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我恨不得嘻嘻哈哈的大闹一场”,在唱《圣,圣,圣》时唱“跟我亲个嘴吧,宝贝儿”。这种玩笑直到特兰特主教会议②之后才告结束。
①古罗马喜剧诗人。
②指一五四五年至一五六三年在特兰特召开的主教会议,对天主教作了重大的改革。
于苏斯专门给格温普兰编了一个插曲,他对这个插曲觉得很得意。这是他主要的作品。是他的精心之作。凡是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放在创作里的人都会觉得很得意。癞蛤蟆生了一个癞蛤蟆就是完成了一件杰作。怎么,你不相信吗?你试试能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就知道了。
于苏斯把这首插曲仔仔细细地修饰过。他生下来的这头小熊叫作《被征服的混沌》。
以下就是这篇作品:
夜。开幕时,围着“绿箱子”的观众只看见一片黑暗。黑暗中有三个模糊的影子在地上爬行,一。个是狼,一个是熊,还有一个是人。狼是真狼,熊是于苏斯,人是格温普兰。狼和熊代表大自然的凶恶力量——饥不择食,野蛮无知。它们向格温普兰身上扑来。这是混沌在同人斗争。看不清他们的面貌。格温普兰身上披一块布,他挣扎,披散下来的浓密的头发遮着他的脸。其实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清楚。熊在怒吼,狼在咬牙切齿,人在叫。人被这两头野兽压在下面了。他呼求救援,向未知之神发出沉痛的呼声。他喉咙里咯咯作响,好像快要断气了。大家看着这个精疲力竭的人作垂死挣扎,现在人和畜生还是很难看清;太惨了,观众屏住气息望着;再过一分钟野兽就要战胜了,混沌就要吞噬人类。搏斗的声音,叫喊的声音,咆哮的声音,突然间,一片寂静。在黑暗里传来了一阵歌声。一阵微风吹过,歌声听得更清楚了。神秘的音乐随着这个无形之神的歌声,在空气里飘荡着,突然间,一片雪白的东西出现了,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和怎样来的。这个白色的东西是一团亮光,亮光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神。蒂在一个光环的中心里出现:从容,天真,美丽,宁静,温柔。这是曙光的形象。是她在唱歌。歌声轻柔,动人肺腑,简直无法形容。无形之神变成了一个看得见的形象,她在曙光中唱着。观众仿佛听见了天神的歌声或小鸟的歌喉。经过这一出现,那个人在耀眼的亮光下一跃而起,举起两拳把两只野兽打在地下。
女神一面轻轻地朝前滑(谁也同不清她是怎样滑的,真太动人了),一面用英国水手能够听懂的、纯粹的西班牙语唱下面一首诗:
祈祷吧!哭吧!
圣言①
①指救世主。
道出了真理,
歌声产生了光明。
随后,她低头望了一望,仿佛看见下面有个深渊似的,她接着唱: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嚯——嚯!”
当她唱的时候,那个躺在地上的男子慢慢抬起身来跪着,两只手向这个幻象伸去,他的双膝跪在野兽身上,这两只野兽仿佛中了雷击似的,一动也不动。
她回转头来向着他,继续唱道:
你这个流眼泪的人啊,
到天上去尽情欢笑吧。
她像一颗星一样,庄严地靠近他唱道:
粉碎你的重轭!
