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相信史小鹏吗?自己的爱人如果被别人拥有了,那种滋味该如何承受呀,那一晚我流泪无眠。
暑假很快来临了,母亲把儿子接走了。偌大的房子只住我和史小鹏两个人。那天天很闷热,他回来得很晚,进门见我躺在床上,便主动地抱起我,对我一阵亲吻。我嗅到了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这是我不曾用过的那种,我的大脑里闪现出那个漂亮女人的面容,不由一阵恶心,突然精神失控地大声说:“你是不是又在外面玩女人了?”并顺手打了他一耳光。
从激情中跌落下来的史小鹏,捂着脸怔怔地望着我。我看见他的脸色都变了,那情形像突然泄了气的皮球,很沮丧。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抱着被子到小房间去了。
从此,我和史小鹏的关系变得微妙和生硬起来。连话都很少讲。我想:他做错了事,还瞒着我,我只是装糊涂,不想捅破那层纸而已。往后的日子,我们只是机械地做着应该做的事,史小鹏则更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整天看我的脸色行事。我们甚至连夫妻之事也没有了。
史小鹏的面容渐渐憔悴,我心里又很担忧。他毕竟是我的丈夫呀。那时我一个人静下来想得更多的还是一起生活的美好光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我决定给史小鹏一次机会。
第4节:史小鹏花心的毛病又犯了
中秋节那天晚上,儿子被奶奶接走了。晚上,我做了史小鹏最喜欢吃的菜。我俩喝着干红酒,边吃边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史小鹏突然很霸气地抱起我走向卧室。他几下便脱去了我的衣服,这是我拒绝他以后的第一次。
可是,好景不长,一个月后,史小鹏花心的毛病又犯了。
有人告诉我,史小鹏和他们轮胎店隔壁的饭店服务员小梅搞到了一起。我见过那个小梅,长相一般,又是从外地农村来的打工妹,说是饭店服务员,其实不过是个卖淫女,她的职业就是为到饭店里吃饭的过路司机提供色情服务,属于那种价格低廉没有档次的妓女。史小鹏怎么会和这样的女人搞到了一起?不可能吧!起初,我真不相信会有这事,但禁不住别人的一再风传,心里也不禁犯起了嘀咕。
为了证实传言的真实性,我趁着天黑摸到饭店,抓住了正光着身子和小梅睡觉的史小鹏。目睹那种丑恶的场面,我羞愤难当,真想一头撞死在他们面前。但我觉得为这样的男人去死,真是不值得。
我曾在报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因为丈夫的背叛,选择了自杀,想以此“报复”他。结果怎么样呢?第二天记者找到她的丈夫想进行采访的时候,没想到她的丈夫正在悠闲地打牌,并拒绝接受采访。
我不愿做如此悲哀的女人,所以我咬着牙挺了下来。但我一想到一个无论在相貌还是档次上都根本没法和我相比的女人,竟然把我打败了,我怎么会甘心?离开饭店回到家后,我喝了整整一瓶白酒,在大醉中我对着天花板狂笑不止。我笑自己太痴情,太傻!这就是我曾经为之倾心付出的男人啊,他竟然是这种货色!我感觉很痛苦,几乎变得麻木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中国文字的伟大,“婚”字的左边是“女”字,右边的“昏”字则和“黑暗”、“神志不清”、“认识糊涂”联系在一起;“姻”字的左边同样是“女”字,右边的“因”字则和“缘故”、“依,顺着”等联系在一起。
“婚”和“姻”合在一块,就成了所谓的“婚姻”,意思是女人发了昏!我就是一个发了昏的女人,稀里糊涂、神志不清地走进了黑暗的婚姻中。我还是太单纯了,一点儿社会经验都没有,这么容易就被史小鹏这样的坏男人给欺骗了。
我的痛苦和谁去说?我知道史小鹏有外遇的事,我不能和任何人讲,要是我妈知道了,那简直太丢人了。当初为了与小鹏结婚,妈妈差点没气死,如今自己又是如此下场,她肯定会笑话我的。我以前对“门当户对”这个词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嗤之以鼻。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条千年古训也自有它的一番道理:男女双方的条件若相差太多,即使相爱了结合了,这种爱情也相当脆弱,不堪一击。
结婚之前,我就和史小鹏约法三章,结婚以后什么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惟有那“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论是我们之中的谁触犯此“天条”,结局只有一个——离婚!
