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呢?程成离开时,王庆正忙的脚不沾地的,根本就无法观注到他,刘小宁几个也就当做不知道。直到一个多月后,王庆得了空才发现程成早就不见了,他再三追问刘小宁几个,但大家异口同声的说不知道。越是这样整齐的回答,王庆这种老谋深算的人越发不相信,但他当时并没有发难,直到又过了一个多月,这时天气已经很冷了,完全不象秋天,可能气候也根着发生了变化,大家都穿上了军部发的冬衣,个个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可还冷得发抖,总之日子是越发难过起来了。丧尸根本就没有解决,情况还越演越烈了。很多丧尸都开始进化了,不再象以前那样被动挨打了,竟有些丧尸的智商和身手都十分历害,还能组织起同类来和人类相抗横了,他们慢慢占领了一些地方。人类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少,而环境和气候却越变越坏,吃的用的也在逐渐减少,人类在地球上生存十分艰难了。
军队的力量也不可能保护全部的人,所以最终决定带着部分精英人士登上诺亚方舟号,准备离开这个已经不适合大家生存的地球了。就在这个时刻,王庆要挟刘小宁的同伴们,逼问出程成的事情,得知是刘小宁把程成推下山的,王庆气昏了头,竟拉着刘小宁让他偿命,虽然大家及力劝阻,刘小宁还是在推拉过程中落下了山崖。
想到一向爱慕有加的姐夫竟能下得了狠手推自己,刘小宁就觉得心痛如搅。一开始他根本就不想活,他跌落下来,还以为自己一定会死的。但他和程成一样幸运,竟然毫发无伤。他躺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过了一天一夜,心里想了很多,最终求生的本能让他爬了起来。他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但既然老天不让他死去,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珍惜的。对于程成,他心里充满了歉意和后悔,但也许这一辈子大家都不可能再见面了,也许程成早就摔死了。不管怎样,他得学会生活。所以想通了这些后,他慢慢的开始在这个地方活动起来,只是他那点生存能力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真的很无力,幸好他一向喜欢吃零食,身上一定会带着,所以还剩有一包饼干和几颗巧克力。光靠这点东西,他就吃了三天,所以才会饿急的来抢蓝桦的鱼的。
人死过了一回,好多事情也该看淡了。以前他那么迷恋王庆,甚至不顾一切的害死程成,觉得只要没有了程成,王庆就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形象。虽然他也明白,他和王庆是不可能的,但他也不允许王庆有任何瑕疵,其实王庆这个人,他根本就不了解,他所有的想象都是美好的。王庆那种一定要至他于死地的狠,让他明白了自己在王庆眼中,微小的可以不存在。现在他也终于明白了,就算没有程成,没有任何人,王庆一样不会喜欢他,也不可能为了他改变什么。所以上天让他再活一次,他就要好好把握这次生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好好的活下去。
刘小宁这二十年来,终于第一次认真的生活起来,以前的他是个父母眼中的宝贝,顽皮而可爱。虽然有些官家子弟的坏脾气,但自己家的儿子总是个宝,更何况他这个人还是很会糊弄人的,又长了一副好皮相,家世又不错,更是很到周围大多数人的喜欢。除了王庆这件事,他的一生可谓顺风顺水的,一直都活得很惬意,就连王庆这个人也是一直深埋在他心中的,基本上没有人知道。
如果不是丧尸事件的发生,他的这一生都会过得很幸福,除了他无法得到王庆,就算是王庆真的接受他,他也明白,自己和他是无法有个好的结果的,以他们的身份和家世,没有人会认可的。而且他们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他们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地下情人,各自有自己的娇妻爱子,有着让人羡慕的家庭,过着一些早就定好的生活,静静的走完这一生。他们俩个,注定了不会有交集。所以能消失在王庆不存在的地方,对于刘小宁来说,也是个解脱。王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个心魔。这个心魔只有除掉了,才会真正让他死心,开始新的生活。
第五十四章
蓝桦和刘小宁在河边过的日子很简单,每天除了烤鱼吃,两个人也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蓝桦原本就是个木纳的人,刘小宁又多少有心防备着他,两个人相处的虽然不错,但要象好朋友一样还是差很远的。蓝桦有时候也会挖些草根给刘小宁吃,这些草根除了可以解渴增加营养外,还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一开始刘小宁不明白蓝桦为什么给他吃草根,可见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的,再加上光是吃鱼也实在是想吃点其他的东西,只得跟着吃了起来,可是一尝之下,才发现这些草根味道还不错,带着微甜,吃起来口舌生津。于是他也跟着蓝桦大嚼起来。俩个人象牛一样,过一会儿就挖些草根嚼,象吃零食一样。
又过了几天,蓝桦的伤势大体上好转了,他挥舞着四肢,深深的运气,发出一阵清啸,声音响亮而悠远,刘小宁吓了一跳,怒道:“你做什么呢?鬼哭狼嚎些什么呢?”
