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文惊恐而敬畏地,看见黑暗中亮起了一点金红色的火光。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那火光,直到小托马斯点亮了蜡烛,温暖的光芒照亮房间的一角。他难以置信地仰望着他的小仆人,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额头宽阔,鼻子扁平。自从卡尔文·布莱克八岁时失去视力,除非是在梦中,他再也没有见过人类的面孔。
他伸出手,在蜡烛的火光中端详着自己细瘦苍白的手指。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如此冰冷。他感觉不到手指的温度,他的脸也同样如尸体般冰冷。他是死了吗?现在他是一具行尸走肉?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一片平滑,没有弹孔,可是他明明中枪了……
“汤姆……”他用来自地狱般的眼神望向他的小仆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主人,您中枪了……您流了很多血,医生说您没救了,马上就会死,所以我……我用伊莎贝拉小姐教我的方法,用那个戒指把您……变成了吸血鬼……”
他结结巴巴地说起五年前堂娜·伊莎贝拉交给他戒指,教会他咒语的事,他说得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但卡尔文还是听懂了。堂娜·伊莎贝拉把封着自己血液的戒指交给小托马斯,命令他在危急时刻用戒指里的血将卡尔文变成血族,以挽救他的性命。
这么说,他现在已经是血族了……
他用手背贴着额头,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收效甚微。他头疼得越来越厉害,现在已经不是敲钟和烙铁,而像有人把一把刀插进了他的颅骨里,粗鲁蛮横地搅动着他的脑浆。小托马斯仿佛在距离他非常遥远的某个地方说着话,他根本听不清少年说了什么……
他推开小仆人,跌跌撞撞地从床上滚到地上。
“我要去见亚伯拉罕……”他呻吟道,“他不能就这么死掉……他是总统……让我去见他……”
“不行,主人!现在是大白天,您不能出门!您会死的!”
“让我……拉米那在哪儿……让拉米那来见我……堂娜……堂娜她……”
“拉米那先生在前线,您忘了吗?我已经给他拍了电报,他很快就会赶回来了!求您了,卡尔文主人,您冷静一下!”
卡尔文喘不过气。这太奇怪了,他是血族,他不需要呼吸,为什么胸腔里仿佛堵了什么东西似的?他大哭,又大笑起来,他惊声尖叫,踢打着小托马斯。所有的知觉都离他远去了。小托马斯是不是拖住了他的腰?他是不是在叫杰姬,叫他母亲来帮忙?都不重要了。卡尔文想。他受了重伤,变成了血族,用堂娜·伊莎贝拉的血……亚伯拉罕·林肯死了……战争那么艰苦……他们终于获得了胜利,可他死了……暗杀,刺客,在逃……拉米那……拉米那在哪儿,我需要他……
他昏了过去。
※
当他再度醒来时,眼前依旧是一片漆黑。
他觉得自己做了个噩梦,梦里,林肯遇刺身亡,他变成了血族。他有点儿分不清,那究竟是梦还是现实?他现在是醒着还是依然在做梦?
他在枕头上扭过头,察觉到身边有一股熟悉的气息,令他安心。
“拉米那?”他嘶哑地问。
拉米那用英语说:“要有光。”然后他胸前的守望者徽章亮了起来。不是夺目刺眼的炽烈白光,而是柔和的、像月光或者灯笼、能照亮黑夜的那种光芒。
卡尔文向他伸出手。他握住它,把它贴到自己的嘴唇上,浅浅吻着他的手背。
“没事了,卡尔文。”拉米那说,“别怕,都结束了。”
卡尔文定定地看着他,然后,泪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这么说,都是真的?”他不住地哽咽,“亚伯拉罕死了?”
“他死了。”
“我变成了血族?”
“对。”
拉米那坐到床头,抱着卡尔文,让他把脑袋搁在自己的胸口,双臂环抱他的身体,轻柔而规律地拍着他的后背,像在安抚一个受惊的孩子。卡尔文的泪水打湿了他的衣襟。那冰冷的眼泪。
就这样过了很久。
※
又是一个夜晚。
拉米那牵着卡尔文的手,带着他走出房子,在月光下的街道上散步。这是卡尔文变成血族后第一次来到室外。他很不适应他的新身份,总是胆战心惊的,就连街边阴影里溜过一只猫都能吓他一跳。所有的新血都会这样,他们必须花漫长的时间来调整自己,以适应全新的生活。对于卡尔文,他还有额外的任务:适应他的眼睛。现在他不仅重获了光明,视力比以前更佳。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沿着街道缓慢地走着。他们走上了宾夕法尼亚大道,远远的能看见白宫白色的一角。
卡尔文望着月光下仿佛在闪闪发光的白色建筑。现在他的视力能清楚地看到白宫的圆顶。
他停下脚步。
“他们会把他的遗体安葬在哪儿?”他问道。
拉米那回答:“他们会把他送回斯普林菲尔德。二十一号的时候。他们会把他和死去的儿子葬在一起。他们会拥有一个家族墓穴。”
卡尔文又问:“他们抓到了他了吗?”
