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长城壮阔的远景、萧肃的氛围,被眼前人头攒动、挥汗如雨的景象给破坏殆尽。看着男女老少奋力地往台阶上爬,我倒觉得这像是一场集体运动会。虽然多少有些滑稽,但本质却是健康向上的。
不欲加入人挤人的队伍,我掉头,往人少的方向开始攀爬。
风很大,刮在脸颊上甚至会疼。但这边空气却是极好的,眺目望去,不知名的山头上覆着一层白雪,当真是银装素裹,让从没亲眼见过雪景的我一阵心喜。
过了几个烽火台,一个穿着蓝色外套的年轻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会注意到他,一是因为他身上的蓝色装扮分外显眼,二是因为他攀爬台阶的速度明显比常人慢,一走一顿,悠哉到令看到的人都替他心急的程度。
心想估计是个怪咖,我保持着速度欲从他身边经过——
“……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
初闻歌声,我停下脚步,讶异地回过头。
“——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
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
小小的天流过的泪和汗
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词曲:周杰伦《蜗牛》)
蓝衣年轻人的脚步是随着歌曲的节拍而迈出的,不高不低的歌声从他的喉咙里流泻出来,气息连贯绵长,没有半点喘促,更难得的是,那音质音色,清亮而又不失柔和,像猫爪一样,轻轻搔动听歌人的心……
我停滞住身影,不知不觉立在原地听完了整首歌曲。
当他一曲唱完,我才回过神,意识到自己竟如着了魔似的,听歌听到入了迷。
山顶上的寒风一刮,我因为爬台阶而出了汗的后背湿冷一片。
而我手腕上的黑玉石手链,竟也“激动”起来,两颗玉石撞击在一起,叮咚作响。
不知是不是我敏感,手链似乎勒紧了些——
我的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蓝衣人一曲唱完,已攀登到比我高的台阶上,但奇异的是,他停下了脚步,朝我回过头。
我的视线与他的对上,心中一震!
那是一张线条柔和的脸,似乎在诉说着主人温柔的性格,但同时,他的五官却异常挺拔,显得有棱有角,又似乎表示主人性格坚毅……这样的矛盾却在他的身上完美糅合,使这个个子不高的年轻男子,散发出别样的魅力来。
不过,此刻他看向我的眼睛,却是清澈的。
我无言地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静静打量着我。
忽然,他身形一动,蹦跳着下了几级台阶,来到我面前——显然,他的腿脚是好的,刚才动作那么迟缓,皆是一时玩心。
黑玉石手链猛地绞紧,我完全没心理准备,顿时疼得倒抽了口气!
蓝衣青年竟然知道我变了脸色的原因,他蹲下身,平视着我的手链,用轻松的语气,竟与它“打起了商量”——
“灵物乖乖,我不是什么坏人哦,也没有加害你主人的心思,你快松开吧……”
简单几语,从他口中讲出来,就是让人觉得悦耳,不由得便要相信——
黑玉石手链真的松开了我的手腕时,我心中的震惊,无法掩饰地在脸上表现出来!
怔怔看着面前笑意吟吟的蓝衣青年,过了几秒,我才能发出声音——
“你到底是谁?”
“我?我叫第十世。”
蓝衣青年笑嘻嘻地道:“你可以叫我‘小十’。”
第十世?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我点点头,顺从地喊了一声:“小十,”顿了顿,“你好,我叫尉迟卫。”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让我有想要结交的心情。
“阿卫。”小十笑着道。
虽然他的态度落落大方,但是刚才那堪称诡异的一幕仍让我心中惊疑不定。揉揉戴着手链的手腕,我低垂着眼帘开口:“小十,你……”想问他是怎么知道黑玉石手链有灵性的?为什么这克邪之物会对他产生那么大的反应?又是为什么竟因为他寥寥几语而恢复正常?……却不知道该怎么问出口。
小十微带天空般湛蓝颜色的眼瞳毫不闪躲地看着我。
我一时语塞。
半晌,“你说……你不是坏人?”
小十愣了愣,接着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哈……对!我不是!你可以相信我。”
我点点头:“我相信你。”
不想怀疑眼前这个让人心生好感的青年,也相信黑玉石手链做出的判断——林清麟给的东西,总是错不了的。
心情放松以后,我自然而然地与小十结伴同行。
“你是b市人吗?”我听他说话,咬字清晰,挺像b市当地人的。
小十晃荡着脑袋:“嗯……算是半个吧。”想了想,他补充一句,“我在这里住了很久。”
我上下打量他几眼,“你还是学生吧?”
“噗嗤”一声,小十乐了:“我看起来像吗?”
“像。”我老实回答道。
“我读过——后来又不读了——现在没在读。”小十绕口令似的说:“但我住在大学里哦!”
