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徐家街是一条老街,位置并不偏僻,还算靠近市中心商业区,与曲溪市最有名的曲溪大学只隔了一条街,但是这里却鲜少有人经过,因为这里是最脏最差最乱的棚户区,在满是高楼大厦的曲溪市黄金地段,这样的一条老街真的很让人诧异。
其实市政府数次把徐家街列入城市规划的重要部分,但是每次都不了了之,对外说保持老街面貌,但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这是假的,事实上关于徐家街的改造,不是动土之前出现什么事故,就是动土的时候出现伤亡,久而久之,这里真的成了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有传说说,当年徐家街,是一个乱葬岗,当年在这里建造那些廉租房的时候,就挖出了累累白骨,当时就有一个老爷子说,这里是不祥之地,是不能建造居民区的,可惜那个时候,没有人听这位老人的话,廉租楼还是建了起来,但是欢天喜地搬进去的人们,却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经常丢东西不说,自己明明刚刚放在这里的东西,一转身,就换到了别的地方,晚上睡觉的时候明明是在自己家的床上,第二天一早起来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阳台,这就有点惊悚了……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梦游,可是当门窗反锁的紧紧的时候,早晨起来的时候却在隔壁的邻居家,这就说明,真的出问题了。
住在这里的居民,想办法搬的搬,走的走,只有几户实在没有法子的才住在这里。
这天是九月二十号的晚上,下午的时候天气还不错,可是到了晚上四五点钟,瓢泼大雨从天而降,乌云满天电闪雷鸣,才四点多,就黑的好像半夜一样。
徐家街六号楼三单元一户人家里,一个灰色的影子,蜷缩在床上,他的身体在床上痉挛着,像是遭受着极大的痛苦。
他的胃火烧一样的疼痛着,他却没有任何办法缓解,不能去医院,那里简直就是抢钱一样,家里没有药,事实上他从来不买多余的东西放在家里,他想去烧点热水温暖自己的胃,但是却想起来煤气罐的煤气已经用光了。
他的胃从昨晚疼到现在,果然是,太拼命了么?这样下去,估计学业没法完成了吧。
想那么多也没用,他现在能做的,只是在床上继续痉挛抽搐,昏暗的灯光照出他的影子,映在墙上好像一只要从地狱爬出的恶鬼。
如果可以,他想昏过去,但是他似乎连昏厥逃避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一会儿他还有事。他挣扎着起床,却在脚放在地上的一瞬间,腿软了一下,跌倒在地上。
胃部的疼痛让他想死了算了。如果死了,如果死了……他真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不过现在还活着,就得熬下去。他咬着牙站起来,手指用力的抓着床单,几乎把床单抓破。手指手背青筋狰狞着暴露出来,走出了房门,大雨直接淋在身上,家里没有一把雨伞是好的,打伞不如不打。
再看看时间,已经要来不及了,他按着自己的胃,尽量加快速度朝目的地走过去。
一辆银灰色的别克车,在狂风暴雨中飞驰着,开车的人本来不想进徐家街,但是听到后面座位上人的呻吟声,他皱着眉头拐了进去,这里是近路。
天空中电闪雷鸣,暴雨在他的车窗上冲刷着,即使开着大灯也不怎么看得清前面的路,雨刷在风雨中狂舞着,但是根本无济于事。
车一开进徐家街,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连人带车,被一个巨大的怪兽给吞没了,无边的黑暗笼罩下来,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在一个怪兽的食道里向前前进,要一直到达这个怪兽的胃,最终被这个怪兽吞噬掉。
他被自己的想象吓的闭了一下眼睛,但是马上他意识到自己在开车,这样危险,所以立刻睁开了眼睛,又一个惊雷炸响,他觉得自己的车也发出了一声奇怪的声音,同时也颠簸了一下。
后座的人怕是疼得受不了了,又呻吟了一声,他擦着冷汗柔声安慰后面的人,“再忍忍,马上到医院了。”
徐家街的路况是非常糟糕的,经常有突出的大块石头,他心疼了一下自己的新车,想下车看一下,但是已经踩到刹车上的脚忽然顿住了,万一不是石头……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出一身冷汗,该不该下车去看看?他顺着漆黑的外面看出去,却什么都看不到,他咬咬牙,那么大的力度,如果不是石头就没有看的必要,而外面的雨水,会把一切都冲刷掉,他咬咬牙,然后加大了油门。
别克车后,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躺在那里,任雨水冲刷着血迹。
这个人的眼睛睁的大大的,天空中巨大的闪电划过天际,照在这个人已经没有一丝生气的眼睛里面,好像再替这个人诉说着不甘心,不甘心到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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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着瓢泼大雨穿过操场,途经经纬楼,实验楼,综合楼,图书馆,最后到达多功能大楼,绝对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更何况何江宇现在浑身上下只有一个大裤头,一个只能包住他屁股那么大的,四角内裤,还是蛮紧身的那种的。
