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瑾看着阿宝,五岁的小孩子,肯定不可能说谎。若他的话当真,那么余乐这段时日一直都骗人?他若不是余夫人的儿子,又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因为心中生疑,蓝瑾便留了心眼,借着照看余夫人的机会,暗自观察余乐。但几天下来,他却没什么收获,余乐的表现和普通的少年没什么两样,而且也从未见他使过功夫。
没有想到任何可疑之处,蓝瑾不由得暗怪自己多疑,竟然轻信了一个五岁孩童的话,也许阿宝的父亲只是编了个故事哄骗他……
不过,这件事恰到好处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对于沐景殊的离开倒也没那么在意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便如往常一般,不是去余夫人家里陪她聊天,便是独自去村后的河边钓鱼。不过时日一长,他便觉得无趣,心里不由得开始担心起蓝瑜。
事实上,他虽然答应沐景殊留在月河村照顾余夫人,但他能做的事并不多。他本来就是个大少爷,平日里习惯了别人伺候,连药都不会煎,更别说照看病人了,所以他除了陪余夫人聊聊天,也没别的事可做。好在余夫人为人十分亲切,谈吐得宜,同她聊天也不算太闷。
这日,蓝瑾吃过午饭,照例去余夫人家里看望她。他走进余家的院子时,余夫人正坐在院中晒太阳,手里拿着几根丝线不知道在编什么。
蓝瑾好奇,道:“大娘,你在做什么?”
余夫人抬眼见是他,便放下手里的活计,微笑道:“你过来,看看这绳结好不好看。”
蓝瑾接过她递来的绳结,那是根不粗不细的绳结,用纤细柔软的丝线编成,十分精致光润,但只编了大半,尚未完成。蓝瑾眨了眨眼,笑道:“看是好看,可我也不懂这些女儿家的东西,大娘问我当真是问错人了。”
余夫了笑了笑,从怀中拿出一块玉石来,道:“这是你的东西吧?”
蓝瑾定睛一看,不禁吃了一惊,那玉不是沐景殊当初戴到他脖子上的么?下意识地伸手往脖子上摸去,哪里还有玉的影子。
“这玉……怎么会在大娘这里?”
余夫人笑了笑:“你昨日落在我房里,被乐儿捡到了,我看这玉上的绳结松了,便重新帮你编了一条。”
蓝瑾暗怪自己太不小心,这等重要的东西掉了竟毫无知觉。他忙朝余人感谢道:“多谢大娘。”
“你这么客气,倒让我不好意思了……你且坐一会儿,等我把绳结编好再给你。”
蓝瑾听话地坐到一旁,笑道:“好。”
余夫人继续编着手里的绳结,见蓝瑾半晌不语,便闲聊道:“这玉通体墨黑,玉色润泽,想必十分珍贵吧?”
蓝瑾正要点头,却忽然震住。
沐景殊说这墨玉是他出生时他母亲亲自给他戴上的,他当时神情凝重,对这玉也十分珍视,可……蓝瑾看了一眼正认真编着绳结的余夫人,心里涌起一团疑虑,可眼前的余夫人说起这玉时,竟好像对此玉的来历毫不知情……她当真是沐景殊的母亲么?
“墨玉确实少见,大娘以前未曾见过吧?”
余夫人点头笑道:“我确实从未见过。这种成色和质地,一看便是上乘极品,我若是见过,必定会记得。”
蓝瑾又惊又疑,不禁皱起了眉。
余夫人正认真编着绳结,也没有留意到他神色不对。
蓝瑾暗自吸了一口气,将心中的疑虑压下,朝余夫人微微一笑,道:“听我爹说,这玉是我娘给我的遗物,我自小便戴着。只想到竟然会忽然丢了,幸好被余乐发现,不然我娘地下有知,一定会骂死我。”
余夫人笑了笑,动作麻利地将手中的绳结打结,又串到玉石上,然后塞进蓝瑾手中,柔声道:“既是你娘的遗物,定要好好保存,可别再丢了。”
蓝瑾点点头,努力让自己的笑容自然一些:“谢谢大娘,我今日就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好。”
走出余夫人的家,蓝瑾的脸立即变得惨白无比。
这位余夫人是什么人?她为什么要骗沐景殊?
