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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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6期-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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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下,仔细看,小孩子的耳朵晶莹剔透,经脉纤毫毕显,再环一圈细绒,精致如被灯光烘托的好瓷。我猜,老子说“如婴儿之未孩”,灵感就来自这些“婴耳”,人未出生前的样子,缩得满满的被母亲包着,舒服啊,难怪会生出赤子之心。
  古人相信五官相通,一根有障,它根获补。真是公平,看见的眼睛失明后,看不见的“眼睛”会从此睁开,如X光机一般,这些看不见的“毒眼”看穿一切表层,隔着皮尔·卡丹、夏奈尔,拎出一副副骨头架子。也因此,算命先生、风水先生和琴师多是盲人。
  “感官即圣物”(我们终于承认了,恭喜),这是直见性命的见解。中国古代琴师对感官的要求苛刻到极端,他们甚至不惜废掉一样儿来强化另一样儿——为了锐化耳根,干脆刺瞎眼睛。残酷吧?因为那要命的耳朵,秦始皇把高渐离变成了瞎子(肯定也有自愿的成分,当时隐士弄乐,对耳根奉若天子,那是怎样的学有所专啊)。高渐离的击弦乐器——筑,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没想到日后成了消灭这道耳朵的凶器。
  相传《阴符经》为黄帝所作,其中,“废一补它”的道理说得很清楚:“盲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强调诸根互相作用,只要心无旁骛独用一根,可激发出十倍潜能;若能持续不辍,更能产生万倍的威力。
  其实人出生时,五根的总司令部只有一个。那时,负责五根的各神经系统喜欢“串门”,完全是一片民族大团结的祥和气氛。在后来的发育过程中,诸根逐渐壮大,互相有了喜好,才各自为政起来。一个大逆不道的主意是:如果注定要失明,还是越早越好,年幼失明,五根尚未分家,大脑中的视觉可用来协助处理声音,那时,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必成音乐大家。
  与其他器官不同,人耳总处于接收状态。眼睛、嘴都能自动关闭,即使是鼻子,屏住呼吸,也可以阻止鼻息流动。耳朵却属例外,唯有通过外力,如两手,才能将其“屏蔽”掉。不施加外力,它永远敞开,要阻止声音进人,休想。
  这样顽固的器官,除非像梵高一样革它的命(割可也白割,人能够割掉听觉吗),否则,它总在俯首帖耳。人的“六根”,如果真像佛那样清理一下阶级队伍,一定是从眼睛开始,从耳朵结束。征服了最高首领——耳朵,眼鼻舌肯定早已拿下。
  几乎是通例,听过《马太受难曲》的人一定熟悉达·芬奇,而熟悉达·芬奇的人不一定听过马太,后者的“音程”,其挑战性,远远盖过了前者的“视域”。你读圣经,看达·芬奇的画,犹大出卖耶稣的情节对嘴和眼根本谈不上考验,但在《马太受难曲》里,当耶稣宣布十二个门徒里有一个要出卖他时,合唱团高喊了11遍“不是我”,独独空出犹大。这个重复唱的过程快得令人难以分辨,试试吧,大概只有巴赫和上帝心知肚明。
  在进化阶梯上,听觉在感官中最后一个进化到位,迟至原始大脑形成后才出现。也就是说,在大脑还是一团“水母”之前,触觉、味觉和嗅觉就已经成形,唯独听觉要等到意识和情感到来后才闪亮登场。对于巴赫迷来说,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听觉与人类所有的心境和情绪相关,接通喜怒哀乐,因此梅老纽因兄撇去眼鼻舌身意,独尊它为“伟大的导师”。
