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刻,他们的谈话被街上游行的声音吞没了。“他们喊些什么?”诺妮问道,“他们说的是尼泊尔语。”
他们拥到窗口,一群男孩举着标语牌走过。
“一定又是廓尔喀那些人。”
“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他们也不是要让别人听懂,只是噪音罢了。”罗拉说。
“哈,是啊,他们不停地来来去去,不是这事就是那事……”图书馆员说,“只需要有几个堕落分子,由他们招徕些文盲,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废物……”
失落 第三十二章(1)
金卡那餐厅的一角,悬挂着一些鹿角和被蛾子蛀蚀的兽皮,法官和他唯一的朋友博斯之间的最后一次谈话幽灵一般萦回其间。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会面。也是法官最后一次将汽车开出卓奥友的大门。
他们已经三十三年没见面了。
博斯举起酒杯。“为旧日的时光,”他说,然后一饮而尽,“啊——母亲的乳汁。”
他带了一瓶大利斯可威士忌,不出所料,是他倡议了这次会面。那是赛伊到达噶伦堡的一个月前,他写信给法官说他住在金卡那。为什么法官会去呢?是出于无法将记忆沉睡的绝望?还是出于好奇?他对自己说,如果不去金卡那,博斯就会来卓奥友,所以他非去不可。“得承认,我们拥有世界上最美的山峰。”博斯说,“你有没有徒步走过桑达克弗山道?那个米其去过——记得他吗?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他穿了双新鞋,等走到营地,脚上都起泡了,他只能坐在山脚下,他妻子蜜淑——记得她吗?很活泼的?挺不错的女孩?她穿着夏威夷拖鞋一路跑到了山顶。”
“记得萨博拉玛尼姆吗?老婆矮矮胖胖的,高四英尺,宽四英尺。他和英国秘书好上了,他自己是快活了,老婆不高兴了,把他从家里撵了出去,钱也都卷走了……他一旦没了钱,那个英国人立刻消失了。又找到其他鸡奸者了……”
“记得我怎么带你去伦敦买外套的吗?还记得你穿的那件可怕的衣服吗?看上去真像个放牛娃?记得你老是把吉——利读成吉格利?记得吗?哈哈!”
法官突然间恶向胆边生:这家伙怎么敢!他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抬高自己,贬低法官吗?树立过去的权威好景仰现在的自己?
“记得格兰切斯特村吗?那里仍然往茶里加蜂蜜吗?”
他和博斯在船上,远远地缩在一角以防身体碰到其他人,怕自己的棕色皮肤冒犯到别人。
法官叫服务生,他们该点菜了,赶紧吃完,早早结束。他想到玛特还在等他。
她会守在窗口,眼睛紧紧盯住大门,尾巴直直地垂在两腿间,她皱着眉头,身体因等待而紧绷着。
他回到家,会捡起一根木棍。
“我扔了?你接着?扔了?”他对她说。
好好好好——她又蹦又跳,一刻再也等不及的样子。
于是,他尽量不搭理博斯,但博斯一旦开始了,就有点神经质地越说越快,语调越来越急迫。
他以前也是内务部的一员,他曾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获得和内务部白人员工同等的退休金,当然他们败诉了,博斯的锋芒渐失。
博斯用他的奥利维蒂牌便携式打字机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法官拒绝参与这件事。那时法官已形成了他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博斯却一直保持着天真——哎,这可真是奇迹。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儿子显然继承了这种天真,多年以后,法官听说他儿子和自己的雇主壳牌石油也打了场官司,同样也输掉了。他儿子理论道,时代不同了,规矩要变一变,可其实只是老规矩换了个说法。
菜端上来了。博斯另起个话题。“我刚找了个新厨子,”他说,“那个谢鲁干了三十年死翘翘了。新来的没经过训练,所以工资便宜。我找了本菜谱大声读给他听,他用孟加拉语记下来。‘你看,’我跟他说,‘基本的就行,别玩花样。刚刚学会一种棕色酱和一种白色酱——把那该死的白酱倒在鱼肉上,把该死的棕色酱倒在羊肉上。’”
但这话题他似乎也说不下去了。
他恳求似的直接问法官:“我们是朋友,对不?”
