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大爷,打扰了,能不能给碗水喝,还有,我肚子也饿了,能不能给点儿饭吃?”那个该死的花名,下次回去一定要剥光他的衣服,暴晒在太阳底下以泄他心头之恨,他怎么没告诉他,出门一定要带吃的,就算没有,钱也行。结果害得他背了一大包废铜烂铁,连个馒头都没换来,在出谷的半道上嫌累赘大多都扔了。如今好不容易拄着拐杖,拖着人皮囊到得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真是天不亡他啊。
“啊~有~没有~~”
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啊,这老头子怎么傻乎乎的,还有,都流鼻血了怎么还一副飘飘欲仙的模样,莫不是有病?不会吧,刚出来好不容易遇着个人,却是个神经病,天,他不会那么衰吧?
“那个,大爷,您是有还是没有啊?”浣花辰一脸的莫名其妙,这老头怎么直盯着他看,他脸上长花儿了吗?
浣花辰不知道,他脸上哪里是长花了,那是比世间任何花都还要美丽,还要诱人,还要让人沉醉的容颜,这样的绝世容貌,连天地都为之逊色,有生能见那更是福幸。
“啊,那个,对不起,这位姑娘,我家老头子失礼了,只是咱么这儿是真没见过像姑娘这样漂亮的人了,简直就像天上的仙女下凡一样。”一旁的老太太终于清醒了过来,这才忙着道歉,只是这个道歉也太他妈雷人了。要是花名在这儿的话,指不定又要奚落浣花辰几句了,活生生的一个十八岁的成年男子,居然被人认成姑娘了,他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呃~那个,老大妈,我不是姑娘,名副其实的从茶壶出水的真正男人!”呜呵,浣花辰他骄傲啊,每当一撩裙摆,显示他的男人威严的时候,他就是站在世界顶端的人,一路众生都在他的俯视下甘拜下风。
“哈?!对,对不起了,那个,这位公子,赶紧里边请,我这就端水拿饭菜来。”一脸的不相信,但看着浣花辰裤裆处顶出的那一块,可怜的老大妈终于羞红了脸,尴尬的拖着满脸桃花相流着哈喇子的老头子回了里屋。不怪她没见过美男,只是这样的人间极品还真是闻所未闻。
水足饭饱,给了老两口两粒丹药后,浣花辰继续北上。不是他卖弄身材满山坡瞎逛勾引豺狼,谁叫他从来不认识路,到哪儿都是凭感觉走,当时出谷要不是那群猥亵好色的山神伊狗们的追赶,恐怕现在他一个人还在山里转悠,找不到出口呢。
“麻烦啊,麻烦。。。不过真的好难吃的啊。。。”浣花辰自言自语,眼看就要走到一个两山夹路处,想起刚才那老两口的反应,他想着要不要易个容什么的,万一再遇着别人也不会闹刚才的笑话了。可是基于花名的变态,他教的易容术更变态。
花月容,不同于其他易容术、易容丹的效果,它是基于一套易容功法的易容术。运起功法口诀,只要再添加一个外界媒体,易容轻而易举,而且除了易容者本人说出来,没人能看出。那外界之物可以是一棵草,一片树叶,甚至一滴河水,只要在身边顺手够用,绝对有效。只是,难就难在,那些东西都要吃进肚子里,而且味道比之平常苦涩难咽,还有易容后的缺点,易容者身上会散发出媒介物的味道,直到一次易容结束。
“哎,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难吃就难吃,总比被人当猴看的强。”说做就做,浣花辰放下瘪瘪的包袱,一pigu坐在了路边,双腿盘起,手上运起了易容功法,不一会儿,在一棵麦苗下肚后,一张平淡无奇的脸就练成了,原本勾人心魄的桃花眼被眼皮压低变得小而狭长,只是那里边的神采怎么也掩饰不住。
