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凯米修斯反问。
肖恩忙不迭的点头,兴高采烈的回答,“嗯嗯,白云啊,就是老爷您征服的那匹马。”
“你取的?”
“嗯。”
“为什麽要叫白云。”
“老爷难道没有发现,白云额头上有一个云彩一样的白色花纹吗?”
凯米修斯还真没有注意到,“所以你叫它白云?”
“啊。”肖恩睁著无辜的大眼睛,理所应当的点头,“怀特先生是白色的,布朗先生是棕色的,青瓷小姐是青白色的,布莱克先生是黑色的,因为已经有了布莱克,所以黑色的白云就不能再叫布莱克了。”
“呃……”凯米修斯觉得好累,无奈的掐著高挺的鼻梁,他实在为肖恩的取名品味感到忧虑。
“呵呵──”与凯米修斯不同,祈不以为然,“我觉得肖恩取的很好啊,起码取很形象,只要听一次就可以完全将它们的名字记住,怀特先生,青瓷小姐,布莱克先生,布朗先生,还有……白云!”祈指著几匹一个个将名字重复了一遍,“我说的对不对?”
“一个不差!”肖恩用大麽指比出赞的姿势,用它一贯夸张的语言表现出来,“夫人你真聪明,不亏是能配得上老爷的女人!”
“呵呵呵呵~”祈掩著嘴咯咯笑,一边摆手道:“哪里哪里,你嘴真甜。”
“哈哈哈~这是实话。”肖恩害羞的挠著後脑勺。
两个人一唱一和,让一旁的凯米修斯满脸黑线,敢情能取这种名字的人聪明绝顶,能把这些马的名字记住的人更是绝世之人了。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祈情绪转换的能力,简直比唱戏的还厉害,不过只要祈能开心,就比什麽都重要。
当祈和肖恩言笑过後,看到凯米修斯正在系马鞍的最後固定皮绳,其他将全套的马具已经给白云上好了。
肖恩看後,再次满脸惊讶加崇拜的大声道:“不愧是老爷您啊!”
“打住。”凯米修斯不留情面的打断了肖恩接下来的吧啦吧啦,最後扯了扯皮绳确定马鞍牢固後,对祈道:“这套马具材质上乘,不过设计实用性逊色了许多,挑个时间,和我一起去挑一套。”
在凯米修斯看来,马具不一定材质好造型好,就是好,关键还是看实用性。在一些方面,他是很务实的,并非是血族一贯的奢侈派。
祈不假思索的答应,“嗯。”
套上了齐全马辔鞍鞯,凯米修斯扶住马鞍,一脚踩在马镫上,长腿一蹬动作轻盈敏捷的翻上马背,在马背上调整好姿势後,凯米修斯居高临下,向站在地上的祈伸出了双手,“来。”
有些不知所措的祈,只得同样的向凯米修斯伸出双臂,凯米修斯托住他伸出的双臂的腋下,就势向上一拉,身体反射性一流的祈赶紧反握住凯米修斯的手臂,撑起身子,抓准时机借力跳起,双脚一离开地面,就被凯米修斯拉上了上来,侧坐在马背上。
尽管他们是第一次相互配合,但配合的天衣无缝,足以看出两人无间的默契。
“来,跨过来,小心点。”
“放心,我会的。”
凯米修斯示意祈将一条腿送到另一侧,好让祈骑跨在马背上,调整了坐姿,凯米修斯双手握住马缰,将祈环在了怀中。
“先来感受一下什麽叫骑马吧。”说完,凯米修斯双手一甩缰绳,才被驯服的白云响亮高亢的嘶鸣著,扬起前蹄,带著半身站立,显得气势慑人,随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出去。
(25鲜币)第十四章 虚实 01。
弥尔被凯米修斯独自留下在城堡,这样的结果是弥尔预料到的,并没有使他措手不及。他设想过许多种结果,机率最高也是最坏的结果就是和他姐姐一样,死在凯米修斯手下。然而这个糟糕的结果显然没有发生,发生的是一个在众多结果中发生率最低的结果──凯米修斯将他舍弃。