他现在万分庆幸自己没有裸睡的习惯,虽然这个大裤头也不大,但是足以遮盖他那不多的羞耻心了。
所以他现在,淋着雨,昂首阔步的向前走去,操场上基本没有人,更何况今天的能见度实在不高,偶尔有两三个打伞的人也是走到他附近才看到他,然后十分明显的避开看起来和精神病没什么两样的何江宇,匆匆朝前走去。
无情的雨水抽在何江宇的身上,好像一条一条的鞭子一样,何江宇努力的回忆过去的革命先辈,是怎样顶风冒雨,冲破艰难险阻,为了心中的理想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在黑暗中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想到这些豪情壮志出现在他心中,于是何江宇用手抹一把脸,把糊住眼睛的雨水甩掉,在风雨中嚎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电闪雷鸣,喀嚓一声,老天用实际行动告诉何江宇同学,你很雷你很雷,你雷雷雷雷雷。
何江宇这样出现在操场上,是有他的原因的,首先,今天是曲溪大学一年一度的迎新晚会,这个迎新晚会火爆到了万人空巷的地步,要知道,多少□都生成在这种舞会上啊,憋了将近二十年的男男女女们,都铆足了劲头,准备在这晚会上给自己未来四年找点乐子,因为终于,不算早恋了。
其次,虽然何江宇已经大二了,但是他可以去调戏大一的学妹么,所以他准备养足精神,晚上精神抖擞的出现在舞会上,虽然他没有要背叛崔艳的打算,但是能让人星星眼的看他,他还是不介意的,所以下午的时候,他穿着一条大裤头,开始为了养足精神而睡觉。
再然后,等他起床的时候,他同宿舍的人已经先他一步去了舞会,他迷迷糊糊走出寝室,打算去洗漱间洗把脸,之后也去舞会,变故,就出现在这一瞬间,在他走出寝室的那一秒,一阵小风忽悠悠的吹进寝室,然后很凑巧的吹到了门上,然后咣当一声,门,锁住了!
何江宇同学拿着牙具毛巾,穿着只能包住屁股,前面还有些微微隆起的大裤头,僵直在寝室门口。
你让他拿钥匙开门?你觉得他能把钥匙放在哪里?那种不可以随便给女生参观的地方么?
其实楼下的收发室应该是有备用钥匙的,但是何江宇倒霉就倒霉在,这孩子上周从家里回来,把自己的钥匙落在了家里,他回来之后就已经到这里拿了钥匙,而且因为一时的偷懒,他,没还钥匙,所以现在唯一的一把备用钥匙,就锁在他的寝室里。
何江宇看了看面前锁的严严实实的门,走廊的小风忽悠悠的吹着,好像一只只无形的手在抓挠着他,他哆嗦了一下。
楼道里昏暗的厉害,十瓦的昏黄的白炽灯根本照不亮走廊,平时没什么,问题现在外面因为下雨黑的严重,偶尔一声惊雷,灯泡似乎都要抖一抖,外加掉皮掉的好像患了皮肤病的人的墙壁。
这种气氛之下,更加凸显出了何江宇的幽怨心里。
不过何江宇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不应该如此悲观,所以他退后一步,气沉丹田,“这座楼里还有没有人啊啊啊啊~~~”
嗡嗡嗡的回音震得他耳朵疼,但是很可惜,除了楼下看寝室的大爷一句骂了一句“喊什么喊”之外,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好么,所有人都去舞会了,现在这栋寝室楼里面,居然只有他和大爷。
第二章
何江宇把牙具寄存在大爷那里,琢磨了下要不要再用毛巾挡挡自己的关键部位,最后发现,那条毛巾如果挡上,会更像一个裸奔的精神病,于是他穿着他的大裤头,毅然决然的,冲进了雨中,他打算去多功能厅,找到自己的室友拿钥匙
一路上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小猫三两只还有的,他含着两泡眼泪为那些对他指指点点的人配音,“嘿,看内神经病。”或者“嘿,行为艺术?”再或者“三院放风的新地方难道是咱学校?”……
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路上跌跌撞撞,受尽了肉体与心灵的折磨之后,终于到达了多功能厅。
多功能厅现在类似于著名小说《月子》的签售会现场,红旗招展彩旗飞扬人山人海声音鼎沸,虽然距离舞会开场还有一个小时,但是大家都早早来到现场,方便占据有力地形,外加音响现在还没有调到最佳状态,嗡嗡吱吱声从棚顶的音响中发出,这乱劲的。
就算是乱成这个样子,在何江宇出现之后,现在也诡异的安静了一下。
现场灯光昏暗——晚会么,不可能打大灯,昏暗的灯光更招这些学生喜欢。
而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光着膀子穿着遮住屁股的大裤头的右边脸上还糊着一块黑泥的人,出现在舞会现场,虽然咱这不是什么高级的舞会,没有香衣云鬓,没有觥筹交错,也没有狗血的各种故事,但是这么一个类似神经病出现在谁身边,谁不得小心一点啊。
于是,在何江宇推开多功能大厅的门,走进来出现的时刻,大厅里面门口的那一圈,诡异的安静了一下,只有棚顶的的音响发出一声尖锐的“吱~~~”一声,对何江宇的到来,表示欢迎?
