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啊?”正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的褚茗,忽然听到林大姐的解说,反是大惑不解。
场中形势,分明是雪魔大占上风。
林薇没有回答,褚茗遂不以为意,只当大姐头又发神经,继续看起好戏来。
对面阵营中,陶寒亭猛的拉住原本安静垂立一旁,忽而目露血光,若痴若狂的莫雨,惊呼道:“不好,老王心乱了!”
狂风撕天裂地,就连倾盆暴雨都在刹那被卷的逆袭而上,似要冲开那乌云密布的天空。
便在这时,天空中一道雷霆落下!
那骤亮的霹雳中,似乎藏着一柄足矣开天辟地的利剑!
万千青干剑,化作流云电!
挟着天地之威,借着雷霆暴雨之力,楚翔人剑归一,直直的斩向那神志不清化身暴风的雪魔。
若是清醒之时,王遗风自然知道暂避锋芒,挫敌锐气。但是,此刻的雪魔,眼中哪里还有什么雷霆,哪里还有什么剑芒,有的,只是那被暴雨打碎的青莲,有的,只是那倒在屋中的血人。
世道不公,人性本恶,那便让我化身风暴,狭着无边清雪,洗了这天下!
“魔威盖世——雪/血洗天下!”
天地间,似乎只剩下那温润中带着嘶哑,睿智中充满绝望的声音。
“轰!”
当暴风席卷向雷霆,当雪魔携着满腔怨愤义无反顾冲向天地,一切,俱都定格。
…………
雨停了,云散了。
凌乱的场地上,雪魔孤立着,眼神中的疯狂消退,剩下的,是无边的幸福。
楚翔双手驻在剑柄上,口出溢出丝丝鲜血,然而嘴角那抹笑意,却是越加明显。
“一醉江湖三十春,焉得书剑解红尘”。
雪魔眼角,晶莹闪动,十几年了,自从那日过后,就不曾流泪。
书香名门世家出身,家世豪富,自幼聪慧,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偏偏,那一颗灵动剔透的心,那让家人为之自豪的早慧,却是一生梦魇的开始。
为什么,他们全都表里不一?
为什么,他明明充满怨毒,脸上却要挂着谦和的微笑?
为什么,要让我一个稚童尽察世间险恶?!
别的孩子在欢笑,在游戏,在享受着天真无虑之乐,我却偏偏要看清这肮脏的世界。
我告诉了父亲,你心中太多功利,父亲勃然大怒,险些将我打死。
我告诉了母亲,周围那些人全都不是真心,我可以看到他们的想法,母亲却训斥我不能撒谎。
从此以后,我不再向他人倾诉,默默忍受着内心的煎熬。
家中有书,几尽囊括经史集注,那些都是“圣人”所著。为求一解,六岁的我,毅然埋首其中,只盼有朝一日能在先贤的指导下明悟。
十年,整整十年,每一册经史杂记我尽遍览,为何,却越加迷茫?
那一年,我遇到了师傅——严纶,他说他是红尘传人,说了红尘宗旨,颇合我意。他欲收我为徒,我也恰好想要找寻心中的答案。
十一年,武功大成,师傅说我是武学奇才,又怎知我心中所念,唯有人心。
游历江湖,见到了所谓豪侠,看透了一方耆老,为什么,滚滚红尘,竟无一表里相合之人!
七年,我又整整花了七年,见到了更多鬼蜮伎俩,体察了无穷口蜜腹剑。
站在自贡城中,我举起了手掌,也许,这个世界本就不该有我存在。
然而,当我绝望抬头时,看到了什么?!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清明、澄澈,那不正是我一直在找寻的纯粹。
漫天大雪洒下,阵阵寒风涌来,看着那奢靡腐朽的青楼,我的眼中,只剩下那抹清澈。
原来她是一名青楼女子,到底是什么让她深陷淤泥中,却半丝未染?!
