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一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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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一华年-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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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身手却矫捷灵敏,正是半疯不疯的白湖。
  白湖虽然脑子不清醒,却仍算得高手,风莲心知一时摆脱不了,眼见南容眼睛紧闭双唇张开发紫,已快窒息,急中生智,心知白湖只是阻拦自己,他尚认得自己是九道之子,绝不肯对自己痛下杀手,当下反其道而行,看白湖一掌劈来,不避不躲,反将自己的要害迎了上去。
  白湖果然大吃一惊,立刻已右手斩向左手,将自己打得身体偏了出去,就地一滚才卸了力,这么拖得一拖,风莲已几剑逼开南秀,将神志已然不清的南容揽过来,翻身上马,一夹马肚便要走。
  白湖见机极快,即刻便回过神来,眼看着风莲与南容已纵马绝尘而去,只觉此生报仇无望,仰天长啸一声,便抄起地上散落的长剑,放手向风莲掷去。
  这一掷之威端的惊天动地,风莲若不躲,定将自己刺个对穿,若躲,怀中南容再也保不住。他脑中只电光火石地闪过了这个念头,便抱紧南容,闭起双目,只求自己能拖得一刻是一刻。
  他刚刚闭目,便听到一声轻嗤的铁器入肉,自己身上未有痛觉,一惊之下赶紧看向南容,见他好端端的未见血,一颗跳得快要蹦出喉头的心才终于落回,这几下之间心情起伏实在太快,只觉手足酸软地差点握不紧缰绳,转眼向后看时,才看了一眼,便觉得浑身僵硬。
  
  风莲一手勒住马,将南容安置在马背上,自己下马快跑了几步,只见南秀半跪于地,右手捂着唇,他少年人身形不壮,那把长剑剑刃直从他背后穿出,血色淋漓,雪亮刺眼。
  风莲一见那伤势便知再无幸理,嗫嚅了几下,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南秀咳了几声,说道:“走罢。我放了袖箭,那疯子一时半会不会再追来了。”
  他昂起头,骄傲又自嘲地道:“没想到我到最后,还是只敢亲他的眼睛而已。”
  风莲听他说得决绝,心中一个念头闪过,登时心下雪亮,失声道:“你是故意的!”
  
  南秀瞥了他一眼,轻蔑道:“是又如何?”
  他虽伤重,却仍是站起来站得笔直:“不用告诉阿容了。”他远目看向远方,年轻的脸上却满是傲色,“南秀一生傲气凌人,不愿让阿容知道我是为救他而死。我自己愿意死,不用阿容觉得欠我。”
  他猛地咳出一口血,讥笑道:“我不屑以这种方式来与你争,更不屑于在阿容心中留下一个活人争不过的死人。”
  他昂着头,这乌沉沉的天空再也望不到头,他却似欣赏到了这一生之中都未曾见过的美景,心中头一次如此平静喜乐。
  
                  第九十二章 最终回+小后记
  贤王世子殁。
  南临背对着传信进来的内侍,低低地嗯了一声。转过身去望外面,朝霞已满天。
  他将手松松握成拳,放在口边轻声咳嗽,恍然想起了自己不过六岁的时候,刚刚登基,生辰设宴,南濯已是一副小大人样,南秀沉默地跟在旁边,时不时抬起头,眼睛亮而乌黑。逸王家的一对世子才四岁,粉妆玉琢似的两个小娃娃,长得一模一样,时不时搂在一起,兄弟俩笑嘻嘻地咬耳朵,头上的珠玉发冠随着脑袋一起摇晃。
  他站直了身体,看窗外的景色看得入了神一般,仿佛化成了石雕,半晌没有动过一分一毫。
  “先生。”他喃喃道,“若是一直都是那个时候的样子,该多好。”
  室内寂静空落,并无人回答他。
  
