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江昱辰的品牌在伦敦正式发布。
这件名震整个时尚圈的大事无可避免地散播到了国内,各大电视台凡是开设了与时尚有关的栏目,都转播了发布会的盛况。
同样也是因为这次发布会,让全世界的人都看见了原本在帕比旗下供职的奥利维亚风风光光加入了江昱辰的新公司,成为合伙人。
迟暮说,奥利维亚到底还是成功了,谈恋爱就是要想他那样,一往无前,见招拆招,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虽然江昱辰到底有没有和他在一起不得而知,但是当那两个人一起面带微笑出席发布会的场景出现时,足以隐晦地透露出不少讯息。
“什么是厚脸皮中的典范,就是这样的人。”何小立毫不客气地将那两人祖宗上下十八代问候了三十六遍。
“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份新工作?”骂完了外人,接下来便到了关心内人的时间,好事不来,坏事成双,迟暮最近的倒霉程度确实让人咂舌头。
“我吗?”迟暮牵强地笑了笑,“我想回南方去。”
“什么!”对面两人彻底被迟暮这番话给震住。
迟暮继续道:“这段时间我似乎不太适合继续在北京呆下去……这一年碰到的破烂事情实在太多,反正现在没工作,我打算回去散散心,看看山,看看水。”
“你最好把这种缩头乌龟似的想法收回去,做人还是得有点出息。”何小立又点起一杆烟,“在你成功逃跑之前,我会想办法帮你搞定一份新工作。”
迟暮知道不管什么事从何小立嘴巴里蹦出来都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他想回南方转一圈的想法其实由来已久,现在身边没工作没人,正是一身轻松好成行的时机,按照他的原定行程,从北京出发,顺着京广线一路南下,再迂回整个西南,连着新疆西藏内蒙古都要晃荡上一圈,如果中途没有遭遇什么不测的话,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回来的。
迟暮没给自己订上什么期限,他先给何小立和颜烁说一声,也是给朋友交交心,让他们不至于挂念自己。
说到底,迟暮是从来没想过何小立能帮他找到能阻挡他南下的工作,他也已经打定了主意,就算有公司要签他,不管是怎样的offer,他都不会干。
但他偏偏就是漏掉了一个意外,也忘记了拿人软肋来攻击对方弱点向来是何小立的强项。
莫涟找上门来时,迟暮连行李都打包好了。
“书店店长,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五,管一顿午饭,没社保,没补贴,没五险一金。”
莫涟潇洒地翘着二郎腿,屁股一挨上沙发,就张嘴报出了条件。
迟暮这才从久未谋面的莫主编忽然找上门的惊喜中回过神来。
“书店……店员?”
“小书店,民营投资,一个月能开一千五很不错了,关键是工作清闲,还有无线网,没生意的时候你坐在那玩一天网络游戏都ok。”
“莫涟,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迟暮在他对面坐下,努力摆正表情,“你这是,在给我介绍工作?”
“不是给你介绍工作,是我雇佣你,因为那家书店是我开的。”莫涟咧嘴一笑,将衬衫最上边的扣子解开,扭了扭脖子,“你那个朋友,就是那个开酒吧的何小立,说你被朴珠珠给开了,刚好我也正愁找不到放心的店长,现在的小年轻没一个靠谱又肯踏实做事的,但是交给你不一样,我放一百二十个心。”
迟暮缓缓抚上额头,看来何小立相当明白有些人迟暮没办法拒绝。
“我知道那一个月一千五的工资对你现在的存款来说可有可无,但你这么成天无所事事的呆在家里也不好,对吧,只是看看店而已,有大把的时间空闲,工作之余你还能腾出功夫来写点东西。”莫涟身子前倾,凑近迟暮的脸,“顺便一说,我认识的那些出版商都对《GENT》王牌专栏作者夏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很感兴趣,就是不知道夏树本人有没有那个兴趣写出来?”
迟暮为难地开口,“莫涟,谢谢你的好意,可……”
“NO”
莫涟果断打断了他的话,“别忘了是谁给了你第一份付得起房租的工作,我当初冒着被公司上层鄙视的风险把一个没有任何相关工作经验的打字员从广告公司招进《GENT》当编辑,你现在也得推掉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旅行过来给我当店长。”末了,他又加上一句,“要么绝交,要么当店长,你没得选。”
要是放在之前,说堂堂莫大主编会耍无赖,打死迟暮都不会相信。
事到如今,除了从嘴里蹦出一个“好”,还能怎么办?