易容结束,浣花辰用头绳将长发随便挽在脑后便优哉游哉的朝前方走去。淡黄的皮肤有些粗糙,像个农村里出来的野孩子,只有单薄的身体告诉别人他的瘦弱。
“小的们,给我上。”在浣花辰看风景看得嗨翻时,山道一旁的树丛里,一位个子高大的胡渣男人朝着周围一挥手,二十来个山贼模样的人吆喝着朝山下冲去,不一会儿便将浣花辰团团围了起来。
“哟,这位小兄弟,大夏天的走路应该很累了吧,来,兄弟我好心,帮你拿着包袱。”其中一个瘦不拉几的斗鸡眼大叔,没等浣花辰说话,鸡爪似的手便伸向了浣花辰背上的包裹。
突然被这些个人围住,有些愣神,记忆里见过的人也就花名和小黑两个大美人,像这样皮包骨头外加斗鸡眼的大叔,天杀的浣花辰还真是难以入眼。
“那个,这位大叔,你应该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你这样拐弯抹角,弟弟我还真有些糊涂了。”这世界,也够疯狂的,不知道是谁颁布的命令,改革向前,斗争要文明,这一文明,文人墨客到还好说,要一老百姓整天之乎者也的,还真是强jian人的耳朵。
“啊,哦,也对,还是小兄弟有文化,此路是我开,此树。。。。。哎哟,老大,你干嘛打我。”斗鸡眼还没说完就被刚才的大个子男人揍了一拳,满眼冒金星不知转了几个圈圈。
凤凰山是这一带的无常地带,六藩争霸,四方被逼到绝路的人们就聚集在了这里,以山贼为生,专抢路上行人,横行百里,无人敢反抗。珩磨自三年前流落到这一带后,因为身强体壮,力大无穷,而且脑子也稍微有些好使,便一跃成了这凤凰山的霸王。
“你傻啊,人家叫你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啊,老子没教育过你么,做人要实在,不能失了本分。”浣花辰狂汗,敢情这是山贼的顶上博思。乍眼一看,虎背熊腰,身强体壮,络腮胡渣,满脸精肉,一条胳膊顶过浣花辰的两条大腿,这人不是属牛的都难。
“不好意思这位小兄弟,我们也是为了一口饭吃,要是天下太平,我们也不会出来当山贼,所以,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吧,也免受皮肉之苦。”珩磨凶神恶煞的两眼瞪得溜圆,嘴边的寸长胡须随着嘴型一上一下,就跟跳桑巴一样,某一刻,浣花辰想笑不能笑,脸憋得通红,差点儿就背过气去。
看着浣花辰抖动的肩膀,珩磨还以为他是害怕了,便也放松了语气。“斗鸡眼,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搜出来,留两个小贝给他,其他的就不要为难了。”珩磨本是农村来的孩子,看到浣花辰粗糙的肤色和瘦弱的身材,就想起他以前受过的苦,于是同情心泛滥,准备不再为难他。
“哎,说归说,你们别动手啊,哎哎哎我的包袱~别抢啊~”如果浣花辰算得上是个秀才的话,那这些人绝对是柳下惠了,只*钱财不*美人。
“啊!!!!!!”斗鸡眼粗暴的将浣花辰的包袱抢了过来,打开一看顿时一声尖叫,吓得周围的人职业性的防备了起来。珩磨面不改色,走上前去,打开包袱一看,微微皱了皱眉,说实话,在这个以贝为金的天下,铜铁拥有顶级的价值,千囍易一金,平常老百姓一年到头,能见到十个贝已是三生有幸,而千贝为一贯,千贯为一囍,千囍才抵一两铜或铁,那是多大的财富,但这平淡无奇的少年身上,居然有这么多的铜币和铁币,他究竟是什么人。
“这些都是你的?你究竟是什么人?”珩磨有些难以置信,这些钱币加在一起,能买下半个蓝藩,这么多的钱币,居然背在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身上,任谁看了都不敢相信。
