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卢京城的官员换了一大批,先前那一拨逃的逃死的死,又或走了门路去外地寻找更有利的仕途。男人暗自思忖着自己以往的人际关系,发觉谁都指望不上。
他欲结账离去之时,忽然听闻有旁人唤他:“阮五少爷?”
男人警惕的回过头去,顿时愕然,来者一身跑堂打扮,居然是警局的马队长。
马队长对男人很是客气,把人拉到前台,对着算账的女人说道:“嫂子,这位是我的旧相识,饭钱就免了吧。”
女人狐疑的瞅了瞅男人,对马队长撇了撇嘴:“你会认识有钱的主儿?”
马队长不服气了,拍着胸脯辩解:“我当年好歹是警局的治安分队队长,接触的那都是大人物!这位说出来吓死你,阮家,听说过吧,阮富山…”
女人嗤之以鼻:“吓唬谁呢,阮富山早死了,这事儿谁不知道啊。”
马队长把男人往前一推,急赤白脸的争道:“这是阮富山的小儿子,阮家的五少爷!阮韶矽!”
马队长把人请去了楼上一处僻静的角落里,二人泡了一壶茶水,把对方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马队长一拍大腿叹道:“没变!阮少爷,您还是老样子。”
听者一笑,他与马队长有恩怨,却交集不多,如今坐在一张桌上喝茶聊天,实属罕见,可毕竟也算相识一场,他不好推辞,客气的问道:“马队长,你怎么会跑来这里…”
“嘿,这事儿提起来就闹心,当时警局局长都跑了,谁管我们这些下面的人啊,日本人在城里大肆杀人,我连夜躲回了乡下,去年冬天,小鬼子终于滚蛋了,我回来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现任的局长是新派来的,人家哪认我啊。我干不了公职,没了活路,打算回老家种地,幸好我大哥有手艺,带着我回来开馆子,你也看见了,楼下管账那女的是我嫂子,我就是个帮忙打杂跑腿的。阮少爷,瞧您这身儿气派的打扮,大约你过得不赖,有钱人家的少爷就是不一样,这繁乱世道,你们还能活得有滋有味。”
“马队长,我改回旧姓了,江韶矽。”
江韶矽在天津过了一年,终于在翌年的秋天回来了,他手里有钱,沈家也算厚待他,他倒是没有吃苦。只是他心中牵挂一个人,待到卢京城的噩耗传到耳朵里时,他几乎疯傻了,成日里闹着往外跑,要跑回卢京城去。韩苏没有法子,强行关着他,他一闹就派人给他打镇定剂,这一针一针扎下去,及至最后脑袋有些混糊不清。熬过了两个月,他猛然清醒,嚎哭了一场,哭过也就死心了,开始了寄人篱下的日子。
沈琴维和韩苏虽说加入了国民党,但有亲日前科,身份颇为敏感,上面三不五时要审查一番,江韶矽的家世更是尴尬,曾有人调侃他们,汉奸居然堂而皇之的聚首一窝。沈家去了天津之后十分低调,同时又为保地位,力争戴罪立功,故而不愿和旧地再有丝毫联系。
江韶矽寄人篱下,更不方便打探消息给沈家难堪,他有钱,却能力有限,事情便耽搁了。后来,他说要走,韩苏打从一开始就不愿留他,心想江韶年已死,那些承诺就算不作数了,留着此人也是累赘,既然要走,便随他去吧。沈琴维倒是个义气的,阮富山生前算是和沈家有交情,既然阮家的公子落难,沈家也该拉一把,于是江韶矽离去之时,沈琴维给了他一大笔钱,以供他余生度日。
这些经历,江韶矽自然不会对马队长说,他只轻描淡写说自己去外地避了一阵,现如今日本人打到了别处去,他回来看一看。
马队长哀叹:“五少爷,想必您哥哥的事儿您也有所耳闻了,唉,节哀顺变吧。”
江韶矽内心一痛,手指暗暗抓紧了衣角,明面上刻意转移了话题:“马队长,我的家宅在一年前都卖光了,目前无处可去,你能否打听一下,哪里的宅邸不错,我过几日想去看看。”
“日本人走的时候炸了不少,那些洋楼大多都毁了,后来有些新来的官员占了一部分,还有些是新盖的,我可以给您打听打听。”
江韶矽沉思片刻,忽然说道:“洋楼小花园什么的就算了,你帮我打听一下五月巷的66号,如果有人住,问一下价钱,一切好商量。我现在在顺福旅店,你随时可以来找我,我登记的名字是宋童书,这是化名,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另外,我以前的身份你就不要对外宣扬了,现在这么乱,我怕节外生枝。”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厚厚的一叠钱推至马队长的面前。马队长倒也不客气,把钱收好,讨好的笑了:“行,有钱就好办事儿,我一定给您打听清楚。”
高高堆砌起的煤山,一群灰头土脸的工人正在一旁捧着饭碗吃饭,一个中年胖子仰着脖子对着煤山上的一个高个儿男人大喊:“温四!下来吃饭啦!”