早知如此,不该打包。莫涟走后,迟暮对这房间里几个硕大的旅行箱满脸苦笑。
迟暮正式入职的当天,何小立与颜烁十分仗义的来看热闹。
莫涟口中所谓的“小书店”其实一点都不小,整整两层楼,近四百平米,八个店员。迟暮挂的职位是“店长”,说白了就是坐在二楼办公桌后面什么都不用干的人,因为所有的事情都被那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包了。
店员们对迟暮态度都十分恭敬,而且个个相貌堂堂,让他都不禁狐疑莫涟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孩子,等逐一问过之后,才算明了,店里的八个店员,除了收银员是女孩子外,其余全是清一色的男孩子,最大的二十岁,最小的十七岁,都来自孤儿院。
莫涟过去几年一直在资助这些孩子上学,他要开书店,孩子们顿时自告奋勇要来帮忙,或许是抱着靠“豆腐西施”来吸引顾客的心态,莫涟就挑了几个长得最好的招进门,事实证明莫涟这张“脸蛋牌”打得相当漂亮,不光上门买书的女性顾客络绎不绝,就连前来参观的何小立,刚进门的时候都被门边一个对他笑着说“欢迎光临”的男孩电得差点倒退一步。
见着迟暮,何小立一连在他肩膀上拍了好几下,“行啊!迟兄弟,艳福不浅啊!我说怎么一个月一千五的活也干,原来身边成天围着这么多阳光帅气的男孩子啊!怪不得,怪不得,啧啧啧!”
迟暮差点没一本书拍到那个满脸□的何小立脸上。
颜烁从一边的货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开第一页,轻飘飘说了一句:“你怎么会羡慕迟暮,你不是已经有一个叫向朗的鲜肉了吗,还是那种能看能摸又能吃的鲜肉,啧啧。”
此言一出,前一刻还瞪着双眼睛在那些男孩子身上瞟来瞟去的何小立顿时焉了。
颜烁抬眼,冷笑了一下,悄悄凑到迟暮耳朵边上,“对于这种不分时间场合发情的人,不说点重口味的东西,他永远不会吸取教训。”
迟暮小声问:“向朗怎么了?”
颜烁耸耸肩。
向朗怎么了?这个问题何小立本人也装了一肚子问号,向朗那孩子到底是脑子里哪根筋接错了非要在他这根柱子上撞死?
何小立觉得他已经把话说得够清楚明了了,他们没可能,为此他甚至连自己家都不敢住,三天两头在颜烁和迟暮的住处打游击战,偏生向朗竟然也每次都能神通广大地找到他,还能脸不红气不喘面不改色地谈工作,谈什么工作啊,何小立只想仰天长啸,老子现在看见你这张脸就无比纠结你懂不懂!
向朗个子高,长得帅,估计是经常打篮球的关系身材也不错,尤其是他的帅里还带着那么一点青涩纯朴憨厚阳光,何小立对这种人向来没什么抵抗力,因为这类男孩子的眼神,很轻易就能勾起他的性…欲。
但正如以前所说,床伴是一回事,恋人又是另一回事,向朗是他的助理,他再怎么精虫上脑也不会和向朗这种一眼看上去就品行端正的孩子发生皮肉关系,那不是祸害人家么。
结果向朗倒好,皮肉关系什么的直接跳过去了,人家要谈恋爱。
到底是他疯了还是我没疯?
连日来,这些问题就像一堆盘桓不去的苍蝇在他脑子里打着转,他试图解释,但每次只要一对上向朗清澈的眼神,准备好的话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何小立向来不是什么会讲大道理的人,如果真要他跟向朗剖析什么人生哲理还不如叫他直接死了来得干脆,干这事得叫颜烁来,他才在行这个,但颜烁早就放过话,“你自己的事情自己摆平,关我屁事。”就把何小立一张热脸用冷屁…股贴得死死的。
尤其是这中间还夹了一个周彦屿,就更加复杂了。
周彦屿那个人何小立很了解,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主,向朗一个没身家背景的孩子,母亲还在住院,被周家二少盯上等于是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了。
纠结再三,何小立想了一个迂回的办法来彻底点醒向朗。
老天作证,如果事先知道后果,何小立是绝不会选择那么做的。
可这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
那天,何小立非常郑重其事地带着向朗来到酒吧,刚在吧台前坐稳,一双桃花眼便四处扫射寻找目标。
等向朗娴熟的将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摆在他面前时,他已经找到了想找的东西。
他抬起手对向朗说:“看见那边那个人了么。”
向朗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
“我上过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扔出这么句话,何小立手指又调换了个方向,指向另外一边。“你再看那个人。”
这回他指的是一个跟向朗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二十三四岁,穿着紫色衬衣,戴着银色的耳钉,头发用发蜡打理过,显得颇为帅气。
“我还上过他。”
微微瞟了瞟向朗的表情,何小立潇洒地又指向一人。
这回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青年,正搂着漂亮女伴的腰,和一个黑人端着香槟谈天说地。
“这人我也上过。”
向朗脸色已经变得极其难看,何小立知道他发怒了,到底是年轻人,心里怎么想的全挂在脸上,明明怒火熊熊,又得隐忍着不爆发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比原定更新时间晚了几天,我会努力提升速度一直更新到完结的,别打我TAT
