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晴此时,已经比绛瑛高出了半个头。他一垂眼,就能看到绛瑛头顶上,光洁如软缎的黑发。
犹豫片刻,归晴终于伸出手,拍了拍绛瑛的肩。
绛瑛,比自己还要小上一岁……但数月以来,他是如何耐心仔细的哄着自己、想尽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历历在目。
这份情,要还。
等到诺言实现、情债还完……拂霭,我再来寻你。等我。
67
深秋的落城,风已寒冷彻骨,街道上却热热闹闹。炒栗子的、烤地瓜的、卖糖葫芦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带着北地朗朗的口音,煞是好听。
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几名客商打扮的男子,站在一名老者的烤地瓜摊前,等着买新出炉的地瓜。
“客官们,怕是从中原来的吧?”老者在薄薄的旧袄子里袖着手,笑得满脸皱纹都堆了起来。
“咦,你怎么知道?”其中一名青年有些惊诧。来的一路上,他可是学了好几月的北地话,竟被这老者识破。
“中原人怕冷,看穿着就知道了……喏,瞧瞧你们,年纪轻轻的,裘衣护耳棉靴这时候就全部上阵,可不知冬天再穿什么呢,哈哈哈。”老者低声说着,有几分狡黠得意,“虽说咱们如今正和中原打仗,但总有像客官们这样的人,冒着风险从中原来咱们这儿倒卖东西……不过客官放心,这年头在哪儿讨点生活都不容易,咱们对客官这样的人,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远着官兵,便断断没事。”
“多谢老丈提点。”为首的青年容止不凡、身形高大魁梧,笑着对那老者抱了抱拳。
这时,热腾腾的地瓜已经出炉。一层层的甜香和着暖气,在空气中荡漾不散。几名青年拿了地瓜,又再三和老者道了谢,这才离开。
“任枫,去买几件现时应穿的衣裳,我们回客栈换上。”为首的青年刚刚转过身,就对着身旁管家模样的中年人低声吩咐。
“是,奚爷。”中年人恭恭敬敬一躬。
这群客商打扮的男子,正是天朝皇帝轩辕奚和他的几名贴身侍卫。他们化名后从许昌北下,历时月余,方混进北毗摩边境——落城。
五个月前,在北毗摩忽然出现一名手握牵萝传国玉玺,号称牵萝第十八皇子信城的少年。
而北毗摩皇帝定川承认了那少年的身份、收留了他,并允许他于落城居住,招兵买马。牵萝的不少旧臣,也纷纷长途跋涉,投靠效命于他。
轩辕奚此番,正是为了那少年前来。
历朝历代,天子微服私访已是罕见之举,更何况是亲身到敌营涉险。况且,轩辕奚刚登大宝数月,可以说根基未稳,此举实在称不上明智。
但圣意既然已定,为臣的只有听命,谁又敢说半个不字。
也只有轩辕奚自己,才明白此行真正的理由。
那偷盗玉玺、劫走衍真的少年,显然与眼前这伪皇子有莫大干系。而没有亲自确认衍真的安危,这颗心,终究是忑忑忐忐地悬着。
**********************
抵达落城的第二日清晨,轩辕奚一行人来到了城中最大的茶楼——迎来楼内用早点。
茶楼是城填之中,人口来往最杂的地方。茶楼的小二,又往往口快舌便,消息最是灵通。所以,要探听各种消息,这里也是最好的去处。
小二站在茶楼门前,见轩辕奚一行衣饰齐整,显见是有钱的客人,马上点头哈腰、满面欢喜地迎了上去,将他们带进临窗雅座。
这几位客人也当真不负他所望,拣单子上最精致价贵的点了满满一桌,还出手大方地给了一两银子的赏。喜得小二眉花眼笑,越发着意殷勤。
待到菜上满后,只听那管家模样的人唤道:“小二,慢点走,我们奚爷有些话要问你。”
“看各位客官第一次来咱们茶楼,怕不是本地人。”小二将白毛巾往肩上一搭,站在席前,笑得找不到眼睛,“落城虽不比中原繁华,在北毗摩却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城,找乐子的地方可多了去……”
小二兴致勃勃地,刚要开始向他的客人们介绍,却被后面一只手掌拍了拍肩。他连忙转过身,看到的是正在拿一块帕子擦汗的老掌柜。
“各位大爷,真对不住、对不住……刚巧有贵客就要到,又没了雅间,只有请你们挪个地儿。”老掌柜白白胖胖,穿着身鼠灰色的缎子袄,一边擦汗,一边团团作着揖,“这饭钱也不敢收各位大爷的了,只当小店请的。”
轩辕奚一生尊贵无比,哪受过旁人如此闲气。主辱臣死,席间有一个青年侍卫的眉毛挑了挑,就要站起来发难,却被老成的任枫用手按住。
过了片刻,只见轩辕奚对着掌柜笑了笑,声音仍是和和气气的:“掌柜的若是真有难处,我们换个地方也就是了。却不知这位贵客……是何等人物呢?”
