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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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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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窗边朝它伸手,灰松鼠俯身吃起我掌中的玉米,它的皮毛被夜露沾湿,黑色的眼睛也湿漉漉的。在布法罗郊外的农场里,也常有松鼠造访,我送给它们坚果,它们有时会趴在我的脚上甚至是腿上,像是儿童书籍里的插画。
  这时云翳移开,月光模糊地照亮了屋外的花木,好像那个花园依旧在生长,随我而至。
  *斯坦伯格:办公用品连锁超市史泰博的创始人,红色的“轻松按钮”是他们的特色。                    
作者有话要说:  

  ☆、13

  13
  二十二岁的时候,几百万美国人找到了他们人生中第一份工作,我连罐头启瓶器还不会用。这是一件特别容易的活儿,你只要把启瓶器和罐头顶紧,然后稍微用力地握住两支手柄,齿轮咬合后就钻开了第一个孔。
  事实上,我第一次买罐头回到那个农场里,我不知道需要启瓶器。我一直认为罐头就该像可乐一样有个拉环。等我买回了启瓶器,我把它弄崩了,几块齿轮和胶圈散了一地。我跪在地上试图找回它们,那时我想起了乔舒亚。他说过,道格拉斯认为人应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手洗衣物、清洁地毯、用柴火和变形的平底锅煎牛排并且在睡前背诵一段圣经。
  当时我没有在意,我开玩笑说他的要求至少比海因莱因*的简单得多。乔舒亚把做好的晚餐放在桌布上,俯身亲吻我的头发。你会写十四行诗就好了,他说。
  但写十四行诗是不够的。我坐在脏兮兮的厨房地板上,把启瓶器拼了回去,但它缺了某一块不能用了。我打算批准自己因为被生活挫败而痛哭一场,但最终还是起身去车库里找来工具箱,拿锤子和螺丝刀粗暴简单地把罐头撬开了。
  在乔舒亚的家里,我又过上了和当年在纽约家中差不多的生活,不,更加清闲。每天除了陪道格拉斯晒晒太阳,念书给他听以外,无事可做。有时他叫我不要念了、休息一下,我就在躺椅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洛杉矶是我住过最热的地方,但我还是常常会睡到傍晚,直到乔舒亚下班回来、叫我去吃晚餐。
  有天下午,我停止念书后,把那本霍夫曼的鬼怪小说搭在肚子上,头脑又昏沉了起来。道格拉斯把手指放在我的太阳穴边,他动作轻柔使得他的行为不显得唐突。接着他梳起我的鬓发,很舒服,好像以此证明着他抚养过那么多儿女和孙子。
  “我真羡慕你有好睡眠。”
  我在困意中挣扎了一下,努力地坐起,“抱歉,我应该陪着你。”
  “你不要那么珍惜我的时光,因为我还有很多很多时间。”
  他朝我一笑,眼神温和,但那句话似乎是要对乔舒亚说的。道格拉斯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重新躺下,又对我说:“看来以前你是很辛苦,所以才那么需要休息。”
  我想更多是因为如今没什么推动着我,于是自然而然地懒惰了起来。“我想,你更辛苦一些,毕竟你一直要照顾那么多家人。”
  “也许吧,所以将来我要休息很久很久。”
  “所以,每个人一生辛苦劳作,最后的赏赐就是长久的安眠。”
  我很少想到死。我才二十四岁,而道格拉斯已经九十六岁了。我看着他的双眼,像是傍晚的海雾一般。乔舒亚也有那种颜色的眼睛,透着紫色的深蓝色,他也会老去,像道格拉斯一般,双眼泛起灰蒙蒙的雾气。
  最终他移开了目光,重新躺回椅子上。
