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军工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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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军工帝国- 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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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的,这样算下来孙传庭要将西域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修通起码需要三个月时间,自己竟然只给他留了一个月时间,这不要人命吗!

    还好他们提前将八个棱堡打下来了,不然今年要将西域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还真是有点困难了。

    想到这里,他对跪在那里等待指示的王承恩道:”回电,令孙传庭将藩属**团一分为二,同时修筑二十一号棱堡到叶泥河主干和叶泥河主干到通古斯城的铁路,再告诉他,朕会令人在两个月内将两座大桥修好。“

    王承恩领命而去,朱慈炅想了想,直接走到门口,对侍立在那里的曹化淳道:”让人通知工部尚书毕懋康速来乾清宫书房。“

    说罢,他抬脚便往乾清宫方向走去,曹化淳对旁边一个小太监使了个眼色,随后便跟着朱慈炅往乾清宫走去。

    这些年大明不知道修筑了多少铁路,经常要经过一些大江大河,对于修建铁路大桥自然早已轻车熟路,朱慈炅将毕懋康招来一合计,很快便定下了大桥的修建计划。

    毕懋康回去后立即组织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以上的官吏召开会议,把修筑两座大桥的事情安排下去。

    他直接将都水清吏司的相关官吏分成两波,一波带着相关的桥梁专家负责做桥墩,备好需要的材料立马出发去叶泥河和通古斯河立桥墩;另一波带着相关桥梁专家负责桥架和桥面,先配合着大明皇家机械集团将桥架材料准备好再统一运叶泥河和通古斯河去。

    由于朱慈炅重视技术的关系,工部官员那都是一等一等精干,效率简直高的吓人。

    第二天负责桥墩的官员便已经将水泥、钢筋等材料准备好,直接运到东大营,将所有材料装上负责转运物资的大明皇家海运公司船队,然后便随船赶往叶泥河和通古斯河立桥墩去了。

    而负责桥架和桥面的官员当天就带着相关桥梁专家直接进驻大明皇家机械集团在京的钢铁厂,在钢铁厂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日夜不停的赶制桥架材料。

    半个月后,桥架材料就全部准备好了,他们同样将所有材料直接运到东大营,装上负责转运物资的大明皇家海运公司船队,然后便随船赶往叶泥河和通古斯河。

    此时,两条河上的桥墩差不多已经立好,两边的铁路也已经差不多修筑完毕,只等桥架和路面修好,便可以进行对接了,西域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通车指日可待!

第十七卷 第二十五章 大明崇正律

    残云收夏暑,新雨带秋凉。

    一阵阵雨水过后,暑气渐渐消散,秋日将至,天气微凉,七月底的京城已经没有酷暑那份难熬的炽热,特别是到了晚上,凉风习习,秋月无边,很是令人舒爽。

    朱慈炅此时的心情同样很舒爽,被反哈布斯堡联盟挑起的南亚和西北边境危机早已解除,卢象升和孙传庭所率的两路明军又提前完成了今年西伯利亚的作战目标,拿下了沙俄八座棱堡,给这个率先挑事的列强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再次彰显了大明的声威。

    现在,西域铁路和西伯利亚铁路即将联通,攻坚用的初级坦克也即将诞生,大明拿下西伯利亚平原几成定局,军事上的事情已经无需他操太多的心,他终于可以将主要精力放到治国上来了。

    大明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法典他已经编写了几个月,涂涂改改之后,终于达到了他心目中的标准,借西伯利亚大胜之机,他决定,正式推行君主制宪!

    大明崇正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这一天,并不是什么节气,在以往的历史上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纪念的事情发生,但是,这一天,在今后的大明帝国历史上必将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在这一天,大明帝国崇正皇帝宣布了一个对今后大明影响深远的律法,这个律法就是后世有名的《大明崇正律》。

    关于这部法典的名称朱慈炅考虑了很久,他总感觉叫什么什么宪法有点不妥,因为这一时期貌似还没有宪法这种说法,平民百姓所熟知的法典只有《大明律》和《大诰》,如果硬要用新鲜名词,恐怕反倒会影响他的权威性,所以,他干脆定名为《大明崇正律》。

    《大明崇正律》这个名字就比较容易被大众所接受了,因为有《大明律》的先例;《大明崇正律》的意思也很明显,那就是,这部律法是大明中兴之主崇正皇帝制定的铁律,大明帝国的臣民包括以后的皇帝都必须遵守!