这个名叫温四的男人瘦高个儿,头发蓬乱,身上沾了煤渣,从头到脚黑乎乎一片,穿着破烂肮脏的工作服,他听到工友的呼喊,便把铁锹插。进煤堆里,三蹦两跳跑下煤山,连手都不擦,接过工友递来的馒头二话不说塞进了嘴巴里。
闲散时,工友都爱瞎聊天,瞧见他狼吞虎咽的模样,登时开起了他的玩笑。
“温四,你好歹也是经理的远房表弟,叫他给你安排一个好职务嘛,偏要来当这挖煤的工人,每天劳累就算了,还饿得跟死鬼似的。”
“他表哥就知道挣钱,哪管自家亲戚死活,我看温四也是有苦难言。”
“温四,我看你那大表哥吃香喝辣,出入有车,穿得人模狗样,你就不嫉妒啰。”
这些工友有意无意就要取笑他一番,先前得知他是西郊煤场总经理温世梵的亲戚,都还对他有所顾忌和巴结,可是后来发现他和一般工人并无二致,总经理对他也没有任何的特殊照顾,便有传言说这个温四就是个穷亲戚,温世梵看不上眼的,迫于亲戚情面,只得收下当个挖煤工使唤。于是,便没有人在意他了。
温世梵近一年都不常在卢京城,他的生意做的大,在外地也有产业,故而不愿在卢京城这样的是非之地多待,特别是一年前他冲动之下做了那件事之后。
吃过了午饭,工人们又开始干活儿,工头忽然走到温四的身旁,拍着他的肩膀笑嘻嘻说道:“温经理回来了,说是要见一见你。温四,机灵点儿,他好歹是你表哥。以后还要靠他提拔呢。”
推开办公室的门,温四挠了挠脑袋,并未言语,西装革履的温世梵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从桌后走了出来,温和一笑,做了一个“请”的姿态:“江团长,请坐。”
那温四因着长期没有洗澡,浑身发痒,忍不住又挠了挠身上,而后他倒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温世梵的姿态挺恭敬,亲自给这位温四点了一根烟。温四长吐一口烟气,才悠悠然说道:“温经理,就不必再叫我江团长了吧,江韶年这个人,早在一年前就不存在了。”
温世梵在另一处沙发上坐下,态度依旧恭敬:“江团长早前照顾过我的生意,我这个人,懂得知恩图报。不管怎么样,江团长在在下心中,依旧还是团长。”
“我照顾你的生意那是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获利,你救过我的命才是真的。”
温世梵摇了摇头,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得温和无害:“说起来真是苦了江团长,日本人查得紧,我只有把你安排在工人堆里才能避人耳目,这一年来,真是委屈你了。”
