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应当是上好的后腿肉,切的片有些大,沈慕白自诩是糙汉子,也实在不能一口吞下这么大一片牛肉,只得借着袁不破的力道,咬下一大块。牛肉意外的软烂,即使有些凉,肉和卤汁醇厚的香味溢满整个口腔,咀嚼几下,只觉得富有韧性却不塞牙,待到咽下,逸散成一股精纯的灵力,四散在周身。口中依稀存留着几分卤汁的回甘,牛肉却已经不见了踪迹。
沈慕白有些莫名的看了看袁不破。袁不破顺手把剩下的卤牛肉塞进嘴里,眼中带笑的对他说说道“这些菜肴自然是灵力凝成,这混沌之地哪有那些食材。”
沈慕白有些抱歉的扯了扯嘴角。其实他想对袁不破笑一笑。占据了另一个人的人生,那人还对他如此坦诚相待,他觉得非常抱歉,却毫无办法。很多事情,沈慕白不说,不代表他毫无所觉。这种就像是对待自己一样的好,这种无所求的关爱,让他越发愧怍。
袁不破敏锐的感觉到身边的人的情绪变化,顺势从背后环住那人,这种时候,他做什么,他的半身都不会拒绝。两个人身形一致,其实这样的动作并不舒适,可是胸腔贴合着沈慕白的脊背,两人心跳都是重合。那种感觉,异常的美好,让袁不破痴迷的美好。
“今天遇见什么人了么?”袁不破贴着沈慕白的耳廓,轻轻询问。
脊背贴着的胸膛,非常的冰凉,沈慕白却仿佛非常适应这种冰凉,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听到袁不破这样询问,也便如实回答“有一个叫容拓的人,想要和我一起去襄樊。还邀请我参加易珍会。”
袁不破随意的“嗯。”了一声,对沈慕白的回答并不在意。
沈慕白有些好奇的问袁不破“阿破,什么是易珍会?”听容拓的描述,似乎很有意思的样子。
袁不破用牙齿叼开沈慕白后颈的头发,微凉的嘴唇贴着他的后颈,头也没抬。“每年个个修真门派和世家,总会聚到一起,互相展示这一年搜罗的奇珍,并且进行拍卖。一来展示各家实力,二来各取所需。”
沈慕白后颈处自然散发的灵力越发浓厚,这个结果让袁不破非常满意。暗自盘算着,他等了很多年的那一日,终于将要到来了。他为怀中人准备了最好的礼物。从他暂时失去他的那一天起,就在暗自筹备。
对于袁不破总是啃他后脖子的这种事情,沈慕白表示,他习惯了。从最开始的躲闪被暴力镇压之后,他再面对袁不破,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被啃的准备。测试修为什么的,能不能再坑爹一点啊?
袁不破感受了一会儿沈慕白后颈散发的灵气,慎重的在拿那处烙下一个吻。这个动作,已经算是旖旎了,只是因为是袁不破做来,所以沈慕白的接受程度非常高。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那曾经是袁不破的身体,如今是他们两个人共同拥有,袁不破要做什么,他没有立场拒绝。
袁不破显然对沈慕白的不反抗非常满意,将下巴搁在沈慕白的肩膀上,对他说到“易珍会上有很多好玩的,你可以随意选一点玩。”下巴轻轻蹭了蹭圆润的肩膀,袁不破接着说道“要是有化形丹,记得给游臧买下来。不过那玩意很多年没见过了,实在不行就等着回去咱自己炼。”
炼丹之类的,对于袁不破来说,都是小事情。只是他这些年忙于他事,很少炼制就是了。让沈慕白留心化形丹,只是省的他无聊。
事关游臧化形,沈慕白不由郑重起来。撇开本来他就很喜欢那只护主的黑豹不说,游臧怎么也算是她家枕黑的侄子,他家小姑娘的后辈,沈慕白总是留心的。
袁不破抱着沈慕白坐了一会儿,方才放他坐回去继续吃饭。内府之中皆听令于袁不破,自然不必担心事物的冷热问题。两人耽误了片刻,沈慕白拿起筷子吃的时候,依旧是冷热适中的佳肴。
袁不破单手拎起巴掌大的小酒壶,倒入白玉的杯子中。琥珀色的酒液甚至有些粘稠,在质地细腻的半透明的白玉杯中,非常漂亮。沈慕白几乎没怎么喝过酒,但是空气中的酒香的确非常惑人。