  “要是乔希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没有打断他,看着门廊阴影外的在夏日熏风中飘拂的枝条。他们有个非常漂亮的花园,被精心维护打理着。过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又继续说了下去,“有些人关于死亡的第一课,就是他们的祖父教授的。丽塔,我的妻子,在乔希出生前就走了。现在他没有年幼得不懂得死亡,也没有成熟得看淡这些。我鼓励他去申请那些东海岸的大学,离开洛杉矶,最好在纽约工作。但是人越活越老,却越像小孩,现在我只希望他能陪着我。我总是太早醒来,就会想到他,他没有做好准备道别,我害怕他会伤心,这会伤害到他。”
  “别担心,明天的麻烦就交给明天吧。我十六岁时,我外祖母因为车祸去世了。”
  我不能说那不太糟糕,这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伤害。我想我的表情已经沉下去了,于是努力提起嘴角与眉梢。“这本霍夫曼的小说集很全,你知道吗,我上小学的时候,温妮,也就是我的外祖母,第一次给我念了他的小说,讲一个有魔力的侏儒的故事。她和我都很喜欢霍夫曼的故事,于是我们去旧书店找过好几次,小说集里有好多都是重复的篇目,要是能读到一篇新的,就会特别满足,但我们又不懂德语,是没法看全了。”
  他听了也许会伤心。天气热了,我呼吸到了树脂的芳香气味。“然后昨晚我想告诉她,我又发现新的霍夫曼小说了,我打算把故事讲给她听。”
  我侧过脸看道格拉斯脸上的神色,“我还记得她的号码,但是输入之后我想起她已经不能接电话了。但是,当我想起她,我并不觉得伤心。我相信乔舒亚也是,等到哀伤减淡之后,他也会发觉你给他的关爱是不会停歇的精神力量源泉,那些美好回忆起先让他痛苦,逐渐地会支撑他面对那种痛苦,还有世上各种各样的痛苦。”
  道格拉斯沉默了片刻,露出笑容,“温妮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很多人都这么说,她叫温妮·吉尔。”
  “噢,我的天,”道格拉斯发出了轻轻的笑声,那种声音听起来年轻健康,令人愉快,“你一定很为她自豪。”
  “啊,当然。”
  根据道格拉斯的建议,出门散散心会让人恢复活力。乔舒亚带我去棕榈谷的农庄骑马,他说他的那匹在去年病死了,他连回来看一看的时间都没有。
  在骑马这件事上,我家人竟然很难得地达成了一致,毫无兴致。因此我对于骑马的掌握止步于绕着房屋漫步,连跨栏都做不到。但这次表现得更糟,我原以为骑马是一种类似于游泳,掌握后终生不忘的能力。事实上每匹马的脾气都是不同的。
  乔舒亚安抚了好一阵子,才让那匹马温顺了下来。他穿了一身干净利落的浅灰色骑马装,再次跨上马,对我说:“我们在这附近散散步就好了,我可不想你摔下来。我高中马球队里有个伙计就摔裂了肩胛骨,他家里本来就不是很负担得起马球,差点连大学都上不了了。”
  我高中到大学打了六年橄榄球,折过锁骨、断过胳膊还得过脑震荡,因此并不把骑马的危险当一回事。“所以我不会像老奥哈拉一样跨栏。”
  “我还会让马绕着纸杯走,不过说真的,我现在不是太感兴趣了,它们都是为了给大学校委会看的。”
  “他们看我爸就够了。”现在我说起来到时语气轻松。比起乔舒亚我差劲得太多,不作为校友子女,我没可能和他申请到同一所大学,只能去州立大学打打橄榄球。
  “不管怎么说,你球打得不比橄榄球队里的任何一个人差,我到了大学都没打过几次网球。前两天陪别人去打网球,我根本没想要让他,可是打了几局之后他都开始忍不住指导我怎么做了。”
  “我不喜欢网球。凯瑟琳经常要我陪练,一点情面都不留,我已经对它有阴影了。”
  我们靠得很近,乔舒亚想安抚性地拍拍我的肩膀,但只是用指尖滑过了我的上臂。“那么我们就把网球这一项从约会内容里划掉吧。可我估计还得陪人家打球,还有马球。道格拉斯有几位朋友的儿子都是狂热的马球迷,隔几个月就要办比赛,我现在回到洛杉矶是逃不掉的了。”
  “你可以去当裁判,这也必须会骑马。”