那晚,我站了一夜,直到天际渐明,直到雪漫儒衣。
从那之后,我每日都流连在桃香楼中,每次都只点她一个姑娘,每次都只是静坐着和她闲聊,盯着那双不含丝毫杂质的瞳眸,渐渐的,明白了。
原来她天生目盲,原来她也同样身世凄苦,原来她委身青楼不过是想养活那些捡来的孤儿。
看着她那双清莹的眼睛,我知道,她的心也一定如此澄澈。
我王遗风,也终于找到了避风的港湾。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决定为她赎身。
老鸨朝我开价千两,我知道那可恶的满心肮脏的老妇人是在漫天要价,不过我并不在乎。
区区千两,也许在世人眼中,超过那盲女身价的百倍,然而,在我眼中尚抵不过她额间一缕青丝。
我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回家,看着她的孩子们欢笑着为她开门。
她,笑了,那么的明艳,那么的动人。
我决定,明日给她一个惊喜,带她离去,当然,还有那几个孤儿。
那一夜,我醉了,人生第一次宿醉。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因为,我终于找到了那表里如一的人,找到了一颗干净的心。
原来,这红尘,还是有善的。
为什么!为什么霹雳来的如此之快!
推开屋门,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那倒在血泊中的青莲!
为什么!她不过是一个盲眼贫女,怎么会惹来杀身之祸!
银票!对,一定是银票!该死,我怎么会那么疏忽!是我害了她!
啊
原来,贪婪和邪恶才是人之本性!
看着那倒在血泊中,却依旧在笑的女孩,为什么眼泪会止不住往下流,她是在等我吗?!
死!所有人都要死!这自贡的每一个人都要死!
先,是桃香楼。
化身白色旋风,我决定为她血祭,只盼来生,她会幸福。
既然人世间本就只剩下污秽,既然这天下连那最后一朵青莲都容不下。
那便让我化身风暴,带着无边清雪、还有一腔热血,洗了这天下!
从今日起,王遗风死了,活着的,唯有雪魔。
八年,又是八年,我已经是恶人谷之主,凶威盖世的雪魔。
各大派?昆仑?几年前就被我重创,若非顾忌其背后之人,灭之不过反掌。
就在我再度绝望,失去人生动力之时,遇到了——莫雨。
别人只看到一个疯子,我看到的却是第二个纯粹。
虽然,并不如小月完美,但是,这不是他本身的错,仅仅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使命——灭世。
他是,咒印之子。
我决定,培养他,如果有一天,我不幸死了,始终会有一人,代替我将这污秽不堪的尘世,抹去。
匆匆,几度春秋。
那是什么?黑龙?难道这个少年不是人?
哈哈哈,吾之幸也!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先有上古传承的咒印之子,后有太古大神——烛龙转世。
果然,这个世界,是时候灭亡了。
那少年居然想找回自我,怎么可能,他身上的可是烛啊,那是荣耀,若是让他找回自我,谁来协助咒印之子灭世?!
一场大战,他果然败了,即便我有心放水,他还是败了,好弱啊。
又是三年,那个少年,当真从深渊爬了出来!
是烛?不!
为什么!怎么可能!他尽然凭着自己的意志打败了烛,甚至领悟到更高层次的武道,那连我都不曾领悟的——心!
我知道,他会来找我的,那是一种感觉,似乎,一种无形的力量掌控着我,与他,不死不休。
…………
果然,败了吗,终于,解脱了。
王遗风闭上眼睛,心中最后的念头,是那个干净剔透的女孩子。
也许,我喜欢的并不只是她那双眼睛,而是她整个人。
这一刻,雨过了,却并没有天晴,这一刻,鹅毛大雪飘落,一如很多年前,自贡那个夜晚。
“林薇,雪魔交给你。”
楚翔直起了身子,手中流云发出阵阵胜利的清鸣。
林薇木然走到雪魔身边,手起剑落,脑中响起主神的提示。
远处,见到这一幕,陶寒亭夹着莫雨几步冲来,愤然喝骂:“夜魔,你已经败了他,为何不给他应有的荣耀,反倒让无关紧要的旁人代劳,某非堂堂雪魔还不配染红你的佩剑!”
