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很多,便请缨带兵定边疆。天子劝了几回,沈薄南这时候已经不年轻了,不是能不顾一切的冲到前面的人了,可惜劝不住,便开始给沈薄南说亲事,觉得成了家之后便能让沈薄南好好地留在这里。可是沈薄南总是拒绝。
后来有一天退朝之后,天子召沈薄南去了书房,又说起让他娶亲的事情,沈薄南笑了笑,长揖过后,说:“陛下挂念臣的家事,臣感激涕零。臣从前倾心于一人,未能表明便已错失斯人,竟经年不能忘,故不能再娶旁人。”
天子听了沈薄南的话,看到这个曾经带兵定江山,现在又执笔安天下的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他微微地弓着身子,鬓发已经开始霜白。明明是那么优秀那么张扬的一个人,可是这时候却只是看他一眼便能感受到浓重的悲凉。天子小的时候见过少年的沈薄南,那时候这个人有着一双一眼就能看到底的澄澈的眼睛,喜欢练剑,喜欢说话,可是呢一转眼这么多年,自己成了天子,昔日里那个一样能看穿的少年渐渐变得沉稳,变得深邃,敛去了少年锋芒,却多了一层光华,成了这天地间卓然而立的一个人。可是呢这个人现在却再也没人能读懂了,就算是用尽全力,也知道嗅到他身上那深深的孤寂与悲凉。
天子最终让他去了边关。郑十八成了新的右相。他处事谨慎,处处思量周密,不能说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平庸但是得之不易。大概是能让时局安稳下来的人。
沈薄南带兵离开金陵的那一天,郑十八默默地站在城门上看着他。晨光里沈薄南身上的一身墨黑的铠甲变得柔和了起来,他骑着马在最前面,没有人伴他左右。他便这样独身一人地走下去。
战争里的时光过得飞快,冬天过去了,桃花开得鲜妍,战场上还是那样,可是王城中已经是新的一番光景。
天子立了嫡长子李垣为太子,郑十八是太子太傅。
说实话天子并不喜欢李垣,可是李垣是嫡长子,又没什么过错,便也就成了太子。李垣长了一张好皮相,丰神俊朗,看着便是盛世明君的样子,可是却懒散地很,又好酒,倒像是想做个闲散王爷的人。
但是李垣聪明,从小就能看出来。他也懂政事,虽然他不喜欢那些冗杂的事情,虽然他总想出写奇怪的方式,可是总能把政事处理的很好。
郑十八见到他的时候,他在御花园里看着一池锦鲤来回游动,看到他也不说话,只是眯着眼睛打量他。郑十八用了一刹那就知道这人是谁了,他顶着自己曾经的皮囊,那张面孔太熟悉,可是现在却已经成了另一种味道。这个人是曾经的洛阳十八公子。尽管他从没真正见过这个人,但是他笃定这一定是那个人。他行过礼,李垣就挥手让他退了,他回到自己的府邸,拿出一张压着杏花的信笺,缓缓地写下沈薄南的名字。
很短的一封信,用尽了他全身的力量,他写道:
命途无常,吾取旁人之身,便定有人成吾之身。
京中桃花千树,甚好,是君归期。
他写完之后坐在那里,脱力一样的喘息着,终还是招来了下人,交代这信一定要交到沈薄南手里。看着仆人退下,消失在门口金色的晚霞里,他突然间就笑了。他用了自己生命的全部力气去喜欢一个人,却没能等来这个人,然而他三生有幸,能等来这人的完满幸福。
晚霞一点点深沉下去,变成了杏黄色,然后变成海棠红,最终暗了下去,变成一片朱墨色,温暖的阳光隐匿了下去,郑十八就坐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的目光看向远处的那一片黑暗,似乎能看见他喜欢了很多年的那个人坐在帐篷里看见他的信笺莞尔一笑,眼中跃起光华。
这样,似乎就是对于他自己最美好的结局了吧。
☆、此生孤注掷温柔
沈薄南已经记不得他收到那封信的时候自己的感觉了。但是他依旧在边疆盘桓了三个月才回到金陵。他是大将,怎能为了自己的私情而脱阵。况肯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便也就不差这三个月了。
沈薄南回去的时候,金陵的天气很不好,赶上了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他穿着铠甲骑在马上,承受着让人昏厥的暑气,然而明明已经等了三个月他却等不及回到自己的府邸换下铠甲就去了皇城。
