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宋王偃微笑着道。
“哎,你叫什么名字?你是贵族吗?”小狸鼓起勇气问了宋王偃这两个问题。
宋王偃暗自思衬了一下,知道这乡野人家,偏远的山村他的名声应该是传不到这里的,不过安全起见,他还是不能告诉眼前这个少女他真正的名字。
宋王偃的眼睛一眨不眨地道:“我叫做戴言,是宋国人,宋国的贵族。”
小狸还没说话,她身后的采椒和种鲤都站不住了,纷纷说道:“你是宋国的将军吗?我听说现在宋军在我们诸暨这里吃了一个败仗,你是被打伤了落到水里的吧?”
“原来是贵族啊,难怪气度这么不凡。”
宋王偃颔首道:“我是宋人。怎么,你们要将我交到诸暨城,去向你们的大王邀功请赏吗?”
采椒有些不好意思地摸着头道:“这倒不是。虽然宋越两国正在交战,但是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仇恨,你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我们又怎么会把你送去诸暨城领赏呢?”
第340章 硬不起来()
采椒的这话倒是说得实在,不过半真半假。
之前也不是没有落水的宋国将军被救起来,然后送到诸暨城去邀功请赏,不过得到的赏赐实在是少得可怜,把人救了又害了他,这种事情实在是不地道。
遭受了良心的谴责不说,得到的回报还那么少,谁愿意干啊?
更何况,宋王偃身上的服饰如此华丽,看上去整个人也是极有修养,气度不凡,显然是贵族出身的人。这样的人都很有势力,虽然是敌国的,但是他们这些升斗小民可惹不起,说不定现在搭救了他,将来还能得到意想不到的丰厚的回报呢!
宋王偃随后被带到了一户比较清苦的人家里。
说是贫苦,其实只是相对于宋国的黎庶而言。宋王偃入住的这户人家可是当地的里长人家,这里长不是别人,正是蔷薇的父亲。
宋王偃的服饰如此华贵,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住到低矮又狭小的茅草屋那里去的,而住里长家正合适,毕竟这可是全伫萝村最为“豪华”的房屋了。
宋王偃这回也算是因祸得福了,负伤落水非但没有令他丧命,反而使他的疟疾痊愈了!真是不可思议!
绕是如此,宋王偃现在的身子还是特别的虚弱的,蔷薇细心地给他包扎了手臂的伤口,又找来一些草药,捣碎了熬成汤喂给宋王偃喝下,就像一个小妻子一般。
宋王偃坐在低矮的炕头上,嗅着从蔷薇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处子的芳香,不由得食指大动,心里弥漫起了一股初恋的感觉……
出征这么久,他还没破戒呢,已经很久没碰过女人了。
蔷薇没有意识到自己像一头软弱可欺的小绵羊,现在被一头饥肠辘辘的“饿狼”盯上了。
“啊!”
趁着蔷薇转过身的工夫,宋王偃顺势从背后抱住了她的纤腰。
“你…你……你要干什么?”看着宋王偃眼里冒出来的绿光,蔷薇被吓坏了,手里的空着的陶碗也摔到了地上,摔碎了。
“嘿嘿嘿嘿!……”宋王偃不愧是一个色中饿鬼,看到这么惹人怜爱的女子非但没有起什么爱护之心,反而想要据为己有,狠狠地蹂躏她。
蔷薇就这样无助地被拉进了他的怀里。
“你……”蔷薇无助地张着小嘴,想要大叫大嚷起来,却又不敢。
而宋王偃分明是吃定了蔷薇的这个软弱好欺负的心理,淫笑着,在蔷薇的娇躯上上下其手,说道:“你叫吧。你这一叫出声你的名节可就全毁了!我是贵族,就算你父母亲见到了也敢做什么的,别人知道了,也会认为是你勾引我的。所以啊,小姑娘,你还是乖乖地从了我吧!”