  “那还是必须骑马,上帝。我高中时和他们在一个俱乐部里,但这六年来我只打过两场比赛,非常低级的那种。我不是炫耀,那时我可以和职业马球球员比赛了,还有网球进过了全国前五十。这些都是为了让大学校委会认为我是一个有趣的人,但我现在觉得自己无趣极了。”
  我想拥抱他,但我们都在马上。傍晚太阳下沉,连带着气氛也低沉了下去。“可我不这样想。或许你只是还不能习惯长大。”
  “也许是的。你知道吗,说到长大,大学之前那几年,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跑步,自己开车去上学,读预修课程,下午到医院或者退伍士兵服务中心做志愿者,每周参加两次网球训练,上一次马术课,写作业,读推荐书目,加入人工智能兴趣小组,参加数学竞赛。我的高中同学大多都是这样的,他们中许多人是为了成为企业高管或者大学教授,但我不需要考虑得太长远。我想过得充实,变得更有意思,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但事实并非如我所愿。在大学最初的那几个月我感到非常失望,我不是一个有趣的人,我身边环绕着和我一样的家伙。但我逐渐地了解你——并不是说我当年想要成为你这样的人,但你拓宽了我对有趣的人的认识。”
  “我?”我突然抓紧了鞍绳,看向他。“也许只是在你认识的人中比较特别。我想,我属于亚文化人士。在纽约有上千人,像我一样,但他们有些要打三份工,洗盘子洗地板,搬运货物,推销廉价产品,睡在供暖短暂的房间里,精疲力竭地养活自己。而另一些会犯罪,死在三十岁之前。我只是比他们幸运得多。”
  “但你和他们不一样,并不是因为运气。我认识很多人,但没有人像你一样。”
  我听了大笑,“我担心我们都会从马上摔下去,否则我一定要拥抱你一下。”
  “那么,下来拥抱我吧。”
  乔舒亚的动作轻巧,反衬得我十分笨拙。我们拥抱了片刻,牵着马将它们送回马厩里。
  回到车上,乔舒亚对我说,“抱歉,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有些感伤。”
  “只要你愿意,都可以告诉我,没关系的。或许只是你对自己要求太高,我一向认为你很有趣。”
  他原本想发动汽车,但又把钥匙扔在一旁。“可能是我对自己突然有些失望了。上学和工作毕竟是不一样的,那些书上的知识和课堂上的案例都是不够的。好了,不说我的事了,你呢?道格拉斯的下午茶没有太糟糕吧。”
  道格拉斯会邀请他的朋友们到家里喝下午茶,聊聊天,打打桥牌。道格拉斯在他们中年纪最大,但最年轻的也超过了七十五岁。似乎是因为随着他们年纪增长,能进行的户外活动越来越少,于是下午茶就愈发地频繁了。
  “诚实地说,他们的段位比我爸差太多了。”
  “好吧,看来你很有对付这些人的经验。”
  “顺着他们的逻辑回答,相信他们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比我强上百倍,不要反驳,保持微笑,就这样。现在他们已经不喜欢用我来做话题了。”这绝对是经验之谈,我有些感谢我父亲对我的刻薄了。然而这些祖父辈的人物并不期望我有什么改变或进步,只是找个话题罢了。
  “没关系,如果你受不了他们,找个理由避开。我从小就喜欢跟在道格拉斯后面,和他们聚会,对我来说比和同学外出有意思得多。但我不能要求你像我一样喜欢我所喜欢的。”
  “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糟糕,毕竟他们至少比我大五十岁。对一个年轻人,他们至少能保持风度。”
  他们喜欢乔舒亚,并不意味着他们同样地喜欢我,特别是在我抢走了他们孙女的理想结婚对象之后,要倾入那种喜爱之情就更加艰难了。但由于我所受过的严苛家教,他们又很难挑出我性别以外的问题,他们对我的兴趣也就减退了。似乎到老年时,人们总是没什么精力执着与这些与自己无关的问题。
  “其实我早该搬出去了。”
  “如果你愿意可以一直住下去,那是你的家啊。”
  “那么你呢?”