59
59、第五十九章 。。。
“你能想象何小立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强吻的场景么。”颜烁说着说着,都情不自禁咧开嘴笑了两声。何小立脸色涨成紫红,又不好堵住颜烁的嘴。
颜烁转头对何小立道:“你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以前向朗说喜欢你吧,倒也没表现得太直接,还知道含蓄,现在倒好,大庭广众激…情热吻,搞得所有人都知道你何小立在啃一根嫩草。”
“得了得了,我现在已经够心烦了,你们俩别凑这个热闹。”何小立挥挥手,草草结束了这个话题,迟暮本想多问一句周彦屿那边他到底怎么处理,不过看何小立的脸色,事情应当还没到太糟糕的地步,别人自己能解决,他也不好多管闲事。
人在感情空窗期,总有那么段时间闲得发慌找不到事情做,在书店里发了两天的呆后,迟暮开始认真考虑莫涟的建议。
莫涟不是信口开河,他真的发来了一些颇有名气的出版商的约稿函,都有签下夏树第一部长篇小说的意愿,并且开出的条件还不低。离开《GENT》后,迟暮就没有再为杂志写过什么文章,一天不写手生,迟暮有了动笔的念头。
只是在选题方面他困惑了,不知该写些什么好,所谓小说就是加长的记叙文,可惜记叙文三要素在他脑子里连个影子也没有。
在书店工作有个好处就是从来不缺看的。迟暮索性从书架上抱下大捧大捧的书来,准备逐一看过去摸索灵感。
几天过去,他书看了不少,头绪没摸索出来,倒见着了一位意想不到的故人。
有些人总会在十分恰当的时机出现,迟暮看着眼前的男人,一时陷入了漫长的回忆里,他上次和陈禹锋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似乎不短,只有几个月,又似乎很长,因为他的记忆早已模糊。
陈禹锋没怎么变,依旧那么高大俊朗,一身笔挺的黑色警服,帽子拿在手上,头发长了些,晶亮有神的眼睛对迟暮露着笑意。
“别摆出那么惊讶的表情,我只是来买书的,只是没想到你会在这家店里做事,真巧。”陈禹锋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书摆到迟暮面前,又轻声问了一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迟暮看着他递过来的书,又抬头看了看陈禹锋有些忐忑的表情,疑惑道:“你有孩子了?”
陈禹锋一愣。
“你确定……你要买的是这本书?”迟暮拿起书本,把封面上“育婴手册”四个大字在陈禹锋眼前晃了晃。
陈禹锋的脸顿时微微发红,显得很窘迫,把书拿回去道:“我拿错了,要买的不是这本。”他回头四处望了望,走到不远处的书架旁,随便抽出本小说,又回到迟暮面前,“是这一本。”
从大学到现在,能见着陈禹锋露出这种表情的机会实在不多,迟暮忍住笑,道:“我这里不是收银台,收银台在楼下,下楼右转,挂着大牌子的。”
陈禹锋“哦”了一声,转身走了两步,还是折返回来,“我……可能找不到,你陪我一起下去一趟怎么样。”
迟暮只好领着他到收银台,付过帐后,陈禹锋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结果什么都没说,缓缓朝店外走。门口停着辆警车,车边站着一个同样穿着警服,梳着马尾,模样颇为清丽的女警,迟暮在陈禹锋的办公室里见过她,因此有些印象,叫小欧,陈禹锋也说过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陈禹锋。”等他踏出店门时,迟暮忽然喊了一声。
陈禹锋转过身。
“下次你要找我叙旧的话,随时欢迎,只是……”
“只是不要再用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伎俩了,对吧。”陈禹锋抓了抓头发,露出歉意的笑容,“我就知道瞒不过你,听说你分手了,我就一直想来看看你,只是找不到什么理由,又怕你生气。”
对方这么直接,迟暮倒不知该怎么把话接下去,两人一时尴尬,过了一会,陈禹锋才道:“我和小欧还有事要去处理,先走了。”
他坐进驾驶室,又落下车窗,“迟暮,我是真的挺想你的。”
迟暮一点都不怀疑陈禹锋是何小立找来的,就像他曾经找来了莫涟一样,那个家伙整天闲得发慌总想撮合他们两个,现在赶着自己和江昱辰分手不正他当媒婆的是天赐良机?可是当他一通电话打过去质问的时候,听见的只有对方扯破喉咙的窦娥冤。
“天地良心!我现在忙自己的事情都焦头烂额了,有那个美国时间去找制服帅哥谈心啊!”何小立的声音凄厉得不像话,“你别什么都怀疑我,我承认我是告诉了他你和江昱辰分手的事,但我无心啊,谁让刚好在饭店碰上又聊了那么两三句?但是我绝对没怂恿他再去找你,再说了,人家制服帅哥喜欢你那么久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能把他时时刻刻关注你的事情往我身上癞么!?”
挂掉电话后,迟暮纳闷了,他记得很早之前就同陈禹锋把话说开,对方也表示理解,并且留下一句话“你可以不接受我,但是我会一直等着你的。”
迟暮忽然一个激灵,大学时期倒追陈禹锋的女生足足可以排成一个连,以陈禹锋的条件,还怕找不到对象?
他不会,一直单身吧。
一个人的坚持真能到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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