  风莲带着南容自京城始,一路往南。
  每到一个地方落脚,南容便要找赌场,因为一旦不找赌场,盘缠便没有。偶尔也因赢得太过不留面子而遭赌场打手追杀,风莲便再那么不小心顺手劫富济贫一下。
  这两人都是从小无甚金钱概念,手上一有些银钱便花得干干净净,因此出入赌场的频率倒是很高。
  一路往南,看过了半城春水桃花汛,梅子逐着雨中黄,薄雾带了秋岚沾湿衣裳。风莲思虑再三,仍是将逸王与南秀之死原原本本告诉了南容,以他的性格,断不会这样隐瞒南容一生。
  那日南容沉默良久,又展颜笑道:
  “母亲大约在沐族旧地过得很好。我们便不要去打搅她,让她一直以为我和父亲都活得好好的,也是大大的好事。”
  于南秀,却再也没有说什么。
  
  风莲并不怕南秀所说的“活人争不过死人”,南秀不屑与他争,他也从未想过与南秀争。这许多年来的起伏波折,亦让他心中渐渐清明,他与南容这一路纠缠,原不是什么在南容心中争一个地位高低便可以草草了结。
  这一日秋高气爽,途径了墨延县,南容边说要去看看孟子衿与晏流。
  风莲坐在马车中,有些不愿见到小师弟,于是南容便独自去了。
  秋日田野金黄无际,风莲在马车内都能闻到泥土稻香。不久之后南容钻回马车,笑道:“还同以前一样。”
  顿了一顿又道:“我忽然很想知道,在子衿知道阿流很可能会死的时候,是怎样的心境。”
  自出京城以来,两人一直刻意回避这个话题,南容的身体也似乎很是争气,这么多日子毫无发作迹象,仿佛已经完全好了,让他自己也不由得去相信自己可以长命百岁一样。
  
  即将入冬时,两人便也到了岭南。一想到认识不久时岭南灾荒,疫病,药,柳絮,便不由得相视一笑。
  南容道:“一早就念叨着要去看京城的十里梅花,却总是没有机会去看。种种原因总能错过,今年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去看。”
  风莲点头道:“自然有。”
  于是又从岭南回京去。
  路上南容渐渐发起了低烧,精神还好,但这低烧却总是不退,每日睡眠时间也愈来愈长。二人都知这是大限将至,却也都绝口不提。南容每日仍是插科打诨,若不是脚下无力,想必还是要去赌场赌两把。
  
  一路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京城第一场大雪时回了这里。风莲将南容仔细裹好,将他抱下马车去,细雪中白梅静静开放,与白雪分不出界限来,只有淡淡的暗香悄然钻入鼻中。
  南容虚弱地睁不开眼睛来,风莲将他护在怀中,不至沾到雪花,唇凑到他耳边,轻轻摩着他的鬓角,低声道:
  “回来得正是时候。十里梅花开得差不多了,很是壮观。这里都是五瓣的单梅,却尽是白梅,没有一丝杂色。梅花花瓣只有小指甲盖那么大,梅枝老而疏,黑白对比得极为强烈……”
  这正是南容当年目盲之时,强要他描述景色给他听的法子。
  这么多年过去,风莲的口才依然差得很,也没有什么文采,什么“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之类,他是万万说不出来的。
  
  南容的呼吸越来越弱,风莲知他又快昏睡过去,只不知这次昏睡之后还能不能醒来,口中却不肯停,继续慢慢地坚持着说下去。
  “好多梅树都被雪压得看不出有多少花了。据说梅花都是疏密有致的好看,此间主人也不知是如何打理这样大的梅林,十里梅花竟无一棵是枯的,棵棵都开得一树好花。若是还有时间,我们选个喜欢的地方,建一个九曲水一样的宅院,也学这里这个风雅的主人一样,种上梅花,每年冬季,我便带你去看……”
  他的语速渐渐慢下来,最后终于带上了些微的哽咽。
  
  “你说过不想因你昏睡不醒而让我守着一个活死人,明知没有希望却不敢离开,却又忘记一件事,在很早很早以前,我便要你答应过我,无论如何,不要替我做决定。”
  “你还醒着的时候,我只一心想着要趁着还有机会,带你看遍你想要看的山水,带你看遍你喜欢的花草田园,不能留下丝毫遗憾。”
  “但你也别想就此一睡便抛下一切,名山大川都看遍了,十里梅花也终于看过了,心中再无遗憾,从此便是我带你踏遍山川,这广袤天地之中,总会有第二只长开眼。”
  他低下头,无比温存地亲了亲南容的唇。
  “我们从此,便再也不分开了。”
  
