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能过上舒服日子,大家都有舒服日子过;我过不上舒服日子,叫你们连别扭日子都过不了!穿越到明末成为富二代的姬庆文,凭着现代意识和商业头脑,平满清、伏民变、克强敌、衡皇权、揽美眷、开海禁,终于走上人生巅峰,改变历史进程,成为一代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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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〇〇节 楔子()
“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这是苦命的姬庆文临死之前想要说的最后一句话。
姬庆文几岁时候妈妈就没了,老爸“又当爹、又当妈”地把他拉扯大,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毕业之后做了个俗称“码农”的程序员。可他的工资到手还没几天,吃了一辈子苦的父亲就撒手人寰了。
“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这是姬庆文发自内心的感慨。他从小懂事,知道家里经济困难,吃的、用的、穿的,都是最便宜实惠的,好的餐厅没有进去过、好的手机没有使用过、好的鞋帽也从没有穿戴过……向往富裕的生活是人的天性,他太需要摆脱这种压抑贫困的生活了。
“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姬庆文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下辈子”上了。父亲离开人世之后没几天,他就在公司例行体检中查出了急性白血病,直接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不到三个月病情就急剧恶化,直到今天花光了父亲留给他的所有储蓄,却依旧避免不了一命呜呼的结局。
“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姬庆文想要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呼喊出这发自肺腑的感叹,可他刚张开嘴巴,就被医生罩上了氧气面具,一股气流将他刚要出口的话生生推了回去,让他再也发不出声音。
看着医生护士们面无表情地实施着例行公事般的抢救过程,姬庆文自嘲般地摇了摇头,嘴角竟扬起微笑,用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在心中默默念道:“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意识渐渐模糊。
视野渐渐昏暗。
“姬庆文?你想当个有钱人?”一个沉稳而又深沉的声音出现在姬庆文的脑海之中。
奄奄一息的姬庆文忽然被灌入了生命力,视线依旧模糊,却分明看见了眼前一团发光的浑浊气体。
“你是在问我吗?”姬庆文有些疑惑地问道。
“姬庆文?你想当个有钱人?”气团又重复了刚才的问题。
“当然想,当然想,我要当个有钱人!”姬庆文已经确认了气团是在朝自己说话。
“那好,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当个有钱人。”
姬庆文一阵兴奋,却还有些懵懂,问道:“你?你是谁?怎么能让我成为有钱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就是天,我就是地,我就是我。”气团的声音又平稳又深沉,“姬庆文,你真的想当个有钱人吗?”
“想!想!想!”姬庆文赶紧答应,唯恐“我”改变了主意。
“好。你已经成功了。”
气团忽然爆炸般地一亮,又猛然沉寂下去,只在姬庆文眼前留下一片虚妄的幻影,好像从未出现过。
第〇〇一节 没羞没臊的生活()
“少爷,太阳升得老高了,该起床了!”
一个温柔而又清脆的声音将姬庆文从睡梦当中唤醒。
这是姬庆文“死后”的整整第六个月,是他重生之后的整整第六个月,也是他穿越来到大明天启年间的整整第六个月。
虽然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古代,但能从绝症的恶魇之下捡回一条小命,就足够姬庆文庆幸的了。
花费了不多久的时间,迅速适应了这个时代的种种设定之后,姬庆文终于想起了自己“临死前”的愿望:“我一定要当一个有钱人!”
然而“有钱人”并不是那么好做的。
作为一个计算机系毕业的程序员,姬庆文在明末这个时代,除了会写几个难看得狗刨一样的字之外,可谓身无长物,既不会制冰、也不会冶铁,一丁点白手起家、发家致富的技能都没有。
其实“有钱人”也不是那么难做的。
一心想要发财的姬庆文很快发现,自己穿越投身到的这个也叫“姬庆文”的家伙,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老爸姬广明乃是西安城、乃至整个陕西省至少排行前十的大地主——而他就是姬家三代单传的独生子。
那个出现在姬庆文将死未死时的“我”果然说话算数,无论如何,都让姬庆文成了不折不扣的“有钱人”。
于是有了这样有钱的老爸,姬庆文就心安理得地在大明天启年间,过起了没羞没臊的富二代的生活。
昨天夜里,姬庆文就出钱包下了渭河是上的一条画舫,命手下人点起花灯,在一群莺莺燕燕的环绕之中一直冶游到了半夜,才回到西安城中的居所休息。
夜里玩得晚了,白天自然就得了“起床困难症”这样的绝症。
只听耳边“少爷,起床了!”的呼唤不知重复了几遍,姬庆文才懒懒散散地睁开眼睛,依依不舍地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定了定心神,干咳两声清了清喉咙,这才说道:“杏儿,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杏儿用一双又白又嫩的手,将一碗参茶捧到姬庆文面前,答道:“少爷,现在辰时都快过去了。幸好老爷一大清早就出去了,否则听说少爷现在还不起床,非得怪我没伺候好少爷,少不了要责罚我呢!”
