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佑摇了摇头,格鲁城这样大,也不知去哪里找人,只好叮嘱小二,等那老人一回来一定看着他,热饭热汤侍候着,别让他再随意走动。
出门溜达一圈,也没见什么好玩好耍的,这大美帝国地处戈壁,大片国土都是被风沙覆盖,只河谷周围几块大的绿洲才有城池市镇,其都城格鲁算是最为富庶繁华之地,但与帝都相比,差了不止一两个档次。
走着走着,倒见路旁一个小摊在卖果品,阵阵甜香飘来,惹人食欲。
赵佑走进一看,只见那竹筐里尽是拳头大小的甜瓜,表皮光洁,黄黄白白的,看起来很是诱人。
那小贩一见来了生意,笑着招呼:“二位要来几只甜瓜么?自己家里种的,味道很好的!”
见他停下来,铁士脸色淡淡:你要买这个吃?”
赵佑点头:“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不爱吃水果的人少之又少,自从离开帝都,几乎没有吃过水果了,今日正好大饱口福。
如此想着,饶有兴趣弯下腰去,一手捞起一只甜瓜,摸摸这个,再敲敲那个,不知怎么挑选。
倒是铁士,在小贩那里要了只小些的筐子,眼睛随意一瞟,就抓起三四只放进去。
赵佑按住筐子叫道:“你会选?”看着那些瓜都长得差不多,味道闻起来也是一个味,他能保证他选的一定好?
铁士耸耸肩:“我自然会选,在宋氏王国到处是这个,经常见得山里的野猪去地里偷吃。”
旁边欲要停足的几人闻言便走,赵佑反应过来,一拳都在他身上:“你才是猪!”
铁士面色正经道:“我是实话实说。”
见那小贩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赵佑赶紧拾了几只放在筐子里,笑道:“我朋友喜欢开玩笑,你别介意……来算算价钱吧?”
小贩正在点数,半路上一只手掌伸过来,将筐子按住。
手指修长,肤色白净,各处细节十分漂亮,挑不出半点瑕疵来,赵佑一边暗地跟自己的手做着比较,一边顺着手臂往上看,待看到那张温润含笑的俊脸,登时没了心情。
“这甜瓜看起来不错,店家我全买了,大筐小筐一起算。”那嗓音倒是清朗好听,但说出来的话足以把人气死!
第三百一十章 没骨气
“小筐是我们已经买了的。”铁士冷声陈述,丢了块银子在小贩手里,就要去拿筐子。
“等等。”泰冲笑吟吟摸出只金元宝,递给那已经目瞪口呆的小贩:“所有的甜瓜我都买了,要嫌不够,我还可以加。”他一句说完,跟他寸步不离的黑衣人从街角齐刷刷冒出来,各个面容肃穆,神情冷峻。
小贩看着他身上华贵的素白衣饰,再瞥见那队黑衣人,又是利诱又是威胁,哪里还敢加价,点头哈腰道:“公子客气,这些甜瓜都是公子的,我家里还有,明日一早给送到公子府上去!”
一只金元宝两筐甜瓜?脑子被门板夹了。
赵佑险恶撇撇嘴,拉着铁士往别处走:“你以前总说我纨绔,看到没,这个才是……”
没买到甜瓜吃,但想到铁士那番野猪偷吃的说辞,心态倒是平和,两人在格鲁城里走了一圈,走得累了,随意找个小饭馆,就着临床的位子坐下来,叫上两碗汤饼,一大盘烤肉,边吃边看风景。
这烤肉是当地一大特色,外酥里嫩,肥而不腻,赵佑吃得小嘴冒油,眼见他杯里茶水见底,小二久唤不来,铁士起身自己去添。
他前脚一走,某人后脚即来,当仁不让坐在赵佑对面,顺带一碟切成薄片面甜瓜摆在他眼前:“我尝了,这甜瓜味道不错,比茶还解油腻。”
赵佑看着碟子里码得整整齐齐的瓜,粉白里透出点翠色,水水润润,卖相极好,只可惜是出自他之手,心里再是垂涎都不会动嘴。
“怎么,方才不是想吃么?”泰冲看着他抿唇的动作,忍不住笑道:“放心,我洗得很干净,碟子还在滚水里煮过的。”
赵佑翻了个白眼甩过去:“万一你撤点毒药啥的在上面,我岂不中了你的道儿?”