“承蒙他看得起小店,这位贵客……是牵萝的第十八皇子,信城殿下。”听这一问,老掌柜白胖的脸上,不自觉地泛起得色,刻意压低了嗓门。
“哦……原来如此。那我们这位子,必定是要让的。”轩辕奚从席间站了起来,对着掌拒的拱了拱手,“只是,能遇到如此人物,实属难得。烦掌柜的替我们寻个相邻近的位置,偷望几眼殿下风采,他日归乡,我们也有谈资不是。”
见轩辕奚说出这番话,身边侍卫纵有不服的,也不得不隐忍。
“那是、那是。”老掌柜听他肯让,心头早卸下一块大石,连忙亲自将他们让到斜对面的一张案前坐了,又急急唤来几个跑堂的,将雅座收拾干净。
众人用过一壶岩茶后,才见五六个衣着光鲜的男人,簇拥着一名白衣少年走到靠窗雅座前就坐。
待到看清了那白衣少年的面目时,轩辕奚再按捺不住,眸中几乎喷出火来。他一把将茶盏重重砸在桌子上,就要站起身,朝那几个人走过去。
大半年没有见面……他长高了,也渐渐褪了稚形,显出俊美英挺来……但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归晴!
拂霭的性子,自己是知道的。纵然是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决计不会做出通敌叛国的事……而归晴,此刻却成为了,甘心被北毗摩利用的伪皇子。
这种事情,不可能是拂霭教他做出……那么,就只可能是他自己情愿。
可是,拂霭、拂霭人却在哪里?!
能登上这个位置,归晴想必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令定川信任。
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归晴归晴……朕虽一直嫌恶于你,却从未疑过,你对拂霭的情深意重。没料到终究是,欢情浓爱,抵不过一场富贵荣华。
旁边的任侍卫见情形不妙,连忙伸出手,拉住了他的衣襟。轩辕奚被这一拉,发热的头脑渐渐清醒下来,又缓缓坐回位子。
他们目前是在敌国的土地。如此轻举妄动,无异于飞蛾扑火。
但拂霭下落不明,却看着归晴在那里和那帮人谈笑风生,又怎能甘心?
轩辕奚一边往归晴那边望,一边暗自锉牙。他们坐在归晴视野的死角中,归晴却没看到他们。
归晴他们喝了一阵子茶后,却见有个人在席间讲了个笑话,引得众人大笑不止。归晴笑得直不起腰,斜斜朝身旁的一名魁梧汉子身上靠去。那汉子乘势揽住他的腰肢,扶住了他,神情受宠若惊。
而归晴,则半推半就的偎在那汉子怀里,眯着眼睛朝他妩媚一笑。
他本就生得俊美,又擅长调情。一笑间,当真旖旎横生。
轩辕奚别过眼,手中茶杯不停抖着。这幕,他实在看不下。
但就在轩辕奚别过眼去的瞬间,归晴的媚笑忽然消失,换上了脸萧瑟杀机。他手腕一抖,掌中忽然多出柄明晃晃的匕首,朝那魁梧汉子颈间重重一抹。
汉子的颈间动脉顿时被割断。伴着周围人群的惊呼,鲜血喷了满墙满席。
听到传来的惊呼惨叫,轩辕奚心头一凛,连忙朝归晴那边望去。
他已经错过了杀人的那幕。只看到茶席上和墙上溅满了血污,魁梧汉子倒在一侧,还在垂死的剧烈抽搐。归晴一身白衣被染得半红,站在其间,伸出舌尖,轻舔去匕首刃口上落下的血珠,神情不可思议的安详平静。
周围的其它桌上,食客们看到这幕全部愣住,然后顿时作鸟兽散。
只有轩辕奚这一桌人,仍然不动声色。
“上好的茶席,被这脏血弄污了,倒是可惜……”归晴动作利落地将匕首插入腰间,踩过那汉子的尸首,对左右扬声道,“你们也看见,此人对我轻薄无状,一刀杀了,倒是便宜他去。不过,也再没胃口吃茶,大家散了吧。”
和归晴一起来的人,虽然觉得他喜怒无常,个个自危。但他身份尊贵,也没得辩驳反对,只得唯唯诺诺应了,又簇拥着他准备离开茶楼。
只苦了茶楼掌柜,这里出了命案,今天肯定是没生意上门。归晴要走,他拦也不敢拦。地上,却还横着这么个庞然尸身,血淋淋的没处着手,左右为难。
没奈何,只有壮着胆子上前,苦着脸小声对归晴身旁的从人询问:“这死的是哪家汉子?烦阁下告诉小人,小人也好想办法通知他家人来处置。”
归晴耳力却好。听到掌柜的如此说,马上站定了,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向掌柜。
掌柜的刚刚目睹他稍不称意便杀人,被他这冷冷一望,顿时张口结舌,浑身抖得如筛糠。
归晴看了他片刻,却缓缓点头:“很好,你是个讲良心的……不过,此人的事你不用再管,我自会打理。烦你雇人把他的尸身拉到城郊,喂了豺狼便是。”
说完,他手一扬,已有五锭十两赤足黄金落入掌柜的怀中。
五十两黄金,足够迎来楼三个月的赚头。商人最是重利,掌柜抖抖嗦嗦地捧着那几锭金子,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恐慌。
归晴却不再看他,潇洒从容的一转身,自顾自地带着人离开了迎来楼。
轩辕奚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眸中渐渐浮现探究深思。
他所知道的归晴,绝不是这副模样……从前那个毫无城府,一心追随爱慕拂霭的单纯孩子,竟全是伪装么?