袁不破轻轻一笑,似乎看穿了沈慕白的犹豫和顾虑,对他说道“这是灵力凝成的酒。些许灵力而已。”绝白的手指擎着白玉的小杯,压在沈慕白菲薄的唇瓣上,神色里是些许鼓励,还夹杂着一些戏谑。
沈慕白被那样的眼神看着,不知怎的,心里就升腾起一些燥热。菲薄的唇瓣碰了碰清凉的酒液,只觉得酒水的醇香和甘甜萦绕在唇齿,丝毫没有寻常酒类的辛辣。他不再犹疑,仰头喝完了小小的一杯酒。
清凉的感觉划过喉管,通体升腾起舒畅的感觉。“哈~”沈慕白轻轻喟叹,艳红的软舌不自觉的描摹被酒水沾湿的唇畔,眼前的景物骤然有些摇晃和模糊。
身子一软。沈慕白坠入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怀抱中。袁不破冰凉的指尖轻轻刮了刮沈慕白的鼻子,嘴角勾起一抹欢愉的笑“我可没说,灵力凝成的酒,就不会醉啊。”醉了的某人只觉得周身火热,鼻尖上的一点凉意让他觉得很舒适,但是稍纵即逝。他的手在空中胡乱抓着,仿佛要挽留那一抹凉意。
袁不破笑得更欢畅,身形微动,周遭的景色就发生了变化。将沈慕白放在宽敞的拨步床上,袁不破也不客气的翻身上床。同样菲薄的唇相互摩挲,交换了一个酒香弥漫的吻。浅尝辄止。
灵巧的舌勾描出唇瓣的形状,却没有再深入的造访。看到那张和自己别无二致的脸上,染上一抹绯色,袁不破的眼眸深了深。却最终,只是拥着他,沉沉入睡。
袁不破不需要睡眠,可是,他喜欢这样的亲昵。
沈慕白从入定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他对昨晚的记忆有些模糊,只觉得,是生平少有的满足和安心。
信步走出房门,依稀听见外面人声嚷嚷,有人叫唤着“鬼城,鬼城”之类的话,商户紧闭房门,店小二见他要外出,连忙阻拦。
“哎呦,这位爷~要出去您等午时过了再出去吧,现在这闹鬼城呢,您可千万别出去。”
然而等沈慕白细问,鬼城是什么,店小二却不肯再多说。
午时将至。天降阴云。
沈慕白看了看日头,最终走出了客栈。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出来的,才是男配。
另,袁男神你这么耍流氓,你妈妈造么?
☆、第20章 一秒钟变鬼城什么的,太凶残了有木有!
沈慕白不是英雄主义者,他也没有太多的慈悲心肠。这一次,他之所以走出去,是因为袁不破在内府中提醒他,现下正是检验他的修为的好时候。沈慕白太多时候,是安于现状的。但是,他也明白修真界的残酷。
这是真实的世界。如果他不够强,他就会流血,会受伤。这样的道理,袁不破没有对沈慕白明说,但是,他却一直在不动声色的提醒着他。
不得不承认,将袁不破从一直仰望的男神,变成现在的亦师亦友。沈慕白非常有成就感。
这座城池依傍着青云宗建立,青云宗修的是逍遥道,最是清静中正。按说应当是妖魔无犯,鬼怪绕行。然而此刻,沈慕白走出客栈,天上阴云连绵,空气中都隐隐带着血腥。
和凡间的修士不同,沈慕白不必将灵力运至双目,就可以看见空中飘荡着的鬼影,数以千计。
袁不破行事自然无忌,当初开宗立派,选的是人迹罕至的冰封之地。然而此地之所以人迹罕至,一来是连年积雪,天堑阻隔,二来,追溯千年,此地曾是繁华的边塞城邦,更是王朝更迭的古战场。
人道是,百鬼夜行。此地曾经白骨成山,冲天的怨气经年不散,百鬼何止夜行。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略微平复。但是每月十五,至午时开始,便有阴云压城,腥风呼啸,百鬼嚎哭。当地人称之为“闹鬼城”。
也曾经有自认修为高深的修士前来驱鬼,但是最终,这些修士的结局,也不过是散作天地间的一缕灵气罢了。幸而,这些怨鬼曾是戍边将士,若百姓回家关门避让,他们也并不曾扰乱民生。
