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上爬,马儿总要动那么一两下,可它一动,杨中元就好像泄了气般,又跨不过去了。
就在这时,有力的大手及时拖住杨中元的屁|股,使劲送他上了马背。
等好不容易坐定下来,杨中元一面死死抓着马鞍,一面脸又烧了起来。
真是……丢死人了!
程维哲见他坐好,嘱咐一句:“你别动,抓紧点就行,我这就上来。”
杨中元扭头看他,只见程维哲仿佛身轻如燕,他一脚踏马镫,只消一个挺身飞跨,就稳稳坐到了杨中元的身后。
因为杨中元没有脚蹬踩,程维哲怕他害怕,便往前坐了坐,好让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你放心,掉不下去,要是实在不习惯,就闭上眼睛别看。有我在呢,恩?”
说完,他双手从杨中元腰间伸出,紧紧拽住缰绳。
杨中元只觉心跳如鼓,但他知道,他并不害怕。
程维哲在杨中元耳边低声笑笑,然后朗声道:“坐稳,我们走啦,驾。”
点星得了主人的命令,顿时迈开修长的腿,用力往前奔跑出去。马背上有些颠簸,杨中元不由自主往后靠去,然后就落入程维哲温热的胸膛里。
似是为了照顾杨中元,程维哲并没有让点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它只是慢悠悠带着两人往丹落行去,跑得异常稳当。
程维哲拍了拍点星的鬃毛,低声夸它:“跑得真好,回去喂你吃萝卜。”
他跟杨中元几乎是贴在一起,说话呼出的热气直往杨中元耳边窜,杨中元的耳垂慢慢由白转红,最后几乎连脖颈都红成一片。
程维哲把下巴放在杨中元肩膀上,然后笑道:“热?”
杨中元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吭声。
程维哲又笑:“好玩吗?”
好半响之后,杨中元才点点头,答他:“好玩,点星很好。”
前方正好跑到转弯,程维哲收紧双臂,低声问:“那我好不好?”
这一下,杨中元简直浑身都僵了,程维哲见他不回答也不讲话,立马笑出声来。
听见他笑声里有着打趣的意味,杨中元才往后伸了伸手肘,捶了他一下。
之后一小段路,便没人再说话了,只有马儿的奔跑的“嘚嘚”声回荡在乡间,听起来十分惬意。
他们两人穿着一色青衣,坐在高头大马上从田间小路径直奔去。两侧碧绿的茶树一垄一垄往后退去,头顶阳光明媚,天青云淡,风景美不胜收。
程维哲左手松开缰绳,毫不犹豫地环住杨中元的腰。
杨中元仰头看向前方,只见满目都是苍翠碧蓝,就连心也跟着沉淀下来,整个人都安静不少。
他松开马鞍,轻轻握住了程维哲环在他腰间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彼此,似乎都听到了对方心动的声音。
从年少时一块嬉戏,到少年时经年分离,再到如今久别重逢,每日一起努力打拼。杨中元与程维哲,两个人慢慢敞开心扉,都把对方当做独一无二的那个存在。
他们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人,都已过了弱冠的年纪,心中到底喜不喜欢一个人,只要多用心想想,便能知道真相。
程维哲被他那么握住的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几乎要停住呼吸,杨中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无论他怎样旁敲侧击,杨中元始终很少给予直截了当的回应。
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感觉在这里,人也在这里,每当他们说起未来,杨中元的计划中,也总是少不了他的身影。
这样其实便够了,程维哲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相处,只要有一个主动,那便就可以了。
但这一次,杨中元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却叫他整个人都高兴起来,因骑在马上,他甚至觉得自己仿佛飘在云端。
因为有情,所以对方每一个细小回应都仿若珍宝,在他心中最柔软的位置,点亮最美丽的色彩。
这样满足,这样幸福。
人活一世,也不过所求如此。
程维哲反手握住杨中元的,见他并未挣脱,仍旧老老实实窝在自己怀里,他就觉得满心都是欢喜。
“小元,我们就这样,一辈子都不松手,好不好?”程维哲带着笑意的声音在杨中元耳畔响起,他只觉浑身都麻了,一时之间,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似乎是太高兴了,也似乎是太满足,程维哲即使不能看到他的表情,却也知道他肯定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他们两个挨得这样近,似乎就连心也贴在一起,一同感受田间碧绿,一同奔跑在碧蓝天空之下。
杨中元没有说话,程维哲也并不心急,他们似乎忘了刚才那句话,只顾着一路策马奔驰,领略风光。
等到丹洛高大的城门隐约出现在他们面前,杨中元才仿若终于能出声一般,坚定有力的,说了一个“好”字。
程维哲笑笑,把他搂得更紧,仿佛想要融他进骨血里。
两个人进了城以后就没再讲话,也放慢了速度让点星踱步而行,程维哲先把杨中元送到雪塔巷口,扶着他下了马,然后才摸了摸他的头:“我送点星去车马驿,一会儿就回来。”
