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儿,快来陪父王一起用早餐吧,今天这些都是你爱吃的。”凌齐看到女儿露出了宠爱的笑容。
“父王等了很久了吗?怎么不让丫头告诉我一声?”凌雪蹙着眉头埋怨道。“呵呵,没关系,肚子饿了吧?父王盛碗莲子银耳羹给你吃,天气燥热,吃这个能滋阴润肺,健脾,安神。”
“谢谢父王,您自己也多吃点。”
“好。”凌齐看着女儿露出了慈爱的微笑。
其实凌齐他的内心很舍不得凌雪嫁到黎国去,而凌雪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知道皇帝让她嫁给那个臭名远扬的傻瓜信其实意思很清楚,就是让她嫁到黎国去当卧底,只不过皇帝跟父王都没有直接挑明罢了。生在帝王家,也有很多无奈,有很多事情并不是自己可以做主选择的,即使聪明敏慧如她,也不能逃脱命运的安排。
“雪儿,吃完早餐就随桂嬷嬷到尚衣局量身做嫁衣吧,皇上已经定下了下个月的十五为你出阁的日子。雪儿,别怪皇上和父王,父王其实也很舍不得你。”凌齐看着凌雪无奈地叹息道。
“女儿明白,女儿不会怪您的。”凌雪仰着头,不让眼泪掉下来。
黎国皇都靖城。
“张老头,你还好吗?”
听到声音,正在盯着屋顶鸽子扑哧着觅食的张老头无言地抬起头来,今天的黎子信又盘了一个奇怪的发髻,活脱脱的就像一把茶刷子,星目剑眉,凌角分明的俊脸上挂着坏坏的笑,站在院子里。此时已经入夏,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的鸣叫。
“张老头。”
“嗯。”
“不要老盯着鸽子发呆。”
“为何?”素衣老头看了一眼子信问道。
“陪我下棋。”子信突然跳上走廊,大咧咧地倒挂在窗沿上。
“当上了一国之君的人了,怎么还是这副痞样?”老头看着子信衣裤上的泥土问道。
“刚才跟人在田里摔跤,赢了,老百姓送了我一条黄瓜,请你吃。”说完,从怀里摸出一条黄瓜扔向老头。老头接过黄瓜笑着咂砸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老头,你知道吗?我要娶媳妇了。”子信挑着眉毛对着张老头说道。张老头没有回答,只听到吃瓜的声音。
“唉,老头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呀,你喜欢瓜还是我啊?”子信半恼道。
“都喜欢。哪个饭桶的女儿啊?”老头终于吃完问道。
“饭桶的女儿?呵呵,有意思。饭桶配傻瓜,还真是登对呢。她是宣国的公主,凌雪。”子信慵懒地伸了一下懒腰。
“哦?听说是个聪敏貌美的女子?”
“嗯,说到底不管是何等聪慧的女子最终都会像我征服百姓那般为我征服。”子信自信满满地说道。
“哦?你会征服你的新娘?哈哈哈,是啊,你不征服她就会被她征服。我拭目以待,嗯,什么时候举行大婚?“老头问道。
“半个月后。届时要给我准备份厚礼!”
“你要什么贵重东西没有啊,我这啥也没有,脑袋一个,你要吗?”老头指了指自己的头颅。
子信纵声大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老头子,这么说你是愿意呆在我身边辅助我成就一番事业喽。哈哈哈,你放心,以后保证你天天有黄瓜吃。”
张老头闻言也是放声大笑,子信站起身来对着老头说道:“棋改天再下了,是时候回宫了。”说完如一阵疾风跳出院子,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匹罕见的连钱苇毛驹,子信飞身跃上马背,马鞭一扬,绝尘而去。
黎子信,这个在黎国被人认为行事乖张无度,浪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很有政治主见的男人,他亲近百姓,体恤黎民,在夺嫡政乱中不动声色地肃清了朝中存在的危害社稷,侵害百姓的毒瘤,当然也初现了他的政治野心,为了巩固皇权,他不惜杀掉了最可能动摇到他地位的手足。而张老头,是最能读懂他心思也是最理解他的人,每次与他下棋谈心,都能给他带来新的认知,与张老头之间是那种相见恨晚,又亦师亦友的关系。
“母后怎么过来了?”黎子信回来看到母亲正端坐在自己的寝宫等候着他。
太后蓝梦娇眯着凤目摇了摇头道:“你这孩子,又是出宫去了?瞧这满身的泥土,也不怕奴才们看了笑话。”
“朕乃是一国之君,谁敢笑话我?”
