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张三丰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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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张三丰弟子-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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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子旭听了,不禁恍然,原来如此。这少林僧人也是嫉恶如仇,不过自己不能杀生,交给英莲姑娘反倒省心。

    “圆灭,你可知罪?“圆明突然正色问他。

    杨子旭听了,慌忙跪下:“圆灭知罪,昨日圆灭破了杀戒。“

    “昨日,你杀了多少人?“圆明又问道。

    杨子旭想了想,说道:“杀了九十一人,重伤一人。“

    圆明看了看四大神僧,说道:“好,那就罚你在后山达摩洞面壁九十一年!“

    杨子旭听了,如晴天霹雳一样,你妹呀,九十一年?老子能不能活九十一年都不知道,要知道杀一个,蹲一年,我昨天都点了他们穴道,就不伤他们性命了。

    “师兄呀,再有半月多就是那六月初六了,能不能让我参加完公审大会,再去面壁?“杨子旭和他讨价还价道。

    了空说道:“圆灭你先去后山面壁,此事我和三位师弟商议一下再说。“

    …

    花开两朵,再说这朵……

    南京高王府,戴进在院子里住了有些时日了。高王为了方便他早枪,早就把那后花园的地下掏空,将那炼铁的器具都搬到地下,这样他每日打铁炼造之声就不会被府外的人听到。

    这天,高王上朝回来,刚进到自己的寝室,就听到里面有动静。他垫步拧腰,如同一只猫一样跳了进去,只见一女子正在寝室里翻腾着。

    高王也不惊动她,就站在她身后尺许的地方,冷眼看着她。

    那女子一回身,差点撞进高王的怀里,只吓得她'啊'的一声,手中衣物丢了一地。

    高王抓住他的手腕,才发现正是戴进的新媳妇,他怒斥道:“谁让你进我屋子的?“

    那女子见是高王,脸上一红,低下俏脸,“高王殿下,您真是贵人多忘事。不是您昨日让奴家每日来收取换下的衣物,清洗一番嘛?“

    高王见她不像撒谎,小声嘀咕道:“大胖旭,你个猪,快醒醒。这女孩是你叫过来的吗?“

    片刻,高王的脑海里传来声音,“嗯,啊。这女孩子?对呀,昨日下午你睡着了,我出来溜达,碰到她,她说每日闲着无事,我就让她来给咱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

    高王听了,缓缓放下抓着她手腕的手,“你把衣服拿出去吧,以后进屋,不要乱翻。我会把换下的衣服挂在衣架上的。“

    那女孩羞红着脸,说道:“谢高王殿下。“然后拿着衣服,扭身出去了。

    “大胖旭,你知不知道这样多危险?如果屋子里有什么东西被他发现了,咱俩可小命不保呀。“高王说道

    “能有啥,你穿越过来,不就一个破钱包,里面有几张大头贴嘛。扔了不就完了,还藏的那么保密。“大胖旭不屑的说道。

    “早你管,告诉你,你以后老实点,能不说的话尽量别说,能不做的事就别做,都交给我处理。“

    高王刚说完,就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那人走到屋外,轻声说道:“王爷,宁王派来的使者在前厅求见。“

    “你带他去书房,我在那里等他。“高王说着,整里一下衣服,就推门朝书房走去。

    到了书房,高王刚坐下一阵,刘总管就带着一个军装打扮的中年男子进了屋子。

    那一脸络腮胡子的男子见了高王,单膝跪下说道:“小人拜见高王殿下。“

    “起来吧,赐座。“

    两个下人给他搬了一把椅子,上了一壶茶水。

    高王对下人们摆了摆手,然后刘总管就带着下人出了书房,还顺手将房门关上。

深度解说() 
第一事:

    有一位读者说我厚颜无耻。我简直是日了狗了,小生我每天码字,设计情节,剧情,想把这个社会的复杂,人们之间勾心斗角的生存,一些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奋斗,拼搏和那些权利的执掌者们的冷漠无情都写给大家。

