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个女天。她曾经迷恋过路易·德·勃弗罗,这人曾经用手把马蹄铁折断。海古力斯已经死了,她觉得很可惜。她在等待着一个绝顶的、能使她放浪形骸的人物。
①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嗜酒与美人。
②汤大鲁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位国王,因触犯宙斯,被罚立于湖中,水泡到下巴边,口渴想低头喝水时,水就退了。
③罗马传说中的烈妇,被泰尔干的儿子奸污后自杀。
④犹太女神。
⑤罗马神话中的女神,以贞洁著称。
在道德方面,约瑟安娜使人想到《致毕松人书》里的诗句,Desinit in piscem:①
①拉丁文:底下是一条鱼尾巴。
上身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下身像水蛇。
胸部生得很美,美丽和谐的乳房在高傲的心上高耸着,水汪汪的、明亮的眼睛,纯洁而又傲慢的面庞,谁知道呢?说不定在半透明的浑浊的海底,像神话似的,还藏着一条波浪形的似龙非龙的东西呢。在梦的深处,美德下面却藏着邪恶。
2
尽管如此,她外表还是规规矩矩的。
这是当时的风气。
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
伊丽莎白的作风在英国盛行了三个世纪:即第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伊丽莎白不仅是英国人,而且还是英国国教的信徒。因此主教派的教堂对女王非常尊敬,天主教仇恨这种尊敬,他们在尊敬之外加了点绝罚的味道。教皇细克斯脱五世绝罚了伊丽莎白,可是诅咒变成了歌颂,他说:“Ungran cervello di principessa①”。玛利·斯图亚特对妇女方面的问题比对教会还要关心,她对她的姐姐伊丽莎白不很尊重,曾经用女王对女王,狐狸精对假正经的女人的口气写信给她:“您不打算结婚是因为您不愿意丧失恋爱的自由”。玛利·斯图亚特的武器是扇于,伊丽莎白的是斧头。双方强弱悬殊。她们在文学方面也互相竞争。玛利·斯图亚特用法文写诗;伊丽莎白翻译贺拉斯的作品。伊丽莎白天生的丑陋,可是自以为是天仙美女,她爱好四行诗和离合诗,要人家差遣美貌的少年把许多城市的钥匙献给她,照意大利人的样子紧闭着嘴唇,嘴角一高一低,照西班牙人的样子咕溜溜的转着眼珠;在她的衣橱里有三千套礼服,其中有好几套是米乃佛②和安斐特里特③式的;她敬重宽肩膀的爱尔兰人;用丝绦和亮晶晶的金属片缀满了她的鲸骨裙;爱玫瑰花,爱骂人,爱赌咒,爱跺脚,爱拿拳头打宫女,常常把达特雷④赶出去,打蒲莱大臣,打得这个老家伙抱头痛哭,喜欢往马赛和脸上吐唾沫,抓赫顿的领口,打爱赛克斯耳光,用大腿挑逗巴宋比埃⑤,尽管如此,她还是个处女。
①意大利文:女王是个杰出的女人。
②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
③罗马神话中的女神,海洋的女儿。
④伊丽莎白的宠臣。
⑤法国将军。
她对待巴宋比埃就跟示巴女王对待所罗门①一样,所以她是对的,因为《圣经》已经创立了先例。凡是《圣经》上说的都是合于英国国教的。《圣经》上甚至还有一个例子:有人养了一个孩子,取名埃勃纳海昆或者梅立雷显特,意思就是“贤人的儿子”。
①示巴女王在所罗门面前露出了大腿。——原注
干吗反对这种作风?厚脸皮总比假仁假义好。
英国现在出了一个名叫威士来①的洛尤拉②,所以只好对过去低下眼睛。它虽然讨厌这个回忆,可是却又引以自豪。
①新教的神学家。
②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始人。
在这一类作风的同时,特别是在妇女中间,尤其是在漂亮的妇女中间,还存在着一种爱好残废者的作风。要是没有一个狒狒,长得漂亮有什么用呢?要是不跟一个矮子卿卿我我,还算什么女王?玛利·斯图亚特“宠爱”驼子利齐和。西班牙的玛利·德雷撒曾经跟一个黑人“很亲密”,结果做了黑衣女修院院长。在这个伟大的世纪里,驼于总是有出入床帷之间的福气,只要看一看卢森堡上将就够了。
在卢森堡以前有康台、就是那个“多漂亮的小家伙”!