“都快大婚的人了,信儿也该学会成长了吧?别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太后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哎!或许这世界上最能懂他的人除了张老头再没有别人了吧,连自己的母亲也认为他不成熟,呵呵,罢了,这样性格的他或许注定是孤独的。
黎子信摆了摆手,对着母亲道:“儿子先去洗个澡,母后先用膳吧,不用等儿子了。”说完大步走出寝殿,留下惊愕的太后和一桌的膳食。
******
屋外哗哗地下着大雨,闪电雷鸣。我靠在窗边,窗外一片迷雾,夜色已经有些深沉,只看到空中的雨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倾泻在地上,不一会儿院中已有一大滩的积水,院中的小池塘里荷花在大雨的拍打下斜斜地倚着,碧绿的荷叶上盛满雨露,细耳倾听,除了哗哗的雨声,还能听到几声蛙鸣。
我看着窗外的景致出神,凌烨不知在什么时候走近我,眼睛顺着我的视线看向窗外,笑道:“赏雨吗?”
我回眸,迎上他温润如秋水般的瞳孔,那双眼睛里满满映着我的影子,专注而深情。这几天我不断地在内心挣扎着,是否该接受他的感情,我能否自私一点,在能回应他的时候给他相对的爱?就算结局没办法开花结果,但我们至少共同经历过,体味过,也可无憾了不是吗?
我点了点头,笑着说:“看雨的时候我想起一首诗,念给你听:‘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凌烨拉着我的手坐在窗边的塌上,两人相对而望,几案上的红色烛台发出爆破声,凌烨顺手拿起架上的剪刀轻轻地剪了一下烛芯,笑着对我说:“刚好应了你的诗,共剪西窗烛。”
我笑着睨了他一眼:“雨声伴着笛音应该不错,能否再让我见识一下?”
凌烨颔首,从身后拿出笛子,一曲悠扬的笛音婉转响起,我凝神静听,在笛声中渐渐抚平慌乱的心绪。
尉枫端着饭菜走了进来,我起身帮忙摆好碗筷,一边小声的问道:“凌烨你们家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到哪里都有你们家的物业?这么大的院子平时都没人住吗?”
凌烨跟尉枫闻言吃惊的看着我,尉枫难得笑出声来,捂着肚子道:“小薇,你刚刚说三爷家是做什么的?哈哈哈,我还没有见过你这样迷糊的人呐,跟了我们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三爷是谁?”
我懵懂的看向凌烨,嘟着嘴说道:“你从来都没有跟我说啊。我哪里知道,还有你平时花钱都很随意,我就想你们家一定是做生意的吧,不然呢?”
凌烨笑着摸摸我的头:“忠叔没告诉你吗?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的身份呢。我是宣国的皇子。”
我闻之脸上一片错愕,久久不能相信,天呐,这玩笑也开大了吧?我竟然跟一个王子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转念一想,也是,宣国的国姓是凌,难怪当初兰姑初见凌烨时也是那样错愕的表情。哎,这天底下最笨的人无疑是我杨乐薇了。
我看着他傻傻发愣,尉枫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面无表情的说:“菜都凉了,先吃完饭再说吧。”我抓起筷子,整个脸埋在饭碗中专心的做一件事---扒饭!