所谓民生,和袁不破有什么关系呢?他在此地开宗百年,对此漠然视之,甚至,有几分纵容。因为青云宗的连年积雪,和这些鬼怪带来的阴气总是有那么几分联系。如今,他的半身占据的,是他身体,寻常妖物自然不是沈慕白的对手。这些折损了凡间诸多的修士的怨鬼阵,正好可以拿来考究一下沈慕白的修为。
是以,袁不破示意沈慕白出去破阵。
袁不破爱自己,爱到,不许他人碰触一丝一毫。然而,爱之深责之切,他不能接受软弱可欺的自己。所以,他亲自设下考量,一步一步,鼓励着,提携着,甚至逼迫着自己的半身变强。最起码,要强悍到无人可以伤害,要强悍到,可以和他比肩。
沈慕白站在镇中的空地上,这是每年为各个宗门挑选弟子,特意建造的广场。枕黑从他宽大的衣袖里探出脑袋,三下两下,就跳到了他的肩膀。
沈慕白被忽然窜出来的他家闺女弄得一愣,将她从肩上提起,轻轻放在掌心,揉了揉小姑娘的支棱起来的小耳朵,轻声呵斥“怎么跟出来了,危险。”
游君怎么看的孩子,多不靠谱的男人。沈慕白暗自腹诽。
小姑娘不领情的在他掌心打了一个滚,威胁似的“喵~”的叫了一声,小爪子抓了抓身下雪白细腻的手掌,又窜回沈慕白肩膀上,谨慎的伏下身子,仿佛在监听着四面八方的动静。
“抓稳粑粑啊,别掉下来。”沈慕白有些无奈,只得轻声对枕黑吩咐道。
枕黑小手指长的小尾巴不耐烦的甩了甩,小肉爪的力道到底强了几分,张开十个小指甲,紧紧的勾住沈慕白的衣服。
沈慕白虽然担心枕黑,但是也无可奈何。他抬头四顾,已经能够看见,四面八方的怨鬼正在向此地聚拢。生魂引鬼,活人散发出的气息,总是能够吸引鬼怪的。而袁不破的气息精纯,自然将全部的鬼怪都吸引到此处。
然而周身又有先天灵力护体,妖魔鬼怪不敢近身。这也是袁不破敢让沈慕白初次战斗,就面对这漫天妖魔的原因。
沈慕白深吸一口气。他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怨鬼扭曲的面容,甚至,可以看见他们身上永远不会愈合的致命伤口。沈慕白承认,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宅男,在此之前,莫说杀人,他甚至都没有杀过鸡。
和穿越小说里,穿越前曾经是杀手,是特工的主角不同,沈慕白没见过血。袁不破是有意的,将这个世界最残忍的部分如此冲击性的赤裸的摆在他眼前。
这天地宛若一场盛宴,软弱者置于盘中,强悍者坐于樽前。袁不破要沈慕白明白的,就是这个道理。他是他的半身,但是他们并不是全然一致的个体。那些相似固然让袁不破欢喜,然而那些差异更是让他深深着迷。
沈慕白和袁不破的相似,对于袁不破来说,是自然的眷恋。而他们的差别,却是真正的孤单的终结。它们告诉袁不破,他不再是一个人。有另一个新生的个体,和他共同骨血,注定相连密切,注定伴他度过岁月。
袁不破的教导告诉沈慕白,他需要念起噬魂咒,催动灵力,不需耗费太多精力,就可以将这些怨鬼全部泯灭。然而,沈慕白做不到。
他不是圣母,他有人性中特有的自私。甚至更多时候,沈慕白比身边的人更爱自己。但是他做不到那样无情,如果他念起噬魂咒,这些鬼魂就将永远在天地间消弭。
可怜北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些将士为自己的国家而战,被困于此处,永远不得还乡。若粗暴的将他们泯灭,便是天道的不公。
天地不仁。沈慕白知道天道的残忍,但是,他做不到成为所谓天道的帮凶。
沈慕白低头略微思索,下一瞬,席地而坐。他今日穿了一身广袖白衣,为了破阵,所以并没有穿披风。白衣在广场的青砖上铺陈,宛若一朵翾开的花朵。沈慕白手掌下流淌出一段流光,一张长琴被搁在他的膝上。
手掌宛若冰雪,指尖更是绝白,凝结着一点几乎不可见的荧光,沈慕白拨动了琴弦。琴音伶仃,他弹得曲子并不高绝。沈慕白自然是不会弹琴的,只是,当他心念一动,就仿佛身体的本能一般,手指自然的挑拨,一曲乡音就在指尖流淌而出。
乡音难绝。