美丽的女人很容易掩饰自己的缺点。这是大家知道的。安·包琳①的奶子一大一小,一只手上有六个指头,而且还有一只龅牙。拉·范里埃②有一双罗圈腿。但是这些并没有使亨利八世不爱得发狂,路易十四不爱得发疯。
①亨利八世的续弦。
②路易十四的情妇。
道德方面,也同样不正常。没有一个有地位的女人没有变态心理。每一个阿涅丝心里都有一个梅露新①。她们在白天是女人,到夜里就变成了食尸鬼。她们到刑场上去和铁柱上刚砍下来的人头接吻。马格利特·德·范罗埃是假正经的女人的鼻祖,在她腰带上系着锁好的洋铁罐头里面装着所有已故情人的心。亨利四世就藏在她的裙子里。
①阿涅丝是贞女,梅露新是传说中能化为蛇身、预告死亡的女人。
十八世纪的培雷公爵夫人,摄政王的女儿,就是皇族荒淫无耻的女人的代表。
而且这些美丽的小姐都懂拉丁文。自从十六世纪起,这是女人的风雅。芹恩·葛莱夫人甚至更进一步懂得希伯来文。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拉丁话。而且还有一件好事情,她是天主教徒。我们必须说明,这是秘密的、这一点她像她的叔叔查理二世,而不像她的父亲詹姆士二世。詹姆士因为信天主教而丧失了王位,约瑟安娜却不肯牺牲她的上议员爵位。所以她在亲密的朋友和权贵之间是个天主教徒,而在表面上却是新教徒。这是为了讨好贱民。
这样理解宗教是很好的。你享尽了主教派国教的各种好处,以后又可以像格罗晓一样,在天主教的馨香中咽气,享受怕陀神父为你做弥撒的光荣。
约瑟安娜虽然长得丰满,身体强壮,我们可以重复说一句,她可是一个道地的装模作样的女人。
她有时睡意朦胧地用迷人的语气,把句子的尾音拖得很长,好像在模仿一只在树林里悄悄走着的老虎。
装假正经的好处在于它能搅乱人类的秩序。现在人们已经不引以为荣了。
无论如何,最主要的是把人类隔得远远的,就是这样。
要是不能到奥林匹斯山①上去,就委屈一下,住住兰蒲耶大厦吧。
①希腊神话中的诸神都住在奥林匹斯山上。
朱诺①变成了阿拉敏塔②。自称有神权是行不通的,结果就变成了矫揉造作的女人。手里既然没有霹雳,就只好拿傲慢做代用品了。神殿萎缩了,变成了女子化装室。做不成女神,就索性做个偶像得了。
①罗马神话中的天后。
②英国剧作家旺布勒的作品《同党》里的人物,是一个言行放肆的势利女子。
除此以外,在假正经中也包含着卖弄学问,这是女人特别喜欢的。
卖弄风骚的女人和卖弄学间的男人好比两个邻居。他们的关系可以从自命不凡的态度上看出来。
敏感是从感觉来的。贪图口福,冒充辨别滋味。做出一副讨厌的苦相,为的是把贪心隐藏起来。
风流场中的诡辩保护女人的弱点,打消了假正经的女人的顾虑。这是壕沟的壁垒。每一个假正经的女人都露出一副厌世的样子。这是一种掩护。