“哦,这些个破铜烂铁啊,嗯,也算是吧,不过你要是喜欢,都给你了,反正我背着也是累赘。”一句话雷倒了在场的众江湖山贼好汉!浣花辰亲,你知不知道这些个钱,放在世上,又要掀起多大的腥风血雨啊。
“咳咳咳~”难以置信的看着浣花辰,珩磨现在有些明白了,敢情这个小子还不知道这些个废铜烂铁的用处,有了这些钱,当下六藩的格局肯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战争会越演越烈,如果时机得当,说不定这天下也将统一。
“来啊,把他给我抓起来带回山寨,我要好好的盘问盘问。”一挥衣袖卷起包袱,珩磨命令刚下,几个大汉便将浣花辰仰面抬了起来。
“呜啊,你们还真是混蛋呐,说风就是雨,我不是把东西都送你们了么,你们怎么还要绑架啊,讲不讲理啊?!”只是浣花辰的声音淹没在了众山贼的狂呼当中,他的心沉到了谷底,早知道,他就不跟这些野蛮人磨叽了,三十六计逃为上计,这可是花名那个混蛋交给他的不二之作啊。失策失策!希望这些野蛮人不要把他给蒸来吃了,不然他的江湖逍遥游就要泡汤了。
带回山寨已经三日,浣花辰趴在地上,眼皮沉重,周围漆黑一片,那个混蛋博思自回山寨后便将他扔到了一边,又是小黑屋,又是馊饭硬馒头,他堂堂隐药谷最得宠的弟子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他真替花名羞愧啊。
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突然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艰难的爬了起来,浣花辰摸到门边,仔细听了听,守门的人已经离开,老天保佑,他使劲的拽了拽门,谢天谢地,木门很快被浣花辰拽开了。当外面的光线射入是,浣花辰艰难的闭了闭眼睛,当适应外面给的光线后,他便跑了出去。
外面喊杀声,呻吟声,哭喊声,响彻天际。百来号衣装各异的人拿着棍棒兽牙制的武器,与一群衣着统一,训练有素的人厮打了起来。很明显,这是军队来剿灭山贼了。
浣花辰左躲右窜,来到了一个小木屋旁,身体的脱力让他再也移动不了半步,索性就躲进了屋。天无绝人之路,这是那些山贼的厨房,里面还有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想来那些军队也是突袭,山贼忙于抵抗,连饭都没法吃了。反正他肚子饿了,当了山寨的几天客人,也不算偷来之食。说干就干,浣花辰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只是吃饱了又能怎样,吃饱了也得有逃出去的机会才叫幸运,很明显,浣花辰不属于那一类。山寨很快就被沦陷,所有的人都被抓了起来,大人,小孩,老人,绝无例外的都被带回了军营。只是听说,山寨穷得叮当响,军队一分油水也没捞着。这惹怒了带头的军官,干脆一把火烧了整个山寨。
屋漏偏逢连夜雨,浣花辰恨恨的想着,可是这又是个什么情况,这么多人被一根绳子捆着双手,偏偏前面的人还是那个山寨的博思,看着那粗壮的大屁股,浣花辰就想给他来一脚,都是这个扫把星,要不是他把自己抓到山寨,他也就不会被关起来,不会被关起来也就不会饿肚子,不会饿肚子也就不会在逃跑时没了力气,他也就不会到厨房去偷东西吃,不会偷东西吃就不会耽误时间,不会耽误时间的话他早就逃出去了,也就不会成现在这个囧样了。
呜呼哀哉,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遇个衰人也!
