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哥,都十二点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它到处尿尿。。。。”
“用纸板箱装点沙子,让它尿上面。”
。。。。。
“说!”
“零花钱用完了。”
“那么快?”
“买了猫粮、猫沙、还缴了电话费。”
“电话费不是刚缴过么?”
“。。。。。。又缴了一次,打电话很花钱么?”
“咳咳!”
“你感冒了么?别吸烟了,那东西会把肺熏黑的。”
“你在家等着,等我回来,咱们得好好谈谈。”
。。。。。。。
“又是我。。。”
“。。。。。”
“喂?你在么?”
“。。。。。我死了。”
“你别吓我!”
“不骗你,他们正在往我身上撒土。”
“不是该先去火葬场么?”
“那里满了,他们先把我埋进去,再烧了,就像做叫化鸡一样。”
“那你怎么还在说话?”
“我变成鬼了。”
“那你可以从电话里爬出来么?我想看看你。”
“我没死!我活着!有什么事你说!”
“我遇到麻烦了。”
“。。。。。。”才怪。
“那只小猫,我在给她起名字,不知道叫什么好。我可以叫她大石么?”
“不行!那是我的名字!”
“可你不在哇。”
“你不想让我回来是不是?”
“那我换一个好了,你取好不好?”
“。。。。。什么样的猫?”
“黄毛。”
“眼睛瞎了?”
“是的。”
“叫金毛狮王。”
“为什么?”
“去书架上找一本《倚天屠龙记》,看过就知道了。”
“可她是女的。”
“你是想叫她紫薇么?”
“什么?”
“现在放寒假是吧?去翻翻电视台,有一部清宫剧。。。。”
“就是男主鼻孔很大的那个。”
“对对对。”
“我在看。。。。。可我喜欢小燕子。。。。”
“。。。。你知道我喜欢谁么?”
“谁?”
我像念“洛丽塔”一般缓缓吐出那神圣的三个字:“容嬷嬷。”
他把电话挂了。
。。。。。。
“我今天干了件很酷的事儿!”
“你。。。。。。喝酒啦?”
“我和人打了一架!”
“哦,打赢了么。”
“一开始我按《倚天屠龙记》里的招式和他打,挨了两拳。后来照你书上写的,就把他揍趴下了。”
“真的吗!”
“可不是,先打他脸,他避开,再一脚飞到他小鸡鸡上。”(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我出不了书了吧。。。)
“那是姑娘的打法。”
“管用就好嘛。”
“你有伤着吗?”
“鼻梁骨歪了,流了好多血。。。。我去兽医那儿,被赶了出来。去对门医院,他们说只治妇科病。”
“笨死你算了。后来怎么办?”
“我就回家了,金毛狮王扑我脸上,鼻梁骨响了一声,然后就没事了。”
。。。。。。。。
“小猫照料得怎么样了?”
“你居然主动打来了!狮王很好,兽医说他是个男孩。我在看动物世界。”
“放到哪儿了?”
“秋高气爽时节,小动物开始交配了。。。。噢噢噢!快看!那两头公鹿也在交配!”