呃,很难相信,堂堂的宋王偃,一国之君竟然会做出如此卑鄙下作的事情!
不过宋王偃说的没错,他可是贵族,能外出临幸一个农家女子,不论是有夫之妇,还是待字闺中的少女,这都是她们的荣幸!
说不定她们的家人还会乐见其成呢。
这个年代可是十分的讲究血统的,贵族的后代在别人看来基因比较强大,与贵族生下来的孩子比较聪慧,而且,毕竟是带着贵族的血统,以后他们的孩子走到哪里都能有一个身份。
虽然私生子并不被世人所认同,但是绝对比一般的黎庶要尊贵不少。
在春秋战国时代,那些尚未开化的国家和地方,还流行着这样那样的传统。
诸如秦国、楚国和越国,在这些民风开放的国家里,那些比较蒙昧的地方还保留着这样的一种习俗。
那就是“取精”!
咳咳,反正就是专门留宿外来的客人,请他们与自己家中的女眷睡了,生下孩子。
这个年代大家都比较提倡人口生育的,各国都鼓励生育,生的孩子越多,奖励却越是丰厚!
而那些外来的客人一般都是游学的士子,或者是出行的贵族,他们会享受着黔首家庭最高规格的待遇,什么都可以拿出来献给他们。
据说当年商鞅入秦的时候,差点“晚节不保”,被一个秦女给睡了。
咳咳,这就是差距!
绕是如此,在宋、魏、赵等中原国家,这些号称礼仪之邦的国家,也依然有这种现象发生的。毕竟人口越多越好,不管是谁的孩子,大家都不会介意,反正名义上是自己的,自己能领取国家的奖赏即可。
越国自然也奖励生育的,在越王勾践的时候所提出来的《伐吴九术》,其中就有一条规定,凡是十三岁的女子没出嫁的,十四岁的男子没娶亲的,都要接受惩罚。
只不过现在的约束并不是很强了,大家想要躲避这个惩罚,只要逃到深山老林里住一段时间,就能不了了之。地方的三老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介意的。
而生育的人丁较多的家庭则能得到更多的奖励,这一条法令至今仍被越国沿用。
人口,便是国家最大的财富!
看着宋王偃这么可恶的样子,蔷薇不由得掉眼泪,抽噎着道:“公子,求你放过我吧。我…我还有贞操的!”
贞操?你一个民女的贞操能值几个钱?宋王偃还是继承了身体里原来子偃的性格,所以颇为冷酷、暴虐,听到这话,他瞪着眼睛扇了蔷薇一巴掌。
“啪”的一声,蔷薇被按到了床榻上。
宋王偃狠声道:“贱人,不要给脸不要脸!我要你的身子那是看得起你!说不定你爹娘知道了还会对我感恩戴德的呢!”
然后宋王偃就开始解蔷薇身上的衣裳,蔷薇无助地哭泣着,身子卷作了一团,似乎已经认命了一样,任由宋王偃摆弄。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尴尬了,宋王偃把蔷薇扒光了,如小白羊一般,羊脂白玉一般的身子就袒露在宋王偃的眼前,但是很可惜,宋王偃没办法内个了!
硬不起来啊!
“呃……”
宋王偃彻底懵了。
“噗嗤。”蔷薇破涕而笑,看着宋王偃的那里,说道,“公子,你现在的身子太虚弱了,还需要调养一些时日。”
宋王偃揪心地道:“不会出什么毛病吧?”
蔷薇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反正漓江的水是很古怪的,什么东西都有!公子你是受了伤落水的,可能是感染了伤口,伤及了肾脏这才导致内力过虚了吧。”
闻言,宋王偃又乖乖从蔷薇的身上爬了起来,规规矩矩地向着蔷薇垂手道:“是我唐突你了。对不起,蔷薇姑娘。”
蔷薇幽幽地叹了口气道:“我没有责怪你。你说得对,我迟早有一天会经历那种事情的,与其将自己清白的身子交给那些脏兮兮的乡野村夫,倒不如交给你这个贵族公子比较好。”
听到这话,宋王偃更是羞愧得无以复加。
刚刚自己真的是色令智昏啊!禽兽,禽兽不如!
