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 嫉妒不救
吉祥客栈大厅内,刘山和领队军爷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两人的焦点在于万花楼的两个逃奴红丝和柳琴弦身上。
领队军爷见刘山展露了一手高超的弹指神功,自知不敌,便急中生智,挟持红丝作为人质,想就此逼迫刘山放弃夺人的念头。
事态的发展变得有些僵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山的身上,看他接下来会怎么应对?谁也猜测不到此番争斗的最终胜负结果。
刘山站在那里,下意识地用手掰梳子,一根一根的木梳齿被折断下来,握在手里一大把。他犹豫不决:这些梳齿暗器要不要打发出去?
嫉妒,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初衷,可以让人心胸狭窄、见死不救。
刘山的武功虽高,心眼却是极小,此刻,他陷于妒忌的漩涡中。
虽然是与红丝初次相见,可是刘山觉得他的相貌、身材、年龄、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在萨珂大草原上、独自勇斗七条狼的少年。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遭遇到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如愿。
刘山发现:师父自从那以后闷闷不乐,几次无意中提及到,心中始终放不下那少年。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所有的环节:那个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可是,有一点很明显,那时红丝是和草原上的苏族部落牧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后来得罪了什么人,最终被怀恨在心的某牧民卖掉,也是不无可能的。
刘山并不关心红丝被卖入万花楼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红丝的死活他毫不在意。对于刘山来讲,重要的人是师父。
刘山从小是一个孤儿,后来被师傅收养,他心中暗恋师父好几年了。
刘山的师傅是万花楼的大老板,郭象他们都称呼为丁大老板,然而,只有刘山一人知道,师傅不姓丁,真实的身份也不仅限于万花楼大老板。
万花楼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一个杀手组织“即墨杀团”里面的二门主。
尽管即墨丁这几年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惹出很多的是非绯闻,又陆续收养了十几个徒弟以供帐下驱使。
然而,这些并不影响刘山喜欢师父,在刘山的心里,师父是最完美的,不但武功超凡入圣,而且生性风流倜傥。
这几年,刘山对师父禅心竭力出谋划策,成为了即墨丁的心腹智囊,即墨丁很偏向刘山这个大徒弟,几乎是言听计行,可是,刘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想要的是——获得师父的专宠。
刘山想不明白:师父经常与其他徒弟欢度良宵,为什么唯独不肯与自己在红绡帐下亲近一下呢?
为了吸引师父的注意力,刘山平时很刻意地修饰自己,总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穿戴得非常光鲜,举止越发地显得轻浮淫邪,可惜这些的效果不佳,师父并没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刘山常在月半无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委屈地呐喊:
师父,为什么你不屑于多看我一眼?难道我这个大徒弟很差劲、还不如这些师弟们?
刘山暗恋师父的事,不敢声张,怕被师弟们嘲笑,唯有不即不离地跟在师父身边,竭力忍受着别人跟师父打情骂俏献殷勤。
这一次,机会来了,即墨丁接受了新的任务,要来伊塔国破坏西厥国公主的和亲,只挑选了大徒弟刘山同行,其他十几名徒弟和众门人们随后听令。
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和师父单独行动了,刘山喜出望外。没想到刚到达万花楼的第二天,就被师父派出来搜捕逃奴,意外地发现了被师父念念不忘的红丝。
嫉妒之火在刘山的心中暗暗地升腾起来,红丝——你这个狐狸精,如果你真的是那个少年,老子才不会出手相救。师父是我的,绝不能被你从我身边夺走。
刘山抬头看了看,见大厅里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自己的举动,出手还是不出手?救,还是不救,只在一念之间,这一念却完全被嫉妒之念所侵蚀占据了。
刘山的态度有所转变,他抬头仰视大厅屋顶,心想:
这次吉祥客栈没有白来,至少得知了西厥国公主的和亲车队将要驾临此处,这个消息很重要,以便师父提前做好绑架计划。
店老板看见领队军爷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他不想让吉祥客栈溅血,急忙再一次恳劝刘山:
“这位好汉,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万花楼的小厮?算不上是什么重要人物。以后让万花楼的老板花银子赎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顶牛较劲呢?
我出个主意,不如大家各让一步:这里有两名逃奴,你们双方一边带走一个,觉得怎么样?”