    至于选在七月二十六日这天公布倒也不是这天对他来说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就是他认为公布的时机已经到了,仅此而已。

    这天早朝和往常一样进行,在朱慈炅的特意控制下,所有奏议的事进展都比较快,不到一个时辰所有政事处理完毕,他并没有让礼官宣布退朝,而是咳嗽了一下,然后朗声道:”朕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有句俗话叫’打天下易,守天下难。‘,这守天下为什么比打天下还难呢?历朝历代衰亡的结局都告诉我们,这守天下的确很难,那么守天下为什么又这么难呢?这个问题,朕考虑了很久,纵观历朝历代的衰亡,无外乎内忧外患,那么,为什么又会出现内忧外患的情况呢?“

    说到这里,他特意停了一下,让文武百官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过了大约一盏茶时间,他才继续朗声道:”不知道众位爱卿有没有发现,大多数朝代衰亡之时,大都是奸臣当道、贪腐横行、朝纲混乱、民不聊生,很多人都没了底线,不讲仁义道德,只为满足一己私欲,罔顾天下兴亡。“

    说到这里,他又特意停了一下,让文武百官再思考一下这些问题,当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下面的文武百官中有贪官污吏,但是,下面有少数人却已经冷汗直冒了。

    这些人应该是或多或少做过一些贪赃枉法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今天皇上突然无缘无故说起贪腐的问题,很明显是要拿人开刀啊!

    朱慈炅当然不是要拿人开刀,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朗声道:”当然,有的也不是臣子的错,做君主的昏庸无能,也能导致亡国。那么怎么防止这些事情发生呢?“

    这年代敢这么明目张胆说皇帝不是的也就只有皇帝了,下面的人可不敢说,甚至想都不敢想。

    一次次提出疑问之后,朱慈炅终于给出了答案,他用威严的语气缓缓道:”朕认为,要让大明长治久安,唯有立下规矩,从源头抓起,尽量避免出现昏君奸臣。朕今天就立下这个规矩,以后君臣共尊之。来人,宣《大明崇正律》。“

    他并没有仔细解释《大明崇正律》的性质,因为一旦解释,就会涉及到《大明律》和《大诰》,那可是太祖皇帝立下的规矩,作为后世子孙,他敢说那些规矩立的不全吗,反正读出来之后大家就明白了,他压根没必要当场说穿《大明律》和《大诰》的不足,落下不尊祖制的口实。

    他的话刚一落音,便有一个鸿胪寺礼官捧着一本装订精美的《大明崇正律》,恭身走到台阶前,大声宣读起来。

    《大明崇正律》是一个纲领性的律法,涉及的内容很多,几乎将所有与治国相关的东西全部囊括进去了,这在当时的历史上还是从未出现过的。

    比如,《大明崇正律》的开篇就引用了《诗经》中的一句”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此引申开来,说明了大明帝国的性质,总的来说,大明帝国就是一个君主制的国家,大明帝国皇帝至高无上,不管是大明帝国的臣民还是各藩属国的臣民都必须尊敬,任何人不得侵犯。

    紧接着就是大明帝国皇帝的具体权力,比如大明帝国皇帝是所有明军的最高统帅,大明帝国皇帝有权向任何敌对国家宣战,大明帝国皇帝有权分封王爷及公侯伯子男等各级贵族,大明帝国皇帝有权任免各级官员等等,列了一大堆,不过都是些正常的权力,没有什么无法无天的权力。

    这世上还真没出现过一部法典说明皇帝的具体权力,按传统的观念,皇帝就是天子,想干嘛就干嘛,一个皇帝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他的能力,如果能力强,那么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如果能力弱,那么就有可能被人挟持,变成一个傀儡。

    从来就没有人认为一部法典就能约束皇权和维护皇权,从这点来说,这个《大明崇正律》就已经有点惊人了,但是,接下来的条文却更加的惊世骇俗。

    因为接下来规定的是皇帝的义务,比如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保护大明的领土,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促进大明的繁荣昌盛,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培养好自己的继承人等等。

第十七卷 第二十六章 内阁负责制

    《大明崇正律》才念完第一段,皇极殿前的文武百官已经惊的目瞪口呆了,皇上竟然制定一部法典来规定自己的具体权力,而且还规定自己要承担的义务,这未免有点太夸张了吧,谁又能管的了皇帝,他不遵守你又能怎么样!

    有权利就有义务,这对穿越而来的朱慈炅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他定下这些规矩的目的就是怕自己的子孙后代中有人无法无天,一顿乱搞,把好好一个大明帝国给整垮了。

    至于谁能管的了皇帝,那自然是皇帝他老子。

    接下来,第二段就是关于皇位继承人的规定。

    这段第一条又把下面的文武百官给惊到了,因为这一条规定,皇位继承人是由皇帝选定的,没有立长不立贤这一说!

    这个皇位继承人的问题可是把大明给折腾惨了,当初神宗万历皇帝就是因为这个和群臣闹翻了,不知道罢免了多少朝廷大员,光首辅就干下去四个,把个朝廷折腾的乱七八糟,到最后他甚至用消极怠政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以致大明国势日衰,可以说崇祯朝大明的灭亡就始于那场国本之争。

    朱慈炅立这个规矩的意思就是,以后,没什么好争的,皇上要立谁是皇上的事,其他人不要没事找事。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认为福王朱常洵比光宗朱常洛要强,在智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能力主要还是要靠后天培养。

    接下来,他就规定了皇位继承人的培养问题,大概意思就是皇帝要对其皇位继承人进行规定次数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不但詹事府要惩罚,连皇位继承人都要惩罚。

    至于具体的惩罚细则《大明崇正律》里面就没有详述了,他后面还会定一个继承人的培养细则,详细规定皇位继承人的培养方法和考核方法,甚至,他还会规定,如果考核发现制定的皇位继承人真是个扶不上墙的阿斗,那就废了重立一个!

