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苏斯天生的别扭,却偏偏听到了他们的话。第二天,在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说:
“再说,蒂也生得很丑。”
这句话没有发生效果,因为蒂和格温普兰根本就没有听见。因为他们沉醉在爱情里,平常不大注意于苏斯的话。于苏斯的哲学家的本领也无能为力了。
叮是于苏斯这一次劝告:“蒂生得很丑”,说明这个博学的人对女人有一定的认识。格温普兰的诚实犯了一个不明智的错误。除了蒂以外,不管对哪一个女人,哪一个瞎了眼的女人说“我长得很丑”都是危险的。瞎眼又有爱情等于是双倍的瞎眼。这样的瞎于好比在做梦。幻想是梦的养料。爱情离开了幻想,好像人没有食粮一样。爱情需要热情的培养,不管是生理上的爱情也好,精神上的爱情也好。此外,你切不可向女人说难懂的话。她会接着梦想下去,往往会朝坏处想。幻想中的谜会带来灾害。一句不留心的话能够使爱情受到打击。有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心会因为一句空话的打击,不知不觉地冷下来。在恋爱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幸福减低。没有比慢慢的漏水的花瓶更可怕的了。
幸亏蒂并不是这种粘土造的。造普通女人的材料没有用在她身上。蒂是一个特别的女人。脆弱是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的心。藏在她心里的是神圣的、始终如一的爱情。
格温普兰的这句话引起的所有的反应是,她有一天说:
“长得丑,这算得了什么?做坏事才叫丑。格温普兰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接着,她用儿童和瞎子常用的询问口气说:
“看见,你们说什么叫作看见?我看不见,但是我知道。就我来说,看见就仿佛是遮盖。”
“这是什么意思?”格温普兰问道。
蒂答道:
“‘看见’就是遮盖真实。”
“不,”格温普兰说。
“恰恰相反,”蒂反驳他说,“因为你说你长得很丑!”
她想了一会儿又说:“你说谎!”
格温普兰说出自己的丑陋而对方居然不相信,他觉得很高兴。他的良心平安了,他的爱情也得到了安慰。
这时候蒂已经十六岁,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第一天来,并没有像现在说的“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后退了一步;我们还记得他们结合的那天晚上,她是九个月,他是十岁。他们的爱情是那种纯洁关系的继续。正像晚睡的夜驾一直唱到天亮一样。
他们的爱抚从来不超过紧紧的握手,或用嘴唇挨一下赤裸的胳臂。能够享受喁喁低语的乐趣,他们就满意了。
一个二十四岁,一个十六岁。于苏斯没有忘记要“耍他们一下”,于是有一天对他们说:
“你们过几天挑一个宗教吧。”
“干什么?”格温普兰问道。
“你们可以结婚了。”
“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蒂说。
蒂不知道夫妻的关系会超过他们当时的关系。
这种空想的童贞的满足,这种天真烂漫的精神结合,这种把独身生活当做结婚的误解,于苏斯心里并不是不高兴。他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不得不这样说。作为一个医生,他认为对于他说的“道地的希曼那①”来说,蒂大年轻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①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结婚之神。
不管怎么说,总是太早了。
再说,他们不是已经等于结了婚吗?难道说还有比格温普兰和蒂的亲密关系更难分难解的吗?说起来也真令人惊叹,这是乖戾的命运把他们两人扔在一起的。好像这个关系还不够似的,爱情又跟着他们的厄运来了,把他们束缚、缠绕、紧紧的扎在一起。什么力量能够破坏这个缠着花结的铁链子呢?
