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先的计划,宋国是不打算侵占齐国的地盘的,但是经过郯城的大战,齐军精锐尽失,丢城失地,大片国土沦丧,整个可谓是元气大伤了。
趁你病要你命啊!
子偃野心勃勃,这一次攻伐齐国获利最大的无疑是宋国。楚国并不跟齐国接壤,有这么一块飞地也没什么意思,空耗费钱粮巨大不说,还要派出不少的兵力去驻守,实在是得不偿失。
根据先前楚越宋三国订立的盟约,宋国是可以“异地”给楚国的,当然了,这是为了诓骗越王无疆,不然楚国一点好处都没有,凭什么跟着你拼死拼活地跟齐人死磕?
宋军决意占领这方圆六百里的齐地,自然也要加快征兵的步伐,也好拥有更多的兵力驻守这块地方,不至于被齐国人又收复回去。
绕是如此,该迁走的齐国百姓还是要迁走的,虽然说故土难离,但是子偃还是害怕齐军反攻的时候,当地人使绊子,里应外合,给宋军来上那么一手足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就跟历史上的秦昭襄王,在占领魏国的河东地之后,立马驱逐了当地的魏国人,以绝后患,然后把关中一地的老秦人迁到河东郡,这样一来,河东郡就真的成了秦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子偃打的就是这个主意,不过他没有秦昭襄王那么“大方”,把当地的魏人都驱逐了。现在的宋国对于秦齐楚这些霸主国来说还是小国寡民的,虽然宋国的人口也有一百多万,但是人口嘛,也是兵员、赋税的来源,多多益善。
所以宋国迁走了这六百里齐地的齐人,将他们妥善安置到宋国的后方,接近楚国的地方,给予土地耕种,待遇一样是不变的。至于从宋国迁来的老百姓,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刑徒,坐牢犯罪的人,更多的还是刚刚被释放的奴隶,还有一些没有土地或者是黑户一般的“野人”。
宋国能给予他们土地耕种,还有现成的房屋,他们自然是很乐意的,因此都很认同宋国。毕竟谁也不想做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路途很遥远,其间近一千里,死去的黔首也不在少数,不过子偃也顾不上这些了。伐齐的战事即将结束,只要三国联军瓦解了,齐国人很快就能腾出手来对付宋国的侵略军了。
其实,宋君偃之所以把齐国的老百姓都牵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将士们的奖赏问题。李敖变法跟商鞅变法其实没什么的区别,大同小异,奖励耕战嘛,这宋国人口众多,土地富庶,又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贵族势力盘根错节,占据的耕地很多,本来就没有多余的土地可以赏赐给立功的将士了。
但是,占下这方圆六百里的齐地,宋国的疆土将大大地开拓了,也有很多耕地可以奖励那些立功的将士了。
“快点!走快点!说你呢!”啪的一声,一记鞭子就这样砸在后背上,火辣辣的疼。
大都督干梁坐在马背上,看着身穿白衣黑甲的士卒像赶牛羊一般,驱赶着齐国的黔首走快点,他的神色很平淡,在他不到三十里的地方,正是齐国的边关重镇阳关,三万宋军正是在阳关之下栽了跟头,不得不铩羽而归的。
这时,一个信使快马加鞭地赶到干梁面前,单膝跪下,让人将竹简递到了干梁的手中。
干梁打开竹简仔细地看了一片,眉头皱了一下,又问道:“君上还交代了什么?”
“回大都督,君上言道三万新军已经在路上,让你务必在伐齐战事结束前,攻克阳关!”
“本都督知道了。”干梁很是沉重地点了点头。
阳关,原本属于鲁国,后来被强齐攻占,在这里凭着险峻的地势,打造了一座坚固的关隘。
阳关虽然没有秦国的函谷关那么变态,可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以微弱的守军守住数倍于己的兵力猛攻,只要粮草不告罄,敌军就休想破关而入!
