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旧故事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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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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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盒子里,不自觉地显出些许笑来。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真的怨不了多久呵,他怎么能舍得?只是怕罢了,受过伤之后就忘不了疼… 
  2。
  唐稼几乎可以说是林九的一个秘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林九向来就知道自己与别人有不同性取向的,他是在农村受的教育,哪里有过什么性启蒙呢?
  第一次梦遗的时候,他的父亲有些隐晦的告诉他,这是长大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梦中的身体不是女人的峒体,也是直到升上高中他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其实他并不惊讶,大概隐约是知道的罢,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就策划着考到遥远的南方去,年轻时他已经明了自己的不正常会给家里带来麻烦呵。 
  如果不是唐稼,如果不是他,或许,他林九会是个正常的伪装得很好的同吧,如果不是遇见他,林九猜想自己甚至会为了要一个家庭而去找一个女人呵,只是因为他,因为这个男人,林九不觉有些怨怒… 
  唐稼是那种聪明却又温和的人,笑着的时候格外的吸引人,林九在新人典礼看见唐稼在致辞时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不过那时候唐稼大概还不认识他吧,却不知那被混杂在新人中的一员的自己用带一点喜欢与欣喜眼神看待的唐稼其实是感受到了也注意到他的。 
  后来唐稼是这样形容他的,他说,阿九,你坐在那一群新人里,感觉好弱,不过很干净,像个小书生。 
  知道他是东北人,唐稼忽然神叨叨地环抱他,既而道,这么瘦,你匡我啊?
  那样肆意的男人,的确是有资本的,一张斯文中透着英气的脸,个性那般随意,竟然能够因为想与他同寝室而换了来,连他都好奇是怎么做到的,可唐稼这种人,最常的姿态就是盘着腿一脸深远地道,山人自有妙计。 
  彼时他们还只是两个刚过了军训的大一新生。 
  3。
  林九的头发素来生的柔软,那时候两人还不是恋人关系,唐稼就已经很喜欢那般揉乱他的黑色头发,像对待一只安静的猫。 
  唐稼并不是一个静得下心来的人,逃课打球的事情也是做得不少的,总不乐意进学生会,据他本人解释,是不乐意奉献和牺牲,他又不爱党。林九在大一的时候就已经入党了,可唐稼居然连团员都不是。 
  林九的宿舍是四人室,唐稼在他的下铺。 
  那个人总是怕冷又怕热的,一到冬天就会钻到他的被窝里,贴合他的皮肤,汲取他的温暖,后来被缠怕了,担心上铺的单人床睡两个大男人会摔下去,也不得不认命地自动钻到他的被窝里为他暖床了。 
  林九从来不是个容易一见衷情的人,他就像一只迟钝的表,生来就带着些认真和沉稳,既然是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也只是藏得更深,不欲被人发现,那时候遇见唐稼,指不定就是一场劫数。 
  唐稼是个聪明的人,林九一直是知道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喜欢着的,可唐稼却是早就知晓的。 
  其实,那个时候,同性恋还是一个很隐晦的群体,林九曾经路过一家gay吧,却是没有进去的。他本来就有一些轻微的性洁癖,再者,他从来世没有过想要承认自己的性向的,那样小心翼翼地掩藏,却还是敌不过唐稼腐蚀般地靠近,又或许,在那个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了些唐稼的身影了吧… 
  4。
  林九的生日是在四月末,大多时候是和国庆接壤的。 
  二十几岁时候还能为了生日而兴奋不已,等到三十多些了,大概就只剩下些对时间飞逝的感慨吧,林九在这所学校任教这十年间一直是单身的,以至于总有人以为他在乡下已经有了自己的媳妇。 
  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是因为一个叫唐稼的男人。 
  三十二岁的生日,林九破天荒的花了几个小时搭车上镇上下馆子,特意让老板做了长寿面和红糖鸡蛋,很简单的东西却也收拾的精巧。 
  味道也是好的,却是不一样的,和记忆里的偏差太多呵… 
  在林九的老家,每每他生日的时候,母亲总会煮一碗红鸡蛋予他,来南方上大学的这那一年,他总以为是吃不到这东西的,这样的事曾经向唐稼提起过,却不想他居然记得了,现在想起来,居然有些遥远的感觉。 
  仍然记得那个早上,唐稼手中端着一碗红糖鸡蛋,摇醒他,跟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那样认真的眼神,黑曜石搬漂亮的眼倒映出他睡眼朦胧的模样,还没有完全清醒的他看着他手上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红糖鸡蛋,那个味道也还是记得的,蛋煮得有些老,很甜,他还记得那时候吃得很是仔细,一口一口吃下,那种甜居然蔓延到回忆中挥散不去。 
  林九用筷子狡断了面条,有一些失神,那时候吃的也是面的。 
  大一那年的生日是在宿舍里过的,周末和五一的假期撞在了一起,宿舍了除了阿就只有特意留下来的唐稼了,那时吃的也是长寿面,是他煮的,白水清煮,加了一点盐,两人却吃得津津有味,其实,看唐稼吃东西对于烹调者是件快乐的事,不同于林九的细嚼慢咽,唐稼吃得很快,还带着满足的呼噜声,明明是清淡无味的东西,却吃得那么快乐,以至于忘不掉那模样。 
  恍惚间面已经凉了,林九只得放下筷子,结帐离开,这时,天已经黑了大半,再坐车回到学校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了。 
