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不得已掏出证件:“我是警察,有件事情想找司晓琪协助一下调查。”
大妈把证件拿过去仔细看了看,才还给沈固:“你们找她调查什么?不知道她已经死了?你们真是警察?别是冒牌吧?”
沈固微微怔了一下:“她死了?”
大妈没好气地说:“是啊,死了。死了一个多月了。开煤气自杀的。当时把派出所的人全惊动了,你们怎么会不知道?肯定是冒牌的。”
沈固不怎么爱说话,但化装侦察的训练不是白受的,当他想哄人的时候也绝对能哄得住。加上钟乐岑天生的就让人觉得亲切,两人联手,到底还是把怀着阶级斗争警惕性的大妈哄好了。
“唉——”大妈还没开口,先长叹了口气,“要说我们这一片啊,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那都是规矩人,没有乱七八糟的。老司那人,那老实得,三杠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从来不跟人红脸的。他那闺女,其实也是好闺女,就是人太漂亮了吧,就总想着攀个高枝什么的。哎,被漂亮害啦!你说攀高枝吧那也不能算错,老话不都说了——人往高处走嘛。可是老话又说了,什么事,它就得讲究个门当户对。那有钱的为富不仁,他不就是图你长得漂亮嘛,等过了新鲜劲,就不希罕了。结果那闺女就让甩了,而且据说——肚子让人弄大了。把老司气得没脸见人,天天在家打闺女。结果——闺女开煤气自杀了。老司五十多岁了,就这么一个闺女,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钟乐岑咬了咬嘴唇:“那您知道,她是被什么人给——害了吗?”
大妈摇头:“那谁知道啊?反正就是那么些人呗。有一天晚上有人看见她让人家用辆什么高级车送回来的。”
沈固问:“那么说,她是因为受不了父亲打骂自杀的吗?”
大妈赶紧摇手:“可不敢这么说警察同志。那当爹妈的不都是为孩子好吗?打她也是恨铁不成钢,哪能真往死里打呢?而且老司那人,你叫他杀个鸡都吓得要死,那就不是能下狠手的人。要说这事吧……”
沈固一听就知道这里头还有话,立刻追问:“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大妈咳了一声:“还有什么原因?不就是因为人家说话难听呗!老话说,舌头底下压死人,何况她这事又是实打实的……唉,要说我们这小区里,什么都好,就是爱说话的人多,东家长西家短的,一直都这样。头年里不也有一个受不了人家戳脊梁骨跳楼的嘛。”
沈固眉一挑:“怎么?以前也有人因为这个跳楼?”
大妈也是个爱说话的,被沈固这么三问两问引起了话头:“这个事说来话就长了。那孩子是5号楼严家的小儿子,腼腼腆腆的可有礼貌了,学习也好,可,可就是个变态呀!可惜了一个老实孩子……”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怎么个变态法?”
大妈满脸遗憾:“他,他喜欢男人呀!”
钟乐岑脸色变了变,沈固微微皱眉:“喜欢男人就是变态么?”
“怎么?”大妈一脸惊讶:“那男人喜欢男人还不是变态?要说那孩子真是好孩子,怎么就染上这毛病?你要是在外头喜欢人也就算了,问题是,他喜欢的也是这院子里的孩子。这事一捅出来,那一家那个妈呀,有名的刀子嘴,满小区里嚷嚷,说严家小儿子勾引她的儿子啊,什么变态啊,什么有心害人啊,那嚷嚷的,没人不知道。老严家可不
人言可畏 。。。
像老司家,那是个火爆脾气,直接用皮带抽啊!一天抽三顿,三天打九回,说就没这么个儿!最后到底逼得孩子从7楼上跳下来了。那孩子,平时不吭不哈的,挨了打也不哭,谁知道那么大气性呢。所以老话说得好:老实孩子作大业啊!那家的孩子一出国,他就跳楼了。也是,那孩子从小就腼腆,文静,人长得也秀气,好多人都说是个丫头投生的。院子里那帮无法无天的小子们还给他起个外号叫什么——哦对了,叫胭脂。你听听,可不就是个丫头名呗!”
89
损福 。。。
“这个小区……”按照大妈的指点往小区里走,钟乐岑一路仰头看着两边的树木,微微皱起了眉。
“怎么了?”沈固也看看两边。小区里大部分是槐树,这时候已经落光了叶子,只剩下枯瘦的枝干伸展着,在灰色的天空衬托下有点狰狞,“天阴了?”刚才他们出门的时候天气还是不错的,虽然没什么太阳,但天空还是蓝的。
“不是天阴,是这个小区里阴。”钟乐岑也仰头看天,“你发现了?”
“小区里阴?这小区里有什么?这些树?”
“嗯。”钟乐岑点点头,“槐,一木,一鬼,是通阴的树,这小区里种的基本是这种树,阴气太重了。”
萧楠一直沉默地跟在他们两人身后,听了钟乐岑的话脸上更没了血色:“钟天师,那我们还进去?”
“不去司晓琪家,你有别的办法破解养三尸吗?”