他不知道凯米修斯为什麽会做出这个选择,或许因为祈的出现而改变了,或许是他早就知道他的身份,看在他姐姐的面子上饶过他,无论出於什麽理由,凯米修斯没有杀了他是一个不变的事实。
没有了凯米修斯坐镇,死徒开始躁动起来,科特城堡气氛更加阴森,天性敏感警惕的鸟兽不肯靠近,矗立在密林深处高地上的百年古堡窒息一般的寂静,像一座被孤立的死岛。一夜之间所有人惨死的科特城,更给科特城堡蒙上了一层死亡的黑纱,连帝国的国王派来调查的部队和官员都不敢靠近城堡,敷衍了事後草草结束了调查,匆忙返回帝都,不愿多滞留一秒锺。
弥尔站在城墙上,看著部队匆匆撤出科特城,实际上这支部队只来两天就离开,匆忙离开的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这座令他们毛骨悚然的死城还有一个人存在一直注视著他们,并且现在这个人穿著优雅的三件套正装,就站在城墙上看著他们落跑,与他们的狼狈形成巨大的反差。
“没用的废物。”弥尔撇了一下嘴角,轻蔑的冷哼,毫不掩饰对这些连战场都没有上过,蜷缩在帝都内的美名曰保护国王的看门狗的鄙视。
他还记得两天前,他们进入科特城时的反应,由於是北方,虽然已经是冬末春来季节,温度依旧徘徊在零度上下,残缺的尸体与尸块还没有快速腐烂,保留著死亡时的状态,但刺鼻的尸臭已经开始散发。前来调查的部队见到此景竟狂吐不止,哪有什麽调查的心情,直接将尸体处理掉,科特城地处边陲,附近根本没有其他城镇和村庄可以叫来干活,他们只能硬著头皮一边吐一边把尸体和尸块收集到一起,一把火烧掉。
从凯米修斯离开,到国王派遣的调查部队离开,已经有15天,弥尔知道,屠城的风波已经传进了第三城市的长老的耳朵中,无能的国王与他军队臣子或许因恐惧对科特城的发生只字不提,但流言蜚语会像风一样的在民间流传,关於吸血鬼的传言会再次甚嚣尘上,这是长老所不容发生的事情。
违背了“避世”的信条,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哪怕是凯米修斯也无法逃脱,大概现在密党里面已经炸开锅了吧,一面与教会驱魔人周旋,一面要找到再次将他们推到风口浪尖的罪魁祸首凯米修斯,以及造成一切的根源的祸根祈。
15天里,弥尔始终在犹豫徘徊,他跟在凯米修斯身边一晃已经过了半个世纪,虽然半个世纪的时间对血族来说只是转瞬即逝,但也足以让他快要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与姓名──比安克罗.洛沙,氏族中唯一与科温家族对抗的洛沙家族的族长独子。他与凯米修斯之间其实早该两清,凯米修斯杀了他姐姐米歇尔,而他不止一次置祈於死地,他们都伤害了对方最爱的人,唯一不同的是,祈是无辜的。
曾经对於凯米修斯的仇恨已经被时间冲淡,当他要选择放弃的时候,却发现他仇恨的种子已经洒向了祈,尼德拉注视著祈时眼神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所追逐的炙热眼神却始终不属於他,尼德拉的眼中从不存在过任何人,似乎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对凯米修斯疯狂的报复,直到祈的出现。
祈就像带著魔性,改变的不只是冷酷无情的凯米修斯,还有残忍狡猾的尼德拉。时至今日,他唯一做的一件後悔的事情,为了报复凯米修斯,让尼德拉知道了祈的存在。
暮色下的晚风吹过科特城的城墙,吹乱了城墙上弥尔的发丝,科特城门禁的时间到了,但是这个城市再也不需要了,死城里散发著烧焦的味道。
他拿出外衣口袋中的一封拆开过的信函,来自尼德拉的书信,他很清楚,他不该再去淌这滩浑水,可是他早已沦陷,利用与被利用,算计与被算计,他输的彻底。