泰冲温柔一笑:“你味觉超常,稍微一点就能尝出好歹来,又怎会被我下毒?三儿,你当真是记性不好。”
听得那三儿两字,赵佑只觉得自己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干笑道:“泰四王子是在叫谁呢,这么肉麻。”
泰冲笑得温柔:“自然是在叫你。记性不好也不打紧,以后我经常提醒你便是。”
赵佑哼了一声,这花痴之人说的都是胡话,不理也罢,眼见铁士端着茶水大垮步过来,略略放心,继续撕肉吃饼。
“怎么又是你?”铁士走进过来,眉毛一拢,止不住的冷淡厌恶。
泰冲无辜笑道:“我有什么办法,格鲁太小了,走到哪儿都会遇见,这就是缘分。”见铁士盯着桌上的甜瓜,笑容收敛,正色道:“甜瓜味道虽美,瓜蒂却有剧毒,你内力深厚吃了兴许没事,但他吃到一点都不行。”
赵佑听得冷笑:“敢情你抢着买了一筐子甜瓜,原来是一番好心要警告我们这个?”
泰冲看着他不屑的眼神,眼底闪过一抹幽光,终是叹息道:“从今往后,我不能……再让你遭遇一点危险。”
“你离我远点,我就安全啦!”赵佑懒得再看他,结果铁士手中的茶杯喝了一大口,站起身来:“好了,我吃饱了,铁士我们走吧?”
撇下端然正坐的泰冲,赵佑随铁士走出两步,忽而转身回去,指着那碟还没动过的甜瓜,满面堆笑:“确定这是给我的?”
泰冲眼睛亮了下,浅笑道:“当然。”
“那就好。”摘由开开心心端起碟子,径直走向店门口的食桌,那里坐着名年纪不小的女子,一双眼一直盯着这边的美男瞧,频送秋波,只可惜那脸上满是细纹,堆满了脂粉,一颦一笑,粉末就簌簌往下掉。
“给,那边穿白衣服的公子爷送你的甜瓜,他不好意思过来,找我帮忙传个信,说他对你一见钟情,你要是也喜欢他,就过去凑成一桌好生聊聊……”没等他说完,那女子已经眉开眼笑抢过碟子,一阵风似的朝泰冲奔去。
赵佑耸了耸肩,暗叹这世间花痴真是不少,孤男寡女,正好凑成一双。
两人也没甚逛的,索性打道回府,一回客店房间,就见门内摆着一筐甜瓜,看那竹筐式样,俨然就是被泰冲抢走的那一筐!
赵佑愣了下,找来小二一问,说是名黑衣男子送来的,指明是送到他的房间。
黑衣男子,不正是泰冲的手下吗?
看来这泰四王子还真有两把刷子,格鲁城中大大小小客店不少,只一天一夜他就找上门来了!
盯着那筐子里粉白青绿的甜瓜,赵佑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液,这异国他乡也难得见到水果,浪费了要遭天谴的!