杨中元迅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虽然看起来仍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落落大方地拍了拍点星的脊背,说:“慢点骑,去吧。”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弯下腰,在杨中元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他迅速调转马头,笑着喊了一声“驾”,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杨中元站在原地,一张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简直精彩极了。
晚上的生意依旧忙碌,杨中元一边上菜煮面,一边竟不由自主哼起了小曲。周泉旭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有那么几个熟客见他这样,便也打趣道:“小老板,今个有什么好事?难得见你这么高兴。”
杨中元笑笑,道:“确实是好事,可是佛曰,不可说。”
说完,也不管那几个食客如何起哄,他是再也不肯多讲什么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在。
太阳落山之后的巷子里安静极了,百姓们在外奔波一天,也不愿意浪费灯油钱,于是便早早歇下,好第二日精神抖擞去上工。
小面铺里,一家人喝了一大锅八宝粥,配着小炒黄牛肉与醋溜小白菜,一顿饭吃得高高兴兴,有滋有味。
饭后,周泉旭照例出去溜达一圈,扔厨余垃圾,剩下杨中元洗碗,程维哲擦桌子。
虽说现在客人多,生意好,但他这铺子里却总是干干净净,宁可多擦几遍,也不能叫食客看着心里不舒服。
等到周泉旭回来,洗漱休息之后,杨中元和程维哲才刚刚忙完铺子里的活计。
杨中元洗干净手,深吸口气,对程维哲道:“阿哲,我们出去走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应该叫#我有特殊的告白方式#
感谢八月桂花香、流流惘惘、爱丽丝、青裳如忆的地雷=V=
☆、第052章 誓言
程维哲先是一愣;然后便爽快道:“好,今日也并不算太热,一起走走吧。”
于是两个人一同锁好铺子的前门;从雪塔巷往城郊三凡河走去。他们一路都很沉默,但却一直并肩而行;无论是谁;都能感受到身旁那人的存在。
杨中元想到他刚回丹洛时;第一天也是在三凡河一个人说了好多话。
那时候的他,满心愤恨;疑惑不解,他十几年未归家,对于已经逝去的父亲;有着最复杂的心情。
这个人是他的至亲;是他的父亲,这个人小时候对他也一直很好,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也就是这个人,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年幼的他直接送进宫里,根本不想他到底能不能活下来,根本不考虑他的未来在何方。
杨中元在宫中忍耐那么多年,煎熬那么多年,他想要回家陪伴爹爹,却也想从父亲那里要一个答案。
他想抓着他质问,那遥不可及的荣华富贵,到底是不是比亲生骨肉更珍贵?
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人能告诉他。
人死如灯灭,他父亲已经死了,那个答案他这辈子也追寻不到。那个时候,说句大不孝的话,他很想追去地府,抓着他的父亲问那么一句,哪怕答案会让他更加痛苦。
但,他到底还活在这世上,他寻到了爹爹,也碰到了程维哲。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在这个丹洛北边的小巷子里,他们两个奇妙地偶遇在一起,然后也奇妙地,只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漫漫人海中,有那么多人擦肩而过,只他们两个,那么轻轻慢慢的一眼,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熟悉的那一个。
十四年的隔阂,杨中元曾经以为那会成为一道坚固的墙,可随着他们日日朝夕相处,他却意外发现,他们二人之间的唯一障碍,似乎只有没说出的那些话。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可当他们在马背上奔驰,程维哲却说出“一辈子都不松手”这样的话,从那一刻起,杨中元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便被他彻底击碎。
他终于下定决心,想要把一切都同他说清楚。
无论结果如何,他总归不能再继续期满下去了。
两个人一路沉默走到河边,这时候天色已经全暗下来,他们只能借着莹莹月光,缓慢而行。
等到了河滩边,杨中元和程维哲并肩看着滔滔流水,心也跟着慢慢静下来。
因为天黑,也因为这里寂寥空旷,所以杨中元才能鼓起勇气,开头说道:“阿哲,有一件事,我骗了你。”
程维哲没讲话,他只是握住扬中远的手,默默给了他诉说的力量。
杨中元深吸口气,继续道:“我不是说,我失踪那些年,是去清潭书院休养吗?”
