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转着圈躲闪的战马,被少年一喝,立刻乖乖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被刷子刷过的油亮皮毛下,雄健的肌肉不住地颤抖着。仿佛奇痒难耐。
“别跟大头爷得了便宜卖乖,这是野蛮部落长老的刷马秘术,能把你刷**了你信不信?”
刷完战马【旋风】,罗伊刚直起身来,旋风巨大的马头就亲昵地搁在了他的肩膀上,鼻孔里喷着气,长长的嘴皮灵活地去咬他的脖子。
少年痒得忍不住笑了起来。
。。。。。。。。。。。。
。。。。。。。。。。。。。。。
城堡大门外的空地上,已经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身着铠甲的守卫手持长矛,在城堡门前挺身而立。骑士大人们穿着带蓬袖和花边的夹袄围在一起聊天,任侍童们为他们扣上训练时用的皮甲。
端着盆的女仆给尘土飞扬的泥地洒着水;光着脚的孩子和狗跑来跑去;两个武艺出众深受信赖的持盾扈从大声吆喝着,领着一帮穿着亚麻布衣服的骑士学徒慢跑热身;四个仆人正卖力搬运着训练长矛和刀剑盾牌。
一些无所事事的城镇居民和牵着马或骆驼路过的外地商人,旅人,都驻足下来,围在训练场边上,兴致勃勃地观看着。
自从六十年前,第一任领主大人得到这个比镇子大不了多少的小城以来,【争先者】家族,已经统治这里长达六十年了。
经过三代男爵大人的经营建设,波拉贝尔城蒸蒸日上。人口、产粮和贸易税收翻了十倍也不止。
经济实力的增强也意味着军事实力的强大。
算上现任男爵【布莱恩】本人和他儿子——已经在西边的温格子爵领成为见习骑士的【莱斯】勋爵。现在的波拉贝尔城已经拥有了九名骑士。
对此,波拉贝尔人很骄傲。要知道,就连许多封地比波拉贝尔城更大的子爵老爷,都养不起这么多骑士呢!
片刻之后,骑士学徒们的热身活动结束了。
穿好皮甲的几位骑士,也陆续下场,开始指导学徒们训练。
只见场地中央,身材精悍衣着漂亮整洁的波拉贝尔城的第一骑士巴克,和穿着脏兮兮亚麻布衣服的蛮壮扈从,各自手持一柄双手大剑,在飞快地移动中不断挥剑劈斩格挡。大剑撞击时火星四射,剧烈的金铁交鸣声不绝于耳。
打斗中,扈从格开巴克的斜刺,陡然一记势大力沉的力劈。
旁边的观众们只看见一道亮光自扈从头顶立劈而下,闪电般直奔巴克头顶,顿时同声惊呼。
正在刷马的罗伊也停下了手中的刷子,眼睛下意识地看向了巴克的脚下。
“应该是用撤步,再使风卷残云吧!”
如同听到了罗伊心声一般,场中,巴克一个撤步避开扈从力劈的同时,手中大剑反手上撩,在空中画了半个圈,紧紧贴上扈从的长剑剑身,随即一扭一绞。
只听“哐啷”一声响,扈从的长剑已经脱手飞上了天空。
“哇!”一旁的观众们看得目眩神迷,爆起漫天价地喝彩。
懂行的人都明白,这一招风卷残云,可是巴克的独门绝技,平常轻易难看到。
在波拉贝尔城的这些骑士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抵挡巴克的这一招。只要被他的长剑卷上,立刻就会被绞飞!屡试不爽!
虽然和巴克交手的这位持盾扈从身材魁梧壮实,一身武技即使放在帝国边军的骑兵士官中也算佼佼者,可在巴克面前,他还是不堪一击。巴克甚至没有使用斗气,只用巧劲,就挑飞了他的剑。
这就是骑士!
如果巴克运起斗气的话,恐怕这位扈从连一招都接不下来!