怪物啊,
离开你这黑色的
臭皮囊吧。
她把一只手放在他的额角上。
接着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这是一个深沉的、因而也是更甜蜜的声音,一个悲喜交集的、温柔而奔放的庄严的声音。这是人的歌声在回答星星的歌声。格温普兰一直跪在黑暗里,头上是蒂的手,膝盖压着被战胜的熊和狼,他唱: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黑影里忽然有一道光射在格温普兰脸上。
观众看见这个怪物的笑容从黑暗里露了出来。
要想描写观众骚动的情形是不可能的。猛然间响起了一片热烈的笑声,效果就是这样。他们因为这个意外的结局笑起来了,再也没有比这个结局更出人意料的了。没有比射在这个滑稽而又可怕的面具上的光亮更动人心弦的了。大家围着这张笑脸笑;上面,下面,前面,后面,到处都是笑声;男的,女的,孩子们红润的小脸蛋,好人,坏人,高兴的人,发愁的人,所有的人都在笑。连在街上走过的人,什么也没有看见而只听到别人笑的人,也笑起来。笑声就在鼓掌和顿足声中结束。落幕了,观众疯狂地要求格温普兰再出来。演出非常成功。你看过{被征服的混沌》吗?大家都跑到格温普兰这儿来了。没精打采的人要来笑笑,忧郁的人要来笑笑,良心不安的人也要来笑笑。这种笑有时候仿佛传染病一样,无法阻止。假使说还有一种人不愿意避开的传染病的话,那就是快乐的传染病。不过这种成功无论如何也不会超出普通老百姓的范围。观众虽然很多,可都是平头小百姓。要看《被征服的混沌》只消花一个便士就行了。上流社会的人是不到只花一个铜于儿的地方来的。
于苏斯并不讨厌他这部作品,他是酝酿了很久才写出的。
“这是一个名叫莎士比亚的人的那一类作品,”他谦虚地说。
蒂的合作使格温普兰表演得更出色。她那洁白的脸蛋跟这个地只一比,简直连老天爷也要大吃一惊。观众望着蒂,暗自替她担心。她脸上那种不认识人、只认识天主的童贞女和修女的高贵的表情,简直无法形容。大家看见她是瞎子,可是却觉得她能看见。她似乎是立在神仙世界的大门口。身上闪耀着人间的和天上的光辉。她是到人间来工作的,不过她跟上天一样,是随着黎明的曙光工作的。她遇到一条七头妖蛇,也会把它变成一个灵魂。她好像一个万能的创造之神,对自己的创造又惊又喜。观众似乎能够从她脸上那种庄严惊奇的神气里看出来她的创造的欲望和她对自己的成绩的诧异。大家觉得她爱这个怪物。她知道他是个怪物吗?大概知道,因为她在摸着他的脸。也许不知道,因为她没有拒绝他。黑暗和光明在观众的脑海里溶成的阴影,慢慢地显出了无穷无尽的远景。神体怎样能跟躯壳合在一起?灵魂怎样能渗透到物质里去?阳光怎样能变成脐带?怎样能使一个破了相的人改变形象?残废的人怎样能变成神仙?所有这些似隐似现的奥妙,使格温普兰引起的痉挛性的笑声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不必往深处想(观众是不高兴往深处想来使自己疲劳的),他们也能够懂得他们所看见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些东西存在,因为这出奇怪的戏本身就是一个洞穿人心的作品。
至于蒂心里的感觉,那就不是人类的言语所能形容的了。她觉得她是立在一群人中间,可是她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群。她只不过听到一片嗡嗡的人声,如此而已。对她来说,一群人好比一阵风,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一代一代的人也不过跟一阵一阵的风一样,瞬息即逝。人类的过程不过是呼吸、希望、死亡。在这群人中间,蒂觉得自己是孤单单的一个人,好像站在悬崖上似的,不住地打寒战。在她像一个将要陷入不幸的无辜者一样,控告上苍,为了可能坠入深渊而心中愤懑,虽然外表保持宁静的神气,而内心里却为了自己的孤独惴惴不安的时候,她突然间找到了寄托。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突然找到了一根救命绳似的,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格温普兰有力的头上。