他们确实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温普兰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财产。他们不但是一对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设的夫妻。他们现在还没有生活在一起,那不过是圣洁的天真从中作梗罢了。
尽管格温普兰沉溺在梦想里,尽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爱情的骨子里他还是个男子。自然的规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潜藏的发酵作用的影响。所以在演出的时候,他有时也瞧着观众中间的女人;不过他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视线移开,赶快返视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恶。
我们应该声明一下,那些女人也并不鼓励他。他在他注视的每一个女人脸上,都看见了憎恨、厌恶、讨厌和鄙夷不屑的神气。很明显,除了蒂以外,根本不会有人爱他。这样,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诚恳了。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有时候在暮色降临的当儿,会看见两匹健壮的马拉着一辆沉重的大篷车,走进滨海的这一座或那一座村镇。篷车像一只翻过来的船身,龙骨是屋顶,甲板是地板,下面装着四个轮子。四个轮子一样大小,跟载货大车的轮子一样高。车轮、车辕和篷车都漆成绿色,有匀称的浓淡色度,从车轮的深绿到车顶的苹果绿。这种绿色引起人家对这辆马车的注意,在附近一带的市集上,这辆车子挺有名气,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绿箱子”。“绿箱子”只有两扇窗子,装在车子的两头,后面有一扇带踏板的门。车顶上一个跟其他部分一样漆成绿色的管子正在冒烟。这座流动房屋总是漆得很亮,洗得很干净。前面的那扇窗子也当做门用,外面在靠近马屁股的地方钉着一个木架,木架上坐着一个手持缰绳赶车的老头儿,身旁有两个“石女”,也就是说吉卜赛女人,穿着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镇上的人惊异地望着这辆颠簸着驶进来的马车,纷纷议论。
这就是于苏斯的车子,不过因为近来很成功而扩大了范围,把原来的小篷车改成了一座流动戏台。
一条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锁在马车底下。那就是奥莫。
赶车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哲学家本人。
一所可怜的小篷车怎么会变成这辆奥林匹克式的大马车呢?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于苏斯有灵敏的嗅觉,早就预言格温普兰会出人头地:“他们替你创造了财富。”
我们还记得,于苏斯是格温普兰的老师。不知道什么人曾经在格温普兰脸上下过一番功夫,于是于苏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进这张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后面。等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能够出场的时候,于苏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说在车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场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过路的人顿时都停下来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令人吃惊的笑容。他们不懂这种有传染性的笑的奇迹是怎样产生的。有的人说是天生的,有的人说是人工造成的,推测纷纷,真假难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场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庙会上也好,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观众都朝格温普兰那儿奔去。因为这个“强大的吸引力”的缘故,这群流浪人的口袋里起先装满了一把一把小钱,后来是一把一把铜子儿\最后是一把一把先令。在这个地方好奇的人没有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滚动的石头不会致富,滚动的戏台却生财有道。年复一年,从这一个城到那一个城,随着格温普兰越长越大,越长越丑,于苏斯预言的财运就实现了。
“我的孩子,那些家伙真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于苏斯说。
他们这个“财运”,使管理格温普兰的收入的于苏斯能够造一辆他梦想的四轮马车,也就是说,一辆能装载一座戏院、把科学和艺术送到十字街头的大马车。此外,于苏斯除了他自己、奥莫、格温普兰和蒂以外,还能买两匹马,雇用两个女人,她们在剧团里当仙女(这一点我们刚才已经说过了)兼用人。在那些日子里,一个神话式的门楣对走江湖的车子是有用的。“我们这儿是流浪祭坛,”于苏斯说。
两个年轻的丑“石女”是哲学家从城里和近郊的流民中弄来的,于苏斯把她们一个叫作费毕,一个叫维纳斯;照于苏斯的拼法是Fibi和Vinos。当然喽,这样更接近英国口音。
费毕管烧饭,维纳斯管擦“祭坛”。
此外,在表演的日子,他们帮助蒂穿衣服。
走江湖的人跟亲王一样,也有他们的“公开生活”,在这些场合,蒂也像费毕和维纳斯一样盛装着,穿上一条花花绿绿的裙子,和一件没有袖子的短外衣,两只胳臂露在外面。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穿着短外衣,并且跟军舰上的水手一样穿着肥大的裤子。格温普兰为了干活儿和表演力技,另外在脖子和肩膀上披一条皮披肩。他照料马。于苏斯和奥莫互相照料。
蒂在“绿箱子”里摸熟了,她在这所流动房屋里几乎是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仿佛眼睛能看见似的。
只要朝这所建筑物的内部布置看上一眼,就可以在一个角落里看到用绳子挂在墙上的于苏斯的旧车子,车轮已经生了锈,再也不转动了,正跟于苏斯和奥莫再也用不着拉车子一样。
这辆旧车子放在大马车的门右边的角落里,这是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的卧室和过道。现在放上了两张床。对面一个角落是厨房。
一条船的布置也不会比“绿箱子”的内部更精致,更简洁。里面样样东西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处处妥帖周到。
大篷车隔成三间,来来往往经过两个门洞,但是没有门。门洞上装的一幅布帘放下来,就算是关上门了。后面的一间是男人用的,前面的一间是女人用的,把男女隔开的当中的一间就是戏台。乐器和道具都放在厨房里。布景用皮带系在屋顶的拱门里,一打开活门就能看见几盏灯发射出光怪陆离的灯光。
于苏斯是表演幻术的诗人。他写了许多剧本。
他有各种各样的才能,他变戏法的本事也很了不起。除了口技以外,他还会表演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他利用灯光和黑暗,可以在板墙上任意显出一个数目字或者一个字,利用半阴影显出各种奇异的形象,他不去注意兴高采烈的观众,他仿佛在冥想。
有一天格温普兰对他说:
“爸爸,你简直像一个魔法家!”