  “你所在的地方就是我家。”
  乔舒亚低头摸索着钥匙,但我看见了他的笑容。“我不是十八岁,已经不需要听这种话了。”
  我伸手抚摸他的后颈,像抚摸一只猫,“那么开车吧。”
  接近贝弗利山时,我接到了凯瑟琳的电话。因为“飞机晚点”,所以她觉得自己有时间来看看我在洛杉矶过得如何。于是乔舒亚继续向南行驶,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大门让我下车。“等下次她提到我的时候,我再去见她吧。”
  凯瑟琳从来没有提起过乔舒亚,似乎是因为她并不乐意接受我是个同性恋这一点。她倒不是很古板,但平等对待同性恋和接受你哥是同性恋毕竟是两回事。
  洛杉矶国际机场似乎每天都如此繁忙,世界各地的旅客从此处涌入这座城市。我们坐在候机大厅的沙发上,吵杂的环境似乎冲淡了谈话的念头。
  凯瑟琳的行李箱放在一边,她还是往年那副模样,穿着白色的无袖衫和牛仔裤,以及一双高得吓人的防水台高跟鞋。她无聊地用手指在我胳膊上划来划去,突然问我,“这是你打橄榄球时弄伤的吗?”
  我扫了一眼。她对橄榄球没有兴趣,没有看过我的比赛。打橄榄球不会弄出这种伤疤来,“不是,我在一间农场住过一阵子,被花园里的旧篱笆划出来的。”
  “布法罗吗?其实我去过那儿。”
  我有点惊讶地低下头看她,我并没有发现过她的到来。凯瑟琳飞快地补充了一句:“想看看你有没有搞死你自己。”
  “不管怎么说,你的确不怎么会照顾自己不是吗。”没等我回答,她又说,“我发现你的防蚊方法就是把自己泡在浴缸里,但是,天啊,那儿的蚊子真的太多了。”
  “还好,天气冷些,蚊子就消失不见了。也许我不擅长照顾自己,但我可以忍受自己的这些缺点。”
  “那么相比之下,洛杉矶就不算太糟了。我原先以为,不管怎样,你都会一直住在纽约。”
  “我曾经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我很喜欢洛杉矶。”我朝她微笑了一下。
  但她只是一直低着头,看着我的胳膊。“但这儿的气候和纽约不一样,冬天还会下雨。”
  我还没有经历过洛杉矶的冬季,想到这里,我活动了一下自己受过伤的左腕。“充足的暖气大概会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我可以一整天不出门。”
  “哦,我相信你会习惯这里的。”凯瑟琳看了一眼手表,站起身。
  我随之起身,她朝我伸出双臂,于是我配合地俯下‘身、让她环住了我的脖子。
  “你至少抢走了我五寸的身高。”
  “我已经用至少二十点智商还给你了。”
  凯瑟琳终于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声,“我不知道我们父母对此有何看法,但是,尼尔……你一直是我的兄弟。就算你比我差得太多,但我不会觉得太丢脸就否认这点。”
  她说完,松开我的脖子,一把抽起行李箱的拉杆,“我要误点了。”
  我回过神来,她已经踩着她那双高得叫人心惊胆战的高跟鞋跑开了。她金色长发在
  奔跑中摇晃,随之淹没在人群中。每天有数十万人到来此处,人来人往,而我也只是人群中的人。
  *海因莱因:“一个人应该有能力换尿布、策划侵略、杀猪、给轮船掌舵、设计建筑物、写十四行诗、平衡收支、造墙、接骨、安慰临终之人、写菜单、发布命令、合作、独立工作、解方程、分析新问题、施肥、写电脑程序、做可口的饭菜、有效地战斗、英勇地死去。”                    
作者有话要说:  

  ☆、14

  14
  在洛杉矶住了两年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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