萧楠闭上了嘴。
司晓琪家住的是这小区里最边角的一栋楼,面积还在楼层的拐角,看得出来是条件最差的。楼道里有些杂物,沈固敲敲门,半天,一个老人开了门:“你们找谁?”
沈固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只是乍一看像老人,因为脸色晦暗,两鬓也是斑白的,可是一说话就听得出来,这人,也就只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已。
“请问您是司晓琪的父亲吧?”
听见女儿的名字,男人脸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是司平。”
“我是刑警,有件事情,需要您配合一下调查。”
司平抬头看着沈固:“怎么?晓琪都已经死了,还会有什么事吗?”他的声音喑哑低沉,说到自己女儿的名字时有些颤抖。
沈固有些为难。在这样一个痛苦的父亲面前,他怎么能把真相全说出来呢?不说别的,只要告诉他萧楠的身份,估计司平就会进厨房去找菜刀了。
“不,并不是司晓琪本身的事情,而是她从前认识的朋友里有人出了问题,我们希望能看看她的遗物,是否能从中找到线索帮助我们破案。”
“哦——”司平的视线又低了下去,重新变得木然,“那你们进来吧,晓琪的房间在里头,她的东西,我们都没动过。”
房间里陈设简单,角落里有些灰尘,像是做家务的人漫不经心,用抹布扫帚胡乱打扫一下留下的痕迹。窗帘拉开着一半,滑道一边螺丝松动了,也没有人去修。整间屋子都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感觉。司平拉开一间房间的门:“这就是晓琪的屋子。”
司晓琪的屋子里明显陈设得更精致一些,颜色也是女孩子喜欢的粉红色调,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家具都一尘不染,比起外面的客厅来迥然不同。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大眼睛小嘴巴,头戴一顶小花帽,笑得十分开心。照片前面摆着三个碟子,里面有水果和巧克力糖。只有这几样东西在提醒着人们,这张看起来如此开心的照片,原来是一张遗照。
“晓琪的东西都在柜子里,警察同志,你们要看什么?”
“我们能——看一下她的日记或信件之类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能否看一下她的电脑?”
司平慢慢摇摇头:“她没什么信件,也不写日记,你们看她的电脑吧,就是不要把东西弄乱了。”
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是电脑高手,但司晓琪的电脑并不设防,很容易就在收藏夹里找到了一切——她有一个博客,点击率不算高。司平说她不写日记,其实这博客就是日记。开始是她在大学里的点滴生活,然后,就是她的恋爱和失恋的全过程。全文里没有提到萧楠的名字,但所说的人却是萧楠无疑。博客一直更新到她死亡的前一天。倒数第二篇博文里是这样写的:他让我把孩子打掉。说得真轻松啊。是的,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任何麻烦了。他觉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能力跟他斗,他以为给我钱,就什么都解决了……可是我让爸爸丢了脸,他以后还怎么在这里住下去,我又怎么出门见人。这个地方,本来就有那么多张嘴……
沈固用眼角斜了萧楠一眼,后者满脸尴尬,但显然并没有什么愧疚的意思。沈固翻过页,最后一篇日记出现,三人都惊了一下,因为这一篇全文都用的是红色字,血淋淋的一片:我不能让人在我和爸爸背后指指点点,活着做不到的事,我要用死来做到,为此,我可以把自己卖给魔鬼。这个孩子是他的,那就会永远跟着他,直到把他带到我这里……
沈固看了看这篇发表的日期,正是萧楠订婚的前一天,估计就是在这天,司晓琪把孩儿枕交给了快递公司,然后她收拾好东西,就打开煤气自杀了。
“司先生,9月20号到9月30号这段时间,您女儿去过什么地方?”
司平没精打彩地勉强抬起眼睛:“去过医院吧……那段时间她不怎么出门,后来还去过一个什么酒吧,说那里可以自己做瓷器。她做了个小孩回来,说要送给朋友……”失去女儿的打击让这个男人变得毫无生气,“那几天她还挺高兴的,没想到后来就……”泪水慢慢充满了他的眼睛。
“您知道她做瓷器的地方在哪里吗?”
司平摇了摇头。
走出司家,沈固和钟乐岑都沉默着不想说话。萧楠左看右看,虽然知道这个时候说话很不长眼神,但对自己性命的担忧到底占了上风:“钟天师,这,你知道怎么破这养三尸了吗?”
钟乐岑真想说一声你自己做的孽自己去受,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没有什么办法了。”
萧楠腿一软,差点摔倒:“不会吧?钟天师,你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那司晓琪就想死吗?”
“她——”萧楠也急了,“谈恋爱你情我愿,我看她漂亮,她看我家有钱,不就是这样吗?那我要订婚了想分手,还不行吗?我给过钱了,还要怎么样?我跟这些女人来往都很小心,她是怎么怀上孕的她自己知道!不就是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拿住我吗?”
“别说了!”钟乐岑打断他的话,“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什,什么?”
“司晓琪已经死了,我没法子破她养的三尸,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萧楠又抓住了救命稻草。
“把三尸引开。”
“怎么引?”萧楠再次失望,“那孩子是我的,你不是说永远也摆脱不了吗?”