阳关也是易守难攻,借助险峻的地势,里面的粮草囤积了很多,是齐国的军事重镇。
大军出征,宋军已经折损了将近一万的兵力,虽然有三万新兵即将到来,宋军共计五万,但是他们大多是一腔热血,连战阵的经验都没有,在这种攻坚战之下很容易崩溃,也必须要付出极大的伤亡才能攻克阳关的。
君上这是迫切的需要强军呐!干梁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是感慨万千。
新兵经过血战,经过硬战,百战余生方可成为精锐。干梁实在是不敢想象,经此一战,猛攻阳关,这五万宋军还能剩下多少人能回家的,恐怕至少会死伤三分之一的兵力啊!
同一时刻,郯城,原郡守府。
这里是歌舞升平,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联军的将军在这里推杯换盏,观赏歌舞,耳闻丝竹管弦之音,喝得醉醺醺的,酩酊大醉的,好不快乐。
“宋君!令尹大人!来,满饮此爵!”越王无疆搂着美人虞妙弋在怀里,手里还不规矩地动着,同时还举着虞妙弋给倒满的一樽酒爵,高高地举着向着两侧上首的宋君偃和令尹昭阳。
无疆已经喝得醉眼朦胧了,不时地喷着酒气,打着饱嗝,此时正是他这种粗鄙的人最蛮横的时候,若是子偃和昭阳不给面子的话,恐怕招来越王无疆的不满。
“来,为越王贺!为联军贺!”子偃也举起了手里的酒爵,他喝得不多,所以还很是清醒,在跟令尹昭阳对视了一眼之后,随即高声道。
“为越王贺!为联军贺!”
昭阳也跟着举起了酒爵,硬是把满满的一樽酒水灌下了肚子里。子偃也是酒场高手,虽然不是千杯不醉,但是这有些酸涩的酒水,美酒,好在度数不高,纯度也不够,所以他当啤酒喝都不是问题。
刚刚大败了齐军,便如此大张旗鼓地搞庆功宴,犒赏三军,只怕是为将者的大忌!
对于无疆这个人,昭阳连连摇头,此人做君王不行,没有什么城府,什么事情什么态度都挂在脸上,没有一个王者应有的风范,喜形于色,不怒自威。
无疆的性情太过暴虐了,而且目中无人,不通兵法,当一个猛将冲阵还可以,有破军之武力,但是决不能作为一个统兵大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越王无疆不知道昭阳心里在想什么,不过,他的醉意已经去了三分,忽而把头仰向宋君偃,说道:“寡人听闻,宋君你号称‘宋国第一勇士’,在去年的时候,在楚地更是徒手击杀了一头帝鳄,因此名声大噪,被称之为‘天下第一勇士’,寡人也曾徒手撕裂一头黑熊,臂力千斤,亦是天生神力,战阵之上有万夫不当之勇!寡人自认在武力上不逊于宋君。”
“区区薄名,怎敢挂齿?”子偃很是平静地道,“寡君也曾在战场上见过越王的雄姿,当真是威风凛凛,势不可挡!寡君不过是力气大了点而已,论勇武,只怕越王你还在寡君之上啊!”
反正吹捧又不要花钱,浪费一点唾沫而已,戴偃张口就来,一点都不带含糊的。
无疆大笑道:“哈哈哈哈,宋君你莫要过于谦逊了。在这一点上,你便不如寡人,寡人自认勇武,不服你这‘天下第一勇士’之名也是应该的!寡人认为,如你我这般天下间少有的勇武之人,便不应该如君子一般谦逊,我们都是上苍的宠儿,寡人不信命,宋君你也可以不信命,你又何必把姿态放得这么低呢?”
子偃道:“勇者,武力也。无武力不足以称勇者,不足以为勇士,在寡君看来,这天下第一勇士之名应该是属于越王你的!”
对于宋君偃的吹捧,无疆很是受用,但不由得眯着眼睛道:“宋君,你这是要将自己这‘天下第一勇士’之名拱手相让啊?”