我把电话撂下了。
下面来说说我这两天的工作。
李三在邮件里写道:这次你有两件事要办:
1。联系作家xxx。他从美国回来,要在b城两天,你跟他谈谈下本书的情况。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了,他的联系方式如下:xxxxxx具体怎么洽谈,看下封邮件。
2。附件是南方区这两年业务报告,还有所有合同的扫描件,你好好看两遍,到总部跟大老板回报。具体怎么回报,看下下封邮件。
3。你一定很奇怪,这些事怎么交给你做吧?没错,我举荐你的。因为你走出的两个月里,我觉得天空更蓝了,草地更绿了,阳光更灿烂了。这个礼拜我在写一本新书,为了起个好头,我暂时不想在公司里看到你。
事实上,李三没把话说完。那个作家,我们称之为“那个人”,是个极其难缠的家伙。他的可怖程度,很难用简简单单的几件事讲述清楚,唯一恰当的比喻是,哪天他寿终正寝上了奈何桥,孟婆一见到他就会自己把汤给喝下去。去年,他来南方续约,老板“偶染风寒”,让李三找他谈。整个下午,会议室的门紧紧关着,里面半点声音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在那扇门后面死去了。到了五点半,门才缓缓打开来,那个人像普度完苍生的上帝一般飘飘然移出会议室,以“好了你们的感恩我收到了,平身罢”的姿态离开公司。过了好一会,李三才出现在会议室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夹着刚签完的合同,小膝盖咯咯颤抖着,整张脸跟雷劈过了一样。
合同签了三年,合同期内除了定时检查工作进度,大且不会有什么问题,领导们乐得放手不管,让我们这群小出马。田忌赛马。
公司订的宾馆地段偏僻,计程车兜兜转转,到了晚上十一点钟才找着。到了房间,我便一头扎在床上,累得动弹不得。十二点,我收到一通电话和一封邮件。电话是大老板的助理打来的,说他在外地出差,得礼拜五才能回来。此外,那个人发来一封寥寥数字的邮件。上面写着:周一周二可能有空,等我消息。
然后他放了我两天鸽子。
那两天,我无事可做,也不想出去。B城天气糟透了,终日里烟雾蒙蒙,很多时候都看不见对街的建筑。路上很少有人,偶尔冒出几个,都抄着双手,埋头匆匆走过。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一双眉眼,眉头拧巴在一起,好像对生活厌倦到了极点。到了周三清晨,雾霾终于散去了一些,街上显露出零星几点色彩,车,广告牌,行人的衣裳,不消多久,狂风卷着黄沙又丝丝拉拉吹了过来,所有的人,所有的色彩,如海市蜃楼一般又消失在昏黄的尘土中。两根光柱从远方灯塔上抛射下来,如同夜海中救生艇上的手电筒光,不分昼夜,漫无目的地在沙海中飘摇。灯光打到半空中,就被混沌的灰黄色吞了下去,半声回响也没有。
鹿男在电话里问我过得怎样,我环顾四周,顺便望了眼窗外毫无起色的天气,告诉他说:白纸般浆硬的单人床、深棕色的圆形茶几、玻璃烟灰缸、棕绿绒垫沙发、组合咖啡、瓶装纯净水、环形清喉糖、热气腾腾的冰箱、蓝色塑胶包装的网线电缆、数字惊人的价目牌、结满茶垢的电热水壶、形同绑腿带的备用卷筒纸、门缝下悄无声息翩然而至的夜总会广告、浅灰网络信号上的惊叹号——这就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它已经被一系列客观具体的物件代表了,它缺乏可陈,它操蛋。
挂下电话后,我跳回床上,来回调台。屋里没点灯,昏暗的天色下电视屏幕每秒跳动一下,在空乏无尽的烟尘中鲜艳得不切实际,像从迟暮的妓女脸上洗下来的妆料,腌脏而沉重。天气预报,新闻,电视剧,娱乐节目,天气预报,污染预警。。。。。才过了两天,我就想家了。随着有限的时光在这呛人的天气下无限伸展,这种念头正如泥淖中的车轮一般势不可挡地愈陷愈深。
我摸着冷冰冰的枕头,想着鹿男一起一伏柔软的肚子,女主播机械式的声音中,我想起鹿男念书和吃苹果的声音,我想念周末郊外澄澈如洗的天空、市政厅前大片大片绿被褥般的梧桐叶、蛋形歌剧院门口被化学剂漂蓝的池水、女人们砌满了白粉的脸上跳动的阳光。。。。假如要在这儿呆上一年半载,那么我会像判了死刑的囚犯那样尽早麻痹自己,来适应当下的环境。可我只需在这儿呆上一个礼拜,一周之后,所有的想念和记忆又会变为现实,正因如此,所有的嫌恶和期盼异常地尖锐了。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一个地方,没有什么人是我认识的,没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的,没有什么声音是我期盼听到的,我唯一能够做的,只有周而复始地徒劳地想着远处的南方。回去以后,我要去露营,要去郊外兜风,要去市政厅前的草地上睡觉,要去参加马拉松,去海上骑摩托车,去老家的山上挖竹笋。。。。。
然后我又想到了鹿男,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他。他高大得肆无忌惮的身躯、常常被自己绊倒的长长的腿、笨笨的手、温水一样的嗓音、慢得让人绝望的语速、看似若有所想实则茫然无措的眼神、不怀好意的巨大食量、低而持久的笑点、走在街上贼一样兴致勃勃的模样,还有戴着夹鼻眼镜时老干部一样的表情。。。。。一个古怪的念头让我来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时候,当妻子向孙子讲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屁哈抱在膝盖上,告诉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写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个闻见早餐气味的孩子,从床上蹦下来,坐到书桌前,用纸和笔开始写。因为很久都用电脑,我的字变得很难看,可我丝毫不在乎,飞快地将那些事,无论大小,无论是否值得一提,都记录下来。仿佛只要停顿一秒,那些记忆就会悄然流走。