    却被骂了厚颜无耻。

    这位读者为什么说我厚颜无耻呢?因为第四章,杨子旭说张三丰为什么不把蜜蜂都杀了,再取蜂蜜。

    而张三丰怒斥他道:“修道,不可妄杀。”

    何为妄杀?道家这两个字,我研究了些日子,我粗浅的理解为:你可以不用杀,就能达到你的目的。如果你杀了,就是妄杀。

    假如你要吃鸡,必须要杀。那你杀了,吃了,就不是妄杀。相反,你杀了,没吃。就是妄杀。

    而张三丰去取蜂蜜,以他的武功,可以不用杀蜜蜂就取到,而杀了,再取。就是妄杀。

    另外,别说什么道家三皈五依的。那都是近代的事,作为修道的道士。在道教没有成立大的门派前,道士在深山老林里修炼,不杀生,根本活不下去。

    第二事:

    我怕有书友看了这几章,觉得杨子旭吃了英莲的血肉,又长出两个眼珠会是天方夜谭,我怕有读者会在书评区吐槽喷小生我,所以写这篇,解说一下。

    其实人的大脑和机体有很多神秘之处,只是人类不会开发和利用而已。有很多不如人类的低等生物,对于身体的利用都要超过人类。

    最简单的,比如猫,能自动调节瞳孔。狗,利用舌头散发热量。

    再例如变色龙,皮肤会自然变色。咱循序渐进,一点一点来。

    比如螃蟹,它的眼睛断了一个,就能继续长出一个。

    海星,触角断了,只要还有一点,就能长成一个完整的。

    海参,突出内脏,再过几十天,又能长出一副完整的内脏。

    最厉害的当属蚯蚓,一刀两断,可以长成两个蚯蚓。

    在这里,在说说人类,其实人类就是上千上万亿的细胞组成,人能活着,就是因为新的细胞在不断的分裂,而老的细胞在不断的死亡,所以人类才能活下去。

    而英莲的血肉,就好像兴奋剂或者激素一样,刺激了人类的细胞活跃度,在短时间内加速人类的细胞完分裂,造成了的躯体再生,然后人变得年轻。

    看了这些,如果您觉得小生我写的有依据的话,就请投票,推广一下。如果您觉得我就是一胡说八道的作者,活着认为人类还不如动物的话,就尽管在书评区喷我吧。

第九十三章 得刀剑高王允诺() 
高王把玩着手中和田玉小鱼,问道:“这位将军这一路辛苦了,来此路上,没有什么麻烦吧?“

    那汉子小声说道:“小人名叫康猛,宁王座下护卫指挥使,康某老家就是南京,这一路乔装打扮成回京探亲,所以并没遇上什么麻烦。“

    高王点了点头,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不再说话。

    康猛心道,这高王小小年纪,怎么胸府如此老成?他转了转眼珠,说道:“宁王说,您要的东西,保证按时送到府上。“

    高王点了点头,“好,宁王真是一诺千金。“说完,又闭口不言了。

    康猛无奈,问道:“高王殿下,那我家王爷要的东西?“

    高王把眼一抬,说道:“宁王要的东西不太好办呀。全国一年发配之人只有两万余人,宁王竟然就要五千人。这事我和刑部夏尚书商议过了,难呀。“

    高王说完,右手在桌子上来回敲击着。

    康猛听了,站了起来,说道,“我家知道高王殿下喜欢刀剑,特意带来一刀一剑,还请高王过目。“

    说完,他拿起随身拿着的大盒子,然后放在高王的书桌上。

    高王听说是刀剑,笑道:“这好刀好剑,我这府上也有不少。又有什么刀剑值得宁王千里迢迢送给小王呢?“

    康猛打开盒子,示意高王近前观看,在这高王府,康猛可不敢去摸刀剑,那可是给自己找麻烦。

    高王走到近前,看那盒中放着一剑一刀,他拿起那剑,轻轻拔出三寸剑锋,就觉得寒光闪烁。

    高王缓缓拔剑出鞘,一声龙吟发出,那剑芒映的人睁不开双眼,当真是

    古剑寒黯黯,

    铸来几千秋。

    白光纳日月,

    紫气排斗牛。

    湛然玉匣中,

    秋水澄不流。

    至宝有本性,

    精刚无与俦。