姬庆文一边听杏儿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将手中的参茶一饮而尽。
这碗参茶泡得不浓不淡、冷热适宜,一碗下肚,便让姬庆文神清气爽,说道:“还是杏儿懂事,我心里有数,不会让你吃亏!”
说着姬庆文随手从枕边放着的荷包里掏出一两多重的一锭银子,塞到杏儿手里,说道:“这点钱,你拿着,上街去买盒胭脂,就当是我送你的好了。”
杏儿接过银子,立即塞在怀里,止不住地连声道谢:“多谢少爷,多谢少爷了!”脸上立即荡漾起笑容。
要知道,这一两多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足够西安城里一户中等人家踏踏实实开销上大半个月的了。
姬庆文见杏儿圆嘟嘟、粉嫩嫩的一张俏脸上笑盈盈的表情,心里说不出的喜欢,忽然从床上站起身来,嘟起嘴朝着杏儿脸庞就亲了下去。
杏儿仿佛过了电似的向后一缩,伸手捂住方才被亲过的脸颊,嗔道:“少爷,你做什么呢!”
姬庆文看杏儿脸上飞起红霞,更加得寸进尺,一把将杏儿揽在怀里,又亲又抱、又搓又摸了好一会儿,才意犹未尽地将杏儿放开。
杏儿一张脸红得猪肝一般,说道:“少爷,你这样非礼,叫我今后怎么办?”
姬庆文闻言,索性将一整个装了银子的荷包取来,塞到杏儿怀里,说道:“什么怎么办?你杏儿迟早是我的人,过两年你长大一些,开了脸,我纳你做一房小妾,就跟着我享福吧!”说着,那只拿着荷包的手,就开始在杏儿怀里不规矩起来。
杏儿天天帮着姬庆文收拾衣服,知道这只荷包里的银子少说也有十两,是自己做姬庆文一整年贴身丫鬟也赚不来的。又听姬庆文有要纳自己做妾的打算,更是让她欣喜异常,任由姬庆文在自己胸前搅 弄得尽兴了,这才说道:“少爷还是赶紧着的吧,小多子还在外头等着呢!”
“小多子”姓郑,是姬庆文的贴身小厮。
他们郑家祖孙三代侍候姬庆文家,传到小多子这一代,更是深谙伺候人的精髓,不仅将姬庆文起居饮食安排的妥妥帖帖,还不时给姬庆文找找乐子、逗逗开心。
因此姬庆文听小多子在外头候着,以为他又想出什么花钱找乐的新门道,便赶紧让杏儿帮着自己穿戴梳洗整齐,一脚踢开卧房的大门,果然看见小多子一个人倚着院子里的一棵大槐树发愣。
于是姬庆文大喝一声:“嘿!小多子,你做什么呢!”
小多子仿佛从梦里惊醒,一个趔趄赶紧走上前来,打了个千儿,答道:“小的不是在等少爷呢么!有要紧事等着少爷去做呢!”
“得,得,得!”姬庆文有些不屑地说道,“这小半年我们做过什么要紧事?你少跟我扯。我问你,今天我们到哪里乐呵?你有主意了吗?”
小多子忙道:“小的哪敢跟少爷您扯?今天老爷临时有事出去了,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今天晚上‘议佃’的事情,就要少爷主持了。”
“议佃?议佃是怎么回事?”姬庆文有些不解地问道。
他虽然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可还有许多事情并不清楚。
只听小多子耐心解释道:“议佃嘛,就是咱们地主家,每年都要选一天好日子,请所有种咱们地的佃户们吃上一顿,再趁此机会商议下一年佃租多少的事情。每个地方、每户地主的规矩都不一样,咱们老爷心肠好,觉着要是放在春节里头寒冬腊月的叫佃户们出来跑一趟不合适,因此就放八月中秋节以后议佃。这样要紧的事情,原本老爷是要亲自主持的,就连筵席上要吃的菜,都跟咱自家开的‘老万兴饭庄’说好了。可大清早老爷就出门办事去了。没法子,这件事情谁也不能代劳,就只有请少爷您出面了。”
姬庆文虽然糊涂,历史常识却还是懂得一些的,他知道古时候的有钱人,开酒楼当铺、放高利贷、做买卖之类的赚钱法子都在其次,最紧要、也最稳定的收入还是向雇农收取佃租。
这件事情关系到他姬家今后一年的收入,自然也就关系到他姬庆文能有多少钱花。
一想到这里,姬庆文脸色变得异常严肃,就好像马路边上摆摊给手机贴膜的,问道:“老爹走之前,有没有嘱咐过,今天这佃租要怎么议?”
小多子这半年来从没见过姬庆文这样一本正经的表情,便赶紧答道:“嘱咐过,嘱咐过。老爷说了,这两年收成不好,家里头余粮不多了,现在三成的佃租不能再少了,最好能再加个半成,总之是不能减少。”
姬庆文听了,用力点了点头,又问道:“小多子你耳朵长,有没有打听过佃户们的主意?”