挑了个又圆又大的,嗅了又嗅,仔细检查审视,没觉得有异,于是打来清水洗净,削皮去仔,切片装盘,想着泰冲的话,将那瓜蒂处切了又切,弄得干干净净。
做完这些,自己先尝了一小口,然后放心朝铁士招收。
“没问题,来吃吧。”笑得眉眼弯弯,再咬一口,那清甜的汁水在唇舌打转,齿颊留香。
铁士轻哼一声,见着他的笑容只觉得碍眼,看也不看那甜瓜,转身去了外屋,嘴里酸溜溜直嘀咕——
这没骨气的,人家几只甜瓜就给收买了……
……
宸宫,位于大美帝国皇宫之东,是历代皇后的居所。
这日细雨淅沥,到了半夜才渐渐停歇,雨后风气,微有一丝凉意。
四周一片寂静,却有两条人影避开巡逻宫卫,在宫墙上矮身疾走,转眼间行到宸宫附近。
循着潺潺水声,两人在周围转了几转,待寻到那有过一面之缘的假山瀑布,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宸宫就建在瀑布背后,倒是皇宫中园林最美风景最佳的宫殿。
上次因为泰冲在后追赶,看得不够仔细,单知道这瀑布前是一座大池塘,池塘前建有风烟亭,如今走进细看,才发现顺着亭子前行,没走几步又是一片长廊,廊下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香花,什么凤仙花、百日草、半支莲、万寿菊、美人蕉,开得很是灿烂,堂后又挂了甘蓝、萱草、龙涎等香珠,但觉香气袭人,芬芳扑鼻。
再往前走,紧邻瀑布便是一座穹顶华堂,堂中有桌有椅,有杯有碟,还有架美人靠,上面搭着张薄毯,丢着几柄团扇,想是宫里妃嫔夏日歇息纳凉之所。
“没想到这大美帝国皇宫房子修得不咋样,园林景观倒真别致,当初修建时相比花了不少心思!哎哎,当皇帝真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赵佑感叹一阵,转头看着一脸淡漠的铁士,轻笑道:“铁士,你想不想当皇帝?”
铁士淡然摇头:“不想。”
赵佑扁嘴哼道:“胸无大志的虎儿。”
铁士反问道:“当皇帝有什么好?”
赵佑笑道:“你也来扮一把皇帝,就知道啦。”说罢拉着他坐在正中凉床上,捧着只茶杯奉到他面前,屈膝说道:“小人侍候陛下用茶。”
铁士接过,点头道:“谢谢,我不想喝。”
赵佑摇头笑道:“皇帝不会道谢的,你太客气啦,学都学不像。”
末了又端着只碟子过去,故作恭敬道:“陛下请用,这是最好的贡品鲜果。”
铁士瞥了眼他手中的空碟,正经道:“我不爱吃水果。”
赵佑愣了下,直接将碟子朝他甩过去:“死小子,本殿下如此相待,怎么这样无趣!”
铁士手掌一翻,将碟子拿在手中,轻轻放在桌上:“好了,已经耽搁了这样久,该办正事了。”
赵佑嘻嘻笑道:“着急什么,让他多等会,反正我是睡够了的!”料定泰冲今夜必在宸宫等候,他吃过香饭即是告知铁士,各自关在房里睡了半日,睡到天黑才起,精神那是好得不得了,也不必眼巴巴赶去,先在皇宫里逛个够!
两人在长廊里听雨赏花,磨蹭了小半个时辰,这才往宸宫而去。
宸宫是皇后寝宫,照理应当很是繁华富贵,一路但见灰砖青瓦,红墙竹楼,清幽有余而华美不足,颇有些小家碧玉的韵味。
赵佑忍下心中疑惑,径直朝前奏,殿堂倒也宽阔,灯光闪烁,映出廊前一道白衣胜雪的人影,清隽挺拔,却又如斯瘦削。
两人脚步声并未掩饰,那人听在耳中,含笑转身过去,正是泰冲。
“两位来得倒早。”
早?赵佑暗哼一声,此时已到丑时,称之为早,真是睁眼说瞎话!
以为谁都像他一样闲得发慌吗,大半夜不睡觉,跟个孤魂野鬼似的的四处游荡?
没有理他,赵佑大踏步朝殿内走去,宫殿里花幔均已挑起,铜鹤灯架上点着灯火,高低错落,风雨中确有几分温暖之意。
第三百一十一章 赶鸭子上架
外殿内殿,一间间寝室走遍,除了几具被点了睡穴的太监宫女,没见到别的人影。
正要退出,忽见墙上一幅人物丹青,不觉轻咦一声,停下脚步。
画上所绘是一片花团锦簇围合下,一名锦衣少妇正在逗弄怀中婴孩,少妇端庄大方,温柔秀美,看向婴孩的目光里满含慈爱,而婴孩不过五六月大,咧嘴笑着,十分稚嫩可爱,整幅画作形象鲜明,色彩浓郁,画风与赵氏王国颇有不同,而画作的背景正是那风烟亭。
丹青题为母子图,左下方有一行小字:棠儿半岁留念。
赵佑怔了下,再看看那落款,仅一个风字,而印章内俨然却是元昭两字。
风……兰风……元昭帝的名字……
而那锦衣少妇,眉眼异常熟悉,她竟是……
背后脚步声起,一个清朗的嗓音低声讲解:“大美帝国元昭帝是位风雅之士,尤其擅长丹青,这是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件画作……”
赵佑打断他的说话,急问道:“这妇人是?”