“嘿嘿,试试伤好了没有?”蓝桦中气充沛,哈哈大笑起来。
刘小宁怒视他,阳光斜斜的照着他的身上,象一道剪影一样,高大而威风。蓝桦脸上的伤也好了,原本轮廓分明的五官更加清楚,现在这一看,这个野人还长得满帅的呢。刘小宁心中忿忿的想着,一个野人都长得这么帅。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发现这个野人还是很细心的,一直在用心的照顾着自己。虽然他只会烤那些鱼,有时也会在岸边湿地上挖几根草根给他吃,但无论如何,在这个地方,蓝桦一直在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
“那,你的伤完全好了。”刘小宁问。他也很希望蓝桦能好起来,这样他们就可以离开这里,去更好的地方生活了。连吃了几天鱼,现在见到鱼都提不起食欲了。再这样下去,只怕饿都要饿死了。
“差不多了。我们可以离开这里,去别去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蓝桦乐呵呵的说着,随手收拾好自己的小包,背在身上。天气渐热,刘小宁也不用再穿着厚厚的军大衣了。蓝桦找了根细长的草滕,细心的捆好大衣一并背在背上,又捉了几条大鱼,拿树枝穿上,提在手中以备万一找不到食物时充饥。
这几天,他们也四处察看过,觉得只有穿过这片丛林,才有可能去到别的地方,想飞到上面去,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蓝桦身体完全恢复,也不可能。因为太高太远了,又没有支撑点,无论是谁都不可能飞上去的,最好的是能找到一条路可以上去,但这个山谷十分大,当初艾克飞下来看到的丛林,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蓝桦他们现在呆的地方。艾克根本就没能下到这个地方来,他也根本不可能飞的下来,因为这片山谷从外面是看不到的,所以蓝桦也根本不可能飞上去的。
刘小宁跟着蓝桦穿行在丛林中,一开始他还很担心的,生怕丛林中有什么狮子恶狼的。走了两天后,他才发现这片丛林完全是小动物的天堂,他见到的最大动物也不过七八十斤重,还是很温顺的食草动物,当然他并不知道这种似兔似狗的动物叫什么名字,反正他惊讶的发现蓝桦看似毫不费劲的就弄死了一只,还很快的就开膛破肚的处理好了,用力扯下一条腿来熟练的抹上盐和调料粉。其他的部分也这样弄子,放在一边的干净树叶上。
刘小宁在一边帮他捡了些枯枝败叶的,不过几天功夫他也学会了用火石点火,他刚把火烧旺起来,蓝桦就拿着处理好的腿肉过来烤了。不一会儿,油汪汪的表皮就烤黄烤得半焦了,散发着香味,刘小宁下意识的咽了一下口水,肚子也跟着就唱起了空城计。这些天一直吃鱼,总算能吃其他东西了,更何况还是他喜欢吃得烤肉。
蓝桦见刘小宁一直盯着他手中的烤肉,心里大乐。这个样子的刘小宁就象个贪吃的小孩一样,眼里只有食物,样子就显得十分单纯可爱了。比起来他平时的那个冷漠样子,要可爱多了。天知道,刘小宁的外表一向就很讨人喜欢的。