“……还有一个人,跟你的血脉是一样的。”
“还有人?”萧楠一头雾水,沈固却突然明白了:“你说那个孩子?”
“对。”钟乐岑疲倦地点点头。他不喜欢这些悲惨的故事,很不喜欢。然而他能做的只有这些,“那是你的弟弟,从血脉上来说,他和你是完全一样的,三尸分辨不出来。”
“我弟弟?”萧楠抱着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对,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是才几个月大就死了,而且死了十好几年了啊。”
“可是他还没有去投胎。”
“但是不是尸骨不全么?”沈固想起前几次送那个孩子去投胎时的情景。
“现在可以为他补骨了。”
沈固眼睛一眯:“用那个胎儿?”
“他们有一半的血脉相同。补全尸骨,让他带着三尸去投胎。”
沈固皱眉:“可是那孩子投胎之后呢?三尸不也会害他?”
钟乐岑冷冷地盯住萧楠:“所以,要他让出一些东西作为补偿,供三尸消耗。是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萧楠迟疑着问:“损福是损什么?折寿,要折多少?”
“损福,损你三分之一的福禄;折寿,折你二十年寿数。”
“我,我选损福。”
沈固暗暗地冷笑了一下。萧楠选得这么痛快,八成是因为自己生在萧家,觉得福禄用之不尽,就算损了三分之一,也是丰衣足食。殊不知萧家的财气正在源源不断地消耗在买替身上,日后,他的福禄还不知能剩下多少,再损去三分之一,可能连温饱都不能满足。
钟乐岑挥了挥手:“那你回去吧,改天我再联系你。”
萧楠眼巴巴地看着他:“哪一天?”
“司晓琪的祭日。”
萧楠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当然不是舍不得沈固和钟乐岑。钟乐岑不愿意再看他,转过了身。沈固看着萧楠的车开走,低头问钟乐岑:“这种方法能让那孩子不受三尸的害?”
钟乐岑揉着眉心:“我跟你说过,三尸本来就在人身上,你、我,身上都有三尸,但能不能为害,还看个人。那孩子转世投胎,如果自我约束行直履正,三尸也难把他怎么样。而且有萧楠的三分之一福禄在那儿,三尸即使要怎么,也是先消耗萧楠的福禄,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可是——我觉得我不愿意去做。”
沈固轻轻拍拍他的后背:“我明白。萧楠自作自受,说实在的,我也真不想管。”
钟乐岑闷闷地用脚尖踢着地面:“可是我是天师,见死不救——我又做不到。司晓琪已经死了,再多死一个人又有什么益处呢?而且萧楠有些话说得虽然混蛋,却也有他的道理,至少,是罪不至死。”
沈固点头:“你说的对。损他三分之一的福禄,应该也就够了。别再多想了。”
钟乐岑低下头,片刻才说:“怎么能不想呢?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这么就死了。如果她能想得开一点,以后她还会有很美好的人生,为什么就为了报复,就把自己的生命放弃了呢?”
沈固默然片刻,缓缓说:“如果没有周围的飞短流长,也许她能活……”
钟乐岑一下子抬起头来:“对!胭脂,胭脂的事,我们赶紧去查他!”
沈固苦笑一下:“我就怕,查了胭脂的事,你可能会更难受。”
“你是严喆的同学吗?”
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脸色不太好,眼圈四周有明显的青黑色,听到严喆的名字,微微变了脸色,点了点头。
“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男孩子一下叫起来:“不怪我!都是鄂骏的妈妈闹的。我们那时候就是开个玩笑,因为他们两个从小就好,谁也没想到严喆他真的会喜欢鄂骏,而且还跟他表白了。”
沈固严峻地看着他:“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会让人跳楼吗?”
“真的不怪我们!是鄂骏他妈妈嘴太厉害。鄂骏出国之后她就整天嚷嚷说严喆勾引鄂骏,说他贱什么的。而且他们两家大人关系不好,以前住老房的时候两家争一个厨房打过仗。严喆爸爸在厂里是个头头,鄂骏爸爸有一次出了工伤,因为是违规操作,什么补偿也没拿到就下岗了,所以他们两家早就结下仇了。这事一捅出来,鄂骏他妈妈当然就到处去说。严喆他爸觉得丢了脸就往死里打严喆。严喆平常不吭不哈的,谁知道那么倔,就是不认错,最后就跳了楼了。”
沈固想了想:“你们为什么叫他胭脂?”
“那,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他不是跟鄂骏最要好嘛,又长得那么秀气文静跟个丫头似的。那时候上语文课,老师讲聊斋,里面有一篇,女的叫胭脂,男的是个秀才,也姓鄂,跟鄂骏一个姓,我们就叫鄂骏鄂秀才,叫他胭脂了。而且,他不是正好也姓严嘛。”
“严喆死的时候,小区里是不是都在传他的事?”
男孩子迟疑着点了点头。钟乐岑深深叹了口气,低声说:“这么大的怨气,难怪他死后会作祟。”他声音压得很低,男孩子却猛地打了个冷战:“警察大哥,你说什么?你说胭——啊,严喆他死了会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