在我的夫妻相处的原则中,我是不会和一个花心男人生活在一起的。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他离婚。自那日被我在饭店堵个正着后,史小鹏就再也没有回家。为了尽早能和他离婚,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回家一趟。
第二天下午,史小鹏骑着摩托车过来了。我冷着脸不理他,他尴尬地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问我让他回家有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的话,他要回去了,现在他的店里很忙,他不能在家待太久。说完,他竟然真的抬腿就走。
我叫住他,把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从抽屉里拿出来让他签字。他接过离婚协议,愣了一下,匆匆地看了一眼,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枝笔,做出要签字的样子,我以为他很快就会签上自己的名字,但这时他却停了下来,望着我说,你真的要离婚?我瞪了他一眼,然后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他见我如此坚决,又说,我可以答应和你离婚,不过儿子得归我,如果你舍得儿子,我就签字,否则,一切免谈。他对我什么条件也没提,只提了这么一条,但就是这一条,却是我最致命的地方。别的条件我都可以放弃,包括房子、银行里的存款,但惟有这一条,我绝不能放弃。
想到聪明可爱的儿子,我犹豫了。儿子是我生命中的最爱,儿子就是我的生命,失去儿子,我的生命也失去了。若是没有儿子,我会感觉生无可恋,了无牵挂。
看来,史小鹏是抓住了我的弱点:留住儿子,我就会留在这个家里。我的离婚“阴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史小鹏粉碎了。我们虽然没有离婚,但我们的夫妻感情却从此破裂了。起初,我们在一天天的吵闹中度过,后来双方连吵架的兴趣都没有了,于是便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冷战。
自从发现他在外面花心后,我就再也没有原谅他,我已经对他非常厌恶,看他一眼我就恶心得想吐。他和小梅那种烂女人都睡过了,谁知道他会不会染上性病?说不定他早就被小梅传染上艾滋病了呢,我还想多活几年,可不想做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我像患上了心理洁癖,碰都不让他碰我,更别说和他过性生活了。
其实,我对史小鹏的“制裁”,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相反这倒让他更加肆无忌惮地到外面拈花惹草。史小鹏是个喜新厌旧的花花公子,这几年,随着他的轮胎店的生意一天天兴旺起来,他有了一点积蓄,本性中好色的潜质更被他发挥到了极致。
第5节:他开始到外面找刺激
再好的女人,只要他玩厌了,就会像一件旧衣服似的,随手就扔掉了。很快,那个风骚的小梅也被他玩厌了,他就开始到外面找刺激。
有一次,我从娘家回来,忘了带钥匙,就顺便路过史小鹏的轮胎店拿钥匙。史小鹏不在,听他的同事说他在隔壁的洗头店洗头。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和一帮洗头女说说笑笑,见了我,史小鹏马上不吱声了。那帮打扮得十分妖艳的女人都用惊奇的眼神看着我。从这些眼神中我发现史小鹏与这些洗头女关系非同寻常。
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发现史小鹏垂头丧气,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直觉告诉我他出事了。一问,果然,他和一个妓女乱扯,现在人家讹上他,跟他要5万块钱。那晚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史小鹏伸出胳膊想把我搂入怀里,以前每次伤心生气只要一到他的怀里我就能平静下来,可这次我在他的身上分明嗅到了那个女人身上的骚味儿,当史小鹏的唇凑到我的嘴边时,我觉得要和我接吻的是那个女人,我忽然一阵恶心,用力推开了史小鹏。
我默默地流了一夜的泪,我恨史小鹏,可一想到这个家,我又心软了。第二天我跟史小鹏要了那个女人的电话。那是个长得又高又壮的女人,她一见我就蛮横地说:“你是史小鹏的老婆吧,史小鹏把我强奸了,现在我丈夫知道了,要找人打折他的腿,我也要去法院告他,如果你想救他,拿出5万块钱就啥事没有,你看着办吧!”我冷冷地告诉她:“我自己的丈夫我了解,他风流不假,但一不会强迫谁,二不会欺骗谁,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你愿意的话尽可以去告,如果你想威胁我们,对不起,我现在就去告你敲诈。”那女人愣了片刻,随即声嘶力竭地喊道:“好!那我就去你家闹,去你儿子的学校闹,去史小鹏的店里闹!我他妈的怕啥呀。”
最后我给了那女人1万元钱,那是我省吃俭用攒了好几年准备给儿子买钢琴的钱哪!把钱递给那女人的瞬间我的心像被掏空了一般难受。回到家我再也挺不住了,我活得太累了,哪个女人像我这样呢?我还有什么希望啊?我想到了死,服下了十几片安定后,我很平静地躺在了床上。
幸好史小鹏回来得早,他把我送到了医院。我醒来后他跪在床前痛哭流涕地说他不想伤害我,他爱这个家,只是管不住自己……我轻轻地抚摸着史小鹏的头发,不得不承认我仍爱着这个男人,只是不知道这爱还能抵住几回这样的打击。
我们的婚姻虽然已经名存实亡,但他毕竟还是我的丈夫,不能说我对他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再说我还指望着他挣钱养家,因此我开始担心他这样长期在外面鬼混说不定哪天就要出事,因为他去的那些地方都是些是非之地,常有嫖客之间为争风吃醋而火并的事件发生。
我开始为他的安全担忧,他每天如果回来得太晚,我就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他却往往倒头便睡,想听他多说一句话都不可能,更别说温柔体贴了。我们虽然仍在一床睡,但谁也不会主动去碰谁,有时无意中我的手碰到了他的手,我都像触电似的赶紧拿开。想着他的一双手不知抚摸过多少女人的身体,我都觉得像吃了苍蝇似的恶心。
我和史小鹏的婚姻就这样不死不活地继续着,在寂寞无聊中,我喜欢上了情感类电视剧和书籍,电视剧中那些男女缠绵的镜头或书中的某段性描写,竟会让我这个已婚女性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对性生活感到心跳和神往。
也许是触景生情吧,这些东西会让我回味曾有过的刻骨铭心的快乐体验。我感到春心躁动不已,那种膨胀却又难以宣泄的欲望,像漂浮在水面的皮球,你越是想压下它,它就越是拼命地往上蹿!