这个小姑娘的年纪不过十四岁,呃,他宋王偃的长子子昂都已经十九岁了,连子恒都已经年满十七了!
蔷薇给他做儿媳妇,做女儿都差不多!
第341章 庄子()
宋王偃坠河,生死未卜的消息是怎么都瞒不住的。
过了大概三日左右,宋军声称已经找到了宋王偃,但是后者坠河,又感染了疟疾不便出行故而在后营里深居简出,不与诸将士见面。
干骜听从了张烈的话,以此稳定军心,不再派人寻找宋王偃的下落。随即,他又派出三千将士护送宋王偃返回国内,只不过在途中遭遇了越军的大规模袭击!
……
“杀啊!”
撕心裂肺的喊杀声再一次在会稽附近的山林间响起,无数的越军将士在将军桓魑的统率之下,从四面八方袭来,将那三千宋卒团团围住了。
围而杀之!
烈日当空,在这片密林里到处都是死气弥漫的尸体,残戈断戟,断手断臂。
鲜血那殷红的颜色融化在这片土地上,滋润着这一方水土,来年,想必这里的草木会更加的茂盛!
一个越军的都尉兴高采烈地掀开了“宋王偃”所在的马车的帘子,但是刚刚掀开帘子,他就瞪大眼睛,看见了马车里是空无一人!
“不好!中计了!”
越军都尉惊慌不定的话语刚刚落下,从外围又有无数密集的箭矢扑射而来,“嗖嗖嗖”的声响掩盖了这漫天的喊杀声。
被利箭射中的越兵纷纷惨嚎着,捂着流血汨汨的伤口倒下了。连绵不绝的喊杀声再一次响起,只不过这一回换到伏击于此的越军将士心惊胆战了!
桓魑见到己方被漫山遍野的宋军包围起来了,一点慌乱的样子都没有,下令全军往南面,往漓江的南面突围出去!
等到了大破越军,清扫战场的时候,张烈却是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
干骜见状,颇为疑惑地问道:“祭酒大人,这下子已经大破越军了,你为何还是愁眉不展的样子?”
张烈摇头道:“干骜将军,难道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太蹊跷了吗?”
“蹊跷?”
“是的。”张烈叹了口气道,“我们故意放出消息,找到了大王并将他护送回国,按理说越人会派兵前来截击这个不出意外!但是,在这片战场上的越人才有多少?不过六千,而且都是弱旅,越王无疆想要趁机截杀我王的话,何以派出如此弱势之军马?还是说他只是想要试探我们宋军的虚实?看看大王是不是真的还活着?”
“这个不无可能啊。”干骜皱着眉头道,“越人那一边有了一个孙膑,棘手得很,这一回袭击回归国内的部队,未必没有一探究竟的意思啊。”
“我看未必。”张烈摇了摇头道,“孙膑是一个很狡猾,很谨慎的人,没有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所以他每每能够未雨绸缪,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的计谋出错了,棋差一招。孙膑很有可能已经将计就计,趁机让越国的精锐进攻我们在诸暨城外的营寨了!”
“什么?!”
张烈的猜测显然没有出错,在会稽附近的越军被反包围的时候,距离漓江不远的宋军营寨也被越军的精锐兵马趁虚而入!
以宋军目前低落的士气,还有兵力在不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猝不及防,肯定会被越军大败的!
果不其然,干骜刚刚想点起兵马回到漓江对面的营寨,这个时候黄煌便带着残兵败将赶到了这里与他们会合了。
越王无疆果真听信了孙膑的计谋,调开了宋军的主力大军,然后趁虚而入,一举捣破了诸暨的宋军营寨,而后大破之,使得许多宋军都狼狈逃散,好多人都葬身于漓江,葬身鱼腹了!