  日月更替,年岁荏苒,南朝依旧国泰民安,天下太平。
  南朝的皇帝今年已快二十五,与皇后大婚也好几年了,依然无子嗣。
  沐族羚族这些年来一直毫无动作,皇帝陛下一直担心他们如今养精蓄锐为报当年之仇。
  于是朝野上下都明白了,当今陛下一怕打仗,二怕逼婚。
  说是逼婚,倒也不恰当。因为皇帝陛下已然大婚过,只是怕被逼选妃。
  皇帝陛下的太傅木先生年纪慢慢也上去了,虽然外表上仍是看不出什么,但皮相骗得过人,身体终是骗不过老天,加上年轻时旧伤沉重,渐渐便行动不便,身子骨比向来体弱的皇帝还不如。太傅正当盛年时尚时劝陛下早日定下皇嗣之事,到得今日,便也放弃了。
  
  转眼又到了夏日,宫中一年一度的昙花宴仍是开了,却是再无射箭灯笼一项。南临与木九随意应付了几声,便自去旁边饮茶,等昙花开。
  木九手指挑了挑茶碗,道:“昨日染香坊伙计说,见到了一个面善之人。”
  南临“哦”了一声,木九笑道:“这些年过去,据说样貌也未曾改变。当年阿容去我那里时那伙计也早在了,是以认得。”
  “据说,还跟身旁一个板着脸不苟言笑的男子,大肆讨论这帮伙计一代不如一代,还是当年木先生亲自打理时甜点样样好吃,不像如今,只剩个青梅糕差可告慰。”
  “害的我那位老伙计,亲自下场做了一点玫瑰汤圆,桂花凉糕。”
  “这才打发走了这两位要求多多的客官。”
  南临嘴角含着笑,安安静静听着,挥手吩咐内侍在旁边看着不许人接近,便将头枕去太傅腿上,道:
  “他们如此逍遥,朕当真想把阿容那小鬼抓回来,让他继这位子才好。”
  说着打了个呵欠,道:“不过想到只有朕在这位子上才能同先生厮守,朕还是继续坐下去罢了。”
  说着便含笑闭起眼睛决定入眠,身旁窸窸窣窣,正是昙花饱胀的花瓣缓缓裂开来的声音。
  
  全文完
  
  。。。我热爱写后记!!!
  终于完啦嘤嘤嘤。
  好了我爱留白(被殴)。嗯,就是这样。所以怎么解毒的之类,当年的旧案到底怎么了解之类,照旧留白罢。小皇帝和木先生的纠葛,大家懂的,还有个坑……
  写这文时我尚在愁着毕业,之后毕业,工作,连串的事情使得一度没有了心情,导致这个文搁置了如此之久。现在我一切安定,自然就好好将它填完,只是放置了这么久(有一年多了吧),自己也难免滞涩,因此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包涵了。
  这个文涉及的角色远比许我一生要多,其中逸王和阿秀,是我致力于写的心理复杂的人士。还是那句话,大家理解的他们是什么模样,便是什么模样。
  至于朝堂,党争,因不是正经朝堂文,所以也处理得比较敷衍。什么时候我想写个权谋类文时再为此发愁吧,这篇小狗血文里,大家便不要执着研究朝堂之争了,奸笑。
  还有一件一早想解释但是老是忘记的事情。前文之中有引用过郑板桥的一首词,其中有一句是“翻口此处疑脱一字”,有大人指出就是那个口字是疑似不见了的字,而不是原句如此。我当时看的板桥诗集是文本格式并非出版物的扫描PDF,因读得顺口,只将这一句当做的原句,因此直接用了进去,并自己理解得十分顺当……但既已写进去,便还是如此,就不改了吧。
  那位指出错误的大人因年长日久,翻到回帖有些困难了,不点名致谢。
  以上,接下来会努力填南方嘉木与新坑水生骨。谢谢大家在我的坑底等我这么久,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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