结合阿宝说起的余乐的事情,他原本压下的疑惑越来越多。
看来,余夫人和余乐的身份都不简单,他们可能根本和沐景殊没半分血缘关系。若他们为了欺骗沐景殊而设下谎言,这么大的破绽,没道理沐景殊查不到……那么,只有另一种可能,沐景殊根本早就知道余夫人是假的,但他却没有拆穿,为什么?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本想理出头绪来,头却炸了一般的疼起来,只好先回住处。
昏昏沉沉地回到房间,一闲栽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竟连梦都没做。
☆、第三十四章
再醒来时,已是次日下午。
虽然早已过了午饭的时候,但哑奴照便在他醒来准备了午饭,见他从房间出来,便端进了堂屋。
人一旦心中生疑,对身边的人和事便都开始生疑。
蓝瑾此时便是这样,他见哑奴端着饭菜进屋,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连哑奴都有些不对劲。这样想着,他不由得多瞧了哑奴两眼。
哑奴身形伛偻,有些老态,做起事来却是干净利落。
蓝瑾目光一闪,心里忽然有了不好的想法:哑奴明明又老又残,可是手脚却这般灵活,会不会他如今的模样全都是装出来的?
哑奴却不知道他心中所想,将饭菜摆上桌,便老实地立到一旁。
因为心中有事,这顿饭蓝瑾吃得食不知味。
脑子里一团乱麻,却理不出头绪,想得深了,便觉头痛欲裂,好像患上了重症一样。
最后,蓝瑾只好放弃胡思乱想,胡乱扒了几口饭菜,便又回房了。
本想坐在桌上稍微休息一下,却不料一趴到桌上,睡意便袭来。迷迷糊糊的,又沉睡过去。
再次睁开眼时,又过了一天。
蓝瑾没有起床,只是盯着床顶发呆。
脑子仍旧有些不清醒,可即便不清醒,他仍旧发现了一件事。在这月河村,不仅余夫人和余乐不对劲,哑奴不对劲,连他自己都不对劲了。
在来月河村之前,他从来不曾这般嗜睡,也并无头疼之症。到了这里之后,便一日比一日睡的时间长。沐景殊还在的时候睡觉时间也长,但他只觉得那是因为太过劳累,所以并没放在心上。但沐景殊离开之后,没有亲热之事,也并没有任何体力劳作,他的嗜睡症状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加严重。
正想着,忽然听到门外响起轻微的脚步声。
蓝瑾忙闭上眼,集中注意力听着门外的动静。
脚步声很轻,但因为近在门口,所以蓝瑾听得分明。那人在门口停了片刻,便又离开。
不过片刻,他便听到有人问:“他还没醒么?”
这声音蓝瑾十分熟悉,正是余乐的声音。
另一个稍有些低沉的声音道:“没有,大概是这两日用药太过频繁……”
这是个陌生的声音,蓝瑾从未听过,却隐隐觉得,说话的是哑奴。
余乐道:“王爷临走前交待过,不要用太多药,那药虽然并不伤身,用多了也不好……”
陌生的声音道:“我觉得蓝公子这两日有些不大对劲,他可能已经起疑了。在王爷没回月河村之前,我不能让他离开,所以才在饭菜里多下了些药。”
余乐道:“奇怪,我和余夫人应该都没露出什么马脚,莫不是你无意间说话被他听到了,所以才起疑了?”
哑奴冷哼一声:“我决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余乐笑道:“我开个玩笑而已,你这么生气做什么?对了,我来是想告诉你,王爷那边传消息过来了,他们五天之后便会出发来这里。”
哑奴没有作声。
屋子里的蓝瑾听得倒抽了一口气。
原来,余夫人、余乐和哑奴竟都是沐景殊的属下,沐景殊为了骗他来月河村,竟编造了这样一个谎言!难怪他总觉得沐景殊和余夫人之间太过冷淡,原来他们本就不是母子,而是主仆,可笑他竟还为了这对假母子相认高兴不已!