他凝视著这封看了许多遍的信函,苦涩的嗤笑,在落日的映衬下,妖冶的面容显得凄然令人心伤。
最终收入口袋中,“我输了。”
如果祈是凯米修斯的劫,那尼德拉就是他的劫,是他勾引,利用,最终却是他爱上了,爱上了姐姐的儿子。
美丽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下的城墙上。
弥尔一人处决城堡的“护卫”死徒,也抹杀自己,他带著血腥离开,从此世上不再有弥尔,他与凯米修斯主仆关系不再,仇债两清。再见面时,他是比安克罗.洛沙,他为米歇尔付出已经够了,该为自己的愿望所付出了,而尼德拉就是他所有的愿望。
※※※※※※※※※※※※※※※※※※ ※※※※※※※※※※※※※※※※※※
吸血鬼本是昼夜颠倒的生物,但是为了融入人类社会,高级的吸血鬼学会调整自己的时差,让自己的作息与人类无异,但是对於他们来讲夜晚依然才是真正属於他们的世界。
微凉的夜风拂过,吹开了调皮的云,皓洁的圆月伏於山头上,只露出了娇羞的半面妆,柔和的月光拥抱著安详的村庄小镇。
不同於被城墙圈在一方天地中的科特城,处於山坳中的康内瑟郡则自由了许多。在康内瑟郡生活了几日後,祈发现,或许是因为这里世代远离战火的原因,这里的无论是生活还是人,都远都是宁静悠閒,自由肆意。他游历过的地方并不多,大都是同科特城一样的边陲的军事重镇,那里的居民与生活无时不刻不散发著紧张与压抑气息,无一例外,哪怕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经历过战争,但是祖祖辈辈留下的对於战争的恐怖记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在夜幕中,凯米修斯带著祈来到小镇上,镇上居民也已经睡了,两边紧密相连却高低不一的砖石小楼,紧密相连的楼房每隔几户就会断开一下,有些形成了转过去就是下一个街区的十字路口,有些转进去就成了只容一人走进的死胡同,成为存放垃圾的地方。
夹在两排楼房中间的街道不可避免的狭窄,勉强同时通过两个人和一辆马车,狭小的街道上没有任何人走动,只有漆黑的他们两个人行走在石路上。
“你不觉得我们很像私奔的恋人吗?”凯米修斯牵著祈的手问,因为不想惊扰的睡梦中的居民,他有意的压低了音量。
“只有奔字很像。”祈放下了披风的帽子,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祈实在搞不懂,堂堂一个伯爵,为什麽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像个刚得手的小贼,因为提心吊胆怕被抓到,而不敢放慢速度。
“你真是不解风情啊。”凯米修斯半开玩笑的摇了摇头。
成为吸血鬼後,即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祈也能有如白昼的看清一切,他环顾了四周安静的街道,还是不清楚凯米修斯要做什麽,“要怪就怪你总喜欢搞神秘吧。”
“我不过是不想让人来坏了我们的好事罢了。”凯米修斯习惯性的将祈搂入怀里。
祈现在越来越大胆,他说的每一句话,祈都会反驳,不过倒是乐在其中,这样祈才是活生生的祈,他还有力气反驳他,就说明他已经适应现在的生活,而且有些小脾气更增添闺房乐趣。
抬头,发现他在偷笑,祈佯装蹙眉的问,“你怎麽笑的这麽古怪。”
“没有啊,有吗?”凯米修斯挑眉,低头看著祈。
祈挣开了他的手臂,瞪著双眼,如黑曜石在夜色中闪耀,指著他,“你还笑!分明就是有!”