夜晚降临时,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斓的灯光,我的纸上也爬满了苍蝇似的让人看了万箭穿心的黑字。故事离结束还很远。我搁下笔,把纸叠起来,放在一边。当我再次抬头看向窗外时,厌倦与沮丧不复存在了,我感到了快乐。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写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之后,我也曾感到这样的快乐。那时我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讲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满的阶段。小时候,每天都写日记。小黄死了以后,我把它的部分划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医院里那段删了。任何改变发生时,除了在纸张上篡改现实外我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姑妄随之,不知不觉中我的日记逐渐脱离了现实,那些实际存在过的快乐片段由于破碎而失去了真实性。所以,后来我没有再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7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我哆嗦着收回手,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你这种人都写武侠。”
“古龙还被人砍了呢。”我反驳道。这家伙做过功课。
“你放心,没什么人会来砍你,不值得。你只会一点点变老,然后死去。”
我耸耸肩;“这样不是蛮好。”
他又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喝了两杯酒,又面对面吸了支烟,期间我忍不住抓了两下屁股。吸完烟,我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十分,秒针啪啪地还在跳。
十二点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开口说话:“你压根不感兴趣。” 我说:“你是故意的。”
他继续以沉默应答。我毫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像磕了药的小白鼠一样左右摆动身体,跟着酒吧音乐哼哼唧唧唱起来。他不说话,我就打算这么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点钟他继续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后他服输了。他说:“你别唱了,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掏出一包烟,放在酒杯边上。
我没领情,继续唱,一边唱一边做脱眼镜的动作。这时,舞台上的乐队正在调动气氛。主唱说:“我说一!”下面的人喊:“我说二!”主唱又说;“我说黑!”下面又喊:“我说白!”我乘机跳起来,大叫了一声:“我说穿!”主唱往这边瞧了一眼,随而热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胸口上,大声喊:“我说脱!”底下的人跟着起哄:“脱!脱!脱!”
那个姓秦的人,终于按耐不住,摘下眼镜,啪地甩在桌上。“这下你满意了吧?”我没再疯下去,坐下来比了个请的动作。
“打个比方说,这是我们。”他用食指哒哒敲了两下烟盒,“这是你,”又举了举酒杯,“这是我。我们是烟和酒。其实,这两样东西屁个联系都没有。可人们抓着酒瓶的手上总是习惯性地夹一支烟,就好像它们是番茄和鸡蛋似的。他们喜欢说,不喝酒不抽烟,却很少说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开始,这两样东西就被摆在了一块儿。烟会使人清醒,酒精会让人犯迷糊,乃至于短暂失忆——这两样东西摆在一块儿使,就会让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编辑跟这是一码事。人们总以为,编辑可以让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读者的口味——诚然如此,可对我来说,他们只会把我们的东西毁得干干净净。刚出头的小作者,尽量会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来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条才肯说实话,因为到了那时,哪怕你放个屁,那些评论家,那些读者都会帮你分析气体成分,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