面见天子禀告军情。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无非是边疆已定其他的那些不过是些杂兵,成不了气候,蹦跶两天也就消停了。然而这样的话天子却是爱听的很。
沈薄南进到御书房的时候,天子正在训斥太子。无非是说太子太过懒散之类的话,李垣就站在那里,也不说什么,垂着头听着,倒是看起来十分愧疚,其实面上全是不耐烦。这时候沈薄南进来了,行了礼之后才发现太子也在,正好太子正抬了头打量着他,两个人的视线就那样交汇在一起,沈薄南不用思考就可以断定这个人就是他的洛阳城十八公子!那双眼睛不会错!他认错了什么都不会认错那双眼睛,带着一点不耐烦,带着一点笑意,带着一点嘲讽,然而有明亮的炫目,是常人不能触及的耀眼。
沈薄南一瞬间有种冲过去抱住太子的冲动,然而他只是握紧了拳头,用指甲刺痛掌心让自己冷静了下来。他知道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什么郑十八,这个人是太子李垣,这个人是自己素未谋面的未来天子,他和他之间什么都没有。
他们已经不再是从前那样触手可及的距离了。他们现在隔绝了记忆成为了全然陌生的人。
沈薄南想自己已经到了现在这种模样,在没有少年时候的那些冲动热血,那么那还能不能赢得这个人的青眼?
然而没有等他说什么,天子开了口:“既然你回来了,你这次就带着他上边疆去历练一下,好好正正他这懒散的性子。”
边疆已经没有危险,但是军营依旧是军营,这时候把太子放过去,既没有性命之忧,也可以好好锻炼一下,天子的考量真是好,剩下的两个人不可能拒绝,便应允了。
沈薄南便带着李垣去了边疆。
因为带上了太子,他们一路上并没有骑马,而是做了马车。沈薄南在车厢狭小的空间里看着那张不熟悉的脸上那双太过思恋的眼睛,变得寡言起来。后来索性自己在外面骑马。他知道马车里做的就是他喜欢了一辈子的那个人,可是他连叫他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君臣之礼不可逾越。
这是这世界上最煎熬的事情。
后来走到了洛阳,沿着黄河一路向西北走,刮起了挺大的风,沈薄南之后进了马车。他默默地看这里李垣的那张脸,一言不发。
正当他愣神的时候,李垣摆在他面前一只白瓷的小酒杯,笑着看向他,说:“要不要喝酒,是上好的杏花酿。”
沈薄南一下子愣住了,错愕之间李垣的吻落在他的唇上,仔细而缓慢,是让沉醉的节奏。完了之后李垣看向沈薄南,笑得和很多年前没有任何的分别,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啊”。
我从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开始,带着对你的眷恋成长。直到现在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少年的所有棱角被打磨掉,你学会了我擅长的算计,谋划。你写了一手和我一样的字,你变得离不开杏花酿,这么多年里你真的变了很多,以至于你就算知道面前的人是我,却不敢与我对视了。
但是,万幸的是,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你依然是喜欢我的,而我也依然爱着你。
就算你不再是那个举长枪匹马定凉州的鲜衣少年,我也不再是那个穿着灰衣裳的洛阳城是吧公子,但是万幸我们依旧爱着彼此。跨越了时光与生死,我们始终记得我们爱着彼此。
所以我们现在可以一起喝酒,一起下棋,让我对你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啊”。
然后我们会一起老去。死生契阔,为君一人。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标题是阿堵的文名,我很喜欢。这篇文呢写到这里就完结了,和我设想的完全不一样,李垣就这么炮灰了,真舍不得,但是我觉得声沈薄南的爱情太纯粹了,不能在容忍换一个人了,所以就这样了。我写的挺认真的。尽管有点短,脱了很长时间,但是还是写完了。结尾我很喜欢,但是很突然,不好意思。我开了现代文,是新文,马上就会放出来,我很喜欢的感情故事,感觉自己文字有成熟了一点,如果可以的话欢迎大家去看。没有写过现代,但是应该用进步。谢谢大家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