拉米那知道他指的是那个刺客。有两人在总统去世的当天就被抓获了。据他们交代,同伙的一共有四人,其中行刺林肯的约翰·布斯和行刺卡尔文的大卫·赫罗尔德依然在逃。此外,还有一些证言并未记录在官方的档案上。一些姓名从未在任何官方文件中出现的人聆听了两人有关幕后主谋的供词。阿茨罗德和鲍威尔说,他们受一名吸血鬼的指使,那吸血鬼许诺,只要行刺成功,就赐予他们永生。
吸血鬼名叫巴蒂斯特·拉尔热,现在不知所踪。
拉米那说:“警察在搜捕那两个刺客,据说已经有线索了。守望者全国通缉巴蒂斯特·拉尔热。他上了平克顿的黑名单,所有的猎人都不会放过他。”
“我知道他。”卡尔文说,“巴蒂斯特·拉尔热。你还记不得,五年前在新奥尔良,我们杀过一个吸血鬼?他是巴蒂斯特·拉尔热的儿子。”
拉米那点点头。“他要你死,肯定有私仇的因素在里面。”
“你会去追杀他吗?”
拉米那低下头。
“我恨他。如果他在我面前,我会抢在所有人前头,第一个杀了他。”他说,“但是我不会去追杀他的。因为那意味着我得离开你。我不会再从你身边走开了,卡尔。一步也不离开。就算全世界都在打仗也不行。”
卡尔文笑了起来。自从拉米那从前线赶回来,见到变成吸血鬼、衰弱苍白的卡尔文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露出笑容。
卡尔文抚摸着拉米那的脸颊。
“让我好好看看你。”
“我英俊吗?”拉米那打趣地问。
“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英俊的人。”卡尔文说,“当然了,我‘见过’的人本身就不多。”
拉米那也笑了。他俯下身,吻了吻卡尔文的眼睛。
“你能看见。真是太好了。”
卡尔文抱住他,让他的气息充满自己。他拥有光明。他还拥有拉米那。虽然有很多悲伤,但是在他一生中,从没有这样好过。“对。‘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①”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他们或许下一秒就要接吻。
※
注释:
①出自《圣经·约翰福音》。
作者有话要说:
47
47、黑色利刃16 。。。
约翰·布斯没有得到他想象中英雄凯旋般的礼遇。
他和赫罗尔德在郊外碰头,意外的是另外两个同伴都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出现。他们可能是失败了,被捕了,或者干脆临阵脱逃。布斯决定不管他们。他和赫罗尔德一起去到郊外树林里一栋鲜少有人知道老房子里,面见他们的主人巴蒂斯特·拉尔热,索取他许诺的奖赏。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房子已经人去楼空。在刺杀行动的当夜,巴蒂斯特·拉尔热便逃离了华盛顿,丢下他的四个忠心的奴仆,像丢弃四个无用的棋子一样。
没有办法,布斯与赫罗尔德只好向南方逃跑。巴蒂斯特·拉尔热抛弃了他,总不至于连曾经跟他站在统一战线的人民也抛弃他吧?可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人欢迎他,没有人帮助他。北方人民诅咒他,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因为他杀了他们挚爱的总统,伟大的解放者林肯;南方人民躲避他,反对他,誓要与他断绝关系,因为他的行为激怒了大半个国家。“英雄归乡”变成了“刺客逃亡”。在马里兰州,三千名联邦侦探和一万名军队骑兵地毯式地搜索每一寸土地,悬赏一万美金,誓要抓出这个凶手。当布斯忍着腿伤的疼痛逃到弗吉尼亚,当地的报纸却指责他为凶手,没有一户人家胆敢收留他。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肯藏匿他的农场,和赫罗尔德一起躲在农场谷仓里。农场主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还以为他们是偷马贼。
4月27日凌晨,军队骑兵搜查到了这座农场,农场主的小儿子对他们告了密,说有人藏在谷仓里。士兵要求布斯主动走出来投降,因为他们本想活捉他,要是一枪毙了,那就太便宜他了。他应该被送回华盛顿受审,然后处以极刑。但布斯坚决不肯投降。他的同伙赫罗尔德在此时抛弃了他,跑出谷仓,被士兵们抓住。为了逼出布斯,有侦探在谷仓后面放火。当熊熊烈火燃进谷仓内部,布斯决定孤注一掷,正面突围。但当他刚一露头,就被一名士兵开枪击中,子弹正中头部,与亚伯拉罕·林肯中枪的地方相差无几。士兵把布斯从燃烧的谷仓中拖出来,并派人去附近请医生,他们仍想把布斯活着押回华盛顿。可布斯受的是致命伤。27日早上七点,布斯终于咽气。就在十二天前,伟大的亚伯拉罕·林肯也差不多是在同一时刻停止了心跳。
※
布斯行刺的当夜,巴蒂斯特·拉尔热就秘密地逃出了华盛顿。他深知,布斯等人迟早要被抓住,就算他们再忠心,在严刑逼供下也会供出他的名字。