饭后,我习惯性的泡了一壶茶,圆桌上已经燃起了熏香,我喝着茶,看着烟熏从镂空熏炉里袅袅升起,想着从认识凌烨以来与他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一直是那样优雅从容,只是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他的身份竟会是一国的皇子,太震惊了。
凌烨也抿了一口茶,剑眉微蹙叹道:“我的身份不是我能选择的,这是我的无奈,皇宫是这世人认为最富丽堂皇的地方,生在皇家从小就可以高床软枕,锦衣玉食,但其实世人都不知道这世上最肮脏的地方就是皇家,在那个漩涡中永远没有平常百姓家的温情,没有兄友弟恭,没有手足之爱,只有不断的争宠,设计,陷害,甚至暗杀。那里是黑暗的迷障,我过得很累,我的母亲为了保护我成长,受了很多苦,最后连命都没有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永远地远离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就这样自在地浪迹天涯,从此海阔天空任我遨游。”
看着凌烨眼中闪过的一丝痛色,我内心不由地抽痛了一下,“可是你的父亲会同意吗?他会放任你在外面不回去吗?”
“我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不能确定自己内心想要什么,就算我离开了皇宫,跟枫一起在外流浪,我都过得不开心,直到遇到你,我的心开始找到了方向,你像太阳一样,照亮了我让我感到温暖,你又像夜晚的星星,指引着我走出内心的沙漠。小薇,不要离开好吗?永远都不要离开。”凌烨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
倚在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幽谷清香,喃喃道:“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是要交一辈子的。”
“不,懂我的意思的,你知道我要的不仅仅是朋友,是因为我的身份吗?我可以不要的,你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要。。。”
“不是的,凌烨,是我的问题,你让我再想想好吗?”我忙打断凌烨说道。
“好,我等你给我答案。”
哎,可以让我先不顾后果的爱一场吗?就算最后伤痕累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起身拿起背包里的手机,打开,电量只剩下一格,这几天都是趁凌烨跟枫不在的时候偷偷地拿出电池在太阳下晒晒,还好是太阳能的,不然这手机在古代还真是一无用处呢。
翻看着手机中存档的照片,有爸爸,哥哥,那个我生活了8年的地方香港,我真的很想念他们,可是我找不到回去的路。还有我该死的喜欢上了这个时代的人,在对未来充满未知的不确定因素下我到底该怎样抉择?蓝色宝石手链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光芒还是那么的耀眼,我一遍又一遍的摩挲着,慢慢进入梦乡。
第十一章 许诺
起了个清早,走出门外伸了一下懒腰。经历了昨天的一场大雨后,空气特别清新,抬头看向天空,碧空万里无云,一片蔚蓝,好美。
院子已经打扫干净了,唯有小池塘里的荷叶上还趟着雨露,一颗一颗晶莹剔透,就像透明的水晶。走近一瞧,不知什么时候小池塘里多了三条鲤鱼,一白,一黑,一红。三条可爱的小鱼探着脑袋浮在水面上呼吸着雨后新鲜的空气,许是发现我的靠近,它们警觉的游到荷叶下,不一会又开始不耐烦的互相嬉戏追逐,好不热闹。
我笑着朝它们说道:“小黑,你怎么可以欺负小红?小白你怎么自己一个游开了,也不帮帮小红,真是没义气。”
“小黑,小白,小红?好趣致的小名。”尉枫应声走来。
我扭头朝他微笑,他还是一身玄色的衣袍,头发随意的绑着,但身上的冷冽霸道的气息绝不容别人将他忽略,许是相处久了,他对我已经没有初见般冷淡,偶尔还会跟我开开玩笑,打打闹闹的。
〃我怎么不记得这小池塘里有金鱼呢?什么时候弄来的?”我问道。
“三爷一早才放下去的,还没给取名字呢,你倒好,随便一说名字就成了,不过倒是贴切。”
“呵呵,可不是吗?瞧着颜色不就是小白,小黑,跟小红嘛。”
“走吧,吃早餐去。”“好,吃完我想上山去采点药,上次随身带的药丸都快用完了,要是遇到有需要的病人的话就不够用了。”
“嗯,吃完饭我们陪你去。”尉枫拍拍我的肩膀笑道。这家伙,多笑笑多好看。
“尉枫,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很好看吗?别整天板着个扑克牌脸,那样虽然酷酷的,但没有女孩子敢靠近你的,你打算打光棍一辈子吗?”