    可使寸寸折,

    不能绕指柔。

    高王剑交左手,舞了几剑,康猛只觉得屋内寒气逼人,明明已经是四月天气,却还是忍不住发抖。

    康猛打着哆嗦说道:“此剑,名叫“秋霜“。是把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利刃。“

    “峰哥,这剑好,配合我的寒冰能力,绝对天下无敌了。“大胖旭一边舞剑,一件高兴的叫着。

    高王没有理他,他收起宝剑。放入匣中,又拿起那把宝刀,这刀芒一出,高王就感觉像是一条火龙蹿了出来,这屋子里的温度都高了不少。康猛又说道:“此刀名做'金乌'。“

    金乌?高王暗自说道,那不是传说中的火祖吗?这刀这么厉害?想着,高王就拔出宝刀。只见那刀真是:

    提出西方白帝惊,

    嗷嗷鬼母秋郊哭。

    三尺刀锋催日芒,

    一刃在手鬼神诛。

    高王右手持刀,左手拿剑,在屋中舞了几招,只觉得神清气爽,然后将刀剑放入匣内。回到了座位上。

    康猛赶紧小碎步跟过来,“高王,这兵刃您用着还顺手吗?“

    高王点头微笑。

    康猛大喜道:“高王殿下若喜欢,我家宁王就将此刀剑送与您了。“

    高王摇头道:“那怎么行,这么好的兵刃,我可受之有愧。“

    康猛听了,焦急不已。刚要说话,就听的高王笑道:“不过这刀剑,我确实喜欢,本王我可以买下来。“说完,高王就用耐人寻味的笑容看着康猛。

    康猛也是聪明人,立刻回应道,“对,对。我卖给您,和宁王没有关系。“

    高王见他如此识趣,也不禁喜上眉梢,他笑道:“那康将军开个价吧?“

    康猛如何敢叫价,扭捏了半天。

    高王猛的一拍桌子,怒道:“让你说,你就说。这么大的男人怎么像个婆娘一样。“

    康猛被吓的一激灵,只好伸出两个指头。

    高王看了,笑道:“这怎么行,这么好的刀剑,才卖二两银子。一会我让管家支给你二十两银子。“

    康猛差点一口老血喷出,心道,你这小子若不是王爷,我几巴掌打的你哭爹喊娘。

    高王见他面色有异,就说道:“怎么,康将军觉得我给的价格不公道吗?“

    康猛忙摇头,心道,这千金难买的刀剑,被你二十两买走了,还得便宜卖乖。以前都是我老康坑人,今天却被人坑,哎!

    康猛忙陪笑道:“高王给的价格合适,合适。只是那流犯之事……“

    高王笑道:“我一会就去找刑部夏尚书,保证岁末前,五千名流犯压到宁王府。“

    康猛听了,忙跪下道:“谢高王,谢高王。“

    高王又和他客套了几句,让后让账房拿了五十两银子,给了康猛。

    康猛千恩万谢后,辞别了高王。

    书房内,杨子旭轻轻的抚摸着金乌刀和秋霜剑,那修长的手指像抚摸在情人的肌肤似的,恋恋不舍,情意绵绵。

    “峰哥,你说这宁王要这么多流犯干嘛?“脑海中的大胖旭问道。

    高王笑道:“五年前,宁王封地大宁(今内蒙古赤峰)。据说,宁王收留了一人,此人江湖称号'天尸老祖'。“

    大胖旭听了,插话道:“这老祖牛逼吗?听这名字像是个boss级的人物呀。“

    高峰笑道:“这人武功倒无出众之处,但是却会炼尸之术。他炼的那八具金尸,就是张真人和少林四大神僧都灭杀不了。“

    “那他要这些流犯难道是要炼僵尸吗?这死人他那里应该也有,为什么非要活的流犯呢?“大胖旭不解的问道。

    “想必是炼僵尸也有特定的要求吧,而且他若是去挖死人,三两个但也无妨,若是挖的多了,被百姓告到官府,那可就麻烦大了。“高王琢磨了一下,说道。

    高王回到卧房,想换身衣服,就要去尚书府,门口正碰到戴进的小媳妇送衣服出来,高王突然停住,问她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媳妇低下头,害羞的回了一句:“坏蛋。“

