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个人,对方的力量就能转移到自己身上,这是百鬼家族的人才有的特质。可是,他并没有杀洛杨,他只是,不屑于解释而已。
那身武功,是洛杨却强制传给他的。他只说了声:“风儿,之后的路你便自己走了,爹爹帮不了你了。”说完,一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能和自己爱的人死在一起,无憾。
洛风的手越收越紧,婴莲的眼睛已经有些充血,发不出声。闭上眼,只等审判时刻来临。
这么残碎地死去,是不是可以到一个盛开樱花的地方?
看着婴莲安然的表情,洛风却忍不住松了手,婴莲已经昏死,还有气息。
“来人,好好照顾她。”
他喜欢看活着的人挣扎折磨,对已有死意的人反而没兴趣了。因为这样,他没有杀了她,应该是这个原因吧。
连云城,离卿亭。
“怜儿,你带我来这里是为何?”
“有个人,能告诉你想知道的事。婴玄本来的妻子,但她不是你的母亲。”
言哥哥,原谅我要你接受这一切。
离湖之上,好像又飘起了箫声。婉转地哽咽,有几声琴音,绕着离卿亭的珠帘,叮铃叮铃,细碎得悦耳。简言今日的白衣有些华丽,是当日婴莲在婴剑山庄为他定做的,袖口衣角的雕花都是一针一线由她缝上,远看只是樱花的花枝乱绕,近看,那细细密密的针脚却织成了一对对鸳鸯,腰间的“怜”剑,飘着樱穗。湖面的风吹得毫无章法,方向都分不清,铜簪别着的青丝,缭乱地飞过眼前。冰蓝色的瞳孔,映着湖水,有些水雾了。
走进那个亭子,见到那两人,就可以知道一切。
隔云楼。洛怜白衣飘袂,坐在茶几旁。右手拿起供春壶,顺着纹路轻轻地摩挲。细腻的紫砂,细腻的陶土,乌黑油亮,散发着普洱的沉香。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地掐着壶把,樱花色的食指指甲扣着壶盖。
盛着沸水的紫砂壶很烫,三根手指把壶拿稳,靠的是巧劲。若是初学者,总要被烫过无数次才会懂得最佳指法。
那把供春壶,轻轻地被洛怜捏在手里,乌黑色的壶身衬着柔荑般的手指,相得益彰了。
“洛怜,为何泡生普洱呢?劲儿不会太大了吗?喝熟茶暖胃些。”
“生茶虽然要苦涩些,却是滋味无穷。云飞,我还欠你一泡茶。今日,给你表演一套完整的工夫泡,就泡这生普洱吧。”
正襟端坐,右手轻放在左手背上。
左手是理性,右手是感性,泡茶的人往往把左手放在右手上。而洛怜习惯右手在上。
右手边是滚烫的沸水,一直用火焙着,保持水的温度。
孟臣淋霖。五个闻香杯在茶船左方拼成“梅花五桩”,左手三指轻轻地拾起紫砂壶盖,平滑到到梅花中心的缝隙上,右手拿起烧水壶,壶嘴对着紫砂壶沿口顺右滴水一圈。水流极细而缓,却不断流,热气慢慢地浸润壶身,再在壶内游走一圈,注大半壶沸水,充分温暖*。
“水面若孔珠,其声若松涛,此正汤也”。
整个过程轻而缓慢,只听得到水流的声音,好像还有呼吸声。
接下来是高山流水,利用壶里的水清洗品茗杯。
品茗杯整齐地摆放在茶船前侧,四个杯子,间隔相同的距离。
洛怜一倒手腕,均匀地提壶抽水,每一波都是同样的高度,同样粗细的水流。每一拉一提刚好能注品茗杯七分满。到最后一杯的水注好,紫砂壶内只剩三滴水,在茶船内控干,放回紫砂壶。一切茶具归位,还是初始的模样。洛怜收手,右手覆在左手背上,烫壶温杯告一段落。每一个步骤完,都回到初始,不快不慢,需要茶艺师来掌握节奏。
秦云飞看着洛怜,好像在看一个仙子。洛怜一身素衣,并不奢华,素颜相对,不像在风雨楼时的倾世妆容。泡茶的时候,身上若是有香粉气,会玷污了茶的味道。
也没有立即品茶。他看着洛怜认真地做了三次举案齐眉,直到第四杯,留给自己。
在这隔云楼上,只有洛怜和秦云飞两人,但他还是坚持敬了三杯茶。
“洛怜,你另外两杯茶是给谁喝的呢?”