他们俩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年前。日本人控制了卢京城内的一批富商,包括温世梵,于是胡家军全灭之时,直木青行就把死尸全部运到西郊煤场,要求利用温世梵的煤场烧掉尸体。温世梵自然不敢违抗,接待了前来执行任务的军官,就在尸体被一批一批抬去空地时,温世梵看到一具尸体上突兀的插着一把绑有日本国旗的军刀,太阳旗在风中飘荡,很是扎眼,温世梵不由的多看了几眼,那日本军官骄傲的叽里呱啦说了一通,身旁的翻译官毫无感情不急不缓的翻译道:“那个人是胡家军的团长,青木大佐亲手杀掉了他,他是胡万七的亲信,江韶年,太嚣张。你们中国人,太嚣张,要由我们天皇陛下来管一管,你们中国人,必须要臣服于我们大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的军刀刺进中国人的心脏,我们的太阳旗飘荡在中国的大地上。”
温世梵大惊,暗中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番,发现那躺着的果然是江韶年。虽说胡家军无恶不作祸乱卢京城,和日本人合作,聪明反被聪明误,现下不过是双方狗咬狗,大家怨恨日本人,可也没有人同情胡家军,但是对于温世梵来讲,江韶年曾是他的福音,江韶年是从煤场走出去的,后来做了胡万七的团长,也不曾为难过西郊煤场,相反,十分厚待温世梵,尽管这只是利益关系,温世梵还是觉着,江韶年待他,到底是不错的。有了这一层恩惠,温世梵头脑一热,很是冲动,定要把江韶年的尸体换回来厚葬,免得这位江团长死相难看。于是他盛情款待了日本军官,由煤场工人亲自代劳烧掉尸体,在他们搂着女人吃饭的时候,江韶年的尸体被暗中调了包,哪知这江韶年的命居然如此之大,被人发现还残存呼吸,立刻请来了医生,那军刀刺在江韶年的两根肋骨之间,正巧卡在里面,所幸没有伤及内脏,这才捡回一条命来。
温世梵本是一片好心想要把江韶年的尸体入土为安,哪知人还是活的,登时傻眼了。他救完了江韶年,又十分心虚,生怕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外泄出去惹祸上身,后悔之余不得不劳师动众的大批更换工人,瞧着躺在床上养伤的江韶年,此人身份太过敏感,又不敢就此把人扔出去,只得谎称对方是他的远房表弟,安排在工厂内部干活儿,混在工人堆里丝毫不起眼。
这一年来,江韶年就在西郊煤场过活,温世梵能避则避,避不掉就人前装作淡漠,人后毕恭毕敬,加之生意扩大,他尽量不在煤场露面,免生尴尬。
江韶年一边抽烟一边问道:“温经理,我上回拜托你的事儿打听了么。”
“关于沈家倒是打听出了些眉目,沈先生投靠了国民党,韩苏改姓了沈,大概是想避人耳目吧,令弟确实去了天津,早前还听说阮家的少爷住在沈宅,后来再问,不知为何,居然查无此人。不过…不过听说令弟刚去天津的时候…”
“刚去天津的时候怎么了?”