多么快乐啊!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按住他蓬乱的头发。一摸到他那羊毛似的头发就产生了一种温柔的感觉。蒂好像在抚摸一头绵羊,其实她知道那是一头狮子。她整个的心溶化成不可思议的爱情。她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找到了救世主。而观众的想法却恰恰相反,观众认为被救的是格温普兰,救世主是蒂。“那有什么关系!”于苏斯想道,他对蒂的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蒂得到了安慰,感到高兴,崇拜着这个天使的时候,观众却相反,望着这个怪物,疯狂地忍受着这个普罗米修斯一样的可怕的笑脸。
真的爱情是永不凋谢的。赤诚的爱人也永远不会冷下来,炭火能够被灰烬埋起来,星星就不会这样了。这种美妙的感觉,蒂每天晚上都体会一次,在观众捧着肚子笑的时候,她心里感动得恨不得大哭一场。周围的人只不过很快乐,她呢,她却很幸福。
很显然,格温普兰突然出现的、使人诧异的笑容所引起的欢笑,不是于苏斯预期的效果。他喜欢的是微笑,而不是大笑,微笑才是欣赏文学作品的姿态。不过演出的成就给了他安慰。每天晚上,在计算一堆堆的便士折合多少先令,一堆堆的先令折合多少英镑的时候,他也因为这种不寻常的成就而心安理得。再说,他认为不管怎么说,观众笑完以后,《被征服的混沌》总多少有一些东西留在人们的心坎里。他也许没有完全错;这个作品总算在老百姓心里扎了根。事实是,这些平民百姓起先注意这条狼,这只熊,这个人,然后注意到音乐,被和谐控制住的咆哮,被黎明驱散的黑夜,随着歌声而来的光明,怀着焦躁不安的深厚同情,甚至可以说还带着一定的诚恳而又尊敬的心情,接受了《被征服的混沌》这个诗剧,接受了这个以精神战胜物质为主体、以人类的欢乐为结局的戏剧。
这就是老百姓能享受到的粗野的娱乐。
他对于这样的观众已经够满意了。百姓没有钱参加大人先生们的“贵族式的比赛”,也不能像贵族和骑士一样,出一千几内亚赌亨姆斯盖和费仑—奇—梅顿的胜负。
第十章 局外人对书中人物和事件的看法
人类总是想报复供他们娱乐的人。所以他们看不起唱戏的。
这个唱戏的很迷人,他给我消愁解闷,使我忘记了忧愁,他教育我,使我心醉神迷,心情舒泰,给了我不少的启发,真是又痛快,又实惠,我拿什么坏主意来报答他呢?侮蔑。瞧不起他,好比从远处打他耳刮子。好,给他两个耳刮子。他讨我的好,所以他是小人。他侍候我,所以我应该恨他。我上哪儿去找一块石头砸他呢?教士,把你的石头给我。哲学家,把你的石头给我。波胥埃,把他逐出教会吧!卢梭,侮辱他!演说家,把你嘴里的石子吐在他脸上!熊,拿石头砸他。我们拿石头砸树,砸烂果子,然后把它吞下去。干得好!打倒他!背诵诗句简直跟染上了瘟疫一样。蹩脚的戏子!他成功了,好!我们给他上枷。他胜利了,好!我们嘘他下来。让他哗众取宠好了,让他制造孤独好了。有钱的人,也就是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发明了一个孤立演员的方式——喝彩。
平头小百姓没有这么残忍、他们不恨格温普兰,也不轻视他。不过,连一个停在英国顶蹩脚的港口里的顶蹩脚的商船上的顶蹩脚的船员中间顶蹩脚的塞船缝的工人,也觉得自己比这个替“贱民”消愁解闷的人高尚,认为塞船缝的工人比要把戏的不知高多少倍,正像爵爷比塞缝的工人不知高多少倍一样。
因此格温普兰也跟所有的演员一样,虽然受到了观众的喝彩,可是却被人家给孤立起来了。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就是有罪,有罪就必须赎罪。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却有利而没有弊。他成功了,不管是利也好,弊也好,两面他都称心。喝彩,他固然高兴,孤独,他也很满意。喝彩给他带来了钱财,孤独给他带来了幸福。
对社会下层的人来说,有钱就是不受穷罪。也就是说衣服没有窟窿,火炉里有火,肚里有食物。也就是说不愁吃,不愁喝。也就是说什么都不缺少,连给叫化子的一个铜子儿也包括在内。穷人有点钱,就能自由自在,格温普兰就是这样。
从精神方面来说,他可富裕极了。他有爱情。他还想什么呢?