  人耳在最佳状态下能听出每秒振动从30次到15000千次的声音,这些声音充其量只是整个宇宙声的一部分,还有广大的“声音”层次太高或太低,人虚有其耳,听而不见。
  通常,我们说“天籁”,不说“天味”,说“上达天听”,不说“上达天看”,较之于眼鼻舌身,老天分明更喜欢耳朵。不对,鼻子也算一个。旧约中,耶和华吩咐摩西设坛作燔祭,烧馨香料做的香,以此蒙悦纳。释迦牟尼像前也香烟缭绕,但这些贿赂不了佛陀。五根不管怎么造次,一律受制于那个从不露面的“阿赖耶”,那个不好办的送礼也白搭的你自己身上的“阿赖耶”啊。
  美国人马斯洛曾迷恋于“高峰体验”的研究,他在五大洲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人类两个得到举世公认的高峰体验,一个是性,另一个就是音乐。阿城的结论是,音乐可以不经由性器而产生中枢神经放电导致快感,所以道德判断为“高尚”,所以我们可以一遍一遍地听而无“耳淫”的压力。
  在论及音乐时,美国人房龙发现,世上第一把小提琴由意大利懒人发明,因为要等很久才能制出一把好琴,比如要与木头一起晒太阳,一起睡觉等,不懒不足以坚持到最后。一个人若情绪憋闷,或是内心时时闪过淫邪念头,造出的琴总是不堪卒听,只有怀着对制作过程宗教般的澄明与膜拜心情,心地坦荡,才可以承接上天的声音,那琴才悦耳。
  话说到今天,无论技术多么上天入地,今人无论如何也造不出那样的声音了,由此从耳根又扯出另一个复杂的话题——意根。是我们的耳朵不配了呢,还是我们的意根出了问题?
  耳朵,一个能承接上天声音的器官,似乎唯有它离人的贪欲最远。其实,就算有贪欲,发烧成“碟匪”,为那些看不见闻不到抓不着的声音辗转反侧,也贪得近乎朝圣。那些音乐,除非经过耳朵流入你的心,否则根本没法只听听了事。
  
  嗅尽红尘
  
  人一出生,鼻中就爬出绵绵之气,被这口气拖着来世间历劫,走到可以驻足的地方(比如巴赫和《小王子》处),终于找到活着的理由。
  中英混血的秦思源是作家凌叔华的孙子,与其祖母一样擅长艺术。他曾做过一个装置,几个窗口,凑近分别去试,可体验到大体如“眼、耳、鼻、舌”的感觉。一侧“鼻”,据说是在国外重金购买的“性”味,嗅到身上,特定的“接收者”会有感应(有点像“动物世界”的人间版本)。那天,几个雄性动物凑上去一通乱嗅,下半天的日子基本照常,没有故事。
  人与动物有致命的相似处——靠特殊的气味吸引知己。一见钟情,其实是一嗅钟情,眼睛只不过抢占了有利地形,给人以它先“看见”随后才发生的错觉。真正的过程是,气味在相距很远的地方就已经开始交流:蒜拍黄瓜还是朝鲜烤肉,小资还是愤青,重金属还是黑教堂”….伴随着一系列相关取证的行为,最后才对上那一双目光。
  极端点说,“自我”只是一个有形的身体,是眼睛的“读本”,而“味我”——一个更隐蔽的“个性识别符”,才是深度的自我。想想看,谁逃得了原汁原“味”的自己呢?外表可以全副名
牌,气味却无法打上领带。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身边实在不奇怪:精神家园每天都在添砖加瓦,而孔方兄一驾临立刻土崩瓦解——“味我”就是这么本色。
  说到底,所谓的共同语言其实就是共同气味,在最基本的底线下(就这味!),人碰上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味道,混合在一起,执子之手,成为天作之合。为一对热恋情人的气味取样,它们大多是共同的谱系,有时不免有零星战火,但气场的稳定导致了两人世界的守恒。
  像耳朵一样,鼻子也是一个精致器皿,在1立方米的空气中,只要浮动着万分之一毫克的人造麝香,人就能嗅出。人能识别出2000…4000种气味,良种警犬的嗅觉比人高出1万倍,它能从120公里以外的地方循着气味回家,还能记住玻璃片上极淡的指纹气味,并能在长达六个星期之内、气味消失之前,从众多的玻璃片中嗅出这—片。