心口忽然疼痛难忍,像是有人有刀子在心口剜肉一般。
原以为在月河村的这段日子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却不想竟是又一场骗局。
脑子里空白了许久,蓝瑾才慢慢回过神来。此时,他已完全没有心思去考虑沐景殊欺骗他的目的了,知道了真相,他自然不能再在月河村待下去了。但若在逃离月河村,必须先瞒过那三人。
在床上又躺了大约一刻钟,蓝瑾才起床,装作和平时一样的模样,呵欠连天地走出房间。
哑奴果然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蓝瑾瞥了一眼饭菜,猜想里面可能又下了药,但为了不露出破绽,他只好和平时一样吃下去。
吃过饭,又去余夫人家里转了一圈,又故意在村子里转悠了一圈,在村长家的牛圈里找到了自己当日骑来的那匹马。
两日下来,他已想到逃离的路线,剩下的便是等待完美的时机。
没想到老天作美,这日傍晚,竟下起雨来。
蓝瑾晚饭时便昏然欲睡,将饭菜扒了几口,便扔了碗筷回房躺着。
为了不让自己睡着,他甚至拿了匕首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两刀。刺骨的疼痛令他清醒了许多。虽然闭着眼,思绪却是无比清晰。
外面雨声大作。
虽然他早已想好了逃跑的方法,但以阿宝所言,余乐是个高手,而哑奴和余夫人看起来,功夫只怕比余乐更高。他想直接逃路,被这三人追上,便再也逃不了。但这场雨却是恰到好处。
他们必定料不到自己会在大雨天逃跑,所以必定会放松警惕。而且,雨水和雷声会掩盖他的动静,还会将他逃跑留下的线索全都冲洗干净,令那三人短时间内无法找到自己。
时间一点点流逝,窗外大雨不歇。
哑奴和往常一样,来房门口检查了三次,便回房休息了。
蓝瑾等他离开,又躺了半晌,这才悄悄起身,轻轻打开了窗户。
一阵冷风带着山野之地特有的泥土气息卷进来,令蓝瑾本有些昏沉的头脑又清醒了一分。他深吸了一口气,动作轻巧的翻窗而出,沿着早已熟悉了多遍的路线摸到了村长家的牛圈,找到了那匹马。
蓝瑾解了马缰,跳到马上,掏出怀中的匕首迅速往马身上扎了一刀。
那马猛然间受了这一下,顿时疼得仰声嘶叫,背着蓝瑾拨腿便朝院外飞奔而去。
发狂的马驮着蓝瑾在大雨中穿行,也不知跑了多久,大雨渐渐小了,黑暗的天际渐渐露出些白亮的光芒。
雨虽未停,天已大亮。
马已经筋疲力尽,经过一片原野时,脚下了软,瘫倒在地,蓝瑾一个不察,被它甩了下来,摔倒在一片泥泞中。
蓝瑾本就浑身湿淋淋的,这一摔,更是令他狼狈不堪,干净的衣服沾满了污泥,黑亮的长发也污移不已。风一阵阵吹来,冻得他直打哆嗦。
他前一天晚上本就没吃饭,加上这一夜的奔波,全身的力气都已用尽,勉强爬起来走了一段路,确实那三人找不到他,便胡乱靠着一模树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
蓝瑾醒来时,发现自己并不是睡在泥地里,也不是睡在树底下,而是躺在一张干净的床上,手臂上的伤口也包扎好了。他心下一惊,生怕自己被那三人找到,待看清这屋子里的布置之后,才放下心来。这里不是月河村,依屋子里的布置来看,应该是一家客栈,而且是一家上等客栈。
“你醒了?”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蓝瑾抬眼,看到一个白衣男子不知何时进来。这男子生得极其漂亮,皮肤白得仿若透着薄光,五官精致得不像话,简直比女人还适合“绝代倾城”这个词。
蓝瑾从未见一个男人生得这般好看,不由得看得呆了。
白衣男子好像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眼神,走到床边,忽然伸出手来,道:“你有没有钱?”