艾瓦隆大陆的骑士等级,分为六级。
最低等的是【武装骑士】。向上依次为【勇敢骑士】,【公正骑士】,【荣耀骑士】,【大光明骑士】和【圣骑士】。
每一个骑士等级,又按照不同的实力,划分为一到五星。
巴克是三星【武装骑士】。
这样的实力,在那些著名的骑士团或者在大领主麾下骑士中或许算不上什么。可在波拉贝尔这样的小城中,却已经是顶顶的厉害。
训练场上掌声四起。而罗伊则又开始继续手中的工作。
给战马刷完皮毛后,大脑袋先将一张张绣有不同骑士标志的马饰罩在马背上,又给几匹战马一一备上马鞍。随后,他顺手拿起靠在旁边柱子上的木叉,反手一叉一挑,将一捆干草挑起来。
捆扎干草的草绳在空中被旋转的木叉绞断。飞散开的草随着木叉划过的半圆,准确而均匀地洒落在几匹战马的食槽里。
从反手出叉到完成喂食,整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如果有人在这一刻注意到罗伊的话,或许就会惊讶地发现,他反挑干草时木叉划过的半圆和绞断草绳的动作,刚刚巴克使用的那一招被视为不传之秘的【风卷残云】极其相似。只不过,在少年手中,这一招毫无杀伤力罢了。
干完手中的活。罗伊走到训练场边蹲下。
不能修炼斗气的他,没有资格和训练场上的那些骄傲的骑士侍童一样参加每天早晨的训练。虽然在不服气。可罗伊知道,没有斗气。自己或许真的只是一个废物。
脚边,肥狗奥利弗正百无聊赖地翻着肚皮晒太阳。
奥利弗是一只认不出品种的杂交狗。身上的皮毛呈黑白色,大耳朵小眼睛,四肢奇短,尾巴如同旗杆般立起来。
因为腿短,再加上过度的肥胖,它走起路来一扭一摆,圆滚滚的肚皮几乎都贴到地面上了。如果不动的话,远远看去就像一块面包。
每一个初见奥利弗的人都发誓,这是他们见过的模样最蠢的狗。
这狗成天不是躺着就是趴着,没事儿老死皮赖脸围着漂亮母狗打转,文不能示警武不能防贼,见到好吃的倒是叼了就跑。
谁也弄不明白罗伊为什么要养这么一个家伙。别说贵族骑士们那些珍贵的战斗魔兽,就算是随便养上一条猎犬,也比奥利弗好上一万倍。
不过,罗伊对这一切都置若罔闻。
他和奥利弗好得如同两兄弟般,每天形影不离。
这些年来,在波拉贝尔,无论是清晨还是黄昏,无论是在干活还是在港口边看着大海发呆,大头男孩的身影旁边,总有一个或翻着肚皮晒太阳,或坐在地上磨屁股痒痒,或者趴在地上吐啦着舌头喘气的肥肥身影。
“肉狗,裤子咬破了我就把你卖到狗肉馆去。”罗伊托着下巴,头也不回地道。
一直锲而不舍咬着罗伊裤脚玩的肥狗,悻悻地松开了嘴。哈喇着舌头呜呜两声,提醒罗伊。
听到奥利弗的呜呜声,罗伊赶紧从怀里掏出早餐饭盒,打开来,一手馒头,一手香肠,吃了个满嘴包油。
呜呜,奥利弗蹲在地上,尾巴狂摇,眼睛水汪汪的。
罗伊看着奥利弗。
一人一狗对视半天。
“香肠?”
奥利弗呜呜,大点其头。
罗伊把香肠塞进嘴里,一脸茫然:“什么是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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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主婚约()
吃完早饭,把半截香肠丢给奥利弗。罗伊继续看着骑士们训练。
他做梦都想成为骑士。
骑士分很多种,有高贵的,有利害的,有著名的,有受人尊敬的。。。。。。。。这些罗伊才不在乎呢,他只想成为一种。
最富有的骑士!