  虽然占据的是中央政府的位置,但在人的五官中,鼻子并不算“冒号”。影院、博物馆是供养眼睛的地方,饭馆乃舌根的天堂,音乐厅养耳,医院养身,寺院、教堂基本“养意”,卡拉OK是耳目舌一条龙服务,点到为止。上帝为人类的这些零件着想得无比周到,就是有点冷落鼻子——没有一片土壤供养这头蒜瓣儿。
  偏偏佛家看中了它——用来调息。未知生,偏要知死,真正的战斗就是这样不见硝烟。道家看中的是丹田——超强的技术性(普贤菩萨不讲技术,只发了十个大愿,愿愿利他,尽显修行本色)。基督教独钟眼、耳,巴赫和达·芬奇像授命使者从天而降,对那些艺术使徒几乎攻无不克,想入信仰之门,二圣加二根足矣。
  佛家用鼻息统摄五根,意还在调心,鼻做主将,将“眼耳舌身意”统统收编,只从呼吸处起一个净念。最后那一呼一吸间真的是性命攸关,稍被杂念纠缠就要到温柔富贵乡历劫,过后可能是大荒山下几生几世号哭不止。
  其实,气若游丝是一个高级词汇,那是修行纯熟者的呼吸状态:不急促,不粗浮,丝般柔滑,极静之时,自己也不觉有鼻息出入。功夫纯熟后,某一天六根豁然贯通,那时,就会如张爱玲在月光下喊出“噢,你也在这里吗”,终于见到自己的本来面目,从此嬉笑言谈,真心妙用。
  从技术上看,这是训练呼吸由快到慢的过程。通常都说“快者夭,慢者寿”。乌龟每分钟只呼吸几下,大部分时间面无表情一人发呆,能量不外耗,自然有长寿的理由。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是长寿的典型,但“寿必多辱”,连圣人都跟着三起三落,被革了数命。好在孔子不在乎寿命,“朝闻道,夕死可矣”!文明之初的圣贤都有几分倔强,密不透墙的原则藏在肉中,平时温和,关键时刻必露底牌。
  说到六根,音乐家的经历多半有些巧合,贝多芬聋了,阿炳瞎了,巴罗克两大巨匠巴赫和亨德尔都出了问题,亨德尔不但失明,最后还失聪(才发现,“聪”的左边是只耳朵)。这些大师一“原”(器官)透支,其他部件难免受损。莫扎特活到35岁,透支的是整个身体,生命浓缩成这样,人类有幸拥有这么顽皮的金童,实在要感恩。今人平均使用六根,如沃霍尔言“每人出名15分钟”(军功章无疑要颁给卡拉0K三分之二),无伤大雅。大师却心无旁骛,只用一途,尽兴为止,命因此是不顾的。这样的大师,今天还有吗?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皱纹多半开始于眼角,没有一根起于鼻端,或许是因为眼根用得太利,太有意(多么花花的世界啊),而鼻子居中,形同天子,大隐于市,只有一条秘密通道接通天地之气,由内及外,缓缓释放,犹如天然护养,因此不怕岁月剃刀。
  从六根上强行划分,中国无疑属于舌根(动物凶猛,吃法更凶猛),法国属于鼻根,香水是人家的日子(我们则装点成文化),耳根肯定是德奥(贡献一个巴赫足矣,又谢天谢地出了莫扎特),意根送给印度——“善护念”,多好的滋养品,今人视之却不如护肤霜。眼根呢,找来找去,只好还是给法兰西,只有这个民族又好看又好闻,又浪漫又浪费。
  
  吃了吗
  
  “吃了吗?吃了。您呢?还没呢。没吃回家吃去。”
  这个段子被国人在嘴边嚼了无数个来回,但还是像昨天刚在街头听到过一样亲切、家常,好像一出门,邻居小二正好趿着拖鞋从四合院那边过来,随口溜出的。
  与“您好”,“您早”相比,这样的问候既人性,又生动,背后是一幅煤球炉子慢腾腾顶起开水壶盖、旁边高高垛着冬储大白菜的民间图景。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吃了吗”这样的招呼语不独独是大陆的专利,台湾竟也享用,证据是我亲耳捕捉到的。
  话说有个台湾朋友来京,见面寒喧吃饭一切文明礼貌地按照一国两制的路数进行,直到有一天,彼此越来越熟悉起来,他与我见面的招呼语竟然变成“吃饱了吗”。
  那—刻,我心中大喜。这意味着,不管“三通”在官方那里进行得多么气喘吁吁,中华民族的—个秘密通道终于扫除一切障碍贯穿到了我们共同的舌头上。无论那喉咙般的海峡多么不畅,只要一落实到口舌,平时再怎么用力都不易相交的“祖根”立刻超越时空,纤毫毕至地握在了—起。那一刻我几乎有点眼湿,亲人啊,骨肉啊!
