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将那些黑衣骑士视为异端,可所有人却都不得不承认,这些长着黑发黑眼的骑士,是任何跟他们为敌者的噩梦。
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魔鬼生下的怪胎!
“最后,送你们一个预言吧。”白衣女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
红衣老者的瞳孔,骤然收缩。
视野中,一道阳光穿过乌云,如同天堂的圣光,将山头那一袭随风飘动的白衣笼罩。女子身边成千上万的雪片,都腾空而起,旋转着,宛如一朵洁白玫瑰的花瓣,绽放开来。
一瓣,一瓣。。。。。。。
当这些花瓣随着女子慵懒的懒腰,绽放到极致的时候,忽然齐齐在空中一百八十度转弯,发出尖锐刺耳的破空声,骤然回射!
一朵赤红玫瑰,在凋零的雪花中,无声怒放!
即便冷酷如红衣老者,也禁不住在这一刻闭上了眼睛。眼皮剧烈地颤抖着。
血咒!
竟然是血咒!
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词,在他脑海中翻滚不休。他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对自己如此狠的女人!
当他的眼睛再度睁开的时候。大河对岸雪白的山头,只剩下一片殷红。
远方天际,诸神天空之城那悠扬的圣歌已经进入尾声,天国大门,在缓缓关闭。半空中,一滴鲜血,随着一阵香风,滴落滚滚大河,汇入浪花之中,消失不见。
“十五年后,天国毁灭。。。。。。。。。。。。。”
只有白衣女子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悠悠回荡。
。。。。。。。
。。。。。。。
星转斗移,时间飞逝。
转眼之间,已经是十四年过去。
发生在冰霜长河边的惨案,似乎已经渐渐被人遗忘,而因惨案引发的连番激荡风云,也如同那年冬季的风雪般,再如何猛烈,终归云消雾散,了无痕迹。
只有其中的一些故事,渐渐变作了吟游诗人口中的歌词,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只不过,在这个世界极少数极少数的人们心头,那飘然若仙的白衣女子和那些黑衣骑士的身影,却因为一个血咒的存在,不但挥之不去,反而愈加清晰。
救赎历318年。
圣索兰帝国南部群山之中。
哒。。。哒。。。哒。随着清冷而从容地几声马蹄声响起。一面红白相间的长条旗,缓缓探出了山头。
旗帜被风撕扯着,猎猎作响。宛若一条蛟龙,扭曲着,挣扎着,不断试图脱离旗杆的控制,却一次次被扯回来。在风中抖得笔直。
随着旗帜越升越高,一名红衣骑士的身影出现在山巅。
他身着通体银亮的铠甲,头戴银色头盔。浑身上下只能看到头盔护面罩的t形缝隙中一双冰冷的眼睛。
奋力向上的战马,在山巅悬崖边停下了脚步。
狂风从山头掠过,拂动骑士背上一直延伸到战马臀部的黑色斗篷、战马的马毯边和手中旗杆上的红白长条旗,呼啦啦作响。
此刻正值黎明前,太阳还隐于群山之后。
天空中,一轮红色魔月在飞走的云中若隐若现。大地上群山起伏层林如涛。树叶在呼啸的风中摇曳着,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一波接一波从山上卷到山下,又翻过山头向远方汹涌而去,声势如大海狂潮般惊人。
而山巅的一人一马却纹丝不动。仰头看去,宛若渐明晨光中的一尊石雕。
随着骑士的到来,几只原本在白云中熟睡的云雀在惊叫声中扑棱着翅膀离开云层,飞向远方。从这些对危险感知极其敏锐的云中精灵的视角看下去,数以百计的银铠骑士和上千名扈从正如同一条金属长龙,于蜿蜒山道和峡谷中沉默前行。