凯米修斯握住祈指向他的手指,重新把祈拉回怀里,用宠溺的语气道:“乖,别闹。”
藉著月光,远处的石路上出现一个晃晃悠悠的影子,影子在月光下被拉长了数倍,随後一个人形出现在视野之内,左摇右晃,人形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穿著一件破旧打著补丁的皮大衣的微秃中年男人,手里拎著个酒瓶,走几步喝几口,看得出他喝多了,脚下像踩在棉花上跳舞一样,踉跄前进。
醉鬼没有什麽特别的,在哪里都能看到,凯米修斯和祈没打算理会,原本走在街道中央的两个人主动靠向路边。没想到醉汉走到他们面前的之後,竟然故意与他们僵持。
醉汉又喝了几口酒,打著酒嗝,满脸通红,把脸凑得很近,茫掉的眼神直盯著两人。
两人向左。
醉汉向左。
两人向右。
醉汉向右。
祈握了握凯米修斯的手,告诉他冷静点,凯米修斯同样用眼神回应祈,示意他放心。
毕竟是个醉鬼,对他们产生不了任何威胁,没必要因为他,让他们的落脚处这麽快暴露。凯米修斯知道现在密党一定倾尽全力,寻找他的下落。可是康内瑟郡以及格勒梅兹庄园是国王为了遮羞,而赏给凯米修斯的,虽然名义上是赐予凯米修斯的封地,但没有对外公开。
准王后的弟弟竟然在国王与王後的婚礼晚宴上,企图对公爵的夫人施暴,尽管施暴不成反而死在了公爵夫人的反抗下,生性刚烈的公爵夫人当场跳楼以示清白,况且这位公爵不是别人,是战功赫赫的古老贵族科温公爵,如果这件宫廷丑闻让其他贵族与平民知道,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危及王位。王后的弟弟,同盟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被公爵夫人杀死,国王也不敢声张,不得不拿出土地,为了安抚公爵,同时也是用来封口。
没有人知道凯米修斯拥有这片土地的好处,就是密党不可能轻易找到这里来。
祈不知道凯米修斯在想什麽,他也不知道凯米修斯为了他触犯了多麽严重的禁忌,他只是出於自身的原因,本能的抗拒被别人目不转睛的直视,他低下头,想要遮住自己的脸,躲避醉汉尖锐的视线。
眼看著祈陷入困境,凯米修斯打算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醉汉突然向後退了几步,他拎起酒瓶子又灌了一大口酒,用衣袖粗鲁的擦了擦嘴角漏出的酒液後,满足的呼了一大口气,扑面而来的浓重酒气,让一向有洁癖的凯米修斯蹙眉。
醉汉毫不知觉,自己正在做多麽危险的一件事情,他看著凯米修斯和祈,皱著杂乱的眉毛拧作一团,一脸醉态表情却严肃而凝重,巨大的反差意外的有喜感。
他自顾自的摇了摇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两个大男人搂搂抱抱亲亲热热,违背上帝的意志!上帝不会接纳你们去天堂的,你们会下地狱的!”
说道最後,他张开双臂,铿锵有力语气也越说越夸张,俨然一个传教士的姿态。殊不知,无需上帝拒绝接纳,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站在上帝的对立面。
凯米修斯和祈都愣住了,前後强烈的反差,让人想要发笑。更让人想不到的是,醉汉说完,蓦地直挺挺到底,发出咚的一声,巨响令祈不由得缩了一下脖子,硬生生的摔下去一定很疼,祈觉得感同身受。醉汉非但没有疼醒,反而抱著酒瓶子打起震天的呼噜。
半秒,亲历了这场闹剧的两个人相顾而是视,先後露出会心一笑,祈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两人乾脆毫无顾忌的在寂静的街道上大笑起来,回音回盪在街道上空。
笑到肚子疼的祈直起腰,抹了抹眼角笑出的泪花,“好了,好了,我们不笑了。”
凯米修斯点头,他们还有正事,他今天可不是带祈来看醉鬼,虽然很可能无法避免看到醉鬼。
“他躺在这没事吧?”准备继续前进的祈,担忧的问。
“死不了。”凯米修斯回答的很乾脆。
祈觉得凯米修斯的回答很在理,虽然夜晚还有些冷,但康内瑟郡说到底是南方,仔细看醉鬼的保暖做的还不错,应该不会冻死。祈弯腰抓住醉汉的衣领,轻而易举的将道中间的醉汉拖到路边,看著躺在不知道谁家门口的醉汉,祈满意的点点头,这样起码避免醉汉被夜晚路过的车马压死踩伤。
“快走,不要再管他了。”凯米修斯拉住同情心泛滥祈的手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