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哲轻轻放开他,然后与他额头抵着额头,双眼直视着双眼:“小元,刚才在马背上说的那些话,现在想来太不端正了。我如今这样再同你说一遍。”
他伸出右手,然后把它紧紧贴近自己的胸口,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我,程维哲,喜欢杨中元,希望你也喜欢我,与我携手共度,白头偕老,儿孙满堂。好不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明亮,与他往日低沉的嗓音都不相同。
却也这样庄重,这样严肃。
看来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喜欢着自己,他把他放在心尖之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杨中元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他下午已经答应过一次程维哲,这一次,他依旧给出肯定的答案:“我,杨中元,喜欢程维哲,希望同你成为伴侣,此生此世,都不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可安于晨、夕恬的地雷=V=
☆、第053章 承诺
话说开之后;两个人再相处起来,气氛便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就算两个人只低头并肩而行,但程维哲只要知道杨中元就在身旁,他也觉得无比幸福。所以从杨中元刚回来第一天,他就厚脸皮贴了上来;再也不肯走了。
同他一样,杨中元形容不太上来那种感觉,却只知道,哪怕程维哲看着他笑;一句话不说;他都会觉得满心欢喜。
杨中元曾在宫中目睹过睿帝与睿嘉帝君之间的相处,这两个大梁最至高无上的主人,平时私底下;其实跟普通老百姓也没有什么不同。
更有甚者,杨中元经常能从他们之间的细小动作,感受到他从未在自己父亲爹爹身上见到过的温暖与体贴。
这大概就是爱情了。
杨中元如是想着,他和程维哲这样,不知道到底算不算。
回去的路上,杨中元一直很沉默。
程维哲拉着他的手,想了想,还是低声道:“小元,你说,皇城为何总要充盈宫人进去?”
杨中元扭头看他,好半天才道:“因为年纪大了的宫人大多都出了宫,只有很少留在宫中。”
程维哲笑笑,他声音悠长,道:“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很多少年一开始就熬不下去,就算今上再宽仁,也总不能抚照到所有人,更何况是永安宫中最多的小宫人。如今大梁繁荣昌盛,宫中扩选一次比一次少,可前些年,却并不是这样,对不对?”
杨中元渐渐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他点点头,道:“是的,一直到天启十年,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说完,他又怕程维哲为他难过,忙补了一句:“也不是,其实一直都还好。”
这一次,大概是不想继续骗程维哲,所以他声音很小,如果不是用心聆听,仿佛根本听不到声音。
可他如果不说这句,大概程维哲或许还会少一些难过,但他这样小声补了一句,却叫程维哲的心仿若在火里烤油里煎。
他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对杨中元道:“你看,你曾经是丹洛的名门公子,却入宫为仆。小元,我觉得如果当时我也进宫,我绝对做不到你这样好。所以你如今能出来,还这样努力生活,这样孝顺爹爹,已经证明你比任何人都强。”
他一字一顿说完,看着杨中元的表情十分温存:“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个人。”
杨中元仰头看他,觉得满天星斗都比不上他眼睛里的半分情谊,他突然笑笑,然后说:“恩,我自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许多年了,他都不曾这样骄傲自信的微笑,如今程维哲短短几句话,却叫他的心又渐渐复苏过来。
是的,他为何要这样退缩?爹爹说得对,程维哲说的也对,他如今能好好出宫,便已经证明他比许多人强。
他应当自豪的。
两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周泉旭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了哪里,却十分放心地早早就歇下了,只给儿子留了一个门缝。
这个时候,整个丹洛似乎都已沉睡。
天上星斗璀璨,巷中寂寥无声,他们二人站在自己铺子门口,竟谁都不肯回去休息。
好半天之后,程维哲突然笑道:“不困吗?”
杨中元也笑道:“你先回去。”
如果是以往,程维哲肯定乖乖就回自己铺子了,可今天情况不太相同,所以他难得耍赖道:“不,我们都定了情,必须有特殊的仪式。”
听他突然提到这个,杨中元马上警惕起来,要知道程维哲小时候使坏的事情可没少干,还大多数都让他干成功了,简直不知道如何说。
程维哲笑笑,突然把脸凑到他面前,道:“我们亲一下吧?”