而在这大队骑士的身后,一个存在于这片山脉中上百年的地精村落,已经变成了烈火中的灰烬。村落四周,到处都是地精矮小肮脏的尸体,绿色的血液汇聚成河,汩汩流淌,散发着浓烈的血腥气味。
云雀奋力高飞,然后籍着空中的风,半收翅膀,如同闪电一般射向远方。
骑士所在的山巅距离越来越远。
当一座高高的雪山巅峰从这群云雀的翅膀下掠过时,地形开始急剧下降。一望无垠的茂密森林、长满青草的连绵山丘、牛羊成群骏马奔腾的牧场,大片大片的麦田和满布车辙的泥泞道路,飞快地向后退去。
更远处,辽阔的大海,海边一个在清晨的阳光中渐渐热闹起来的城镇,以及城镇边上一座巨石垒就的城堡,已经出现在眼前。
那里的人们,全无防备。
。
。
。
第一章 迷糊少年()
当阳光照着屁股的时候,罗伊被波拉贝尔领主城堡中的喧嚣声惊醒了。
管家的吼声,仆人们的脚步声,马儿的嘶鸣声,士兵的剑柄击打铠甲的啪啪声,厨娘和贴身女仆们的说话声,哗哗地倒水声。。。。。。。。。。
这些声音顺着一缕浮尘游动的阳光从狭小的窗户钻进简陋的小屋。
罗伊从床上跳起来,探着头往下一看,不禁暗暗叫苦。
主塔下面,城堡里的仆人们早就开始了工作。有的在菜圃里种地,有的拎着水桶打水,有的在洗衣服晒床单,有的在给奶牛挤奶。
唯一还呆在床上的,恐怕就只有自己这个喂马的小杂役了。
完了完了。罗伊眼珠子一阵乱转,找到自己的亚麻布一副手忙脚乱地穿上,又飞快地蹬上裤子和鞋,叫了声“奥利弗,快!”便开门往外跑。
一只原本懒洋洋趴在床边的狗,飞快地跳起来,迈着小短腿摇着旗杆一般的尾巴,跟在了罗伊屁股后面。
连跑带滑地顺着旋转楼梯下了楼,跑出城堡主塔,罗伊正准备偷偷摸摸顺着主塔右侧的城墙溜向马厩,就听见耳边传来一声让人魂飞魄散的声音。
“大脑袋!”
罗伊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
转过头去的时候,少年那双咕噜噜乱转的蓝眼睛,已经变得黯然无神,一副呆头呆脑的模样。
“小姐。”
阳光下,一个穿着嫩黄色长裙的漂亮女孩,正带着狐疑的眼神盯着罗伊:“你才起床?”
“没有啊,我刚才忘了拿东西。”罗伊一脸的老实。
“傻乎乎的。训练都快开始了,你还不快取备马。”领主小姐安妮瞪了家里这个模样看起来最傻的小杂役一眼,转身上了马车。
目送马车离开城堡,罗伊松了口气。
幸亏只是一向不太管事的男爵千金安妮,若是被管家,或者那帮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骑士抓住,那可就遭了。
老子少不得要挨顿骂。
趁人不注意,罗伊飞快地跑到马厩牵着战马走出了波拉贝尔领主的城堡大门,来到马场边。
波拉贝尔是一座滨海小城。位于圣索兰帝国西南,艾瓦隆大陆南部。
小城不大,依山而建。古老而光滑的石板路和一栋栋漂亮的小楼从山下的港口渔村一直向上延伸到平缓的山腰。
房屋大部分都是用圣索兰帝国南部特有的岩石垒就。白色墙石中混杂着一些橙色或黄色的石块,木质阁楼屋顶被统一漆成蓝顶白边,鳞次栉比地坐落在林木葱郁绿草如茵的山坡上,美丽极了。
每年鱼讯季节这里最热闹。
港口里停满了来自不同地方的大小货船。码头上的汉子们喊着号子扛着包。集贸市场上人山人海,旅舍饭店酒吧全都人满为患。形形色色的人们汇集在这里,使得小城看起来比一些大城市还繁华。
“早安,玛丽大婶。”
“早安,波希金大叔。”
用力把马拉到马场食槽边的罗伊,一边把马拴在马场木栏杆上,一边带着脸上迷糊而快活地笑容,跟身旁经过的人们打着招呼。
“早,罗伊。”
每一个人都热情地回应着他。不少从他身旁经过的大叔大婶还宠溺地拍拍他的肩膀,揉揉他的头发。
罗伊不是波拉贝尔城的本地人。