“事实而已。没有什么让与不让的,越王果真勇武天下无敌,寡君也只能屈居第二了。”
无疆扶着自己的脸颊,说道:“这可不行。俗话说得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寡人要这‘天下第一勇士’之名也要凭自己的本事获得。如今你我是盟友,不能战阵之上厮杀,而日常切磋只怕看不出真实水平,是故,寡人以为,这搏杀之道你我都相差无几,但是这气力嘛,还是可以见真章的!”
“……”
越王无疆又道:“寡人听说这郯城之中,有昔日的郯国的国君作为祭祀用的青铜大鼎,这一口大鼎略小于周天子的九鼎,重量却不含糊,足足有一千四百二十多斤!宋君!今夜,你我二人便举起这郯君鼎,绕着这酒席走上一圈!便看看谁能举鼎的时间长,谁的气力便是最大的,谁便是天下第一勇士,如何?!”
“大善!”宋君偃不得已同意了。
第42章 举鼎()
子偃也不知道越王无疆哪根筋不对了,竟然在酒席上跟他比较气力,举着郯君鼎绕着酒席走上一圈。
老实说,宋君偃并不怎么看得上这“天下第一勇士”的名头的,他是一个君主,不需要勇武,统兵打仗的是将军,冲锋陷阵的是锐士,又何必他一个国君披挂上阵呢?除非是到了国难当头的时候,或者是非要君王出马,去激励士气的时候,不然一般的君王都不会以身犯险,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战场上的。
这郯君鼎整整一千四百二十多斤,不知道这个时代的重量计量数值,跟后世的差多少,反正在子偃看来应该是很重的。
鼎,除了拿来装日常的膳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便是用于国家祭祀,呃,贵族祭祀的时候也是用鼎的,所以鼎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人们心目中的意义非凡。
就这样,子偃同意了无疆想要通过举鼎的方式,去比较二人的气力,以决定谁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勇士”的做法。
看来越王无疆是早有预谋了。
随着无疆一声呼喝,六个身材魁梧的越军士卒便架着三根粗糙的树根,套上锁链,前后四人,左右两人,就这样步履沉重地抬着一尊沉淀着古色的大鼎而来。
见到这个郯君鼎,在场的将军都惊叹不已,反正他们是没有气力举起这个鼎的,或许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最后也只能挪动一下这个郯君鼎,而无法举起来,怕被砸死啊……
郯君鼎被轻轻的放在席间,却咚的一声闷响,连这个地毯下面的青砖都有些不堪重负了。
无疆见状,随即嚯地站了起来,一脸跃跃欲试地道:“宋君,怎么样,你我谁先来?”
“越王为王,寡君为君,虽然你我都是一国之君。但是越王你的身份比较尊贵,还是你先来吧!”子偃礼让道。
看着这个郯君鼎,子偃也是眼皮一条,身体里的血液莫名地躁动起来了。但是他可不敢莽撞,以子偃来看,他的气力跟越王无疆应该是不相上下的,伯仲之间,若是无疆能举起来,他戴偃也应该能举起这个偌大的郯君鼎!