“扑克牌脸?是个什么东西?”他蹙眉问道,紧接着又好像想到什么似的:“你这丫头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操心我的事了?你管好自己就行了,三爷对你那么好,你却总是一副若即若离的样子,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像三爷这样的男子,要什么样的女子都有,可偏偏看上了你这倔强的丫头,哎,可怜的三爷啊。”尉枫哈着苦瓜脸叙叙念着。
“我,其实我。。。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我叹着气,一把撇下尉枫自己快步往前走去。
吃完早餐,我背着小背篓跟尉枫,还有凌烨一起出门上山采药,山路有些陡峭,两边的灌木长得很茂盛,目之所及,满眼都是绿色,郁郁葱葱,清风拂过带起一阵阵树叶相碰发出的沙沙的响声。
尉枫走在最前面,凌烨在中间,时不时的伸手拉我一把,我边走边看看两边的灌木丛中是否有我想要的草药。一路下来,背篓渐渐有了分量,凌烨接过我背上的背篓,笑着说:“我来吧,你先歇会儿。”
我点点头,用帕子擦擦额头的汗珠。我们一路爬到山顶,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站在山顶俯视,山脚下那百十户冒着袅袅炊烟的青色瓦房被披挂着褚黄褚褐已是上了浓彩的树木履盖着,只是这儿一角飞翼那儿一袭脊脉时隐时现,让你感觉到家的温存。
登高望远,站在山顶确实有了杜甫望岳的意境。清风拂面,让人不觉神清气爽。我闭着眼睛,张开双臂,惬意地享受着。
凌烨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尉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上了树,正斜卧在树上闭目养神。
我突然发现在我脚下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一株极为珍贵的灵芝草,灵芝对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循环系统有降压和加强心脏收缩力的作用,对呼吸系统有祛痰作用,此外,还有护肝、提高免疫功能,抗菌等作用。
这样好的赤灵芝更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小心翼翼的顺着小道往下爬,凌烨发现我不在,着急地呼唤着我的名字,我一边小心的抓着陡坡上的草,一边应道:“我在这,我摘了那株灵芝草就上去,别担心。”
凌烨脸色焦急的在坡顶看着我,有点生气的说:“你可以告诉我,我去摘给你就好了,你不会武功很危险的。”
我努力的朝那颗树靠近,小声的回道:“放心啦,不会有事的。”终于,我把灵芝采了下来,我一手抓着树,一手拿着灵芝朝凌烨晃了晃,笑着说:“凌烨,看,我采到了。”
凌烨也开心的对我微笑。
我顺着刚才下来的路往上爬,突然间,裙裾好像被什么钩住了,我回头,一只手抽了抽裙角,因为昨晚那场大雨的关系,陡坡的泥土有些松动,脚下一个踩空,整个人就滑了下去。
我惊叫出声:“啊。。”
凌烨在坡顶上着急飞身过来接住我,他将我紧紧地护在他的怀里,我们就这样相拥着一路滚了下去。
啪一声,终于停了下来,我整个人趴在凌烨身上,发型都乱了。我红着脸挣扎地从他身上下来,凌烨也一脸绯红,眼神却是一片担忧的看着我道:“小薇,你没事吧?快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我自己检查了一遍,没有伤痕,他刚才用自己的身体把我护得很周全,一点伤痕都没有,只是发型乱了而已,我摇摇头:“我没事,凌烨你呢,让我看看,我刚才听到了啪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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