“是不是?我们是不是朋友?”
“时过境迁了。”法官说,心里既困窘又憋闷得慌。
“但过去的已成过去,也就无法改变了,不是吗?”
“我认为确实变了。现在改变了过去。博斯,回首往事你一无所获。”
法官知道自己不能再与博斯交流了。他不想装作他曾经是英国人的朋友(那些可怜的印度人将与白人的友谊珍视为荣耀。事后白人却说这友谊根本不存在!)。他也不想再陷入往事的泥淖中。他一直对过去保持彻底的缄默,他可不想让博斯打破。他不愿在晚年折损尊严,上演一出哭哭啼啼的情感剧,坦白是危险的——它将永远地剥夺你的尊严。你掏出一颗心,人们扑上来,一口吞了。
失落 第三十二章(2)
法官叫服务生结账,一次,两次,可似乎服务生连账单也不在乎。他只能走到厨房里找人。
博斯和法官无趣地握手告别,手刚松开,法官就在裤子上擦了擦,博斯的目光依然如黏液一般盯着他。
“晚安,再见,再会!”——他们用英文句子,不说印地语。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起初学习一门语言的时候会如此高兴:那种自惭与自觉,暗下苦功,文字的语法,这些都让人精神百倍;新的语言给人以距离感,避免心灵的交流。
玛特在大门口等他,法官的表情立刻柔和了许多——他按响喇叭,表示他到了。在一瞬间,玛特从世界上最悲伤的狗变成最快乐的狗,杰姆拜伊的心因愉悦而年轻起来。
厨子打开大门,玛特跳上法官身旁的座位,他们一起从大门开到车库——这是对她的奖赏,甚至到后来法官不再开车出门,他也会带上她绕庄园兜风,逗她开心。每次她一跳上车,便端起帝王般的架子,调整好表情,优雅地微笑着,左右顾盼。
法官走进屋,看见桌上有一份电报:“圣奥古斯丁修道院致帕特尔法官:关于您的外孙女赛伊·米斯特雷。”
法官考虑着修道院的请求,他还没从对博斯的拜访中恢复过来,感到一阵虚弱,他不得不面对这现实——他一直以某些臆造的说法来捍卫自己的生活。构造谎言的时候,你会尽力使之牢靠、坚不可摧。而真相会将你毁灭。他不能摧毁谎言,否则他的过去就会崩塌,随之而来的是他的现在……可现在他默许了过去的阴魂存活下来,重回他的生活,他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救赎——
他思考着,赛伊可以照顾玛特。厨子已日渐衰老。将来用不着花钱,家里有个人能帮忙也不错。赛伊来了,他担心她会煽起自己天性中久已沉睡的憎恨,并渴望将她摆脱,或像以前对待她的母亲和外祖母一样待她。可他发现赛伊更像是他的血脉,超出他的设想。她的身上有一些熟悉的东西;她有着同样的口音和举止风范。她由英国的修女养大,是一个西化了的印度人,住在印度,却与这个社会完全脱节。他很久以前开始的旅程又在后代身上得以延续。也许他当初不该和女儿断绝往来……他还未来得及了解她就已给她定了罪。不由自主地,在他无意识的隐蔽角落,他感到自己一生偏颇的行径正逐渐矫正过来。
这个他不厌憎的外孙女也许是命运扔给他的唯一奇迹。
失落 第三十三章(1)
赛伊、罗拉、诺妮、波特叔叔和卜提神父一起去金卡那俱乐部图书馆之后,六个月过去了,俱乐部已经被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占领,他们在舞厅和溜冰场里安营扎寨,竭力嘲讽俱乐部试图维持的假象,实际上,俱乐部的员工早已把它搞得惨不忍睹了。
携枪的男人在女士化妆室里歇息,享受这宽敞空间里的卫生设施,那上面还印有深紫红色的字,写着苏格兰巴尔赫德专利所有,他们在长长的镜子前面晃荡,和城里的多数居民一样,他们很少有机会能从头到脚完整地看到自己。
餐厅里挤满了穿卡其布衣服的人,他们摆出各种姿势拍照,脚踩在填充起来的豹子头上,手里拿着威士忌,冲着镶有玫瑰饰纹瓦片的壁炉开枪。他们喝光了酒吧里的酒,寒冷的夜间,他们把墙纸扯下来,裹在身上睡觉,墙纸散发着一股霉味。