何江宇没有怯场,都到了这个地步了他还有什么好怯的?
他假装自己穿着翩翩的晚礼服,迈着潇洒的步伐,向里面,走进去。
说句废话,多功能大厅,首先就是功能,真的很多,其次就是,真的很大,不然也没法容纳这么多学生同时开舞会,所以如果想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室友,即使何江宇现在奇装异服很吸引人的注意力,也是像大海捞针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是万幸,他知道自己的室友之一,是舞会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就是调音响。
所以何江宇朝着最里面走过去,音响台就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
他所过之处,不论多么的人声鼎沸,都会片刻就鸦雀无声,而且大家都很尊老爱幼?都会给他让出一条通道。
当然尊老爱幼这个词这是何江宇美好的想法,事实的情况就是大家都知道精神病杀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于是,何江宇同学,很顺利的就挤过了人山人海,到达了音响台。
那里,一个人正蹲在那里插线,他稍微动一下线路,棚顶的音响就会发出尖锐的吱吱声。
何江宇很感激自己的这位室友,如果不是他一直让音响发出这种声音,自己一路走来肯定是安静到诡异,虽然他心里素质很好,但是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扛得住。
于是他走过去,爬上高高的音响台,对着自己室友的屁股,踢了一脚,让你们走的时候不叫我,害老子狼狈成这个样子。
踢完之后,被踢的人,没有什么反应。
何江宇一瞬间有些后悔,被他踢这个人,其实不是爱开玩笑的人。
他踢的人叫方辉,怎么说呢,方辉是个孤儿,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那种,具体什么原因何江宇不知道,但是穷是肯定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方辉有点自卑,每天穿梭在学校以及打工的地点的他,和寝室人没有过多的交流。
虽然何江宇一向大大咧咧的,并没有觉得方辉有什么不好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地方——他甚至觉得方辉挺值得他尊重的,就比如调音响这个勤工俭学的工作吧,反正他是做不来的,可人家方辉就能。
所以他常常就忘了照顾方辉因为自卑而导致的小自尊心,所以刚刚他就一脚踢过去了。
踢完了他也想起来了,然后他有一点小不好意思,想凑过去说自己就是一时激动一时激动,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他凑过去的瞬间,那个人也插好了手里的线,然后一回头。
何江宇一瞬间僵硬了,然后条件反射的,向旁边跳开,他脑子里闪现出三个字:要命了!
要命了,这昏暗的灯光真是要命了,他踢的这一脚也要命了,比踢到方辉还要命,他踢到的这个人是,时轩止啊啊啊啊啊!
时轩止,在曲溪大学里,是神话一样的存在,
首先得说他那张脸,这张脸,漂亮的让人觉得不真实,当年曲溪大学选校花的那几天,众位佳丽的照片被放在学校BBS首页置顶,然后,很快的,一张时轩止的照片被贴了上去,于是拥有选票的学子们都开始纠结纠结再纠结,校花应该是女的吧女的吧女的吧,可是,好想把票投给更漂亮的时轩止啊。
更让人嫉妒的就是,时轩止虽然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但是绝对不是那种娘娘腔,也不是时下流行的那种伪娘,事实上,你绝对没法从这个人漂亮的脸蛋上发现一丝的女气,反而常常能感受到一股英气,这就叫人想恶意中伤说他是二椅子都不能,更何况,这个人常常冷漠到,可以让人想方设法忘了他的存在。
当然这些,都不是他让人觉得最离奇的地方,最离奇的就是,传说中这个人,是一个能通阴阳两界,专管捉鬼抓妖的,那叫,跳大神的吧?
何江宇跳开的那一瞬间,他的脑袋里面回想起了很多关于时轩止的传说。
传说一:那时候时轩止刚刚进入大学,他是孤身一人来到曲溪大学的,因为那张漂亮的脸蛋和英气勃发的气质,无数学姐抢着想送他去寝室,顺便帮他铺床叠被,最后要来电话号码,终于,一位学姐成功了,她成功的带着时轩止来到寝室,成功的帮时轩止铺上了被子,成功的把时轩止的皮箱打开打算帮他收拾行李。
但是在打开时轩止皮箱的瞬间,学姐僵硬了,里面没有她想象中的行李物品,而是一道道的符,应该烧给死人的黄纸上用朱砂张牙舞爪的画着各种各样的不知道是文字还是画的东西。
学姐小心翼翼的指着满满半箱子的符,声音有点颤抖,“你是不是在车上,和谁拿错皮箱了?”
时轩止看了一眼之后平静的回答,“没有。”
学姐落荒而逃,时轩止看着学姐的背影,依旧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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