无法排遣的落寞在欲望火焰的炙烤下,慢慢地将我变成了一个心如死灰的老女人,当然最先老去的是那颗孤苦无助的心。心比身先老,这对一个正值青春的女人来说,无疑是一件既可悲又恐怖的事。但深陷其中的我,只能任由自己向下坠落。我无法解救自己,惟一能救我的人只能是史小鹏,而这个恶心的男人此刻却躺到了另一个风骚女人的床上。
我最害怕夜晚,特别对雷雨交加的夜晚尤其恐惧。而这个季节,广州的雷雨天气特别多。一天,天刚黑就下起了大雨。当斜雨击窗,电闪雷鸣之际,我吓得缩进了被子,这时多么渴望旁边能躺着一个强壮有力的男人,用他坚实的胸怀给我以慰藉。一声巨响,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久久回荡,一种极度恐惧的感觉扑天盖地地向我袭来。
我猛地从被子里跳出,光着脚开亮了所有的灯,而后又把电视、音响、电脑的音箱通通打开,把声音调得大大的,震得整个屋子都抖动了起来。我在这巨大的噪音中声嘶力竭地尖叫着,想用这最原始的呐喊压下心头的悲凉与无助。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如果以这个标准衡量,据说中国有三分之一的婚姻归于无性婚姻。性爱本来是婚姻中最重要也最精彩的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性婚姻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着,这是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
如果把婚姻比做一道菜,性生活就是这道菜里负责调味的盐。没有盐的菜可以将就着吃两三顿,可是,如果让人吃一辈子,肯定受不了。还可以把性爱比做蛋糕上的奶油,没有奶油,蛋糕既无观赏价值,也食之无味,就如同一块劣质的烧饼。
第6节:无性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
没有性的婚姻,是对人性的囚禁,是人间最苦的活监狱。性生活不只是婚姻生活的调味品,还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婚姻关系的必须基础,是永葆夫妻生活新鲜的润滑剂。反过来说,无性婚姻就是一道干裂的河床,是半截没有生命的枯木,是挂在婚姻上的沉重桎梏,即使你愿意维持,也没有多少意义。
虽然维持一个无性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但萨特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无性婚姻的存在,自然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吧,没了性还有情,没了情还有义,没了义还有财产,甚至没了财产还剩一张面子,这些似乎都可以成为婚姻无性却不解体的理由。
我的无性婚姻迄今为止还没有解体,原因有很多,或许是为了面子、为了财产,但我可以确定的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为了孩子。不管为了什么,我和史小鹏现在仍然没有离婚,这是一个事实。
现在我和史小鹏在一起已经很少有话可说,虽在一个屋檐下,仍然睡在同一张床上,但自从发现他的外遇后我们之间就再也没有过夫妻生活。这在外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确确实实就发生在我们身上。当然,在这两年中,史小鹏也曾向我“示爱”过几次,但每次都被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他在这一点上表现得也很有“君子风度”,遭到我的拒绝他一般都不会强求。这并非他有自制能力,而是现在的我在他的眼里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他外面的野女人多得是,根本玩不过来,还会在乎我这个“黄脸婆”?他早就把这个家当成了客栈,想儿子的时候就回来看一看,若是外面“太忙”,他会一连几天都不见人影。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虽然有时也会为自己的前途感到茫然,但还好,有儿子陪着我,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注到了儿子的身上。为了让儿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我把他送到了最好的学校,还给他请了个家庭教师,教他学画画。让我欣慰的是,儿子的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秀,画也画得很好,还曾在一次区举办的少儿组绘画比赛中拿过一个二等奖。
当然,除了儿子,我也有自己的生活乐趣。闲下来的时候,我会约上几个闺中好友到家里聚一聚,给她们做上几个拿手好菜,听着她们称赞我的厨艺又有了提高,心里感觉还是很舒坦的。最近,又和几个好友聚会,在闲聊中不知怎么就谈到了各自的家庭。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她们中有好几个都和我一样,也身处无性婚姻之中。
她们的“无性”,也各有原因,有的是丈夫出国深造,自己又受传统观念限制,天长日久,主动放弃了性生活;有的是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男女关系比较惧怕,出于自保的心态,渐渐远离性生活;还有的则干脆是夫妻感情不和,常年冷战,但又没到离婚的地步。
听着她们七嘴八舌的倾诉,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