晚餐,听那个不超过二十岁的女人和他父亲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讪。女人显得异常热情,他父亲却始终维持着淡雅而分寸得当的微笑,任凭那女人怎么暗示,也始终没有邀她跳舞的意思。
仅仅就这点,他感谢他父亲,并深深地感到安慰。
其实在这个狭小的交际圈里,一个身份尊贵,丧妻的三十岁男人,就算放弃了在蔷薇教团里的职位,也完全称得上是这些婚姻空间日渐窘迫的贵族女子们竞相争取的抢手货。然而维克多在这个年纪上就很清楚,虽然父亲是为了自己才来参加舞会,但他比自己站在距离舞会中心更近的位置。而他在那些贵族小姐眼里的形象恐怕就不怎么美好了——一段不长不短的婚史算不得什么,但是这个一闪而过的女人却留下了宝贵的独生子。这就大大降低了其他女人入主洛丝罗林庄园的可能,也必然将为那个继任的梅利弗伦夫人带来继承权和财产上难以理清的持久困扰。
一会儿后,那位玫红色的小姐不但没有被她追求对象有礼貌的冷淡吓退,反而越挫越勇。而周围也开始有其他颜色的女人毫无意义地来回晃动,准备伺机加入。
他终于站起来。
“爸爸,”维克多没有注意到过,自己的笑容和他父亲有着遗传般惊人的相似,都在温和中含着刻骨的无奈,“我先去别处看看。”
他父亲立刻转身,下意识伸出手拽住他。
然后尴尬被异常戏剧的形式打破了。
“莉迪雅?!你在这里做什么?!”
维克多和他父亲不约而同地望向洪钟一般的声音来源,只见一位脸型方正,个子高大的夫人大踏步走过来,身后跟着一个穿深蓝裙子,化妆技术平平的阴沉少女。与女儿们的气质全然不同,这位年长的夫人显得十分高雅而严格,也许年轻时也是个美人,但前提是忽略她那太过沉重的脚步声。
“莉迪雅,我找了你好久!”那做母亲的首先转向她女儿,神情确实十分严肃,“我告诉过你,不许胡闹!”
“可是妈妈…”
“行了,别在这丢人现眼。”母亲坚决打断了莉迪雅的话,“你真该好好学学礼仪。现在,凯瑟琳,带莉迪雅去把妆化好。”
那个穿深蓝色礼服的阴沉女子上前一步,把她妹妹拉走的同时回头望了一眼。
“啊,好久不见了,梅利弗伦子爵。”待到两个女儿走开,那位夫人的口吻才缓和一点,故意摆出了一副轻松的表情,“距离我们上次在你婚礼上碰头差不多有九年了吧?你大概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
“怎么会呢,威瑟斯朋夫人。”也许是面对一位长辈,维克多和他父亲还是都站起来向威瑟斯朋夫人致了意,“难道您把我想象成忘记恩师的人了?刚才的两位小姐是您的女儿?”
“让你见笑了。”似乎终于进入正题,威瑟斯朋夫人的笑容也更加舒展了开来,“穿玫红礼服的是小女儿莉迪雅,十七岁,你已经和她交谈过了。另一个是大女儿凯瑟琳,二十岁。我们一直住在纽卡斯尔,你大约没有见过她们。”
“纽卡斯尔的冬天一定很糟糕吧?”梅利弗伦子爵仍试图转移话题。
“确实够冷的,不过也别有风味。”威瑟斯朋夫人装作顺口提起一般,眼神晃动了一下,“你知道,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明白……欢迎你随时来访,我们会很高兴。”
听到这里,维克多终于做了一个把手抽回来的动作。也就是在那一瞬间,他父亲放开了他。
当时他并不懂得这个动作在他之后生命中切肤的隐喻意味,只是向某个不确定的对象点了点头,逃一般匆匆穿过长排的桌椅,消失在纸醉金迷的人群中。
其实维克多并不缺少玩伴。他到了宴席外围之后,与被他们各自的父母牢牢看在身边的莱维因,海默尔和温斯顿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很快就碰上了查理?贝肯斯。对方手里拿着一副和小孩子身体不相称的大盒子,表情十分兴奋。
“别管大人了,让他们玩他们的去吧。”干劲充足的黑短发男孩挽住他的手臂就把他往休息室拖,“我们找个地方下棋去吧,我把爸爸送我的一套新棋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