杨中元一子便知道他这是在玩笑了,毕竟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是竹马,朋友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突然变成伴侣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可他们已经把许多话都说开,也彼此许诺誓言,所以他们肯定会慢慢亲密起来,最终变成人人羡慕的一对。
想到这里,杨中元突然伸手揉了揉程维哲的脸颊,然后迅速捂住了他的眼睛。
程维哲被他的突然袭击搞得一愣,可下一刻,却被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吸引到了全部的心神。
那个吻,很轻,很浅,仿若蜻蜓点水,又好似翩若惊鸿。
可程维哲却清晰感受到了杨中元传达给他的那份心意,在这个短短的碰触里,杨中元告诉他自己的那份从来不曾明言的感情,也给了他这一天最贴心的礼物。
一个很轻却很温暖的,吻。
等到他回过神来,却发现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面铺的大门早就严实地关上,一道门缝都没留。
程维哲低声笑笑,哼着小曲,走回了自己铺子。
“双囍烛,描花儿红,红袍纱帽,打马儿游街。有道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程维哲一路唱回铺子,可夜里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安眠。
他总是不由自主会想,杨中元在那是几年光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他越是不说,程维哲越是辗转反侧。
这个人从小骄傲自信,这个人从未吃苦受罪,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些别的少年经历的事情,放到杨中元身上,只会令他加倍忍耐。
落差越大,痛苦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任何人都明白,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又都无法释怀。
有些事情,忍一忍便也过去了。
可杨中元当时已经进了宫,他面对的,是最漫长的十四年。这十四年,是他人生里最好的青春时光,是他一切未来的开始。
却偏偏,他就被困在那个繁华荣耀的永安宫中,没有未来,也没有期盼。
这样漫长而没有未来的折磨,才是令许多人都坚持不下去的根源。
程维哲知道,以他的个性,许多事情他都不喜欢去做,可如果不做,那等待他的,便只有残酷的惩罚。
就算程维哲并没有去过永安宫,却也到底见过高门大院里的那些事情。
小厮们不听话,就罚,做错了事,那么便打。他知道宫里的规矩比他们这些寻常富户大了不知凡几,可越是这样,他就越为杨中元而揪心。
因为在意,因为关心,因为喜欢。
所以难过,所以无眠,所以心痛。
他知道这些事情,如果不是不想继续骗他,或许杨中元一辈子都不会同他讲。
即使他这一路上说过很多次,这并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他能出来,便已经成功战胜了自己,可在杨中元的内心深处,被父亲送去那样一个地方,仍旧是他不能被旁人触碰的伤疤。
程维哲心中明白,这件事情,或许只有他哥哥坤兄与爹爹知道,这整个丹洛,再找不到旁的什么知情者了。
想通了这件事,程维哲决定以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无论他有多为杨中元难过,他都不能再提。
最好就让它随着那一段过去时光而湮没,再没人知道杨中元曾经的过往。
然后,剩下的人生,就让我加倍对小元好吧。他失去的,我都努力给他争取回来。
一直到外面天色熹微,程维哲才终于带着这样一个决定浅浅睡去。
之后几日,两个人就那样自然地相处了下去,如果不很细心,旁人是根本发现不了他们之间有什么变化的。
但周泉旭却看出了那么几分,还没等他问儿子任何事情,程维哲却率先找他坦白了一切。
这一日杨中元去医馆帮周泉旭取药,程维哲趁他不在,主动向周泉旭行了一个大礼。
然后便跪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周泉旭见他这样,心也跟着慢慢落到实处,却并没有言语,只等他开口。
程维哲并没有让他失望,他稳稳跪在地上,然后坚定道:“叔,我喜欢小元,我想今后同他携手走过人生。”
周泉旭笑笑,问他:“你知道他十四年都在哪里?”