怨鬼们仿佛被安抚,停止了嚎哭。沈慕白的曲子,未必就是他们家乡的小调,只是,全天下的思乡之情,都是相通的。温暖的灵气随着曲调四散,仿若时间凝结。夹杂着血腥的风,渐渐止住了,怨鬼狰狞的表情也渐渐平和。
远方传来一阵梵音,男子声线低迷而庄严,诵读着《往生咒》。沈慕白拨弄琴弦的手指没有停,甚至配合着男子转换了曲调,方才轻快明朗的曲调变得轻缓,如同徐徐而来的暖风,传递了浸透肢骸的温暖。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
听不出含义的经文连成一条引路的线,牵引着怨鬼重入轮回。
枕黑趴在沈慕白肩膀上,碧绿的眼神里,光辉闪烁,“喵~”。小姑娘轻轻的叫唤一声,等待步入轮回的怨鬼们,竟然露出了经年不见的笑容。
枕黑的母亲,是噬恶猫。能够吞噬世界罪恶。怨恨,恐慌,不祥,哪里有这些罪恶的气息,枕黑母亲一族就会出现在哪里。他们吞噬罪恶,同时释放祝福。
黑猫不祥,是难平的冤假错案。
天光乍破。阴云退却。城镇里下起了薄雪,不多时,就在地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午时已过,怨鬼被尽数送入轮回。青云宗脚下,第一次下起了不冷的雪。
越是修仙,就越会情感淡漠。修为越是高绝,就越发少了慈悲。怨鬼阵多年未破的原因在于,世人只想着镇压,而从未想过化解。
弹奏一曲长歌镇魂,自然比噬灵咒废一些灵力。修为低下的人,没有这样的能力。修为高绝的人,少了这样的慈悲。所以,古战场的怨鬼阵,才成为修仙界百年难解的死结。
天空并不是灰蒙,而是少有的澄澈。一点薄雪随风飘落,此谓之,晴雪。沈慕白抱琴坐在地上,双目轻阖,微微扬起下颚,露出一段洁白的脖颈。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一直腻歪在他颈边的枕黑,却能感受到他的欢愉。
一个一身银色袈裟的男子缓缓走来。街上无人,沈慕白五感通灵,他甚至能够听得清那人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细碎声响。
听见有人走来,沈慕白膝头的琴化作一道银光,窜入他的手掌。薄雪落地易融,然而沈慕白起身,却连袍角都没有沾湿。他望向来人。
那人一头银发,面容却是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手腕上缠绕着一圈银质佛珠,佛珠上没有任何铭文,干净肃穆,却给人一种大气天成的感觉。他披着一件银色的袈裟,走近方能看清,袈裟上用银线勾勒出繁密的万字符。
虽然一身和尚打扮,衣摆的摆动间也能嗅到隐隐檀香,但是那一头被整齐束起的银发,却说明了来人的身份。他不是和尚,他只是佛修。
“隐世谷佛戡,参见前辈。”他在沈慕白面前站定,单手拢于胸前,行了一个佛礼。眉眼里并没有僧侣的虔诚,神态也并不是晚辈见到长辈的谦卑,仿佛只是习惯了这种打招呼的方式。
佛戡的声音低缓,和方才念《往生咒》的时候别无二致。很容易认定,这就是方才助他的人,然而沈慕白没有什么表示,浅淡的“嗯”了一声,转身便要走。佛戡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那笑容,总是看起来有些邪肆。
作者有话要说:
男配神马的。
☆、第21章 传说佛戡曾经解过许多男神的寂寞。
被叫前辈什么的,对于沈慕白来说,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袁不破的地位身份摆在那里。何况修真界本就不能以面容衡量。
沈慕白之所以转身就走,一来是,枕黑从他肩头滑落,若非他眼疾手快接住,他家小姑娘一定会摔在地上。待到仔细查看,沈慕白囧然的发现,他家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