她们以后总会答应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约瑟安娜内心里忐忑不安。她感到一种渴望放荡的倾向,因此特别装得正经。我们往往因为骄傲地抗拒某些恶习,结果反而造成另外的恶习。对贞洁作了过度的努力,反而使人变成一个装正经的人。过分的防止会露出秘密进攻的愿望。容易生气的人不见得是严厉的人。
约瑟安娜因为自己的地位和出身与众不同,关着门自高自大,我们已经说过,可能地整天在打算突然间逃出樊笼。
这是在十八世纪初叶。英国正在仿效法国摄政时期的丑样、华尔泊尔正和杜薄埃相持不下。马尔保罗正在跟逊位的国王詹姆士二世进行斗争,据说,他曾把他的妹妹,丘吉尔小姐,出卖给詹姆士。这时保林动洛克登峰造极,而黎塞留已经初露头角。富贵贫贱混乱的当口,正是风流韵事盛行的时代;由于恶习的缘故,人与人之间大家平等,正像后来要求思想上的平等一样。结交平民,这是贵族执政的前奏,革命所要完成的东西已经开始实现了。我们离叶里尤特大白天公然坐在爱品耐侯爵夫人床上的时代已经不远了。说实在的,在十六世纪,斯沫登的睡帽曾经在安·包琳的枕头上发现,这个风气的确传扬得很快。
要是女人的意思就是“堕落”(我记不清在什么会议上下过这个定义了),那末,就没有比这个时代的女人更有女人味儿的了。尽管她们用妩媚掩饰她们的脆弱,用权势掩饰弱点,从来也没有这个时代的女人更强迫别人原谅的了。拿禁食的果子当做允许吃的果子,这是夏娃的堕落;但是如果把允许吃的果子当做禁食的果子,这就是胜利。她的结局就在这里。在十八世纪,妻子把丈夫关在门外。她自己却同撒但关在伊甸园里。亚当被抛在门外。
3
约瑟安奶出于本能有这样一种倾向:她情愿出于风流,而不愿意为合法的关系把自己献给一个男人。为风流而献身,有股文学味儿,使人想起了孟那克和亚玛利丽,几乎可以说有点文艺气息。
斯可都丽小姐所以献身给裴利宋,除同丑相怜以外,没有别的动机。
英国的古风是;姑娘是女王,妻子是奴隶。约瑟安娜把她变成奴隶的时间尽量地推迟。她迟早得同大卫爵士结婚,因为这是女王所喜欢的。毫无疑义,这是必要的;可是,多么可惜!约瑟安娜既尊重又讨厌大卫爵士。在他们之间有一种既不结婚也不解除婚约的默契。他们互相躲避。这种进一步退两步的恋爱方式,正担当时流行的“米奴爱舞”和“加伏特舞”一样。结了婚便不像样子,连所戴的丝带也黯然失色,人也显得老了。结婚会把人的光彩消磨掉。公证人把一个女人交给一个男人,多么平凡啊!残忍的婚姻造成了确定的地位,抑制人的意志,扼杀人选择的自由;像文法上的造句法一样,用拼音代替灵感,使爱情变成一种命令行为,打破了生活的神秘,把美丽的爱情变成到期不得不履行的职务,拨开云层,使人看见一个只穿衬衣的女人,改变了君臣间的权利,失掉了两性之间的有趣的平衡:这边是雄壮的男性,那边是有权有势的女性,这边是力,那边是美,使这边做了主人,那边做了奴隶。相反,不结婚,那还是一边是奴隶,一边是女王。把恋爱看作一件平凡的,甚至庄重的事情,还有比这更粗俗的吗?把恋爱当作一件失礼的事情,这是多么愚蠢啊!