  明明没有吃下多少东西,胃却满是胀腻的感觉,忍不住灌下一整杯水,才冲淡了那股甜味。 
  林九用清水洗去了发胶,用干净的布擦了擦头发,才翻开学生们的作业批阅起来,周末及五一,又是一周空闲时间,他不觉有些失措,人一闲下来便总忍不住想事吧,静不下心,也就不再看那些作业,任它们这样摊放在自己的桌上。 
  接近夏天的温暖是带着些躁热的,也是这教师宿舍边种了树,天气一热,还有些树荫挡着,屋内只有一台老旧的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却不见凉爽。 
  林九手里捧着的是前些日子在图书馆借的《恶之花》,他时常会抽空去图书馆借书的,生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其实,唐稼和他不同,他是个真正聪明,讨厌看书的人,但是一到了夏天,他总喜欢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不是情人,一到周末,唐稼总喜欢跟着林九去图书馆,时常是趴在一边看他看书的模样的,趴着趴着就会在空调的凉风中睡着,其实那个时候林九是看不进书的,也只懂得用眼一遍遍描摩那人的模样,很好看的睡颜,像个不设防的孩子,有一张漂亮的薄唇,却会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吻他…明明不是确定了的关系,唐稼却总是趁他睡着的时候吻他,用唇舔湿他的唇,贴合,亲吻,可他其实是一直醒着的呢,那样黑暗的夜,明明贴合的皮肤都发着烫,却还要粉饰太平。 
  林九忍不住摸上了自己的唇,有些冷,找不到另一个炜暖它的温度。 
  “唐稼…”林九发觉,原来不自觉地,他居然念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呵,也是,是真的有些想他的。 
  其实他早就不恨了,他只是习惯了等,等他来,带他回去,林九知道,唐稼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5。
  五一假还没有放完,班上的数学老师就先回来了。 
  看见林九,也很温柔的打了招呼,耳朵上多了两枚银色耳饰。 
  女老师已经二十六了,是自己从前教过的学生的姐姐,两年前就是他帮她进的这所学校。 
  林九朝她点点头,看着她的耳垂,只一响,才轻道,小心别沾了水,指不定会发炎。 
  女老师不自觉问道,林老师,你那个真的是耳洞阿?
  恩,林九点了点头,也不多言,她才自觉多嘴了转移了话题,说是陪朋友在珠海玩,另外一人提前有事,就先回学校来了。 
  两人一起吃过午饭才分别的。 
  林九忍不住又走到了那棵挂着路灯的白杨树旁。 
  那个铁盒还是静静地躺在原本的位置,他又把它挖了出来,满是纸片的盒子底部只有一封完整的信,里面有一只蓝色耳钉。 
  其实是一对的,另一只在唐稼的耳朵上。 
  他们真正发生关系是在大二下半学期,两人都喝醉了,而他,潜意识里顺从了他的求欢。 
  其实,唐稼的技术是好的,至少第一次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只是纯粹的疼。 
  那时候应该是两人的关系最甜蜜的时候吧,那个人硬是央着自己和他戴一对同款的耳钉。 
  蓝色经典款八边钻,很漂亮,同样记得深刻的还有打耳洞的疼痛。 
  唐稼本来就有耳洞的,林九的耳洞却是唐稼亲手打的。 
  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 
  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了。 
  唐稼最后一次寄信给林九是在林九三十二岁的生日,那上面写的是,阿九,我要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我。 
  可那个人始终没有来。 
  其实有些不甘的,却还担心那个人会不会还等着他,便求表妹把几年前给他们当伴郎时和她的合照寄给林九,他轻笔在上面写的是,对不起,不再端正,带着些潦草。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奇迹,唐稼死在第二年的三月,始终没有挣扎过林九的下一个生日。 
  唐稼的墓地在珠海,这是很少人都知道的,只除了他熟悉的那几个人,如他的大学班长,当然也是他的妹夫。 
  7。
  林九准备结婚了。 
  35岁的这一年,娶进了一个温柔的南方姑娘,是与他同校的老师,等到两人结婚后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学校里的,只不过又在镇上租了一处套房,周末的时候也能回自己的家,母亲很是高兴,年迈的身子禁不得颠波,只打了电话嘱咐他今年过年记得回家。 
  其实没有什么的,只是一切都恢复成他最初的想法,他的生活,他的家庭,都恢复成原来的路经罢了。 
  鬓角的头发又长长了些,林九下意识地将它轻掩了掩,盖过了耳骨上那个疤一般的空洞,其实,已经接近麻木了。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那天,四月已经快到尾声了,两年了,再也没有收到那个人的信呵。 
  他再次挖出白杨下的那个白色铁盒,其实已经锈迹斑斑了,毕竟是这样十多年都过去了… 
  盒中的碎纸被他一把一把地抓起,扔到垃圾桶里,原本这些东西,还有什么好留下呢?
  盒底躺着的是那封翻看了多遍的信,以及一张照片。 
  信纸,信封都泛着些岁月的土黄,可那照片还很是新的模样,背面上唐稼的字迹显得潦草,只有一句对不起。 
  照片里,戴着蓝色耳钉的男人倚着一个女人笑的开怀,日期定格在2005年4月20日,信封里的蓝色耳钉被他装进了口袋,林九那般仔细而认真的把信,以及照片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到底,唐稼还是那个唐稼,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永远能把心分散的人。 
  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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