“啊?”我被他搞糊涂了。
“哈哈,我这两天住在一朋友那,他在b大读博士。”
“哦。”
我们又爬过一个烽火台,眼前的台阶变得越发陡峭了。
步子缓下来,小十又开始轻声哼唱那首《蜗牛》,他的歌声,空灵又温柔,特别醉人。
我安静地听他唱完,心中说不出的舒畅。
“小十,你唱歌真好听。”我真心地称赞他道。
小十笑弯了双眼:“谢谢。”
“你是职业的歌手吗?”
“不是耶。”
“为什么呢?你明明唱歌那么好听——”那些电视上抛头露面的歌手们,有些唱得远不如小十呢。
小十呵呵笑着:“唔嗯,我不喜欢出风头。”顿了顿,他把目光望向远处:“……唱歌嘛,我只要能唱给心爱的人听——就好了……”
我有种直觉,小十他有心爱的人——只是,不知道他那一瞬的落寂,是为了什么……
我和小十一起从长城回来,然后在转车的地方分手。
小十掏出他的手机:“阿卫,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
我把自己用的那支手机号码告诉他,在他拨了通电话过来后,也把他的号码存了起来。
“你没那么快离开b市吧?”小十问我,可是他的语气倒是笃定的。
我一愣,然后点点头。
小十笑着道:“那我会再找你的——手机联络。”
“嗯。”
道了声“再见”,小十往公交车站方向走去。
他走了没两步,我还站在原地盯着他的背影看时,忽然,他脚下一顿,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转身跑回来。
我吃了一惊:“怎么了?”
小十没说话,他上下打量我两眼,然后突然伸出手,在我肩上拍了拍:“没事,有灰尘。”
拙劣的谎言,可他不顾我的目瞪口呆,笑了笑,径自挥挥手,转身离开。
等到看不见他的背影了,我才挪腾着两条腿,慢慢走到路边拦出租车。
我信小十,觉得他不是什么坏人。可我的心里,关于小十的疑惑,却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林清麟比我还早回到酒店,我打开门看见他时,略吃了一惊:“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以往他撇下我外出查案时,多数是天黑了才回来的。
“线索中断了。”林清麟说,看不出来心情有没沉重,“对方会藏在哪,司空坤也没有头绪。”
我点点头,不便多问。
“吃午饭了没?”我和小十从长城上下来,去快餐店点了东西填肚子。不知道林清麟是几点回来的,吃过午饭了没。
林清麟摇了下头。
我瞪眼:“司空坤那个家伙!让你千里迢迢跑来帮忙,他却连一顿午饭都不请你吃?”我拔高了音调,是真有点生气了。
心疼林清麟都下午两点了还没吃午饭,我忙问他:“你饿不饿?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林清麟看着我,柔和的表情有多迷死人,我也顾不得注意了。
“唔,对面便利店的便当就好。”林清麟略一沉吟,这么说道。
“好,我马上回来!”
他话音刚落,我一把抓过钱包,风风火火就出门了。
便利店的便当虽然味道不怎样,但胜在速度快。我挑了林清麟平常喜欢的口味,让店员帮忙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不到两分钟,便热腾腾的了。
在这两分钟里,我又扫荡了一圈便利店,把看得上眼的食物都拿了一份,支配该行为的大脑里,傻乎乎的念头是:要让林清麟的午饭丰盛一点。
我拎着食物,掠过酒店大堂,本是一鼓作气奔向电梯的,却为了一个身影生生止下步伐——
“林先生?”不确定地喊了声,我不明白这个饿着肚子,“虚弱”的人,怎么又跑到前台来了。
林清麟回过头来,竟朝我微微笑了下。
在我为他的笑容闪神时,他又回过头对前台小姐说了什么,不一会儿,手里拿着房卡朝我走过来:“上去吧。”
“哦,哦!”
我的身体听话地跟着他,但却连他什么时候把我手中装着食物的塑料袋提了过去都不知道。
跟在林清麟身后,我脑袋懵懵的,直到进房后,房间正中央分外惹眼的商务大床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四个两两相依偎的枕头,我才觉得不对劲起来——
“林先生,我们……是不是走错房了?”我纳闷地退后两步,一看房间号,果然不是昨天我们住的那间——可是,房门明明就顺利打开了,难道这家酒店的房卡是随便哪间房都打得开的?
林清麟伸过手拉住我,不容置疑地把我拉进房间,然后从容地关上房门。
“刚好到退房时间,我换了房间。”回过身,林清麟这么对我说道。
面对着他淡然且理所当然似的表情,我轻轻皱了皱眉。
住得好好的,干嘛要换房?
脑中疑问才生,导火索一般,我顿时想起了昨晚临睡时林清麟那句“换张大床房”——
“……”
林先生啊林先生,我一向尊你敬你,这一刻,我却好想扑上去,咬你两口——
——用来解恨!