    他能为子孙后代考虑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如果都有这么详细的规定了,他的后代中还有人硬要把个饭桶扶上皇位,那他也没有办法了,他只能保证自己不会犯这种错误,至少从现在来看,大皇子朱和还是很聪明的,他也有信心把自己这个儿子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皇帝。

    《大明崇正律》中关于皇帝的规矩就这么多了,他立这些规矩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孙后代中出现昏君,毕竟一个王朝因昏君而亡国的例子还是很多的,谁都要讲规矩,不是说当了皇帝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那样迟早得完蛋。

    这也是君主制宪的根本所在,自己给自己立规矩,以身作则去执行,总比别人给自己立规矩,强迫自己去执行要好。

    规定完皇帝的权力和义务,接下来就是平民百姓的权利和义务了。

    平民百姓还有权利?这又是一个惊雷,直接惊的下面的文武百官膛目结舌。

    平民百姓当然要有权利,如果下意识的把平民百姓当奴隶去奴役,那一个王朝也差不多要完蛋了。

    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压迫奴役的狠了,他们自然会造反,朱慈炅在《大明崇正律》里规定平民百姓的权利就是怕有人去奴役平民,逼的他们造反。

    比如平民百姓有人身自由,只要没犯事,任何人都不得拘束他们的人身自由;又比如平民百姓有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强取豪夺平民百姓的财产等等。

    至于平民百姓的义务,朱慈炅在这里就自私了一把,因为他规定的平民百姓的第一个义务就是,所有大明帝国的子民都有义务保护皇上,维护皇权。然后才是其他的义务,比如所有大明帝国子民都有保卫大明的义务,又比如所有大明帝国子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等。

    规定了皇帝的权力和义务还有平民百姓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就是行政体系了。

    朱慈炅在这里又放出一个惊雷,因为他把行政权基本都下放了,从今往后,不再是皇帝一把抓,而是内阁负责制!

    大概意思就是,以后皇上只管重要事务,具体事务全部由内阁负责。

    比如,以后的早朝皇上只处理规定范围内的国家大事,其他事务全部以公文形式呈报内阁处理。

    又比如,以后官员的任免,皇上只直接任免内阁大学士和各部尚书,其他一到五品的官员,由内阁拟定交皇上批准,五品以下的官员则由吏部拟定交皇上批准。

    也就是说,以后大明的行政中枢不再是皇上的御书房,而是内阁!

    朱慈炅还对内阁的架构进行了调整,他规定,新的内阁由一位总理大臣,两位副总理大臣和各部尚书组成,品级全部是正一品,他还规定了内阁成员的任期,每位内阁成员的任期都是十年,而且最多连任两届。

    至于地方行政体系,他这次倒没怎么调整还是按原来的体制由承宣布政使司、州、府、县分级管理。

    这样一调整,放权就放的大了,他等于把绝大部分行政权和人事权全部下放给内阁了,省事是省事了,但是,他又怎么保证对整个大明的掌控呢?

    首先当然是要靠制度,他会慢慢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也就是说,以后所有官员都有与权力相关的职责,行使了权力却没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那是要挨罚的,轻则丢官罢职,重则判刑坐牢。

    都察院本来就是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监察机构,他还专门将各科给事中也并入了都察院,并扩大的监察御史的数量,加大了都察院的权力,以后五级以下的官员,都察院直接就可以查办,五级以上的官员如果犯事,都察院有权直接向皇上禀报,待皇上派锦衣卫和东厂核实以后,也同样可以授权他们查办。

    《大明崇正律》在最后还规定了修改规则,原则上《大明崇正律》一经实施是不得修改的,除非大明帝国皇帝和所有内阁成员一致认为某些条款必须要修改,才能修改。

    待鸿胪寺礼官宣读完,朱慈炅当即宣布,从明年也就是崇正十六年开始全面实施《大明崇正律》!

第十七卷 第二十七章 为什么放权

    《大明崇正律》一经宣布,可谓石破天惊,皇上竟然要约束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且还要把朝廷中枢的大部分权力下放给内阁,这简直是千古奇谈,骇人听闻!

    皇上这是什么意思,还真没人能想明白,不过,满朝文武,却没有一个上奏折劝阻的。

    这倒不是因为朱慈炅实行高压政策,把所有不服的声音全压下去了,也不是因为所有文人都趋炎附势,失去了铮铮傲骨,主要原因是他们没理由反对啊!

    文人本来就有治理国家,展露抱负的梦想,这点在明朝尤甚,文官集团和皇帝争权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开始,一直到明熹宗朱由校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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