后来有证据表明他们还储备了枪支,画了地图,策划炸毁桥梁,他们密谋的计划越来越大胆,辛戈里拉山一带的茶园老板纷纷出逃,那里的茶园环绕在金卡那四周,沿山脉呈波浪起伏,有欢乐谷茶园、玛凯巴里茶园、崇鲁茶园、泊绍克茶园。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他们签署了和平条约并搬出金卡那——就在俱乐部里,就在并置在一起摆成一排的餐桌上——他们展示了公众上缴来的武器。
罗拉、诺妮、卜提神父、波特叔叔和赛伊那天在金卡那的餐厅没吃成饭,他们当时并未想到情形会变得如此糟糕。他们以为正如经理所说的,萧条只是暂时的麻烦,而非用餐大厅未来状况的先兆。
他们该到哪里吃中饭呢?
“去那个新开的地方,素食餐厅?”卜提神父问大家。
“不要吃草,才不吃那些树枝树叶呢!”波特叔叔坚决否定了,只要可能他拒绝吃一切绿色的东西。
“琅房饭店?”这是一家破旧的中国餐馆,天花上垂挂着纸做的龙,看上去像是被屠杀了。
“里面太破了。”
“温德米尔?”
“太贵了,给外国人开的。再说,那儿只有茶还不错,午餐做得跟传教士寄宿食堂的大锅饭似的……冷粥……肥厚羊肉卷……盐和胡椒,要是运气好的话……”
最终还是和往常一样去格兰那瑞饭店。
“至少有很多选择——每个人想吃什么都有。”
他们出了饭店,正遇上游行队列,刚才吃饭和早先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都是这支队伍制造的噪音,他们已经横穿了整个大吉岭。
“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他们退后一步让游行队伍过去,有个人差点踩到赛伊的脚——
基恩!
他穿着番茄红的毛衣,卖力地喊着口号,赛伊都认不出他了。
他来大吉岭干什么?为什么他会参加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争取印度籍尼泊尔人独立的抗议集会?
她张嘴想喊他,就在那一刻,他也看见了她,脸上掠过一丝惊愕,随后眯缝起眼睛,目光冷酷而凶狠,警告她不要靠近。她吓得闭上嘴,像一条鱼,惊恐从鳃边溢出。
不多时,他已走远了。
“那不是你的数学辅导老师吗?”诺妮问道。
“我看不是。”赛伊说,内心挣扎着抓住一丝理性和尊严。“只不过有点像,我一开始也以为是,可并不是……”
回去的路上,朝向提斯塔河,路面陡降,他们注意到赛伊的脸都绿了。
“你还好吧?”卜提神父问她。
“晕车。”
“看前方远处,一般会有用。”
她注视着喜马拉雅高耸的山脊,那永恒的静止。可还是没什么用。她感到头一阵阵的晕眩,无法对眼睛看到的东西作出反应。内脏痉挛着,一股灼人的酸性胆汁涌上喉咙,腐蚀了她的口腔和牙齿——辣子鸡翻涌上来,她感到牙齿都变成了白垩。
“停车,停车!”罗拉说,“让她下车。”
失落 第三十三章(2)
赛伊对着草地呕吐起来,吐出些咖喱肉汤一样的东西。
卜提神父下了车,来来回回地走着,伸展着四肢,他屁股疼,正好歇歇。这时,他看见一只极美的蝴蝶。
提斯塔河谷以蝴蝶闻名,经常有世界各地的专家来给蝴蝶画画、做记录。图书馆收藏的《喜马拉雅山东北侧蝴蝶录》一书中所描绘的稀有蝴蝶正在他们眼前飞舞。赛伊在十二岁的那年夏天给各种蝴蝶起了名字——“日本面具蝴蝶,远山蝴蝶,阳光下坠落的伊卡洛斯,自由的长笛,风筝节蝴蝶”——她把这些记录在本子里,旁边配上图,封皮贴上标签叫“我的蝴蝶收藏”。
“太美了!”卜提神父说,“看这只!”孔雀蓝,长长的翡翠色飘带状的尾巴。“哦,天啊!那一只。”——黑底带白点,胸部有粉色火焰花纹……“哦,我的相机……波特,你到杂物箱里找一下好吗?”