46第46章
大概是我“幽怨”地看着某人,心中暗忖扑上去咬他两口的可行性的念头被某人洞察了,不等我积极主动,他突然用空着的那只手揽过我的脖子,大大的手掌顺势按上我的后脑勺,施压——
动作一蹴而成,迅捷得让人完全反抗无能。
我往上,他下迎——
唇上传来他的真实触感时,在那空气中微尘都爆炸的瞬间,其实我是感动的。
就在刚刚那一霎那,我突然真真切切地意识到了我们的“配合”,我们的默契……虽然用接吻来打比方好像太儿戏,可我渴望他,他渴望我,我顺着他想要的方式仰头上迎,就像羞怯的新嫁娘,偷掀盖头,望了一眼心仪的对象眼中对自己毫不掩饰的渴望,然后心儿怦怦跳地赶忙放下红盖头——而我,则是闭上了眼。
他不是无动于衷地等我笨拙地撞上他的唇,很可能因为闭上眼,我还会“失了准头”。他用行动告诉我他同样那么热切地渴望我,他向下俯头,为了缩短0。01秒彼此相遇前的等待,他略微调整方向,为了“准确无误”地采撷到他想要的“蜜糖”。
尽管事后我可能笑他急色,可他同样清楚地知道,他的“急色”,更重要的是宣告了他的热情,抚平了我的不安——其实是我所需要的。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中不禁柔软一片。
双手摸索着,将林清麟另一只手上拎着的午餐——不知是不是受上次晚餐泡汤的影响,这次他一直抓着袋子,没松开手——接过来,然后稳妥地放到一边的柜台上。
明白我分心两三秒是为了什么,下一刻,双手都得了空的林清麟,老实不客气地用两只手紧紧搂住了我!
我们的身体紧密贴合在一起,没有一丝空隙——
无疑,这也是我喜欢的。
我放软了身躯,双手缠上他宽厚的肩背。
一场唇齿间的风暴,这才真正刮起……
惦记着林清麟的午饭,我没敢让那有燎原之势的缠绵继续发展下去。气喘吁吁地和他分开,我的脸上不知是羞的还是憋的,烧红一大片。
稍稍喘匀了气息,我这才敢抬眼看向林清麟——刚才即使低着头,我也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和往常淡漠的他不同,那目光,热辣到让人有被灼烧的错觉。
我原本以为,在我抬眼看他时,林清麟便会“变回”平常的林清麟了——哪知,他竟然仍在用那让人脸红的目光看我!
一下子便被他的眼神勾去了三魂六魄,我与他痴痴对望,连心脏都像是拼死地要跳出胸膛,去到他那边一样!
我爱这个人。
我的生命从未如此热切地,想要为某一个人燃烧殆尽——还觉得这是至上的幸福……
我极度困难地闭了闭眼,把一瞬间潮涌般的甜蜜、酸涩、怅然、感激……全都压回心脏源头。我再度睁开眼时,总算带回一丝清明。
把头轻轻凑上前,在林清麟一瞬的惊愕中,虔诚又难耐地舔吻了下他的嘴角——
退回来,不意外地看见林清麟的脸上写满复杂。
我笑了,不给他再度化身为狼的机会,提起一旁的午餐,道:“林先生,先吃饭吧。”
这是头一次,我喊他“林先生”,却又带着戏谑的成分。
“林先生”静默两秒,一把揽过我的腰,除了嘴角细微的弧度,其它面目表情已恢复正常。
“一起。”他说。
我没表示异议。
“就是在这一天,”很久很久以后我告诉林清麟,“我真正意识到,我们在一起……”
两人仍像平常那样相处,奇异的是,这“过日子”的甜蜜,却开始翻倍、翻倍、再翻倍!
比如例行的抽烟。
我们坐在床沿,林清麟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夹在指间。
我默默地凑过去,“啪”地点燃打火机。
不知道是因为明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还是因为感觉到林清麟的呼吸拂过我的发顶,我拿打火机点烟的手,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
明白自己不是因为害怕而颤抖,是因为……就忍不住在心里唾弃自己。
林清麟抬起另一只手,抚上我的耳际,指间轻柔地下滑,停在我颈侧的大动脉上。
我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又害怕他从我颈侧的脉搏,探知我异常激动的节拍——
我抬眼看着他。
他吸了一口烟,双唇抿成诱人的直线。
在他安静的注视下,我的脸颊染上红晕,几分不自在地轻咳一声,顺势乖乖微张开了嘴……
渡完一口凉气,辗转着唇又吻了一小会,林清麟往后退开了些,改在我的鼻尖落下一轻吻,道了一句:“好乖……”
我一口口水噎在喉咙里,差点呛死!
咳到涨红了脸,我极想反驳他,奈何找不到半点反驳的依据,心中一半火烧一半水沸,真真是种极致的滋味……
比如赖床。
林清麟是从不赖床的。他虽然经常处在忙碌的状态,但生活起居都是尽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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