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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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罗曼史-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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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南梧打马上前,嘲讽地说:“你不认得我,难道还认不得我那几车军备和美酒吗?”
  山羊胡脸色一变,眼睛生出凶光,嘴上带着笑意:“难道公子是来寻仇的?”他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嘲笑道:“这只漂亮的小鸟是您的保镖吗?”
  “比起我的家产,那些东西根本算不得什么,白给你们也无妨。”殷南梧含笑道:“可是我今日来,是给你们带来一桩生意。”
  “哈哈哈。”一群土匪哄笑,高声回答:“俺们只做人命生意。”
  “我在家中,有十万两黄金。”
  四周响起了很清晰的抽气声,然后是一片静默。
  殷南梧神色不变地叙述:“我打算将这些银两送往京城老家,担心沿路的兵匪,所以要找一支足够悍勇的队伍护送。之前被你们劫去的那些,就当是定金。”
  那些土匪面面相觑,山羊胡收敛了笑容,目光如钢刀似的一寸寸刮过殷南梧,冷冷地说:“十万两黄金?找一群打家劫舍的土匪护送?你是来消遣我们的?”
  “是有些不可思议。”殷南梧一字一顿地说:“不过我要说的是,我姓殷。”他停顿了一会儿,盯着那些土匪的脸说:“这就是我坐拥金山,并且敢雇佣土匪做镖师的原因。陈留国境内,姓殷的人家并不多。”
  众土匪沉默,一个小喽啰一溜烟爬上山。其他人并不言语,只立在原地,一炷香的功夫,那小喽啰跑下来高声喊道:“大哥请殷公子上山做客。”
  四周是一阵收剑入鞘的声音,我发现他们已经全都配上了殷南梧买的兵器。
  我和殷南梧被这群土匪簇拥着上山,山路陡峭,路上见荒野处横七竖八地扔了些锄头、铁锨之类的农具。心想这些人难道在平日还种菜耕田吗?我悄悄对殷南梧说了这个疑问,他对我做了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着那些土匪腰间的砍刀。我这才醒悟,那些锄头是土匪们的兵器,这些人多是农户出身,武器匮乏简陋。昨日截获一批新兵器,自然迫不及待了换了装备。
  走到山顶的寨营前,就见一群黑脸汉子簇拥着一个身穿粉红绣袍的高挑青年,面若傅粉,眼梢含情,唇若含朱,身段宛如杨柳般妖娆。
  我受到了强烈的打击,殷南梧的感受和我一样。这妖精似的男人就是那名来去无踪、行踪诡异、土匪界传奇人物“野狐”?
  “殷公子,久仰大名。”粉红青年手握香帕,移步上前,嘤嘤呖呖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夜惊险

  红衣青年率领众土匪进了议事堂,分宾主坐下,然后才俏生生地说道:“我家大哥外出公干,已经许多天没有回来了,特令我主持山里的事务,殷公子之前说的买卖甚好,不妨在此多留几日,我等也好尽地主之谊。”话这样说着,一双眼睛滴溜溜地在殷南梧身上盘桓。
  一个山贼还说什么公干?我心里不屑地想,同时又极郁闷,这群土匪还真把我当成殷南梧的保镖了,连一句寒暄都没有。
  说话间,外面大小土匪吵嚷着,架起锅灶,搬出美酒,杀猪宰羊,热闹得不成体统。又在议事厅里摆了几百张桌椅,那些看起来有头脸地吆喝着坐下,其余没有位置的干脆席地而坐,端着酒壶,持着肉块,猜拳行令,舞刀弄枪。
  “吵死了。”我凑到殷南梧耳边,轻声说。
  他不置可否,手里端着酒杯 ,有些无处安放的尴尬。平日的酒宴,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小户人家,总要有个布菜敬酒的礼节。这群土匪却彪悍的紧,还未正式开席,就已经满面油光醉意朦胧了。
  “他们山中的日子恐怕苦的很。”殷南梧冷眼旁观,点评道。
  红衣男子坐在主位,身后站着保镖模样的黑衣汉子,身形瘦而矫健,眉眼尖细,嘴唇突出,有点獐头鼠目的意思。他和红衣男子站在一起,倒是很像戏台上滑稽的丑角和娇俏的旦角。
  我正打算把这一发现告诉给殷南梧,却见他们端了酒杯,越过人群走向我们。
  红衣男子笑吟吟地给殷南梧敬酒,连着倒了三杯,殷南梧也不推辞,一杯杯全都喝了。红衣男放下酒壶,拍手笑道:“殷公子好酒量,这酒原是你的,被我们借了来,如今算是借花献佛了。”说着一双凤眼斜斜地瞟向我:“这位小公子也能喝吗?”