护院修丕听了店老板的主意,觉得可行。事到如今,僵持下去,双方动起手来,就算这些兵士都不是刘山的对手,可是,一旦得罪了官府,万花楼到底是脱不了干系,只怕事情会越闹越大。
“刘大哥,不如接受店老板的意见,把这个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算了。
你看红丝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算带回万花楼也用处不大,还得请大夫看病吃药的瞎忙活,万一救不活,死在咱们万花楼里更晦气,给活人添堵,好好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的。”
柳琴弦听到他们要把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焦急地喊道:“不可以,你们不能把红丝送给监狱啊……”
领队军爷闻听众人的口气,知道他们毕竟心虚,不敢和官府硬碰硬的作对,于是,得了便宜卖乖,说道:
“得,这里有明白人。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小偷儿吗?理应交给府衙处理。”
刘山烦心纠缠,妒火中烧,手里攥着一把木梳齿子,扪心自问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难道自己当真要弃之不救?
☆、第二十五章 终须一别
刘山气量狭小,肚肠纠结,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各种念头纷至沓来。
忽一刻想:打!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只要发出梳齿暗器,就能击倒面前的所有兵士,把红丝和柳琴救走,自己面子上有光,也能讨得师父欢喜。
下一刻又想:也罢,就让军爷们带走红丝,借机除了这个潜在的心腹大患,自己有柳琴弦回去交差,也说得过去,比空手而归要划算得多。
领队军爷看着刘山的脸色阴晴不定地变化着,知道他内心天人交战,也不催促,静观其变。
护院修丕听了军爷的话,依然有不甚了然的地方,直接询问道:
“敢问军爷,请直言相告,府衙大人将会怎么处置红丝这个小偷呢?”
领队军爷不需要隐瞒,开诚布公地答道:
“若在平时,处置一个小偷,应该算是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用不着我们府衙大人出面,府衙里的师爷就可以发落。对有家主的奴才很简单,让主子交一些罚金,直接把人领走,就没事了。
可是,现如今有些不同,面临公主和亲的大事,处处要谨慎小心,就算是一个小偷,万一偷盗和亲公主,让公主受惊,就会变成天大的死罪。
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刻,枪打出头鸟,杀鸡给猴看,算红丝倒霉。府衙大人会怎么处置他,是重罚?还是轻判?本军爷真不知道。”
护院修丕知道领队军爷说的是实情,只得交代几句场面上的话,说道:
“军爷,万花楼既然惹上了这件事,相信我们大老板和二老板应该扛得住。万花楼交罚银也行,官府责打红丝也行。总之,希望很快解决这件事。”
领队军爷翘了一下棱角分明的下颚,堂而皇之地说道:
“如此甚好,本军爷公事公办,先把红丝押走收监,以后的事,不属于本军爷的份内,你们自行去和府衙方面交涉。”
护院修丕听得懂领队军爷的官场应酬话,心里暗暗恨得牙痒痒:好你个军爷,这件事从始至终明明是你从中作梗,现在却一推六二五,好像没你什么事了。
刘山站在一边袖手旁观,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并不插话,任凭他们做决定。
领队军爷决定见好就收,命两名兵士拖了红丝往大厅门外走。
柳琴弦被一名兵士拉扯着,看见红丝毫无挣扎,低垂了头,两条腿耷拉在地上,脚镣碰地相撞的声音稀里哗啦地响,像一具没有声息的尸体,被横拖了出去,不禁流下了眼泪,叫道:
“红丝,你怎么样了?你要坚持住啊……我会去救你……”
领队军爷挥了一下手,那名拉扯着柳琴弦的兵士用力一推,把柳琴弦推给了护院修丕。
护院修丕急忙伸手抓住柳琴弦,反扭住他的一只胳膊,喝道:
“臭丫头,别他妈的不知好歹。不许乱喊,红丝的事你管不了。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回去之后,万花楼的楼规有你好受的。”
刘山眼见红丝被军爷硬生生拖走,只是呆呆地看着,不说话也不动弹,心里想:
如果师父知道了红丝就是那个想要收的新徒弟,又被官兵捉走下狱,以师父的个性,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件事现在还没有完。
如果师父知道自己是因为嫉妒,坐失良机,故意见死不救,师傅会不会更加嫌弃自己,再也不可能和自己亲近了?
刘山患得患失,愣珂珂地站在原地,过了半晌,才对护院修丕说道:
“修护院,你先带柳琴回万花楼去,刘某要跟过去看看,府衙的监牢是不是铜墙铁壁?”
护院修丕想了一下,觉得不妥,劝道:
“刘大哥这样不太好吧?咱们一再地擅自做主张,两位老板肯定不乐意。红丝的事已经这样子了,咱们还是先回万花楼去,请示一下大老板和二老板?”