五年前,他才跟随他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爷爷威廉流浪到这里,在镇口东北的山林里搭了个小木屋安家。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大家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长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和一头黑色卷发的小男孩。
在波拉贝尔居民眼中,罗伊性格憨实内向,容易害羞,脸上永远都是一副迷迷糊糊的神情,看起来有点呆。不过,大家就喜欢他懵懵懂懂的可爱样子。
尤其是城里的妇人们,一看见他就忍不住要伸手捏捏他的脸。亲昵地叫他小迷糊。
人们喜欢罗伊,同时,也为这个淳朴可爱的少年感到惋惜。
罗伊从小失去父母,除了相依为命的爷爷威廉外再没有别的亲人。而更糟糕的是,这个大头男孩虽然勤奋努力,却因为身体缺陷不能修炼斗气。因此,他永远无法实现他的梦想——成为一名骑士。
对这个时代的男孩来说,这样的命运未免太残忍了。
艾瓦隆大陆是一个骑士为尊的世界。
三百年前的最终之战过后,人类被被魔族从东方赶到断天山脉以西的【救赎之地】,渐渐发展到巅峰的斗气和武技,让骑士成为了人类最强大的武力。
两百年多前,罗曼帝国皇帝凯撒二世正式将自己的名号上冠以骑士称号的那一天,标志着骑士从此和其他战斗职业区分开来,成为了贵族阶层的新成员!
包括帝国皇帝在内的每一位贵族,都以自己的骑士身份为荣。不但平民少年将成为骑士视为进入上流社会的唯一途径,就连那些生下来就不愁吃喝的贵族子弟,也必须在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之后,才有资格继承家业。
因此,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男孩打小就进入领主们的城堡或骑士学校,接受武技和斗气的训练,为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士而努力。
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靠努力成为骑士。
晋升骑士的条件很苛刻。最重要也最不可或缺的一项条件,就是骑士必须修炼斗气并凝结出【战环】!
所谓战环,就是斗气修炼到第一阶后,透于体外,并自动凝结于骑士脚下的光环。
只有拥有战环的骑士,才能真正运用斗气,在战斗中大幅度提升力量或速度,或者将斗气凝结于铠甲及武器之上,甚至化形出击。
战环的数量和强度直接决定着骑士的实力。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战环,哪怕骑着一只龙,穿着最昂贵的天纹魔甲,提着天帝赐予的长枪,也不过是一名骑兵罢了。
很不幸的是。。。。。。。。。。。。。。
大脑袋罗伊就是一个无法修炼斗气,连当骑兵都没人要的孩子。
无论他修习那一门斗气,也无论斗气是什么属性,罗伊够感应到从天气地魄和小腹的第一星云中产生的源力,也能够让斗气沿着身体的经脉运转壮大。可是,只要一停下来,刚刚产生的源力,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一丝都留不下来。
没有源力,就无法衍生斗气,也就无法充实气血锻炼筋骨。更谈不上沟通气魄,透体外放,形成战环了!
因此,在波拉贝尔城里,受大人喜欢的罗伊,却在同龄人中有另外两个绰号。
傻子!
废材!
。。。。。。。。。。。。。。。。。
一更2000字的话,一天两更。分别在中午和晚上下班时间。
一更3000字的话,一天一更。
故事开始了,匪军兄弟姐妹们票票顶起来啊!
第二章 骑士训练()
傻子?
废柴?