洛怜没有停顿地敬完茶,最后一杯放在自己面前。
双手再次收回,右手放在左手手背上。正着身子,也不抬头看秦云飞,只盯着那池红汤。沉默了很久,若有所思地说:“第一杯,敬云飞,今生知己,亦即洛怜此生辜负最轻的人。第二杯,敬洛璃妃,敬他的痴情。第三杯,敬洛风,敬……敬我爱他。”
“第四杯,敬我洛怜。敬我爱他。”
右手轻舞,乾坤旋转,轻闻幽香。一口轻啜,二口慢咽,三口翻杯倒。
这生茶,可真苦。
“洛怜,茶如其人,你的心怎么会这般苦?不过那回甘到了*,比乌龙茶更有劲。”
好的普洱茶,茶香与茶汤融合度极高,茶汤初闻起来不香,喝下去也不是太香,但是流进胃里,越喝越香,这就是所谓的“水生香”了。洛怜的普洱茶,润、深、水生香,都俱全了。
洛怜接着泡了第三第四泡,步骤不像第二泡那样繁琐,秦云飞一杯接着一杯。脑袋昏昏沉沉,像生了幻觉,洛怜的影子有些模糊了,却美得惊人。这茶确实醉人得很。
“怜儿,”秦云飞不自主中已经走近了洛怜,一口就含上那两片樱唇。舔一舔,有些香,还有洛怜身上本来的香,淡淡的,却没有被茶气掩盖。
这混合的香气,让秦云飞有些迷乱了。秦云飞吻得很急,紧紧地把他箍在怀里,蓝衣抱着白衣,水还沸腾着,呼噜噜地响着。
茶杯上的云烟,颜色越来越浅,本以为洛怜会反抗,但他只是轻轻地挣扎了一下,便任由他吻着,不回应也不反抗,任由他侵入自己的口腔、喉咙,交缠萦绕,温润的茶水混着清凉的汁水,云雾缭绕的隔云楼上,炭火发出轻轻的咝咝声,泉水发出欢快的呼呼声,还有舌尖茶汤歌唱的声音。
洛怜的锁骨微微地起伏着,喉咙不自主地吞咽着汁水。
秦云飞横抱起洛怜向里间走去,洛怜也抓着他的衣襟,靠着他的胸膛微微喘息。
还想更深入地探索禁地,却被洛怜一把抓住伸入亵衣的手。
☆、第三十三章 两世缱绻不分明
还想更深入地探索禁地,却被洛怜一把抓住伸入亵衣的手。
“怜儿,给我。”声音有些低沉难耐。
“就算我永远不可能爱你?”洛怜没有反抗,声音淡淡的。
刚要疯燃的火焰突然被冷水扑灭。秦云飞从来没有这么气恼过,他一脚踢翻了桌子,古董玉器摔得粉碎,单手一挥,屏风和厅内的一根柱子都爆裂开,满地狼藉。洛怜坐在床上,衣服有些凌乱,快要露出胸膛,还刻着刚才炙热的吻痕。他也从来没有看过秦云飞这样失控。
“怜儿!你说!我哪里比不上那个洛风?!从一开始,我是把你捧着护着,生怕你坏了。可是他是怎么对你的?!他等了这十九年不就是想要你这双眼睛吗?!你出生时就是血瞳,他在婴剑山庄那么多眼线,他会不知道?你还真以为他要娶你了?等你的血瞳一现,内力全部爆发出来,他就会一剑杀了你,成为武林至尊。
那个男人,除了自己,任何人都可以割舍!百鬼家族的长老,同族的其他男子,还有你们的父亲,他动手的时候眼睛都不会眨的!你还眼巴巴地想为他得天下,从头到尾你都不过是他的棋子,他知道我会帮你,所以一开始我们都在被他利用。怜儿,即使这样,你还要念着他,你还要等他功力完全恢复再来杀你吗??”