蓝瑾一愣:“啊?”
白衣男子道:“我昨天被人偷了钱包,正好碰到你晕倒在树下,我见你身上衣服十分华丽,便猜想你一定是个有钱人,所以就将你救了。”
蓝瑾听得嘴角一阵抽搐,他原本猜到是这男子救了他,正想道谢,听到他这番话,道谢的话忽然就堵在嘴边说不出来。
“到底有没有?”白衣男子似乎是有些不耐烦。
蓝瑾摇摇头,他本来身上一向会带着钱票的,但昨日事出紧张,他根本来不及收拾就从月河村逃出来了,哪来记得要带银票。
白衣男子沉默了一下,忽然道:“那就没办法了,你没钱,我也没钱,只好把这个东西给当了。”
蓝瑾见他自言自语,总觉有些不对劲,不由得问道:“什么东西?”
白衣男子伸手递过来,干净洁白的掌心里是一枚墨色的玉。蓝瑾仔细辩认了一下,不由得瞪大了眼:“这是我的玉!”
“当然是你的,我在你身上没搜到钱,只搜到这块玉,原想直接拿去当了,但想想应该和你说一声。”
蓝瑾伸手便去抢:“你怎么可以乱拿别人的东西?快还给我。”
白衣男子立即缩回手,道:“你要是能拿出钱来,我就还你。若是没钱,我们昨晚的房费可没法付了,我要的可是这家店里最贵的两间房。”
蓝瑾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你没钱还敢住这么贵的客栈?”
白衣男子理所当然地道:“反正没钱,住便宜的和住贵的结果都一样,为什么我还要去挑差的住?”
蓝瑾顿时有一种无力感,他以前一直觉得他弟弟蓝瑾已经够令人震惊了,眼前这人,简直可以列入他遇到的最古怪人里头。他伸出手去,道:“把玉还给我,房费我来想办法。”
“你有办法?”
蓝瑾点头,他家是洛川县的首富,整个洛川县的大米都是经由蓝家收购贩卖,这里只要有米铺,他就能去领银子。
白衣男子顿时笑了起来:“我果然没有看走眼,你真是个有钱人。”
蓝瑾道:“你看起来出身比我好多了。”连挑房间都要挑最贵的,可见平日里是十分奢侈的。“把我的玉还给我吧。”
白衣男子坐到桌旁,摆弄着手里的玉,却没有要还给他的打算,只是悠悠道:“你一看就是富家少爷,命一定值不少钱吧?我昨天救了你一命,报酬自然是不能少的,但我也不是贪财的人,你给我一千两,我便玉还给你。”
“啊?”蓝瑾被他那理直气壮的口气惊呆,一口气差点没顺过来。一千两于他而言一点都不多,但被这样讹诈,多少有些不快,便道:“你昨日就算不救我,我也根本没有性命之忧。”说着,又冷下脸去,“那玉你若是想要就收着,反正……对我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白衣男子一愣,惊讶地眨了眨眼:“你刚刚还这么在意这块玉,怎么这会儿又说不重要?这玉若是拿到当铺,少说也有五千两,你竟然为了一千两就不要了?”
蓝瑾虽然恼恨沐景殊骗自己,看到那玉心里便有些添堵,可到底只是堵气的话,根本不可能真的不要。他沉默了片刻,道:“走吧,我带你去拿银子。”
这里是洛川县境内的另一个镇子,与月河村隔了很远。蓝瑾前一日用匕首刺激了那匹马,那马驮着他一路狂奔,竟逃得这么远。
只要是镇子,就必定有卖米的。
蓝瑾和白衣男子出了客栈,沿街走了一段路,便看到一家蓝记米铺。
店里的掌柜以为有客人上门,才迎上来,待看到蓝瑾,不禁愣了一愣,惊道:“少东家!”
蓝瑾被他叫得一愣:“你认得我?”
掌柜看了一眼白衣男子,又看了看蓝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