呸,你才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废柴!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憨呼呼的大脑袋其实早气得七窍生烟。不过,一想到爷爷威廉的棍子,他就只能把暴脾气隐藏在心里,带着他那一脸迷糊的好脾气模样,继续闷头当个傻瓜废柴。
波拉贝尔的居民们认识的是一个和别的男孩一样每天快活地跑来跑去,上树下河不消停,爱吹牛爱幻想,懵懂得有些可爱的好孩子罗伊。
可事实上,很少有人真正的了解这个男孩。
在来波拉贝尔之前,罗伊一直跟着爷爷威廉在艾瓦隆大陆流浪。
他三岁就会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四岁就会钻狼洞抓小狼,五岁就能在野兽出没的山里到处跑,打猎下陷阱采草药。
六岁时,跟威廉到矮人地下城,不到一年时间就闯出了偌大的名头。被一帮同样年龄的小矮人尊为小炮仗童子军的队长,匪号脾气暴躁罗矮子。
最后住了一年离开的时候,欢天喜地的矮人用炸药当鞭炮庆贺时差点把地下城给毁了。
七岁时,跟威廉到野蛮人营地。每天光着小身板,混在一帮牛高马大的野蛮人中间,骑马打猎,浑身上下除了眼睛外全画满了图腾,拿着标枪哇哇乱叫,树上吃生肉树下撒尿,见着喜欢的女孩子就扑上去往树丛里拖。
野蛮人营地只住了半年,他爷爷威廉见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赶紧带他去了诸如的机关城,结果这小子不到一个月就满口谎话,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捉弄人比最爱撒谎的侏儒都厉害,把机关城折腾得天翻地覆人见人烦谁见谁头疼。
最后被赶了出来,八岁一过,就跟着威廉去了精灵的湖边城。
精灵是优雅的种族,爱好音乐和一切美丽的事物,艺术成就非凡。举止言谈比人类的大贵族们还有赏心悦目。不过,大脑袋别的没学着,单就学会了精灵们小肚鸡肠睚眦必报的性格,但凡谁招惹了他,在屁股后面追上一个月也要报复回来。
再后来,流浪了一段时间,就到了波拉贝尔。
从定居下来的那一天起,罗伊的爷爷威廉就跟他约法三章。
首先,不能跟条小狼似的受点刺激就呲牙咧嘴就连示敌以弱的时候眼睛都瞄着人家的喉管盘算着怎么咬上一口。那样不行!
其次,不能一生气就发飙抡斧头挥椅子往人头上砸,要学会控制脾气,挨了骂就挺着,挨打就跑。要学会用人类的手段解决问题,不是矮人的!
第三,当面不能发脾气过后也不能随便报复。不能被人骂了一句就拿着布袋拎着大棒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三天五天地转悠找机会,不能见谁骗谁,说谎必须得眨眼皮。
最重要的是,小王八蛋不能见着喜欢的女孩子就往人家身上扑!
总之一句话,在这里他得把以前的东西全都收起来,装乖也好,扮傻也罢,要学着人的方式和人相处。要是有一点没收敛起来。。。。。。。。
当时罗伊的爷爷威廉,拿出了一根比罗伊胳膊还粗的棍子,在萧瑟寒风中舞得呼呼作响。气焰十分暴戾嚣张。
于是,当年来到波拉贝尔城才十岁的罗伊,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变成了现在这副老实憨傻的模样。
罗伊想不明白。好脾气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自己不能修炼斗气已经够惨了,还要低声下气地装老实扮迷糊。
如果不是为了找那。。。。。。。。
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罗伊揉着眼泪继续工作。
作为领主府专职照顾战马的杂役,大脑袋每天早晨的工作,就是给十几匹战马洗刷备鞍。
清晨的空气,还透着夜的沁凉。可罗伊已经忙得满头大汗。
“别动,旋风。”罗伊在畜生面前可不用装孙子,眼睛一瞪,一手拖着缰绳,另一手中的刷子在一匹灰白相间的骏马身上如同跳舞一般。飞快地将尘土草根清理一空。
原本还转着圈躲闪的战马,被少年一喝,立刻乖乖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被刷子刷过的油亮皮毛下,雄健的肌肉不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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