楚翔很认真的看了看含笑倒地的雪魔,肃穆回答到:“功夫,勉强。人——足矣。”
“那你!”“黑鸦”依旧不甘。
和远处意图逃跑的沈眠风不同,陶、王二人可算是恶人中少有的挚友。
“滚,否则我连你一起杀。死在她的剑下,并不辱没雪魔的名头。”楚翔冷然,一个蝼蚁何以敢对自己大呼小叫,若非看在雪魔的面子,挥手间叫他人头落地。
陶寒亭依旧不忿,只是,当目光转向林薇,看到那木然空洞的眼神,不禁毛骨悚然。
夹着那早已褪去狂暴,不住瑟瑟发抖的莫雨,陶寒亭飒然转身、远去。
身形一闪,白衣少年堵到了沈眠风面前。
这位早已成名江湖多年的恶丐,此刻却泛着阵阵苦笑。
“为什么?”
“梦别孤堡落父仇,数百千清昼。一人独倚刀剑楼,此恨何时休?‘恶丐’之名,虽有些不符其实,但是,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楚翔却不去理会那无聊的问题,只是自言自语。
长叹一息,沈眠风悍然出手。
黑虎拳!
双手前伸,两足蹬地,势做虎扑,一式“黑虎掏心”迎刃而上。
“你这是在,求死啊。”楚翔摇了摇头,差距,太大,不仅仅境界,本身实力也是如此。
若他一味固守,说不得还能勉强撑上几招,偏偏,做此无用反扑。
直如那胆寒的柳惊涛,纵使一身实力不弱,未战先怯,还偏偏死撑着反击,纯粹被秒杀的货。
一线毫光,化作几丝精芒,还未出剑,恶丐就变成了扑街乞丐。
将那垂死的大汉踢到褚茗身前,小女孩虽然眼中有些不忍,多少还知道轻重缓急,一剑斩落。
轮回巅峰… 第四十三章 凝魂聚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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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凝魂聚魄
北邙山,积尸峰,群魔殿。
唐书雁满脸担忧看着那被石壁封死的密室,目光,仿佛透过了厚厚的青石,投注到那痛苦扭曲的矫健身躯之上。
脑中回想起,几日前,自己兴冲冲的将“夜魔”重出江湖,并于西湖之上大战柳浮云的消息,告诉了夫君。原本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却不想对方有惊无喜。
看来,影的这位大哥,与他的关系并不简单啊。
一扇石门,隔出了两个世界,外面,在冬日的照耀下,暖意浓浓。而里面,阵阵阴风自平地里卷起,间歇还有诡笑异哭,好好一个大型闭关室,变得恍若黄泉炼狱。
楚影盘坐在石室正中央,身下,早已不再是坚实的地面,而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阴沉黑洞,黑洞的另一头,唤作地狱。
一道道半透明虚影从黑洞中钻出,围绕着那满脸痛苦的紫袍男子,盘旋撕扯,好似,要将之生吞活剥。
若是有人在此,必定会被骇的亡魂出窍,不单单是那无穷无尽扭曲的冤魂,更加因为,紫袍少年原本那清俊的脸庞,早已变得一片模糊。
时而,变作垂暮老者,时而,化成妖艳美妇,眨眼间,又好似刚出生的婴孩,然而,那张千变万化的脸上,出现的种种面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狰狞、扭曲,蕴含着无边怨恨!
一道盘旋着胡乱撕咬的虚影,忽的突破少年周身气场防御,钻入那鲜活的血肉中。只是,原本兴奋的冤魂,在接触到渴望已久的温热**时,却惊恐的无声尖啸起来。
吞噬!那只起码凝聚了百年怨气的恶鬼,居然被一个活人生生吞噬掉。
那原本满是痛苦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千变万化,幻化无方的面容,又多出了一张,加起来,正好是十!
九乃极数,十原本是不存在的,人之所以能创造种种奇迹,正是因为天生拥有三魂七魄,比之茫茫生灵多了一魄!而那多出的一,不仅仅能让人拥有更加庞大的潜力,也同时意味着一线生机!