“听说是疯了…听说,听说。”
江韶年手中的烟卷掉落,江韶矽疯了?而后他苦笑,自己的死讯怕是早就传到了天津,韶矽若真爱自己,承受不住也是自然。只是疯了之后呢,弟弟那样的脾气,没疯之前就大闹小闹谁都看不进眼里,疯癫之后还不得把别人烦死,怕是韩苏嫌弃了他,扫地出门甚至秘密杀掉也有可能。
一想到江韶矽疯了之后凭空消失,江韶年就忍不住颤抖,他现在没权没势,虽说日本人撤离了,可他是胡家军的残军,出去暴露之后当地官员一定想方设法的弄死他,先前作孽太多积怨太深,如今终是尝到了报应。
“江团长,日本人都走了一年了,风头也算过去了,要不然我替你另谋一份职位?在这煤场挖煤实在是苦,在下不愿江团长遭这个罪,你放心,对外江团长还是可以用温四这个名头的,算是我温家的一员,日后江团长如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在下定当在所不辞。”
这是要赶人了,江韶年也不拆穿温世梵那点儿心思,可他不愿接受温世梵的安排,毕竟外面的行当人多眼杂,温世梵是上流人物,他跟他沾亲带故的出去混,太过招眼。不如在这煤场内部做个远房表亲罢了。
“温经理,你还记得小毛么,
121、【 终 章 】 。。。
就是那个送煤的司机。我以后就想做他那个职位,给煤场送一送煤,也能偶尔出去透透气。”
五日后,马队长找上门来,江韶矽跟着他一同去了五月巷,五月巷66号,江韶矽在这里度过了最纯真无知的时光。房主换了几换,现在的房主姓张,是个杂货店的老板,他从别人手上买下了这座不值钱的院子,本是想给年事已高的老母居住,哪知母亲后来病逝,住处也就闲置了。院子太过简陋破旧,加之战乱,无人肯花钱买房,日本人走后,有钱买房的人家看不上这里,租又租不出去,这位张姓老板实在头疼,现下听说一位姓宋的先生愿意花钱购置,登时心花怒放。
张老板瞧着江韶矽仪表堂堂,不由多了一句嘴:“您这位体面先生,居然肯花钱买这破烂房子,真是稀奇。”
江韶矽笑而不语,十分爽快的一次付清了房款,那张老板欢天喜地的揣着钱走了,走时还不忘在心里腹诽,真是个有钱没处花的傻蛋。
马队长扫视这破烂不堪的小院,院墙兴许是被日本人给炸了,塌了一半,随时都要进贼的模样,门板残破,屋内的家具更是少得可怜,简陋至极,二人再往房顶上一看,马队长登时破口大骂:“他奶奶个熊的,这个姓张的骗钱的吧!这屋顶都破了个大洞!叫人怎么住!”
江韶矽倒并不在意:“叫人来补一补就好。”
马队长十分不平:“补一补?这房子烂成这样,修下来要花不少钱吧,您有修房子的钱,当初还不如买一座带花园的小洋楼。这破院子能跟您以前住的地方相提并论么,五少爷,您也太屈了自己。”
江韶矽默不作声,心中却想着,我以前住的地方?我以前住的,就是这个地方啊。
他在这堪称熟悉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姑母住的屋子,表姐住的屋子,他们曾经吃饭的桌子已经不见了,他在角落的小柜子里找了找,居然在犄角旮旯中瞧见一枚布满灰尘和铁锈的顶针,丝毫不起眼,他却亲切万分,这是姑母用过的,他如获至宝捧在手心里,顶针上有一道划痕,他太熟悉了,这道划痕是他和表姐顽皮,用剪刀弄出来的。
擦拭干净,江韶矽把顶针放进了口袋中。这么多年了,过去的旧物居然从来没有丢失过。
掀开陈旧的早就辨不清楚花色图案的布帘,他踏进了他和江韶年居住过的屋子,门板已经不知所踪,可是那张吱嘎作响残旧的木床还在,床头放着一只他没有见过的布枕头,大约是后来的主人留下的。
这狭小的房间,他还记得那时候角落里摆放着一只木盆,是他和哥哥洗澡用的,兄弟两人曾幼稚的在木盆里踩水玩。坐在床边,他的手指在床面上轻轻滑动,江韶矽慢慢俯身,把脸颊贴了上去,闭起眼睛,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这床板之上,还带着哥哥的气息。
他们同床共枕,抵足而眠,他们在这张床上度过了四季,经受了成长带来的苦恼和欢愉,他的心思在那样的时刻,居然纯粹无暇,只是把目光追在哥哥的身上,淡淡的情愫,单纯的喜欢,像一只甩不掉的尾巴跟在哥哥的身后,高兴的时候唤一声哥,生气的时候唤一声哥,伤心的时候还是唤一声哥,这个称之为兄长的男人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后来,他长大了,离开了哥哥,胆子也大了,高兴的时候可以唤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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