此刻的秦云飞没了平日的风度翩翩,甚至有些歇斯底里了。耀眼的蓝衣纯得一点杂质都没有,剑眉深锁。
洛怜像是没听到他说什么,愣愣地盯着地上破碎的杂物。秦云飞知道这些本不奇怪,或许,他才是那个站在高处俯瞰人间的人,只是,洛怜阻挡了他的路,他一直没有发作。
“云飞,这些,我都知道,第一次见到洛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可是我没有办法不爱他,我本是个草籽儿般的人,随时都会被人踩在脚下,没有简言和婴莲在身边,就永远埋在石缝里,没有阳光雨水,永远发不了芽。可是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捧在手心里,怕我被风吹走了,怕我从他手心里滑落了。
这样的心疼,我从来不敢奢望。哪怕他一开始就是要把我扔进火炉里,我还是要守着他,离了他,我连草籽都不是了,陷在阴暗的水沟里,一辈子都等不到来世。我只有爱他,我怎么能不爱他?”
云飞无话可说,叹气的心思都没有了。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不再看他,踏过碎瓦残砖,飞离了隔云楼。霎时间,消失在云雾里。
洛怜站在门口,侧眼对着角落。“出来吧。”
小石头抱着猫,从两人喝茶时就躲在门后。
“洛谷主,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可是我看城主好像很生气,我就……”
“没事,下去吧。把它留下。”小石头递过白猫,便下了楼。
炭火已经只剩余温,隔云楼的云雾终年不散,抱着那只小东西,洛怜坐在地上,还是光着脚,脚踝上的铃铛被风吹得叮叮响。猫也变得很老实,不闹也不叫,只在他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沉睡了。这只猫好像知道主人的心情,睡觉的时候刻意掩没了气息。
想着自己也曾像它一样,慵懒地躺在洛风的怀里,看着满谷的红花儿开放。
洛珏曾对洛杨说,你的子嗣中将有洛璃妃的转世,带着两世的记忆去解一段尘缘,待他苏醒之日,风云变色,天下之势会扭转。百鬼花谷会再现百年前的风华,但会牵连你很多至亲至爱的人,包括你自己。百鬼花谷,终将毁灭。
本来以为洛风会是那个孩子,但洛风并非洛杨所生。谁知后来生了简言——洛杨自己也看不清未来。直到与洛怜相认。
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不是自己的。出生时便克死母亲,十八年后,江湖几大门派灭门,天下被收之麾下,洛风被他软禁,风雨楼被他一手操纵,掌握了武林中大小人物的一切信息,包括他们见不得人的丑闻,那些正人君子,被人握住把柄,犹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安,只得送上门去做百鬼花谷的狗。除了婴莲,婴剑山庄无一活口。
洛怜实施这一切活动,都乔装成洛风。世人都只知洛风娶了一个夫人,却从来没带出来露过面。短短几个月,洛风带着百鬼花谷的暗影,到处讨伐,暗杀各门派的头领。洛风出现,一双蓝瞳,右眼下的樱花痣,血色一般,令人觳觫。
为了阻止百鬼花谷的惨剧,洛杨将全部功力传与洛风,希望他能压制洛璃妃的力量。最后洛杨选择与婴玄长眠墓中。
一切,都在轨道上行进着。
百年前的百鬼花谷。洛璃妃降世,洛鸢已经三岁,兄弟俩整天形影不离,吃睡玩耍都在一起。洛璃妃天生血瞳,从小就有非凡的才能,两岁能背诵长干行,五岁精通棋琴诗画,十岁更是武功卓绝,超越父母兄长。因此,父母一直将他当做继承人培养着。
洛鸢十八岁,其父母为他挑选三位妻子,还未过门,相继被洛璃妃所杀。其父母气急,扬言要分开兄弟俩,为了和洛鸢结为连理,洛璃妃手刃了生身父母。