    高王愣在原地,淮但?这名字真怪。他刚要再问。就听的脑海里大胖旭说道:“昨日下午你睡着了,我出来溜达,碰到她,已经问过姓名了,她叫花若兮。“

    “花若兮?这么个妇人,可惜了这好名字!“高王摇头叹道。

    “滚,就你的喜欢的女孩能叫好名字呀,我觉得这小姑娘就挺好的。“大胖旭发怒道。

    高王听了,怒道:“卧槽,你敢骂我!大胖旭,我问你,你是不是喜欢上这娘们了?“

第九十四章 见尚书要挟成事() 
大胖旭听高王质问他,顿时没了脾气,他吱唔道:“哪有的事,我就是觉得小女孩挺可怜的,你现在虽然是王爷,但咱也是从老百姓穿越而来的,不能忘本对吧?要知道这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呀。“

    高王点了点头,笑道:“找不到你小子也有一套,等将来咱当了皇帝,你小子肯定会是个仁义之君。“

    “峰哥,当皇帝多累呀,咱们就当个王爷不是挺好的吗?不愁吃喝,还有一堆人伺候着咱。“

    “你还不知道这其中利害了吧?朱元璋明年就要归天了,他临死前不会放过咱这个异姓王爷的,所以篡位这事要早做图谋。别天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搞不好,咱俩的小命随时可能玩完。“高王严肃的说道。

    “啊?真的吗,峰哥,不行咱就跑路吧?为了当个皇上丢了性命可不值得的。“大胖旭惊慌失措的说道。

    “你给我闭嘴,这叫富贵险中求!以后我办正事的时候,你老实点,不要多话打扰我。“高王怒道。

    大胖旭听了,哼唧了两声,就不再言语了。

    “刘总管,你让小四将拜贴送到刑部夏尚书府上,我随后就到。“高王整了整衣领,高喊了一声。

    那刘总管从中堂里一溜小跑过来,单膝跪下,应了一声,又起身直奔前院去了。

    高王穿过中堂,来到前院,刘总管早在那里等着,他问道:“王爷,您是骑马还是坐轿?“

    高王想了想,说道:“坐轿吧,每次骑马都会引得一群女子前来围观。“

    刘总管听了,忙转身下去安排,不一会,一台八人大轿在十余名护卫的保护下出了高王府。

    尚书府大门口,一五十余岁男子站在那里,他头戴古玄冠,身着圆领右衽袍,上面一个大红锦鸡补,腰围黑犀带,足蹬皂用靴。三绺长髯飘落胸前,四方大脸满是正气,几个下人在他身后簇拥着。

    这人正是刑部尚书夏恕,夏尚书看着手中拜帖心道:这真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这高王年岁虽然比皇太孙还小几岁,但是这心机智谋,除了皇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匹敌。也不知道这次来找我夏恕,是好事还是坏事。

    正想着,那大紫色的轿子已经悄然到了尚书府门口,夏尚书忙从七级台阶上小跑下来,掀开轿帘,陪笑道:“高王驾临小宅,真是夏某祖上积德,天神庇佑。”

    高王扶着他的手,出了轿子,笑道:“夏尚书,你我每日朝堂相见,又不是外人,就别说客套话了。”

    夏尚书尴尬道:“小管肺腑之言,肺腑之言。来,高王,这边请。”他说着,就将高王引进了尚书府。

    二人穿过前厅,来到中厅,高王说道:“夏尚书,这是你的内宅,小王来此不妥吧?”

    夏恕躬身道:“高王不是说了嘛,又不是外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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