他什么也不想了。
要是有人愿意把他的畸形治好,你或者以为他正求之不得吧。不,他会断然拒绝的!把他的面具除掉,使他恢复原来的面目,重新变成一个可爱的漂亮的小伙子!他一定不答应!要是这样,他拿什么来养活蒂?那个热爱他的,瞎了眼的,温柔可怜的女孩子会怎么样呢?没有这张使他成为独一无二的丑角的面具,他就跟普通的走江湖的,走软索的,或者从石板缝里拣便士的人一样,连蒂每天吃的面包都没有着落了!他认为自己是这个仙女般的残废人的温柔体贴的保护人,并且引以自豪。黑夜,孤独,贫穷,柔弱,无知,饥饿,干渴这七种苦难围着她,张开了血盆大口,而他就是那个跟毒龙搏斗的圣乔治。他战胜苦难。用什么战胜的呢?用他的畸形的脸。他的畸形对他是有用的,有益的,战无不胜的,伟大的。他只要露露面,钱就来了。他是观众的主人,他认为自己是平头小百姓的君王。对于蒂,他可以做到一切。他能供应她的需要,她的愿望,她的爱好,凡是一个瞎子在自己狭隘的范围里所想望的东西,他都能满足她。上面已经说过,格温普兰和蒂双方都认为对方是下凡的神仙。他觉得她的翅膀托着他飞升天界,她也觉得他把她抱在怀里。保护爱你的人,满足一个把星星摘给你的人的需要,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格温普兰有这份至高无上的幸福。他应该感谢他的畸形。他的畸形抬高了他的身价。有了这种畸形,他才能赚钱养活自己和其余的几个人;因为有了这种畸形,他才得到了独立,自由,名望,内心的满足和骄傲。畸形使他不再受到侵害。捉弄人的命运除了这个使他转祸为福的打击以外,再也不能奈何他,因为它的伎俩已经用尽了。苦难的深渊变成了极乐的高峰。格温普兰的畸形把他囚禁起来了,可是同蒂在一起。简直可以说,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身在地牢,如登天堂。在他们和活人中隔着一道高墙。太好了。这道墙把他们围起来了,可是同时也保卫着他们。既然他们周围有这样一道墙,谁能伤害蒂,谁能伤害格温普兰呢?要破坏他的成功?不可能。除非除掉他的脸。要破坏他的爱情?不可能。蒂看不见他。谢天谢地,蒂的瞎眼根本治不好了。格温普兰的畸形还有什么不方便呢?一点也没有。对他有好处没有?什么好处都有。他的脸虽然很可怕,可是有人爱他,可能正是因为可怕的缘故。残废和畸形出于本能的凑在一起,配成对儿。有了爱,不是什么都不缺了吗?所以格温普兰一想到自己的畸形,就只有感激的份儿。脸上的烙印给他带来了祝福。他为这个烙印永远不会失掉而高兴。有这样一个永远无法改变的好处,多么幸运呀!只要面前有公路、十字街口和集市,只要上面有天,下面有人,生活就有保障,蒂就什么都不会缺少,他们就有爱情!即使阿波罗愿意跟他割头换相,他也不干。对他来说,这副妖怪似的相貌就是幸福的形象。
所以我们在本卷一开头就说,上天赏给他许多恩典。被遗弃的人倒变成幸运儿了。
他太幸福了,所以他可怜他周围的人。他怜悯所有的人。不过话得说回来,他有时候也出于本能地朝外面张望一下,因为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天性究竟不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他生活在围墙里面固然高兴,不过他不时也探头朝墙头外面张望一下。但是他跟别人比较一下以后,就赶快缩回头来,怀着加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