于苏斯答道:
“也许因为我真的是魔法家。”
“绿箱子”是完全依照于苏斯设计的图样造的,设计得非常精巧,前后车轮中间的左边那一段中心板壁装着铰链,可以用链条和滑车放下来,好像吊桥似的。在板壁放下来的时候,三只有铰链的撑脚就自然垂直,站在地上,像桌腿一样,撑住板壁,形成一座平台,于是板壁就变成了台面。这样一来戏台就露出来了,而且还多了一块前台。用巡回讲道的清教徒的话来说,这个剧场跟“地狱之门”一模一样。他们一看见就吓得赶紧逃走。大概就是因为发现了与此类似的违背信仰的特征,梭伦①才攻击翟斯毕士②的吧。
①古雅典政治改革家。
②古希腊诗人,被认为是希腊悲剧的鼻祖。
可是翟斯毕士的名望却意想不到的保留了很久。巡回戏院到现在还没有绝迹。在十六、十七世纪时,人们还在这一类的流动戏台上表演:在英国演阿姆纳和毕金顿的芭蕾舞和诗剧,在法国演叶尔培·古兰的田园剧,在佛兰德每年举行的市集上演克雷门的双合唱,剧名是《不,爸爸》,在德国演戴尔斯的《亚当和夏娃》,在意大利演亚尼茂西亚和茄甫西斯的威尼斯趣剧,威诺士亲王格孝图的《西尔浮》,劳雷·吉第乔尼的《撒提尔》,文孙特·伽利略的《费林的绝望》、《郁古林娜之死》,等等。文孙特·伽利略是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父亲,他用“维哦尔”伴奏,唱自己谱的曲子,意大利歌剧的所有这些初步的尝试,自一五八○年以后逐渐代替了短歌之类的自由灵感的风格。
这辆漆着希望的颜色的大马车,装载着于苏斯、格温普兰和他们的财产,坐在前面的费毕和维纳斯跟这两个出名的角色一样吹着喇叭,她们也是这个流浪的文艺团体的成员。翟斯毕士不会不承认于苏斯,正像康格留不会不承认格温普兰一样。
一到了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的广场上,于苏斯在费毕和维纳斯的乐队暂时休息的当口,对她们吹的喇叭做一番有益的说明。
“这是高来高里交响曲,”他嚷道。“各位公民,各位市民,罗马教皇高来高里的祈祷曲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是它在意大利受到安勃洛锡仪式派的反对,在西班牙受到慕杂拉勃仪式派的反对,好不容易才取得胜利的。”
接下来,“绿箱子”就在于苏斯挑定的地点停下来,到了晚上,戏台的板墙放下来之后,于是就开幕,进行演出。
“绿箱子”的布景是于苏斯画的一幅风景画,因为他不大会画,所以在需要的时候这幅风景画还可以代表地道。
我们现在叫作垂帘的幕布是格子绸布,一块块的方格子,颜色很鲜明。
观众站在外面街道上,广场上,在戏台前面围成一个半圆圈,或者晒着太阳,或者淋着大雨,当时的戏院比现在的戏院还要讨厌下雨天。他们遇到机会,也在客栈的院子里演出,把一排排的窗子当做包厢。这样一来,戏院也有了围墙,观众也肯多出钱。
于苏斯什么都干,有时候编剧,有时候帮助演戏,有时候帮助乐队,有时候到厨房里帮一手。维纳斯敲鼓,很熟练地挥着鼓锤。费毕弹一只叫做“毛拉士”的六弦琴。狼也有用处。它既然是“剧团”的一分子,当然碰上机会,也要演一个角色。于苏斯和奥莫时常一块出现在戏台上,于苏斯穿上他那块熊皮,系好带子,奥莫身上的狼皮当然更加称身,观众闹不清哪个是畜生;这使于苏斯很得意。
第九章 不懂风趣的人把狂言乱语当做诗
于苏斯编的剧本都是些插曲,这种插曲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其中有一个失传的剧本的题目是Ursus Rursus①。很可能是他自己演主角。开头是假退场,演员接着又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回到戏台上来,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值得称赞的朴素的主题。
①拉丁文:落后的熊。
于苏斯的插曲的标题有时候是拉丁文,这个我们上面已经见过了,他有时候用西班牙文写诗。于苏斯的诗是押韵的,当时卡斯蒂利亚诗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老百姓听起来也没有什么不方便。西班牙文在当时是一种很通行的语言,英国水手讲卡斯蒂利亚话正像罗马兵士讲迦太基话一样。请参阅普劳图斯①的著作。退一步说,看戏跟望弥撒一样,不管用拉丁文也好,别的文字也好,观众即使听不懂也不在乎。他们只把熟悉的句子念出来就应付过去了。我们高卢人的古老的法兰西就是用这个办法来表示虔诚的。在教堂里,信徒在唱《献祭之羔羊》时唱“我恨不得嘻嘻哈哈的大闹一场”,在唱《圣,圣,圣》时唱“跟我亲个嘴吧,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