宋君偃可是还记得,在历史上也有举鼎失败的例子。
多么痛的领悟啊。
昔日的秦武王嬴荡,亦是勇武过人,天生神力,但是这厮太作死了,宜阳之战大获全胜之后便进入周天子的洛邑,窥视华夏神器九鼎。
你说这窥视就窥视吧,毕竟在春秋时代,楚庄王也曾经窥视过,还曾经问过九鼎之轻重,这便是问鼎天下的典故。谁没有野心啊,但是这秦武王的野心却是非同一般的。
秦武王是个猛人,他的老爹赢驷给他取名“嬴荡”,呃似乎有些谐音呐(****),意思是希望他能荡平天下,那时候秦国就有了取代周天子的野心了。
嬴荡是一号猛人,可是太作死了,在位三年穷兵黩武,本来在秦惠文王末期的时候就经历了秦楚丹阳、蓝田之战,楚国吃了大亏,但是秦国也不好受啊,这时候本应该休养生息的。
可是嬴荡这货倒好,平定蜀地叛乱,又东出夺取宜阳,在位三年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建树,好歹也奉行商君之法,却到处打仗,秦国也不堪重负了。
幸好秦武王作死,在周王宫里举起了九鼎之中的雍州鼎,最后是举起来了,但是后劲儿不足啊,所以嬴荡被砸到脚了,活生生疼死的。
宋君偃可不想做第二个秦武王啊,所以,还是让无疆去试试水吧。砸死了这货倒好,直接先发制人,灭掉群龙无首的越军,再大举伐越,如此肯定是一战成功的。
“哈哈哈哈,那寡人就恭敬不如从命啦!”越王无疆也毫不客气地走到席间,就在郯君鼎的边上,他长得很高大,足足有一丈一尺六,在子偃看来,这厮在现代的话可以去篮球了,两米一左右的个子,不知道是吃啥长那么高的。
但是,这个郯君鼎可不一般,不仅整体的外观精致,还是青铜铸造的,重量绝对不是后世奥运会的时候那些举重选手举起杠铃所能比拟的。一个不小心,那是要出人命的!
郯君鼎,跟宋国用来祭祀的大鼎也差不多,鼎的四周雕琢着山川河流,飞虫鸟兽,还有一些较为原始的人类,一副古色质朴的画面扑面而来。这大鼎可是象征着国家社稷的,那是国之重器!
无疆的热血上脑,酒气也去了不少,所以他站在郯君鼎的旁边,又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又绕着郯君鼎的鼎身来回地看了一遍。他是鲁莽不假,但是绝对不傻,不然早就亡国了。
越王无疆也找到了着力点,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呼出气,稍微憋着一股强劲的气力,然后粗大厚实的双手慢慢的摸到郯君鼎的两只支角。
“嘿——”无疆闷喝了一声,扎了一个稳健的马步,然后双手就跟焊铁一般抓在郯君鼎的支角上,忽然,偌大而沉重的郯君鼎震颤了一下,缓缓的离开了地面。
“哗——”
“彩~!”席间一片哗然,在场的将军都是勇武之人,自认力气也不小,但是不比无疆这种天生神力的,所以看到无疆慢慢的举起了郯君鼎,不由得一片震惊。就连昭阳看着无疆举鼎的身影,亦是眼中异彩连连。
这个越王无疆可真是了不得,跟宋君偃一般,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猛人,天煞孤星啊!
举起来了!他真的举起来了!
包括子偃在内的众人,都一脸震撼地看着举起郯君鼎的无疆。无疆可是真的把这重达一千四百二十多斤的郯君鼎给举起来了,高高地举在头顶,同时暴喝了一声,气力猛增,额角青筋凸起,两条手臂却稳健地举着大鼎,身躯也颤动了一下,显然是在忍受了大鼎带来的压迫感。
能举鼎的都是牛掰的人物啊!
令尹昭阳一脸匪夷所思地道:“我听闻天生神力者,莫过于此。古人能有此武力的,据我所知,也只有故吴国的公子庆忌、夫差,以及前朝殷商的纣王,有倒拽九牛,托梁换柱的强横神力!真是让人感到震撼!”
“有幸见到这一幕,真是此生无憾了!”
“吾也亲眼目睹宋君搏杀帝鳄的场面,应该不必越王差!”
在场的将军都是赞叹不已。
无疆是一个猛人,说到做到,他又慢慢的把郯君鼎放在肩膀上扛着,喘着粗气,气喘如牛,汗流浃背,但是他依旧扛着郯君鼎亦步亦趋地走着,每走一步,他的胸脯都急剧起伏了一下!
终于,在绕着酒席走到第八十六步的时候,越王无疆也感到自己的气力即将消耗殆尽了,所以也没敢逞强,又把郯君鼎举过头顶,自上而下,缓缓地放在了地上!
“宋君,你这便也来试试?”无疆很是骄纵地道。
能扛着一千多斤的大鼎走上八十六步,已经是骇人听闻的事情了,越王无疆很是自信,以为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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