大卫爵士的年纪已经不轻了。人到了四十岁就看得出上了年纪。可是在他还看不出来,看起来还像三十来岁。他认为想望约瑟安娜比占有她还来得有趣。他可以占有别的女人,别的情人。而约瑟安娜呢,也有她的幻想。
幻想更糟。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一个特点,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稀罕,她的眼睛一只是蓝的,一只是黑的。瞳孔含着爱情和仇恨,幸福和苦恼。她眼里有白天,也有黑夜。
她的抱负是这样的:要表现她能够干出别人干不出的事情。
有一天她向斯威夫脱说:
“你们这些人呀,总以为自己的嘲笑能起什么作用。”
“你们这些人”的意思是指人类。
她是一个略知皮毛的天主教徒。她所懂得的教义不过限于时尚所需要的那点东西。要是用现代眼光来看,不过是个高教派。她身上穿的是丝绒、缎于或者云绸制的衣裳,有几件是用十五六奥纳①的绣着金花银花的料子做的,环绕着腰身的是许多缀着珍珠的花结,夹杂着各种宝石。她总是滥用边饰。她偶尔穿上一身绣花的呢外套,好像一个下级武士模样。尽管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由理查二世的妻子安妮采用了侧坐马鞍,她还是骑在男人用的马鞍上。她按照卡斯蒂利亚的化装法,把糖溶解在蛋白里,用来洗脸、胳臂、肩膀和脖子。如果有人在她面前讲话讲得投机,她脸上就会露出一种特别动人的沉思的笑容。
①法国古长度名,等于1。188米。
此外,她的心眼儿不坏。可以说,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第四章 MAGISTER ELEGANTIARUM①
①拉丁文:时髦社会的领袖。
不用说,约瑟安娜很烦闷。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在伦敦放荡生活中占着统治的地位。他受到贵族和士绅的敬重。
我们可以谈谈大卫爵士的一项光荣的成就;他居然敢于不戴假发。那时反对戴假发的风气才刚刚开始。正像在一八二四年由生·戴浮利亚第一个大着胆子留胡于一样,泼莱斯·德弗罗在一七○二年第一个公开地抛弃了假发,把自己天生的头发卷成好看的鬈发。拿自己的头发来冒险,几乎跟拿自己的脑袋来冒险一样。泼莱斯·德弗罗虽然是海雷福德子爵,英国的上议员,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受到人家的侮辱,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应该侮辱的。在乱子闹得最凶的当儿,大卫爵士突然也不戴假发,露出自己的头发来了。这类行动震撼了社会的基础。大卫爵士所受的侮辱比海雷福德子爵还要厉害。可是他没有让步。泼莱斯·德弗罗是第一个人,大卫·第利—摩埃是第二个。有时候做第二个比做第一个更加困难。虽然不需要更多的匠心,却需要更多的勇气。第一个人受到自己革新的麻醉,可能不知道危险;第二个却看见了深渊,还要往里面跳。大卫爵士就是这样跳进去的。后来有人模仿这两位革命家,鼓起勇气抛弃假发,接着,好像要粉饰过去似的,扑粉的风气也盛行了。
为了把这段重要的历史弄清楚,我们须要说明,在这场假发的战斗中打先锋的,应该说是一位女王,那就是瑞典的女王克利斯丁,她穿着男装,从一六八○年起,就露出了天生的栗色头发,搽上了粉,梳得很高。米松说:“她还有一撮小胡子哩。”
教皇也不重视假发,他在一六九四年三月颁发了一个训令,命令主教和神父摘掉假发,指令神职人员把头发留起来。
大卫爵士从此不戴假发,并且穿一双母牛皮长靴。
这两件大事引起了大家的称赞。所有的俱乐部都请他当领导人,每一次拳击比赛,大家都希望他做referee。referee就是裁判员。
好几个贵族俱乐部的章程都是他起草的。他创办了几个上流社会人士娱乐的场所,其中有一个叫做几内亚夫人的,到一七七二年还能在抛尔·貌尔看到。几内亚夫人俱乐部是所有青年贵族集合的地方。他们在那儿赌博。最低的赌注是一卷五十几内亚①,台面上总不下两万几内亚。每一个赌客身旁有一只小独脚圆桌,桌上放着茶杯和一只用来放一卷卷的几内亚的金漆木碗。赌客像佣人在洗刀子的时候一样,套上皮袖套,保护他们的花边,戴着一块皮制胸板来保护他们的皱领,头上戴了缀满花朵的宽边草帽,一方面可遮住灯光,因为灯光很亮,另一方面也可使他们的黑发不致弄乱。他们还戴着假面具,为的是不让别人看见他们脸上激动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