撕下一大块肉,取了一张干净的大树叶包住,蓝桦递给刘小宁,还不时的提醒他:“小心的吃,别烫着了。”刘小宁白了他一眼,自己又不是小孩子,还怕烫着吗?一边却快快的咬了一小口,肉在嘴里打了个转就咽了下去,真觉得这是人间美味。很快的就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这肉很有嚼头的,但刘小宁牙口好,并且因为他一向喜欢吃烤牛肉,所以也不觉得这肉有什么粗的,当然是因为他目前还没有吃过其他好吃的肉类。一大块肉他很快就咽下肚了,蓝桦又递给他一小块,自己则拿起整支腿肉狼吞虎咽起来。刘小宁吃光手中的肉块,饱得都不能动了,目瞪口呆的看着蓝桦快速的解决掉差不多三十斤的肉,他知道蓝桦能吃,但这也太能吃了吧。平时吃的鱼是一条一条吃的,一条也就五六手重的样子,有时候刘小宁根本也没在意蓝桦一共吃了几条,反正他吃的极快,三口两口的就嚼光了一条。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蓝桦一口气吃了这么大一头的动物。他心里估计蓝桦这一顿至少吃了三十斤的肉。
一只狗兔很快就给蓝桦吃得只剩下小半条大腿肉了,这是他特意给刘小宁留着下顿吃的。他见刘小宁喜欢吃这肉,就心细的留着了最好的一块肉。在丛林里穿行了两天,蓝桦已经发现了这里的儿猎物不多,因为多都是些小动物,小的他都不愿意出手。只有这狗兔还是最大的动物,但也比起以前他所见到的小多了,这还是他选的一头最大的,也只不过七八十斤重的样子,他自己一顿都可以吃完。要知道兽人们饭量大,但吃一顿管饱的时间也长,只要吃饱了,有时候一两天不吃也不会觉得太饿的。所以在外面的时候,兽人们为了避免麻烦,都是尽量一顿多吃点,但有刘小宁跟着,他不得不经常弄食物,因为刘小宁一顿吃得不多,当然饿得也更快些。
蓝桦和刘小宁在丛林中穿行的同时,青华和阿罗也在另一个地方寻找回家的路。只不过,他们相距太远,根本就不知道互相的消息。
“青华。我来背你吧。”阿罗讨好的说,这些天他吃够了青华的苦,青华可谓是一个劲的驱使着他做这做那的,但他却一直乐颠颠的不厌其烦的围着青华打转。青华腿断了又受了较重的内伤,但他自己是个医生,身边又有不少的好药,所以好的也比较快。再加上阿罗给他摘的那些小红果子,竟然是罕见的治疗内伤的灵果,吃下去后,他的内伤好的非常快。只不过腿想要好起来,还是得很长一段日子的,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所以他现在还只能拄着拐棍稍微走动一下,但他不愿意天天躺着,并且他心里着急着想回到村子里去,他很是担心蓝桦和艾克。刚能拄着棍子走几步了,他就急着要回去,阿罗有心让他多休养几天,不同意带他离开这里。青华却背起背篓就要自己走。急得阿罗连忙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跟在他后面一个劲的叫着。
才走了几步,青华就累得拖不动脚了,气呼呼的停下来喘粗气。这个鬼地方,山路崎岖不平,还小的不行,有的地方跟本就没有路,满是杂草和灌木丛,就算他平时身体好的时候,也不见得能走多快,更何况现在还拖着一条断腿呢?