  “他不能……”殷南梧话没说完,我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赌气地瞪了他一眼。
  “果然真人不露相啊。”红衣男笑着,压着酒壶往我的酒杯里倒,我不动声色地夺了酒壶说道:“不劳你。”连斟了三杯,一气灌下。放下酒杯时,身体一软,忙扶着椅子扶手坐下。迷糊之际忽然被旁边的人拉过去,然后嘴唇被覆盖住,顶进来一枚酸涩的颗粒药丸。我挣了一下,药丸便顺着喉咙滑下去了。
  我捂着嘴巴咳嗽,整个人被殷南梧的袖子覆盖住,我听到他对红衣男子说:“他这个人就爱赌气逞强,我也对他没有办法。”
  红衣男嗤嗤地笑:“殷公子太惯着他了。”
  殷南梧的手掌用力,按在我脑袋上,使我不能抬头。他却悠闲地说:“他的模样原本就使人怜爱。阁下在山中大概也很受宠吧。”
  “哎呀,你说什么呢。才不是呢。”这种语气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当然啦。”
  这两个人又扯了几句闲话,直到红衣男离开后,我才从他袖子底下钻出来。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用手掐着喉咙,嘴里全是那股奇怪的药味。
  “这酒……”他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道:“不能喝。”
  我吃了一惊,此时人多口杂,我也不好细问。心里却突突乱跳,给这群土匪下毒,这招也太冒失了。但是细细想来,我们手下全是老弱残兵,硬打肯定要输得。殷南梧又通药理,下毒虽然不够光明磊落,却能出奇制胜。只是不知道这药效果如何。
  我在心里想象着几百名土匪面容狰狞、横尸山林,我和殷南梧从晨光缭绕中走出来,神情沉痛又坚毅……正在神思恍惚时转过头看到殷南梧,他正用手帕擦拭嘴唇。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明明被嫌弃的人应该是他吧。我用桌上的茶水沾湿手帕,狠狠地擦拭嘴唇,要不是担心这茶水有问题,我还打算漱口呢。
  厅上几个年轻的小喽啰们趁着醉意跑到红衣男前面,要表演歌舞。然后抽出腰间佩戴的明晃晃的宝剑,有模有样地在火光下比划。
  这些武器均是出自殷南梧之手,看起来流光溢彩,十分炫目。想来这些土匪从未见过这等上好的兵器,被那剑光照到,立刻夸张地捂着眼睛,笑道:“哎呦,晃瞎俺的眼睛了。”
  殷南梧既然给这些人毒酒,这兵器自然也有有问题。我忽然意识到,这些刀剑未免炫目得过分了,若说是用上等的精钢,花费数十年打磨,大约会有这效果,不过那种兵器一把就要几千两。殷南梧哪有钱买几车?