十几名兵士也走了出去,领队军爷最后离开大厅,临走时交代店老板等人:
“务必清查吉祥客栈内的房客,发现可疑分子立刻报官。并且,三天之前必须腾空所有客房,打扫干净,布置一新。”
领队军爷说罢,大步出门,随了他的一小队人马,扬长离去。
店老板连连答应,眼见一场血溅五步的打斗化解于无形,心里踏实下来,对护院修丕说道:
“这位爷说的话在理。先看看你们万花楼几位当家的怎么说,你们不好自己拿主意,万一和你们当家的意思相违背,怪罪下来,你们又是何苦呢?”
刘山瞻前顾后,觉得此事办得有些窝囊,心中不爽,随手用力一捻,把手中的木梳齿子和木梳残余部分碾成了碎末,扬手一撒,扔向了大厅的屋顶。
在木屑纷纷好似一阵细雨中,刘山咬了嘴唇,也不交代一声去向,闪身出了大厅,独自飘飘离去。
红丝不见了……眼泪婆娑地顺着柳琴弦的面颊蜿蜒流下来。
柳琴弦心如刀绞,难道自己和红丝终须一别?难道红丝就要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了吗?
红丝被抓走了……柳琴弦泪眼朦胧,望向大厅门外,似乎觉得,这一别,将是后会无期?
柳琴弦泣不成声,不停呼唤红丝的名字。
护院修丕觉得很可笑,简直不可思议,柳琴弦你一个丫鬟,认识红丝才两天,这么没完没了地喊红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对他有私情。
事实上,柳琴弦确实是情种暗下,他被抄家卖作官奴之后,心里唯一的寄托就放在了红丝的身上。红丝比自己更可怜、遭受的待遇更凄惨,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迈向死亡呢?
柳琴弦是将军的儿子,这两天他一直隐忍着,以便以后伺机为父亲平冤,可是现在,红丝的处境越来越悲催了,他将被关进牢狱,以小偷的身份受到官府的严惩,他虚弱的身子怎么还能忍受得住牢狱里的各种酷刑呢?
柳琴弦不敢想下去了,觉得自己一颗心要喷涌出来。
红丝,我说过我要救你,等我,请等等我,我马上来救你了。
柳琴弦发誓:山可崩、地可裂,救红丝的心愿——誓死不会改变。
☆、第二十六章 罚银敲诈
天蒙蒙亮,吉祥客栈的大厅里,店老板和店小二隔着柜台,一里一外地站立,悄声商议关于和亲公主要来住宿的各项准备事宜。
护院修丕见兵士们和刘山陆续走掉了,只剩下自己和柳琴弦两个人,便扭了柳琴弦的一只胳膊出门,来到院子里。
此时,客栈里的房客们尚在熟睡,院子里空旷静谧。
柳琴弦被护院修丕扭扯到客栈的院子里,他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去救红丝,眼见四下里毫无人迹,好机会,是摆脱护院的时候了。
由于一只胳膊被护院修丕反扭着,柳琴弦顺势一转身,贴近护院修丕,情急之下,只好用了一个损招,抬腿用膝盖一顶。
只听护院修丕发出“哎”地一声嚎叫,双手捂住下身蹲到了地上。
柳琴弦第一次动脚伤人,心里不免有些忐忑不安,忙着说了一句:“护院,别怪我,你刚才踢红丝那么狠,这是对你的报应。”
没时间多说,救红丝要紧,柳琴弦夺门而出,拔腿就跑,一口气冲到了大街上。
黎明前夕的大街静悄悄的,还没有行人走动。柳琴弦沿着大街低头猛跑,听见背后有马车的声音传来,心想:糟了,要被他们追上来了。
奇怪,身后的马车奔驰到自己的身边,车速降低了下来,柳琴弦急忙回头去看,不禁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原来是张大夫讨得解毒丸,及时赶回来了。
“柳公子,快上车。”张大夫急急地叫了一声。
柳琴弦随着马车的奔势,紧跑了两步,施展轻功,一纵身跃上了马车,坐到张大夫身旁,直接了当地说:
“张叔叔,刚才发生了一些变故,我现在想去府衙监牢,把红丝赎出来,你身上带着银子吗?”
“当然了,我虽然是一名兽医,出诊的时候身上总是带着银子的,你需要多少银子?给,我这里有五两银子。”
张大夫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得意地说着,从怀里摸出了五两银子,递了过去。
柳琴弦很郑重地接过了五两银子,捧在手里,脸上终于露出了少见的笑容:这下子好了,自己可以赶在万花楼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