现在的罗伊,只是一个小杂役。微薄的薪水,让他和爷爷威廉的生活只处于温饱线上。日子过得很清贫。
而成为骑士,则是改变目前生活状态的最好方式。
那样的话,他就不用再当什么小杂役,更不用四处流浪了。
骑士的采邑,服侍的漂亮女仆,跟随身边的扈从,漂亮的铠甲和武器,还有那些贵族小姐们抛来的脉脉秋波。。。。。。。。
一想到自己躺在属于自己的城堡里作威作福,爱在哪个房间就在哪个房间睡,爱跟谁睡就跟谁睡,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看见漂亮女仆打身边过的时候一把抓住拖到腿上哈哈大笑着把身伸进亵衣里。。。。。罗伊就流口水。
那才算才没白活!
“呜呜。。。。”身旁传来奥利弗的声音。
罗伊刚刚转过头,肩膀就被拍了一下,一个满脸雀斑的褐发男孩兴奋地叫道:“罗伊。”
男孩是罗伊在波拉贝尔唯一的死党汤姆。铁匠老爹肯的儿子。
汤姆身材壮实,待人热情,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位伟大的骑士。每次罗伊被别的孩子欺负的时候,都是汤姆挺身而出。
“嗨,伙计,今天不干活吗?”见到汤姆,罗伊惊喜地问道。
“爸放我一天假,”汤姆兴奋地摇摇罗伊的肩膀,指着东面道:“告诉你,伙计,咱们这里来了个新的吟游诗人。”
罗伊跳起来,向汤姆手指的方向看去。远处,一位从没见过的吟游诗人,正坐在一个石头上,面前已经围上了不少人。
恰在这时,训练场中的巴克已经把剑丢给身旁的侍童,在恭维和欢呼声中傲然跃上战马,领着另外几名骑士向城堡后的马上长枪训练场驰去。他们将在那里进行长枪刺击训练,为一年一度的卢利安行省骑士比武做准备。
见骑士们离开,罗伊和汤姆一对眼,不约而同地撒开脚丫子,飞快地跑过城堡前的空地,挤进了吟游诗人面前的人群。
肥狗奥利弗连滚带爬地跟在两个男孩身后。
“。。。。。。。一年一度的卢利安行省比武虽然热闹,可真要想见识天底下最英雄的人物,那还得是三年后的帝都骑士比武。”
刚挤进人群罗伊和汤姆就听见吟游诗人的声音。
“帝都骑士比武?”旁边的一位旅人嘴巴半张,眼睛骤然一亮。叫道:“我想起来了,听说,定于三年后的那场比武是特别为艾蕾希娅公主举行的。比武冠军会成为公主的丈夫。说是各国皇室和所有骑士团最了不起的年轻骑士们都要来参加呢。”
旅人的话,一下子引得周围人们议论纷纷。
“真的假的?”
“这不是比武招亲吗?”
喧嚣声中,刚刚在吟游诗人面前席地坐下来的汤姆用胳膊撞了罗伊一下,兴奋地道:“听见没有?!”
罗伊大脑袋猛点。
他小时候在各地流浪,对骑士比武可不陌生。
穿着漂亮的铠甲,骑着骏马,手持骑枪的骑士们云集在比武场中。。。。。。。随着指令官唱出骑士的家族血统谱系和骑士的名字,挂上双方的纹章,骑士们就放下各自的面罩,手持骑枪,纵马沿着长枪比武场的中央护栏奔驰。
最后,在彼此交错而过的一瞬间,把骑枪刺向对方。
要是没刺中,就再来一圈儿!