☆、第三章 成了军奴
凤凰山的山贼在那一带已经存在十多年,平常就算老百姓哭爹喊娘的要求蓝藩的尊上派人剿灭山贼,也是无济于事,只是如今这番举动,想来军队是急需资金和人口,就算不能拿来充军,那些山贼的满身力气也能采矿挖煤。
蓝藩都城建在洪兰河边,整个洪兰河从西南向东北流向橙藩,蓝藩尊上有两个儿子,都是大将军,一个带军守西,一个带军守东,浣花辰被抓去的军营便是西部大将军,蓝尊的小儿子蓝林的军营。
蓝林仗着是蓝尊的儿子,平时胡作非为,滥杀无辜,惹怒了八方百姓。而且为人喜怒无常,好逸恶劳,脾气暴躁,做事手段毒辣,不讲章法。蓝尊知道他的脾性,便将之发配到了这西部鸟不拉屎的旮旯里,让其好好反省,但蓝林不仅不知悔改,还越来越残暴。只是最近听说有些收敛,而且行为一反常态的变得温文尔雅了起来,这是因为一个人来到了军营。
军营主帐右侧的一个大帐里,花月仔细的分配着手中的药材,旁边两个大药柜上,有的抽屉开着,有的抽屉已然写好了标记。这些从中央刚运过来的药材,在花月看来极其珍贵。虽然他不喜欢站在身旁的蓝林,但他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月先生,这些药材是我请求尊上运过来的,若是还少什么,我马上派人再去拿。”蓝林搓着双手,眼睛锃亮锃亮的看着花月忙碌的身影,身为蓝尊的小儿子,什么样的美人他没见过没玩儿过。只是,当他看见花月时,还是大大的吃了一惊,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高雅的气质,不屈不挠的精神,婀娜的身姿,纤细的腰板,白皙的皮肤,就连声音都那么让人如痴如醉,当他看见花月的第一眼时,他便决定,这个人是他的,谁也别想跟他抢。
他要让这个人匍匐在他的身下呻吟,求着让他疼*,他要狠狠的蹂躏,那种践踏别人尊严的感觉,想想都让人欲火中烧。
“不用了,这些药材足够军中使用半年了。”这烦人的鸟人!一个月前,要不是军中闹瘟疫,他也不会趟这趟浑水,先不说这有违他的意向,就这蓝林看他的下流眼光他都受不了。只是,他也不能见死不救,战争再残酷,受害的都是人,与地位身份无关。
“呵呵,月先生,你看外边阳光甚好,我为你准备了些礼物,放在军营的竞技场上,先生要是有兴致,跟我去看看如何?”花月眉头一皱,这只狐狸,为了得到他,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更要命的是,他的软肋被这个人狠狠的抓在手上,令他逃脱不得。
“曹医师,那~接下来的工作就麻烦你了。”曹医师是军队的原军医,只是自花月来后,蓝林便卸去了他的职位,以曹医师的性命相逼,强迫花月留在军中,美其名曰是军队的需要,可谁又知道他心里的花花肠子呢。
浣花辰一众被带到一个广场上,所有的女人和小孩儿在半道上被带往了别处,剩下的都是山寨里的男同胞们,包括他这个被无辜殃及的池鱼。
环顾四周,东南西三面围着的都是士兵,北边是一处看台,几张桌椅无情的看着台下的蝼蚁。此时一位穿着军装配着鉬的军官登上了主席坐,后面跟着一位白衣男子,只是在男子出现的那一刻,众下都鸦雀无声。
“原来除了混蛋师傅,世间还有如此不惹凡尘的人。”浣花辰吃惊的看着台上的花月,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挽在脑后,几缕青丝在额前缓缓垂下,却掩盖不住主人脸上的风华,妩媚而不失高贵,白里透红的皮肤,是人间绝世的清玉,令人想要放在手中好好的把玩,*在心里,疼在心里。
花月轻拂衣袖,转身应着蓝林坐在了他旁边的座椅上,清雅的面容无波无澜,只是他的眼神静得可怕,怒火飞也似的想要往外窜,却又被很好的隐藏了起来。
浣花辰看着那样的眼神,皱了皱眉头。这个人给他的感觉,总有些不真切,仿佛他不应该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
“月先生应该听过马踏飞燕的故事吧,嗯唔,我对它可是印象深刻。今儿个也是个好天气,我看先生平时都呆在医帐里,这军中也没什么让先生高兴的事儿,就当是个娱性节目吧,还请先生赏个脸。”蓝林的嘴角弯起,邪恶的笑了起来,烽火戏诸侯,他蓝林今天就来个马戏群奴,博美人一笑。
“你!!!”听到这话,愣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花月也难免后背一凉,马踏飞燕,这是要让马和这些山贼重演那种场面,光是听着,都让人寒骨,这蓝林还真是畜生。
“呵呵,来啊,放马!”就当没听见花月有些怒意的话语,蓝林朝左边一扬手,那些早已等待不急的士兵,策着马便飞奔了出去,朝着场上六七十来号人冲去,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