冷静下来后,却想不出他拼了命,这样伪装自己的理由……或者说,未见面的这大半年中,发生了些什么事,令他性情大变?
看来,需要好好调查一番。
不远处,掌柜的正吆喝着伙计擦地擦桌、刮墙抹浆,唤人抬尸体,只忙得不可开交。
“热闹也看够了,我们走。”
轩辕奚站起身,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带着侍卫们离开了迎来楼。
**********************
“归晴,你冒了信城的名,立足未稳。如今在公众之下杀人……虽说那人只是个小卒,但众目睽睽,却是自毁名声之举。”
获王府,后花园中。深秋,姹紫嫣红已经凋零,只剩下傲寒的菊,和一些常青树木蓬勃点缀。
绛瑛望着一身月白长衣,发束银环,腰系紫金玉带的归晴,叹了口气:“你今后若想谁死谁残,只管告诉我,咱们让死士私下处理掉便是。”
自归晴的疯病好了后,便只穿白色衣裳。月白、牙白、玉白……衣裳上连有颜色的花纹,也不肯着半分……想也知道,他是在为谁。
而归晴亲手杀死的那人,是北毗摩山岳骑队中的一名士官。那名士官,曾经在山道掳走衍真,并往衍真的背脊上抽过一鞭。
归晴如今形貌大变,不再是那个肮脏狼狈、一身粗布衣的少年。那士官,从头至尾竟没有认出他。
如今,归晴心中全是狭念,到了近乎偏执和不择手段的地步。没错……是他亲手,将归晴逼到了这一步。所以,归晴向他要信城这个身份时,明知归晴是想掌控更大的势力,便于复仇,他却没有犹豫。
没了那些念头的支撑,归晴绝对会崩溃,可能真的活不下去。这一幕,他不愿看到。
但是,纵使给归晴再高的名份地位,再百般纵容,大局始终还是掌握在他的手中。归晴只能在,他能掌控的范围内舞蹈。
以归晴的天份资质、智慧见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喜欢归晴,却不能被归晴操纵摆布。这点至关重要。
“可是,不亲自动手,便没了感觉。”归晴将双手伸至自己面前,唇边泛起微笑,“第一个,他只是第一个。”
其实……亲自动手,也没有什么感觉。恐慌、害怕、兴奋……那些预料中的感觉,通通都没有。
硬要说有什么感觉的话,只能是如同完成了件任务,胸中大石落下一块。
心,好像死了般。
一生酒间花前老69
“好好好……你若喜欢亲自动手,却也没什么。”绛瑛见归晴居然说出这番话来,不由心头一凉。但随即,又不忍拂他的意,“咱们吩咐死士把人绑来,然后你再动手便是。记得,切切不可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杀人。”
“绛瑛,你说得是。”归晴望着绛瑛,勾起玫瑰般娇红的唇,笑了一笑。
绛瑛,真是对自己极好极好的。再无理任性的要求,绛瑛都会想方设法的满足。但是……要完成拂霭的遗愿,有些东西他给不了,永远也给不了。
只能靠,自己伸手去拿。无论,要花上多少时间和心机。
那件东西……拿到了是死。没拿到,也是死。那时,自己就可以毫无遗憾地去见拂霭……既然尽力了,在奈何桥上等着自己的拂霭,一定会温和地对自己笑笑,然后说——
归晴,等你好久。这次,我们再也不分开。
那件东西,是罪魁——北毗摩皇帝定川的性命。
“如果没其它事的话,我先走了。”归晴朝着绛瑛拱了拱手。见他点了头,这才转过身子,离开了后花园。
信城这个身份,所带来的尊荣和辛苦,归晴都需一力承当。每日,除了接见拉拢投诚的牵萝臣子外,还要学习文章、礼法、行止、剑术。务求,各方面都更接近一个真正的皇子。
这些事情,本身就是小王爷的绛瑛,做起来应该是轻松无比。但对于出身青楼归晴而言,则要痛下苦功。
所以,他没有太多的闲暇。
**********************
归晴不时会去迎来楼内,和那帮牵萝旧臣一起用点心。轩辕奚要见他,可以说是简单之极。
但他贵为天朝皇帝,在不清楚归晴态度意向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以身涉险。于是,便派了归晴从前的剑术师父,任枫,任侍卫前去一探。
任枫虽然承担了天大风险,却是最直接,牺牲最低,也最有效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