他的南方同胞们抛弃了他。他们向守望者递上了投降书,宣布归顺,像巴蒂斯特这样坚定的奴隶制拥护者,是他们最先抛弃的对象。就算他逃去南方,也没有任何一名血族会收留他,藏匿他。不仅如此,他们会痛快地出卖他,甚至砍下他的头,当作贡品一样送去华盛顿。
当林肯遇刺死亡的消息传来时,巴蒂斯特正躲在费城。他决定回到法国,他的故乡。守望者的势力触及不到旧大陆,而他的法国同胞们也不太在意大洋彼岸出了什么事。他认识费城的一名船长,对方的货轮正要出港,航向法国马赛。本来这艘货轮不带乘客的,但是通过船长的关系,再加上一点儿威逼利诱,巴蒂斯特还是顺利地得到了一间船上的舱室。
货轮离开费城,航行在碧蓝的大西洋上。一天过去,两天过去……风平浪静,安全无虞。巴蒂斯特的舱室非常狭窄,只够放下一张床和一只柜子,里面总是飘荡着一股腐烂发霉的臭味。比起巴蒂斯特在弗吉尼亚奢华的庄园来,这里的条件太差太差了。可他觉得还能接受。他当初来到美国时乘坐的还是帆船,睡在底舱,与老鼠蟑螂为伴。现在这艘货轮是蒸汽驱动,速度比以前快了不知多少倍。
除了出去“觅食”,巴蒂斯特成日闭门不出。他要隐姓埋名一段时间,尽量避免被人认出。他只要忍耐几天,等船抵马赛,一切都会好起来。
货轮在大西洋航行的第五天夜里,遇到了一艘捕鲸船。
捕鲸船发来电报,声称几名船员在作业时不慎被鲨鱼咬伤,可船上的药品因为保管不善,全部无法使用了,于是请求货轮提供一些药品,他们愿以市价购买。海上的航船互相交换或买卖物资,是相当常见的行为,海上漂泊的人也很乐意帮助遇到麻烦的同行,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也会遇到相同的境况。货轮船长同意了捕鲸船的请求,捕鲸船派来一艘划桨小艇取药。货轮特意放慢了速度,让小艇跟上他们,当它驶到船舷边,货轮就用吊索把小艇吊到甲板上。
小艇上下来两个人。一个是银发蓝眸的男子,穿着一件厚重的黑色大衣,这副装扮怎么看都不像远洋捕鲸的水手,反而像陆地上那些有钱绅士。另一人身材矮小,披着一件宽大的斗篷,遮住全身,似乎是个小孩。
货轮的大副拦住他们。“等等,你们不是来取药的吗,怎么……”
银发男子厌烦地瞪了他一眼,他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海上漂浮的一团垃圾。
“滚开。”他冷冷地说。
大副像着了魔,乖乖地退到一边,为这两人让出路。当银发男子和披斗篷的小孩经过他面前时,他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十几岁,在一艘破旧的船上遇上了暴风雨,桅杆被风暴折断,海浪像波塞冬的巨掌,砸在甲板上,随时都会把它拖进暗无天日的深渊,他除了躲在舱室里瑟瑟发抖,祈求上帝的帮助之外什么都做不到。他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
这个银发男人就像海上的暴风雨一样令人畏惧。
男人和小孩走下甲板。他们不用询问任何人,凭借气味就找到了目的地。
巴蒂斯特舱室的门被一脚踢开。他缩在床上,右手抓住他最后的防身武器——一把左轮手枪。可手枪里填充的都是普通子弹,面对人类,或许还能保他一命,遇到同族就不行了。
一名银发男子走进舱室。他的眼睛像大海一样蓝,他的衣服像夜色一样黑。
“巴蒂斯特·拉尔热?”银发男子问。
“你……你是谁?”
银发男子轻蔑地瞪着他。
“我叫埃德加·彭斯,是个在海上讨生活的人。”
巴蒂斯特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好似得了热病的人。他觉得五脏六腑都冻结了。他听过这个名字。埃德加·彭斯,那个著名的乔治·彭斯的父亲,也是新英格兰地区一大帮血族的先祖。他常年在海上漂泊,行踪飘渺,人送绰号“海上的流浪者”。
“你……你想干什么!”巴蒂斯特绝望地问。他几乎知道埃德加·彭斯为什么找上他了——肯定是为了刺杀总统那事。
“别紧张,拉尔热的巴蒂斯特。”埃德加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不会对你怎样的。我只是护送一个朋友前来此地。你伤了受她庇护的孩子,她来寻仇,就这么简单。”
说罢,他闪开身,为一直站在他背后的披斗篷的小孩让路。小孩走进舱室,她身上散发着比埃德加·彭斯更为恐怖的魄力。
斗篷下伸出一双纤细苍白的小手,掀开兜帽,露出一张洋娃娃般精致漂亮的面孔。她外表的年纪不足巴蒂斯特外表的一半,实际年龄却比巴蒂斯特和埃德加加起来还要大。
“佩德雷加斯的伊莎贝拉向你致意,巴蒂斯特·拉尔热。”
这是巴蒂斯特一辈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48
48、黑色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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