“是……”门外人影闪动,泰冲微顿了一下,看向来人一字一顿道:“正是元昭帝之妻,大美帝国皇后,乐氏。”
赵佑啊的一声低吼,一掌拍向脑门:“我怎么这样糊涂?!”
自从石棺出来,他就只顾着洗刷铁士,虽然对那山庄里的皇后有众多疑虑,去压根没往这上面想!
想起那看向铁士的震惊眼神,以及那句莫名其妙的话,还有两人之间的情感互动……笨啊,真是笨死了!
泰冲看着他的表情,再看看他身后的铁士,狭眸一闪:“你们已经见过他?”
赵佑没有回答,而是走近一步,仔细端详着画上的少妇,是她,就是她!
但是,若是此皇后就是彼皇后,那兰萨他岂不是……
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泰冲笑了笑道:“兄终弟及,在大美帝国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并不仅仅限于皇位,甚至是……这宫中的一切。”
赵佑蹙起眉,听得他缓缓道:“元昭帝驾崩之后,大美帝国皇后就病倒不起,有段日子还变得精神恍惚,最近几年才有好转,兰萨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为了给他治病,不惜招募天下名医,还多次派人去请蓝神医出山来格鲁常驻,均遭拒绝……”
想请外公?赵佑暗地好笑,外公性情就犹如闲云野鹤,一年有大半时日都在深山野林采草炼药,每回有大事才来帝都,又怎么会答应到遥远的大美帝国来?
如此想着,去也一心二用,倾听着他后面的话:“兰萨武将出身,外形英武出众,两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也是正常,据说因为顾及乐氏的心情,他将后宫一干人等全部换血,虽保留了宸宫,却只封其为夫人,这一称号直到年前平定叛乱,寻回失散的皇子兰棠之后才得以改变,终是册封皇后。”
赵佑听得笑道:“光是给后宫换血有什么用,他应当摊贩一朝臣子全都换个干净!”
泰冲跟着一笑:“他倒是想,但是这二十年来仁义治国,勤政爱民的声名不都全部白费了?”想想又道:“至于那找回来的皇子兰棠,就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起初是被暴民推到阵前,与其说是起义领袖,倒不如说是精神寄托,然而起义被剿灭之后,兰萨亲自前往天牢探望,与他一夜长谈,却来了个惊天剧变,从失散皇子一跃成为正统殿下……这一回兰萨大开杀戒,所有参与起义暴动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全部处斩,却与他一贯执政风格不符,倒是有些像是杀人灭口。”
赵佑眯眼道:“你怀疑……这个兰棠不是真的?”
泰冲不答,眉眼弯起,薄唇一勾反问道:“你不也一样怀疑吗?”
赵佑瞥他一眼,冷然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泰冲笑道:“我毕竟早来了两个月,待在这皇宫里都快发霉了,自然要找点事情来做,你说是不是?”
“那为何要说给我们听?”
“因为……”他瞟了一言不发的铁士,轻笑道:“现在还不能说,以后再告诉你。”
赵佑懒得再问,拉起铁士就往外走,只听得泰冲在背后低唤:“哎,就这样走了么,连个好脸色都不给,好歹我打探到这么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没走两步,又听得他喊道:“乐氏一直在天台山静养,兰萨已经三日前亲往迎接,预计明日一大早就要回宫,届时宫中守卫不会像现时这样松懈了。”
赵佑脚步稍顿,暗道,难怪这几次宫中空虚无人,他鸠占鹊巢,行经倒似地主一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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