  正思索着,殷南梧将手里的手帕在我眼前晃了一下,丢在地上,低声说:“你别误会,我用这手帕掩饰毒酒。”我低头看,果然那手帕湿哒哒的。我微微一笑,无邪地说:“你在说什么啊?”心想:回去再收拾你,我的便宜可没那么好占。
  “过会儿,你跟在我身后,”殷南梧一只手按在佩剑上,语气严肃:“谁敢靠近,”他用手在脖子上划了一下。
  厅里刀光剑影,大小土匪都喝得烂醉,兴致却很高,拍手助兴。那耍刀的喽啰气喘吁吁,在正中央站定,挥刀挽了个花,插在地上。
  众目睽睽之下,那把明晃晃璀璨的宝刀断成两截,宛如蜡烛般散落在地上。我只瞧了一眼,断口处大约是石蜡和铅混合成,外面浇了锡汁,倒也十分逼真,戏台上常用此做道具。军队的士兵一眼就能辨出真假,寻常人却容易被蒙蔽。
  就在众人疑惑不解的时候。殷南梧已经飞身而起,扑向那红衣男子。红衣男子醉眼朦胧,睁圆杏眼,正不知所措的时候,殷南梧却错开了他,挥剑砍向他身后黑衣男子。
  我紧跟着他上前,揪住红衣男子的衣领,按在案桌上,踢倒椅子,冲众人喝道:“你们的头领已经被俘,速速跪下。”
  眼前一片慌乱,众土匪挣扎着起来,要抄家伙,身体却歪歪斜斜,软如烂泥,外面几放哨的小土匪听见响动,急忙跑进来,见眼前的情状,又呆住,不敢乱动。
  殷南梧和黑衣男子在堂前缠斗,我忽然想到这黑衣男子似乎从未饮酒,瞧他的身形体态,是个练家子,心里不由得很为殷南梧担心。两人俱穿着黑色衣服,宛如两团黑云在屋内游走,动作极快,叫人眼花缭乱。
  那些喽啰们俱不做声,都在观看两人打斗,却一点都不关心红衣男子的生死。 我意识到,那黑衣男子也许才是传说中的匪首野狐。
  “晚思。”殷南梧忽然开口:“快杀了那男人。”
  “你敢!”黑衣男子暴喝,飞扑过来。殷南梧在他身后赶过来,一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又用膝盖顶他的腿弯,黑衣男子闷哼一声,跪倒在地上。
  “久违了,野狐。”殷南梧一手持刀,淡淡地说。
  厅里的大小土匪跪坐在地上,睁着眼看着自己的老大,惶恐又不知所措的样子。
  我手下的红衣男子自始至终都很乖巧,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见野狐被抓住,神情也并不沮丧,安静得像一只鸽子。
  我抓着这只鸽子,看向殷南梧,询问他现在怎么办。虽然这些土匪一时被制服了,但是瞧他们的模样,大概中毒不深,想来殷南梧不是心狠手辣之人,给他们下的毒只卸去了力量,待药力过了,徒手也能把我们包围。而我们并没有援军,要俘虏这几百号人并不容易。
  “把你们的衣服全脱了。”殷南梧下令。
  我诧异地看向他,以为他说错了。但是殷南梧又坚定不移地重复了一遍,同时把刀刃更深地推向野狐。野狐倒也是个爷们,既不哭喊也不叫骂,双眼微闭,面容肃穆。
  堂下的那些人开始宽衣解带,在殷南梧的连声呵斥下,鞋袜和内裤也脱掉,瑟瑟发抖地歪倒在地上。他们没有了衣服的遮挡,不自觉地就脆弱了许多。
  “我也要脱吗?”红衣男子怯怯地问。
  “他是我从外地掳来的。”野狐忽然开口:“是个老实人家的孩子,你们不要为难他。”
  “你倒会怜香惜玉。”殷南梧嘲讽道,转过头对我说:“这个红衣小哥身子弱,就让他留着衣服吧,不过你要把他的胳膊卸下来。”
  “你!”野狐睁圆了眼睛,上下扫视着殷南梧,怒道:“你这美人,心肠未免太狠了。”
  殷南梧眉毛动了一下,一手按在他肩胛处,手指用力,往下一拉,只听喀拉一声,野狐的一只胳膊就软软地垂下来,然后又动作麻利地卸了他另外一只胳膊。红衣男子目睹此情状,默默地低头脱光了衣服。
  凌晨的山林里,几百名赤身裸体的土匪正瑟瑟发抖地前行,此时若有附近农户上山遇到,一定会被这一大片白花花的身体震撼。
  殷南梧压着野狐在队伍最后面,驱赶这些人,而我则在旁边监视,有敢逃离着,立刻斩杀。不过这些光着身体的人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只顾着默默低头赶路,有些药力未消着,还要在同伴的搀扶下前行。
  红衣男子不和这些人一起,却总在我和殷南梧身边转悠,他面容清秀姣好,身体却布满了伤痕,坑坑洼洼、红红紫紫,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虽然不知道他在山中是怎么度过的,可是瞧他这模样,就已经很让人心酸了。