大道五十,天演四九,而那遁去的一,就是一线生机!天下万般生灵,苦海中无穷渡客,求的,皆是那一线生机,而人,天生拥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这也是圣后,为什么还要加个人字的原因。
只是,这世间充满了玄机。人,固然拥有无限潜力,足矣掌控万千位面。那草木,那鱼虫,那天生三魂未俱,七魄残缺的蝼蚁,就偏偏要永生永世沉浸在无边苦海之中?
不!但凡生灵,总有血性,是以,在太古时期,出现了无数异族大能。他们,硬是凭着那一股不屈傲气,与天斗,与地斗,与人争!
他们,自号妖魔。
大妖者,翻掌移山,大魔者,覆手蹈海。他们拥有无穷威能,却终究自私。他们留下了自己修炼的功法,传给的,却只是本族的族人。
蝼蚁可怜,草木当悯。但是,他们终归有灵。有灵,就拥有踏上大道的可能。
凡物种种,却有一者,秉地气而生,根正苗红,反被众生唾弃——尸人!
人死如灯灭,这“灯”就是指的三魂。若残魄不散,那本已归土之尸,就会复生,吸血食人,无恶不为。只是,这种被称为“僵尸”的东西,却并非真正的尸人!
只有那灭尽三魂,散去七魄的空壳,经千百年地气温养,而产生的懵懂新生命,才是——尸人!
这些原本该受到大地照拂,上天眷顾的幸运儿,却偏偏成为了最凄惨的一族。
天生不老不死,却没有半点法力。从来与世无争,却往往受到“近亲”波及,无妄灾祸不断。
而那些“近亲”又是如何相待?得了上古旱魃的传承,非但不去提携,反倒将这些正统尸人逼入绝途,吞其血肉,噬其骨髓。
天道不公,世道不平,那么,便以我残躯,与这天地,斗上一斗!
正统尸人们团结了起来,使尽种种手段,万般诡计,得到了无穷修真密藏,却为何,无一堪用?
概因修炼,无不走那元神大道,纵使号称不炼元神的大巫们,走的也是强体健魄的路子。
然而欲结元神,欲强体魄,若无魂魄,又如何去做?
即便是成精的草木,也往往有个一魂二魄,总能起步,而只要能起步,自然有种种手段去补全魂魄,进而朝着大道迈进。
尸人呢?为何深受大地眷顾的尸人,偏偏半丝灵魂也无?!
当一个种族,濒临厄难,那些伟大的先驱者们,总会应运而生!
九幽老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虽然天生无魂无魄,却偏偏生俱感情!旁的尸人或要百年生灵,或要千年开窍,他生来惊才绝艳。
族人们绝望了,族人们乞求着大能们的悲悯,他偏偏要自创出一套功法!
谁道无魂无魄就无法修炼?诸天神佛?那我偏要逆了那神佛!
无魂无魄不可缔结元神?简单!那我便屠尽苍生,掠尽地府,聚千万魂魄为我所用!
纵使天谴地罚,哪怕万灵唾骂,吾自锤魂锻魄!
仙佛们,恐惧了,言到我在逆天。
妖魔们,恐惧了,言到我行背道。
那,又如何?
终于,成功了,也失败了。
我成功了,因为留下了九幽大*法,我失败了,因为修炼之时遭人算计,三魂反噬七魄欺主。
在我濒临湮灭之际,将那记载着九幽大*法的天书,一分为三,投入无尽虚空。
天书三卷,每卷九层,留赠有缘。
望吾传人,走完那未完之路,为我屠尽那,漫天仙魔。
石室中,阴风愈加狂暴,楚影豁然立起,长发齐舞!
“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吾今秉九幽之念,习逆天之法,若异日功成,定为吾师尽屠漫天仙佛,诸道妖魔,若违此誓,天地共诛!”
一手指天,势若开天,一手划地,意为辟地。口中一声爆喝,舌绽生莲,斥退万邪!
“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凝魂聚魄,九幽不灭!殛!”
满室冤魂不甘散尽,脚下那直达黄泉的黑洞亦缓缓关闭。
那变幻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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