蝴蝶戏耍着飞过桥的一根缆索,卜提神父揿下快门。“哎呀,我好像抖了一下,照片可能不清楚。”
他正要再拍一张,卫兵们大叫起来,一个朝他跑来。“不准对大桥拍照!”他难道不知道吗?
哦,天啊!他知道,知道,一个错误,他太激动了,把这给忘了。“对不起,长官。”他知道了,知道了。这是一座很重要的桥梁,连接印度北部和边境的枢纽,当然现在又有廓尔喀的叛乱。
就算他是外国人也没用。
他们拿走了相机并开始搜查吉普车。
赛伊对这一切没怎么在意,她仍然想着基恩对她不理不睬,根本不在乎书被拿走了。
他为什么在那里?为什么不想认她?他曾说:“我无法抗拒你……我只能一再回来……”
失落 第三十四章(1)
从图书馆回来一周后,警察把书还给了他们,说没发现什么有害言论,可是对蝴蝶的照片他们就不这么看了,蝴蝶那黑白粉三色的翅膀只不过是个幌子,照片上可以看见横跨提斯塔河的大桥和桥上的岗哨。他们注意到照片的聚焦其实对准的是桥而不是蝴蝶。
“我当时很匆忙,”卜提神父说,“忘记调焦了,正打算再拍一张,就被逮住了。”
可警察根本不听,那天傍晚他们来到神父家,把所有东西翻了个底朝天;拿走了他的闹钟、收音机、一些电池、一包钉子——他以前买来修牛棚用的,还有一瓶从锡金走私来的黑猫牌朗姆酒。他们全都拿走了。
“你的身份证件呢?”
警察这时发现卜提神父其实是非法居住在印度。哦,天啊,他从未想到自己会和警察局打交道;他的居住许可证一直扔在发霉的抽屉里,早过期了,重新申请又要走一整套可怕的官僚程序,反正他也没打算离开印度,或出去再回来……他知道自己是外国人,可长久以来,他早就忘了其实自己只是印度的外国人……
他们勒令他两周内离开噶伦堡。
“可我在这里都住了四十五年了。”
“那也没用。你有权选择住在这里,可是我们不容许滥用这种权利。”
传令的人想到自己的儿子正在耶稣会念书,态度和蔼了许多,他希望能把儿子送到英国或美国去,瑞士也行……
“对不起,神父,”他说,“可这年头……我自己都要失业了。以前我也许能放您一马,可现在……您还是赶紧到雪狮旅行社订机票吧。我们会用公家的吉普车免费带您到西里古里。神父,就当是度假啦,我们保持联络。等这一切都结束了,再办理文件申请回来。没问题。”说得可真容易。他很高兴自己表现得如此文明有礼。
回来。没问题。休息一下。度个假。
卜提神父四处奔走,找每一个可能帮得上忙的人,定期来牛奶场买甜凝乳的警察局局长和分局局长,爱抽他做的巧克力雪茄的阿卢少校,还有给他平菇菌柱的林业部的官员——这样在菌类生长的季节他的花园里也能长蘑菇了。有一年,他园子里的竹丛开花了,引得整个地区的蜜蜂围着白色的花朵嗡嗡打转,林业部从他那里买了种子,竹子开花可是百年才逢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