  野狐也是不着寸缕,不过他一点都不羞赧脆弱,反而十分坦荡,由于两条胳膊脱臼,他不时在山林中绊倒,然后又迅速爬起来,一点狼狈的神情都没有。
  “糖,你别乱跑,到我这里。”野狐柔声对红衣男子喊、
  红衣男子转过身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答话。
  这样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早晨的雾逐渐散去,我们很快就到了山脚下,经过连夜的奔波,已经疲惫不堪。那些人身体强壮,此时虽然疲倦,脚下的步子倒是一点不乱。但是我已经渐渐地走不稳了。
  我停住脚步,等殷南梧走过来,他看了我一眼,神情微变,悄悄地在袖子里捏了捏我的手心。
  我知道不能在这种关键时刻露怯,只得强打精神,提着佩剑继续朝前走。
  忽然前方响起擂鼓声及喊杀声,鸟兽飞走,众人惊疑不定。我心中一凉,莫不是这群土匪的援军到了,看向殷南梧,他一脸凝重,将刀架在野狐的脖子上,眼神中露出狠厉之色。
  只见前面的树林里闪出一群身着铠甲的官兵,为首一人身体高壮,面庞乌黑,金色的瞳仁璀璨夺目,还未开口,眉头先皱起来:“不成体统。”
  我扔了剑,飞跑过去,喊道:“老陆。”
  陆敬初下马,眉宇间露出一丝笑意,扳着我的肩膀看了看,说道:“你们两个胆子也忒大了,幸亏没事,不然我非砍了殷南梧的狗头。”
  这些土匪中有一部分是流浪的灾民,因为没有活路才上山为贼的。陆敬初只抓了其中的几个重要头目,其余的则给他们一些银两,让他们各自谋生,这些人拿了银两和衣服,千恩万谢地离开。
  红衣男子拿了银两,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走到陆敬初面前,躬身行礼,规规矩矩地问道:”官军老爷,请问您要如何处置我们的山大王。”
  陆敬初大约猜到了他身份,神情冷淡地转过头,似乎不愿意和这种人说话、倒是殷南梧代他回答道:”他劫了我们的军粮,论罪当斩首。”
  野狐却并不在乎别人的话,一双眼睛只脉脉含情地望着红衣男子,歉疚而温柔地说:“糖,你我欢好一场,我却不曾为你留下……”
  “啐”,红衣男子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脸上露出快意的表情,然后揣上银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大队人马押解着俘虏,回到俪都。野狐被拴在运粮车旁边,一路跌跌撞撞,神情呆滞,似是受了沉痛的打击。                    
  作者有话要说:  CP已定


☆、野狐

  在返回俪都的路上,沿途遇到一些残余的土匪,有的想目睹其领袖“野狐”的风采,有的则是抱着解救老大的决心而来,结果被陆敬初杀了大半,其余的也各自散去,剩余五六个特别忠心的,则追随在野狐身边,端茶倒水,打都打不走。
  野狐被铁链锁住了手脚,拴在运粮车的轱辘上,随军奔波几天,披头散发,衣服破烂,身形委顿,比乞丐还要落魄,偏偏那几个死忠还对他不离不弃。拿着带缺口的破碗舀了河水递给他,立刻被几个士兵踢翻,那几个人也不恼,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
  我坐在马车上,掀开帘子观看,这个野狐虽然出身草莽,一身的武艺却极好,能在山中做贼王多年,想必有些本事。若是杀了,未免可惜。
  当天晚上军队在荒野安营扎寨,吃了晚饭,我穿着斗篷,提着一壶酒,越过一群群聊天的士兵,找到野狐。他坐在车轮旁边,闭目打坐,几个随从们远远地坐在他后面,并不打扰他。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睁开眼睛,站起来行了一礼,复又坐下,面目平和,真有点像年长的狐狸。
  我把酒壶递给他,他眼前一亮,拧开塞子灌了一口,微微点头:“谢陛下赐酒。”
  “这是壮行酒,”我说道:“饮了这酒,你在黄泉路上也不至心怯。”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不是说到了俪都之后再杀我吗?”
  “你一个土匪,在哪杀不都一样,我们忙得很,难道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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