小多子答道:“佃户们的主意还用打听?他们当然想着能够降低些佃租了,最好干脆都免了。”
“那怎么成?都免了佃租,老子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花什么?玩什么?”姬庆文想也不想就答道。
可他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不忍——穿越之前,姬庆文毕竟也是个穷小子,阶级感情还是有些的——倒也看不得那些贫苦农民受冷挨饿。
于是他思考了一下,说道:“要么这样。我前两天看粮库里头陈粮还挺多的。这些粮食我们吃着不好吃,喂牲口又太浪费了,干脆送给那些佃户们,请他们吃上一两个月的饱饭,说不定他们就肯答应不减租了。”
在小多子心里,姬庆文就是标标准准一个纨绔子弟,没想到他还会替佃户们考虑,便赶紧奉承道:“少爷这样宅心仁厚,那是东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也是种姬家田的这些泥腿子的福分。可惜,他们未必能够领情呢!”
姬庆文闻言眉头立即一竖,问道:“这话怎么讲?”
第〇〇二节 高迎祥?李自成!()
小多子整理了一下语言,答道:“小的也认识几个种我家地的佃户。他们说了,这几年天灾不断,快吃不饱饭了,一定要想方设法把佃租减去一成。这不,他们还特意请了西安城外有名的高迎祥,替他们来说话呢!”
“高迎祥……高迎祥……”姬庆文把这三个字在肚子里念了好几遍,只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却又想不起到底是谁,便问道:“这个高迎祥是什么人?”
小多子答道:“他是个贩马的,平时办事仗义一些、说话公道一些,在这一片的农民里头很有威望,大家都有什么纠纷都找他去调解。这个人见多识广,好像也懂一些武功,似乎不太好对付。”
姬庆文满不在乎地说道:“再不好对付也就是他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就说是我说的,叫家里养的那些看家护院的家丁们都出来,晚上议佃时候埋伏在饭馆旁边,他敢有个风吹草动,就立即拿下,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三头六臂。”
小多子听了这话,立即眉开眼笑,说道:“少爷果然高见,这高迎祥就真的是三头六臂,也挡不住我们七八个人上去围攻。听说他今天还找了一个在驿站里做事的外甥帮忙。听说他这个外甥有些武艺,江湖上名气也不小。不过我看一样是白搭。”
“驿站?驿站是什么意思?”姬庆文问道。
“驿站就供往来的大人们住宿的地方,可如今的官员谁还肯住在驿站这样的破地方?”小多子答道。
姬庆文想了想,说道:“大概是高迎祥觉得他外甥在驿站里头能认识几个当官的,好出面说句话。不过看来他今天这如意算盘,是打不响了。哦,对了,你打听过没有,他这个外甥叫什么名字?”
“打听过,打听过。”小多子立即接话道,“叫李自成。”
“什么!李自成!”姬庆文几乎是将这个名字喊出来的。
小多子一脸懵懂,问道:“怎么?少爷认识他么?”
这个问题倒不好回答了。
姬庆文穿越过来之后,当然没有当面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叫李自成的人,可后世又有几个人没有听过他的大名呢?就是这个李自成,挑旗造反,领导了明末农民起义,自封“闯王”,一手终结了大明王朝。
此时已是夏末初秋时节,西安城里并不十分炎热,可“李自成”的大名,却吓得姬庆文脸上、头上、浑身上下顿时冒出一层冷汗来,呆呆站在原地许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怔了半晌,姬庆文才道:“看来今天议佃的事情可难办了。对了,我们现在能手里能召集起多少家丁出来?”
小多子盘算了一下,说道:“现在能召集起来的,大概有个二三十人吧。城外几个庄子里干活的庄丁倒是能凑个两三百的,可晚上就要议佃了,也来不及赶过来啊。”
二三十个人想要对付高迎祥、李自成是绝对不够用的。
姬庆文思前想后了半天,终于心生一计,说道:“小多子,备马,去秦王府求救兵去!”说着,他便快步往宅院门外走去。
小多子赶紧答应一声,也赶紧跟着往外走,口中还在追问:“那家丁、庄丁们还叫不叫了?”
“叫个屁,让他们都在家里面躺着,先给我把家给看好了!”姬庆文没好气地说道。
杏儿在屋子里忙活着收拾东西,听到姬庆文的声音,赶忙追了出来,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少爷,你还没用过早餐呢,我亲手熬的小米莲子羹啊。”
“不吃了!”姬庆文心中焦急,头也不回地回答道。
其实打从姬庆文的心里,对李自成这样的农民起义领袖一点也不反感,反而有些佩服他们身上的英雄气概。
然而农民起义可不是请客吃饭,讲究的是杀地主的头、分土豪的钱。
那地主是谁?土豪又是谁?
不就是他姬庆文自己吗?
姬庆文穿越过来,拢共才过了半年的好日子,怎么舍得就让李自成把命革了?
“我过得舒坦,别人也能过得舒坦。要是我过不了舒坦日子,那就叫别人连别扭日子都过不了!”这是姬庆文的心声。
这种强烈的想要将眼下的舒坦日子过下去的欲望,让他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