洛鸢本也是练武奇才,但一直活在洛璃妃的阴影里,所以一味沉迷于绝世武功,并开创了婴炎剑法,凭此剑法创立百鬼花谷,独步于武林。洛璃妃一直伴其左右,在几次惨烈的战役中,洛璃妃数次挺身而出,为洛鸢解围。世人都说洛璃妃的武功更胜一筹,为了天下第一,洛鸢终于练功走火入魔。嫉妒和骄傲淹没了一切情感,他最终杀死了至交秦慕寒,再被洛璃妃剑杀。
在洛鸢死后,洛璃妃独自将洛珏抚养成人,无数次地对着那棵樱花树忏悔,每日弹弄琵琶,不问世事。他说,一直以来他都把洛鸢强压在心头,也不管他是否爱着自己,鸢哥哥早就感到窒息了,创立百鬼花谷是我的意思,他说他想要天下,我便为他赢来了天下。其实一直以来,他不过是想赢过我而已,他无时无刻想逃离我的视线,无时无刻想要自由。
若有来世,我再为他赢一次天下,再把一切还给他。
可惜,洛璃妃是带着前世记忆的人。洛鸢却忘记了那个他既爱又恨的人,这一世,他只有对名利的狂热、对至尊之位的觊觎。
风雨楼,歌舞升平,美人香杯,酒不醉人人自醉。
花边雾鬓风鬟满,酒畔云衣月扇香。
唇红齿白,丰容靓饰,芳馨满体,眉间一点樱花红似朱砂。绛紫色的云锦襦裙绣着暗云花纹,水红轻纱罩着婀娜身姿,樱花吐蕊,花影重叠,光艳逼人。面若皓月,凤眼斜飞,殷红波光瞳中游,好似浮在蓝色冰湖。顾盼生辉间,撩人心怀。洛怜的舞衣刚好露出锁骨,肤如凝脂,上纹一只妖异的鬼蝶,金翅黑纹,紫目柔须,惊鸿翩飞。
胭红缎带,刚好掐着柳腰,水红流苏,随着舞姿迷乱纷飞。
依旧是没穿鞋,玉足轻点樱花羊绒毯,铃铛和乐。
精致的头饰珠光闪耀,翠华摇摇,与锁骨边的妖娆鬼蝶低语应和,艳媚绝俗。
仰抚云鬓,*芳菲?。“婵娟此豸”说的就是这幅光景了。
一曲舞完,掌声雷鸣。沉浸温柔乡的男子们已经几近疯狂,不知天日。
“洛怜姑娘,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第三十四章 爱恨别离求不得
“洛怜姑娘,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承蒙各位公子抬爱,洛怜再为大家弹奏一曲。”有一种感觉,好像这样的时光就要消失一样。今天洛怜莫名有些高兴,高兴里又带着不可知的忐忑。
风雨楼霎时间喧喧嚷嚷,已是傍晚,正值六月,室内的热度更要高些,也正附和这群忘了回家的男人的心情。
洛怜从来都只表演一曲,不管客人怎么强烈要求,洛怜都是淡淡一笑,便回了阁楼。花魁的架子大得很,天王老子也请他不动,风雨楼的常客都知道洛怜是个美如蛇蝎的女子,只有她自己挑选的人才能成为入幕之宾,若谁不自量力想要去占有,只会五马分尸了。
可是男人都爱美如蛇蝎的女子,越是危险越要靠近,死在温柔乡里,好像人生才会有意义。
今日洛怜破例再奏一曲琵琶。曲迷们都沸腾了。
凝神屏息,左手抱琵琶,置于怀中。花台上的人像换了个人,接过琵琶,就没了妖娆之色。靓装艳服掩盖不了那分清丽淡雅的气质,虽面有风尘之色,但明眸皓齿间,有一分凛然不可亵渎之气。
旋律如三月樱花争艳开放,急不可耐,争前恐后,拼命开繁。直至四月,倾尽全力,再如瀑布般被狂风卷落,淅淅沥沥掉在地上。众人在曲中,好像看到一个女子,撑了一把樱花伞,徘徊许久,等情人归来。樱花落尽,人不在,樱花雨停,琵琶开始低诉,仔细一听,却是洛怜的声音。万般情愫,余音绕耳。
“花开若相惜,花落莫相离。
弄花香满衣,拂花叶凄凄。
醉言花间意,别情花如依。
纵君解花语,霜雪下花篱。”
曲罢语住,风雨楼大厅还是鸦雀无声。烟花之地,陷入了本不该有的静默之中。
“不知洛怜有何伤心事,可否与本座回去秉烛夜谈?”
众人惊诧,从来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要求洛怜,语气竟然这般傲慢。
“你是哪里来的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洛怜姑娘可是你请得动的?!”人群中纷纷有人应和,这样绝色销魂的女子,怎么能容忍有人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