“你怎么在这个鬼地方生活的?连个人毛都没有?路又这么不好走?”青华大声骂道,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阿罗正好在这附近生活,他自己只怕早就玩完了。这地方不仅偏僻,还十分可怕的,周围毒蛇猛兽多的不行,如要没有阿罗的保护,他自己想要生存下来,太不可能了。就因为这地方偏僻,珍贵的草药和一些罕见的果子也多,他的身体才会好的这么快,可以说他腿虽不能走,但体质却好了很多。就他那身体,如果没有小红果的效用,内伤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好的,他都没发现自己现在骂起人来中气十足的,惊得丛林中群鸟扑愣愣的乱飞,生怕自己跑得慢了,会变得阿罗出气的对象,这些天阿罗被青华骂了不知多少遍了,就连鸟儿都知道青华一发火,阿罗就会要自己的麻烦了。这个年青的兽人,不停的在寻找让青华开心的东西,有时候也会捉些漂亮的小鸟来逗弄青华的,可惜每每总是让青华气得骂他骂得更凶了,他又不是小孩,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更何况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快点回到村子里去,要知道他的失踪是会给一个村子造成不可估量的麻烦的,他是目前村子里唯一的药师,要是有人生病什么的,没有药师可怎么办?
第五十五章
面对炸毛的青华,阿罗不停的笑着说:“好,好,是我的错,我不该选这个破地方住的。”边说边弯下腰来。青华撇撇嘴,不情不愿的爬上他的背。阿罗其实一点儿也不想离开这里,这个地方虽然偏僻,但物质丰富,随手就可以弄到好吃的食物,四季都有各种好吃的果子,打猎也极为方便。最紧要的是,他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想怎样过日子就怎样过日子,反正这里又没其他人。一旦离开这里,与他人在一起生活,就多少要有所顾及了。
阿罗心里这样想着,巴不得青华也不离开这里,但脚步却不敢放慢,生怕青华又生气起来。两人一直走了好半天,青华自己都觉得口干舌燥了,阿罗还是气不喘脸不红的,脚下也不见慢下来。青华忍了一会儿,终于又大骂起来:“快点放我下来。渴死了。”
阿罗一听,忙把他放在一块大石头,青华自己掏出一只矿泉水瓶子来,拧开盖子大口大口的喝起水来。这瓶子可是程成送给他的,虽然小,但用着方便,比竹筒要好携带多了。只不过,一般情况下,青华都能一口气就喝光瓶子里的水。这不,他一口气喝完了水,才觉得嗓子眼舒服了些,刚歇了口气,阿罗又快速的递上了一把早就洗干净的果子,青华不客气的接过来,咔嚓咔嚓的咬了起来,吃得满嘴生津的,心情也好了许多。阿罗却在一边偷偷咽着口水,他太急了,只顾着收拾好青华的东西,还把他喜欢吃的果子洗干净用大树叶包起来放在背篓里,自己却忘记带水了。这里离水源很远了,他也渴得不行,却没水喝。这果子虽然还有一些,却都是青华喜欢吃的,并且其他地方也没有这种果子,他得全部留给青华。
“喏,这几个给你吃吧。我够了。”青华把剩下的果子递给阿罗,他早就发现这个大傻个在他喝水时就在偷偷咽口水了,他知道这家伙忘记带水了。不过依他的能力,应该是很快就可以找到水源的,青华才不担心呢。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反正在这里他觉得阿罗是十分能干的,如果不是在自己面前一直那么唯唯诺诺的,自己还是很喜欢这家伙的。青华脸不自觉得红了,这么多天的相处,他虽然一直在骂阿罗,但实际上心里还是开始接受他了。
阿罗没想到青华还会顾及到他,手忙脚乱的接过果子,三口两口就吞下了,还一直嘿嘿笑着,笑得满脸是菊花,象个大傻子一样。青华别过脸去,不忍看他这副傻样,原本蛮帅的家伙,突然就变成了个傻子,青华又气又恼的恨恨的在心里骂了自己几句。这都什么人啊,自己怎么会觉得他有时可爱的?
阿罗背起青华快速的穿行在丛林中,另一边的蓝桦和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