干骜无奈,只能带着兵马退守会稽,隔着漓江与越军对峙起来,反正他的手里还有雄兵十万,仗着自己的优势兵力,以越军目前的实力不管怎样都是咬不动的!
……
宋国,彭泽。
熊子丹正在跟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垂钓,这名老者童颜鹤发,红光满面,精神很好。若是有认识他的人在这里的话,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惊呼一声“庄子”的!
很仰慕,对,就是仰慕!
庄子,名周,字子休,道教祖师,号南华真人,是道教四大真人之一。庄子是道家学说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庄子祖上系楚国贵族,后因楚国动乱,祖上迁至宋国蒙(现安徽省蒙城县)。庄子在宋国与老乡惠子(惠施)结识。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之中一个著名的论题“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便出自庄周与惠施这二人之辩论当中。
庄子只做过地方漆园吏,几乎一生退隐。因崇尚自由而不应同宗楚威王之聘。庄子与道家始祖老子并称“老庄”,他们的哲学思想体系,被思想学术界尊为“老庄哲学”,代表作品是《庄子》。
庄周与惠施一样都是宋人,而且很感念宋国,生于宋地,长于宋地,庄子逝世的时候,宋国已经灭亡。《庄子》中有“旧国旧都,望之畅然”,显然宋亡以后才称呼“旧国旧都”。
旧国旧都,这无一不说明了庄子是心向宋国的!
不过很可惜,宋王偃几次三番派人去邀请他,甚至是亲自登门,纡尊降贵地驾临寒舍邀请庄子到朝堂上做官,庄子都没有答应,只是一直在给宋王偃灌输一些关于道家的理念。
说到底,庄子还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他喜欢无拘无束的游山玩水,而不喜欢被繁忙的政务所羁绊。就跟他的好朋友惠施一样,作为魏国的相国,惠子的权力和地位水涨船高,仅次于老魏王,可是这个有什么用呢?
庄子鄙夷惠子,却还是和惠子成为了知己,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种“奇观”!
世人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偏偏这两个贤人反其道而行之,理念不同,身份地位不同,偏偏两人还成了欢喜冤家似的至交好友。
由此可见,庄周的脾性很古怪,如一潭深水,没有人摸得准。
看着熊子丹心神恍惚的样子,庄子微笑着道:“熊,你是在为了宋王生死未卜的消息而感到忧心忡忡吗?”
熊子丹不敢欺瞒这个智慧的老先生,所以点了点头,说道:“庄子,实不相瞒,某早上刚刚接到来自会稽的一封书信,是大王写给某的。”
“噢。”这个倒是令庄子颇为诧异了,他说道,“宋王写给你的书信?难道宋王如今还健在会稽,那些他已经命丧越国漓江之说都是谣言吗?”
“非也。”熊子丹幽幽地叹了口气道,“这是大王在患上了疟疾之后留给某的书信。算是遗诏吧。”
“呵呵,难道熊你真的认为宋王已经甍逝了吗?”
“呃……某自是不清楚的。不过这封书信是大王留在张烈那里的,若是大王没有出事的话,某是不可能收到这封书信的!”
熊子丹一脸悲戚地道:“现在大王生死未卜,某真的很伤感,想要去越国寻找他的下落。”
熊子丹这算是肺腑之言了,宋王偃如此信任他,连遗诏都写出来交给他,算是托孤大臣了,这份信任不可谓不恩重如山了。不过子偃也没看错人,熊子丹的确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庄周倒是没有太多的烦恼,似乎将尘世间的事情都看淡了一般,轻轻的道:“熊,那么宋王在给你的书信上都写了什么呢?”
“大王要某即日返回商丘,取代匡章,掌管宋国的兵权。大王的印信和诏书现在都在张烈那里。”
“这不是很好吗?”庄子笑了笑道,“封侯拜将,不是你们这种兵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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