程维哲点点头,低声道:“我知,他前些时候,已经把一切都同我说了。”
周泉旭脸上笑容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他叹了口气道:“你知道还有这番表态,叔也安心许多。只是,小元是我唯一的儿子,当年的事情我没有及时阻止,已经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不希望,他努力出来重新生活,还会遭受到波折与苦难。”
周泉旭一直都很喜欢程维哲,他乐见两个年轻人走到一起,可程家到底不是普通人家。就算杨中元仍旧留在杨家,这件事一旦被人知道,那么他跟程维哲两个人,便也再谈不上什么门当户对了。
就好比富家少爷从来不会同家中小厮结亲一样,哪怕那小厮早就离开主家重新生活,也并不能改变他已经经历的过去。
大梁繁华百年,百姓日益富足,读书人多了,识字明理的人也多了。
可就是因为这样,世家之中,有些规矩越发不能打破。
他这一辈子,就是因为无法反抗主家,所以才落得这样下场。在心里,他是再不愿儿子受哪怕一丁点伤害的。
即使这样的伤害,比之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差之千里。
程维哲仰着头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斑白鬓发的中年男人,他认真道:“叔,将来我和小元会一起离开这里,程家的一切我都不会要,也会努力跟那个家断得一干二净。小元曾经的过往,如今便只你我知道,我相信杨家人也不会傻傻地到处去说。我这里,叔你可以放心,小元不想要的事情,我从今往后,便再也不会做。”
“叔,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跟小元喜服成双,我会再一次跪在您面前,叫您一声爹。”
周泉旭终于安下心来,然后笑道:“叔期待那一天早点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浪里七条、齐园、洛书。、澜、yanio、菩提树叶的地雷~~~~
昂,我看到昨天的评论,觉得domitory说的特别好:平平淡淡才是真,对于中元来说,程维哲或许不是最好的,但绝对是最适合的那个人。
其实我们寻找到,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V=【艾玛有点文艺了
☆、第054章 再遇
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床上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连白庭也是如此。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程维哲去学的,自然就是修枝、除虫、看叶以及施肥给水,虽说北地与南地的茶树种类略有区别,但是照顾茶树这个活计却是都通用的。
等到八月都忙完之后,程维哲便也没再去茶园学,而是留在面铺子里给杨中元打下手。
其实他自己的茶铺里也有的事忙,特别是他从别的铺子里买到了略高于茶园收价的茶叶之后,茶铺的盈利就显得有些捉襟肘见,可程维哲却全然不太在意。
他只是把二毛从程家带出来,送了他去七里村茶园,日日都同茶工们同吃同住,仔细学习。
这一次无论是程家谁人所为,都给他敲了一个警钟。他想要自己做大,做强,便根本无法在丹洛这个地方成功。程家虽不说是百年氏族,但到底算是丹洛名门富商,有这一个庞大的家族在,程维哲想要创出自己的那片天地,根本没有可能。
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并不会为了堵气或者是泄愤,偏要在这里闯出名堂,给程家颜色看看。
作为已经弱冠的青年人,程维哲一直都很清醒,在还没同杨中元交心之前,他便已经决定跟杨中元一起离开,共同在别地闯荡。就算其他地方也并不比洛郡好混多少,但到底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你看,每天每时都想给你找不痛快。
更何况,等以后他们真正发展起来,身板足够硬了,想要做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
程维哲同杨中元定情之后,两个人虽说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听了牙倒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聊的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杨中元小面铺子看起来生意非常好,还很挣钱,而程维哲的茶铺也一如既往都是喝茶听书的茶客,可他们真的只是最普通的小生意人。跟真正的商人差了不知凡几。
他们性格虽然并不相同,但许多时候看事情的角度却都很一致。
无论是程维哲还是杨中元,都认为要经商,便要往大里做。杨中元已经离开杨家,而程维哲也即将摆脱程家,那么他们两个自己,为何不立下新的族门?
他们知道如果选择这样一条路,未来生活会很艰辛,但如果能成功,一切便都值得了,不是吗?
所以怀着共同愿景的两个人,每日干起活来,是越发卖力。
九月初的一个晴朗的正午,天高云淡,微风徐徐从雪塔巷口贯穿而过,带来阵阵凉爽。
因为最近生意实在太好,经常有客人在门口排队等着,程维哲便从自家茶铺里拖来两条板凳,放在面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