  虽然乐在心里,但还是有点警觉,道理简单,人家多了个“饱”字。这一字之差显示出两地从厨房到肠胃一系列软硬件设备的不平等。“不患寡,只患不均”,一有不均,想划进一个版图,就有硬着颈项的一方。不过,不管是吃着的,还是饱着的,两地终究都是一个藤上的瓜——都是龙祖师传下的——深切关注舌根,偏重味觉,这样的集体无意识,这样的“绝利一原”,中国餐馆能不开到世界各地吗?
  说到这里,忍不住又要作怪。当年,台湾歌星张明敏戴着白边眼镜在除夕之夜——中国人的乡情意识离炉台最近的时候,唱了一曲《我的中国心》,几亿人跟着心潮澎湃,一夜间都成了海外赤子,比今天排着队领号办签证便捷多了。这首歌“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细究起来,那颗心只是个箭头,离那颗心不远,一个每天工作三次的地方才是它的大本营,那个中国胃,才是龙的传人的根本老窝。如果一出生就改变食物结构,心的箭头立刻改向——那些和美国人一样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美国人的“香蕉人”(绕死了)就是绝好的证据。
  话说起来很糙,但结论比较诚恳。阿城兄十分有远见,他知道人思乡跟小时候舌根接触的食物有关,深挖出了潜藏的“根之根”——蛋白酶。用自造的术语说,就是豆浆油条馄饨这类特定食物形成的种族胃动力的长足作用把炎黄子孙紧紧地拴在了一条根上,让他们即使漂流到鲁滨孙的荒岛或坐在白金汉宫和香榭丽舍大街,仍然不断生产着渴望消化这些食物的胃液。
  这是实话。我洋插那会儿,周围同胞不管如何大谈长城、颐和园、王府井都不觉过瘾,唯独用最普通的白盘子端出一碟热饺子,立刻眼里起濡,心中投降。那是母亲最常有的动作,那是我从小到大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不受控于它的蛋白酶。无论吃多少Spaghetti和Chess,只要
一个饺子,就像Windows的驱动程序一样,一个囫囵完整的自己立刻被驱动起来,挑水种菜,上网下地。当年梁实秋回到北京,不进家门,先杀到独美斋一口气要三个爆肚(盐爆、油爆、汤爆),解了口舌之欲,再拜双亲。其实,吃完那顿饭,蛋白酶得到深度安慰,他的怀乡之情已抒了大半。
  我一直深切喜欢的一本书……不是《红楼梦》,是《水浒》。1997年,我在深度缺少故乡蛋白酶安慰的异域结识了那一洼神水里的天罡地煞,如同吸了鸦片,散失在各个角落里的草莽之气一时尽数找回。后来成了心病,只要书架上一不见此书,立刻心神不宁。大概祖上在我们共同的蛋白酶中加了兴风作浪的酵母,日后需经常在那种被雪漫漫压着的天气,约三两知己把盏喝透逶迤而行,做点与扩胸运动有关的事’情,才觉畅快。后来在金庸笔下又找回些感觉,一时可以算是人在江湖(现江湖又在哪儿)。
  蛋白酶靠什么满足?靠舌根。六根中,口舌是实实在在的“首长”——只有它才“说”了算。舌上分布着9000个味蕾,每个味蕾末端有15…20个味感受器(这些成了精的科学家),它们每7天就要全部更新一次,比牙刷换得还快。品味儿靠这些味蕾,但也离不开嗅觉、视觉等其他几根,佐证了六根的暗中相通。年龄越大,味蕾越少,只好不断升级“味闸”,充分配合饭店大师傅黑着良心猛加猪油味精。
  舌面虽小,却像一个袖珍的摩洛哥,不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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