获胜者有时候会得到金子做的雕塑,武器铠甲,好马等奖励,有时候会获得一个很好的职位,还有时候会得到比武场女王的香吻。
这些东西,可都是大脑袋梦寐以求的,更何况,现在说的是为争夺圣索兰帝国最美丽的艾蕾希娅公主的比武。
争夺公主,那多带劲儿啊!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最后都把目光投到了吟游诗人的身上。毕竟,要说消息灵通,还是这些靠着各种消息和故事吃饭的人。
“这可没错!”吟游诗人点头肯定了那位旅人的话。
“可我怎么听说,艾蕾希娅公主原本有一个未婚夫呢?”一位大婶问道。
吟游诗人笑着道:“您可说的对啦,艾蕾希娅公主的确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就是法林顿老公爵罗兰失踪了十几年的孙子罗伊。。。。。。”
穿着一身白袍,长着花白长须的吟游诗人刚刚说到这里,围成一圈的听众们忽然都笑了起来,纷纷把目光投向圈子最前面的大脑袋男孩。
“嘿,罗伊老爷,原来你是艾蕾希娅公主的未婚夫啊。”一个人打趣地叫道:“那可是咱帝国第一美人儿啊。”
人们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笑个屁,大头老爷我真要有天娶了公主,每天就跟你们面前溜达,馋死你们一帮土鳖。”罗伊心里想着,脸上却还是那副迷糊相,一脸憨笑。
见大脑袋一脸傻乎乎幻想的样子,人们笑得更开心了。大家浑然旁边一位戴着面纱的女孩子正微微蹙起眉头。而她身边的一位女剑士已经是满脸怒容。
听到人们的打趣,吟游诗人看了看眼前这个同样名叫罗伊的小乡巴佬,笑着摇了摇头。
“法林顿的【汉山】公爵家族的血脉,可不是蓝眼睛。”
人群又笑了起来。
外围的那位女剑士,狠狠地剜了大脑袋男孩一眼。似乎是气愤为什么这个傻头傻脑的小乡巴佬,居然也叫罗伊。
“咦?”一位年轻的路人忽然纳闷地问道:“既然有婚约,为什么还比武挑选驸马呢?”
所有人都不屑地看了年轻的路人一眼,就连罗伊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刚才不是说了吗,公主的未婚夫失踪十几年啦!”
“真是无知啊。”
“小子,告诉你,十几年前,和公主有婚约的那个罗伊,被他母亲莎拉带着回帝都求医,途中却遭人袭击。莎拉和护卫全战死在冰霜长河边,就罗伊还有一个卫队长失踪了。”
喧嚣中,一位牵着骆驼的商人转过话头,问出了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
“我想不明白,皇帝陛下为什么要把和【汉山】家族结亲啊?”
这个问题,让在场的人都露出同样好奇的神色。
驻守在魔族边城要塞【法林顿】的法林顿骑士团,也被称为罪人骑士团。其麾下骑士,都长着罕见的黑色头发和黑色眼睛。
在金发碧眼居多的人类社会中,这样的人虽然也有,数量却极少。
据说,当初魔族入侵的时候,这些有着如同魔鬼般黑眼睛的战士,从他们位于最东方的家园一直战斗到断天山脉。他们不但参加了人类和魔族的所有战役,且每一仗进则必奋勇争先,退则必杀敌断后,凶悍无匹!
可是,也同样是他们,在三百多年前的最终之战中犯下致命失误,导致了人类的失利。
那一次如果不是圣帝以大十字切割术破开空间,让人类得以迁徙到大陆西方的救赎之地来,恐怕人类早就被凶恶的魔族给灭绝了。
正是从那时候开始,【十字】成为日后统一宗教的圣教的标志,而法林顿骑士团和当时的团长——【汉山】公爵罗战,则成为了人类的罪人,被勒令永久驻守在魔族边界法林顿要塞。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
救赎之地经历了种族战争,诸侯混战,大一统的罗曼帝国,再到现在三分天下,可谓沧海桑田。而法林顿却依然还是当初的那个模样。一代又一代法林顿骑士团的子弟,背负着宿命,在人魔边界上和魔族进行那场永不结束的战争。
没有人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不能介入人类社会。
虽然从地理位置和名义上来说,法林顿其实还是圣。索兰帝国的一个行省。可事实上,在圣索兰人的心目中,法林顿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也因此,民众们都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年的皇子,也是如今的帝国皇帝【爱德华】一世陛下,会跟根本不会参与世俗权力争斗汉山公爵家族指腹为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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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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