“恩。”
杨中元觉得如果不是程维哲握着自己的手,他肯定会临阵脱逃,无法继续说下去。但是程维哲的手太稳,太热,太让他无法挣脱。
“我并没有去。”杨中元低下头,十分仓惶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从小到大,程维哲一直是杨中元的榜样,他聪明好学,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每一天夫子在课堂上,夸的最多的也是程维哲。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并不懂得憧憬这个词的真实含义,他只知道,程维哲做的事情总是对的,写的课业也从来都不会错。
他们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吃饭睡觉,一起磕磕绊绊长大。
这是多么难得的情分。
也是如今不停阻止杨中元前进的枷锁,因为太熟悉,所以实在张不开口。
因为太过在意,所以越怕失去。
程维哲看着低头的杨中元,手上用力,拉着他慢慢顺着河沿走下去:“说吧,小元,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当知道。无论这些年到底发生如何,你在我心里,依旧是那个顽皮骄傲的小元,从来都没有变过。”
他说完,见杨中元还在沉思,不由笑道:“其实啊,你现在比以前乖多了。会得一手好厨艺,又那么贴心,每天都会关心我跟泉叔,这些生活里的小事情,我都是能感受到的。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你,现在更是想同你共度今生,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决定。”
他的声音很低沉,手心也很温热,说出来的话仿佛夏日里难得的清泉,让杨中元整个人越发平静下来。
“小元,你要相信我,也要相信你自己。你很好,真的很好。”
杨中元仰起头,他被程维哲说得眼眶都有些湿润,却终究没有掉下眼泪。
他以前总觉得眼泪是最廉价的软弱,可后来,这么些年终究过去之后,他却觉哭的时候想哭,笑的时候想笑,才是最畅快的人生。
可他这会儿并不想哭,他眼睛虽然湿润了,嘴角却带着最幸福的弯度。
“阿哲,你记不记得天启元年四月,今上刚刚登基月余,永安宫中人丁凋零。圣宪太帝君曾下懿旨,令各省扩选宫人。”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杨中元会提及十四年前的这样一件旧事,可见便与他的经历有关。程维哲只听到天启元年四月,心里便有了不好的猜测。
他自小家中冷漠,除了爹爹对他关心至极,旁的亲人一个比一个令他厌恶。所以程维哲小小年纪便通人情世故,记性也一直都很好。
天启元年四月,洛郡郡守接朝廷圣旨,在整个洛郡遴选年龄在八到十二岁之内的少年,以备充入内宫,做宫人用。
宫人是什么?就是伺候皇上的下人,是仆役,就跟他家的小厮一样,甚至,还不如他家的小厮。程维哲当时便对这个十分清楚了,现在听杨中元猛然提及这件事,程维哲心里顿时往下沉了沉,手上也越发用力,使劲握着杨中元的手。
不知道从何时起,两个人都停下脚步,程维哲皱着眉头,脸色十分难看。他紧紧盯着杨中元,仿佛这件事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一样。
被他这样关心,杨中元竟觉得心里的那一股怨气无形之间消散许多。他想了想,许久才看着程维哲,一字一顿道:“天启元年四月,我父亲送我去遴选,五月,我跟其他少年一起从丹洛出发,历时两个月之后,到达帝京。”
他这一段话说得普通又平凡,可里面到底有多少艰辛与苦闷,他即使不说,程维哲也能感受得到。
只听杨中元又说:“七月十三,永安宫门开,我跟其他人一起从北门宣武门进入,从此一十四年,再也没有离开过。”
暗暗深夜里,他看着程维哲的眼睛仿佛洒满星光,银色的月影飘在两人四周,照亮了他木然的表情。
“阿哲,”慢慢的,杨中元的声音再度响起,“我从十岁到二十四岁,在永安宫做过宫人。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欺骗你的事情,唯一的一件。”
这一字一句,仿佛都化成针,一根一根狠狠扎进程维哲心里。
他长到如今二十四岁,除却爹爹病逝的那一段时间,他这是第二次感受到极致的心痛。
杨中元简简单单几句话,道出的确实说不尽的苦闷和伤痛。当年的杨中元到底要隐忍到什么地步,才以年少时的性格侥幸在宫中活下来,又是怎样的坚持,让他生生挺住这十四年光阴,最终离开那个繁华之地。
何其艰难。
怪不得,他现在事事都会做,样样都做得那么好。
怪不得,他学会一手顶尖厨艺,成了人人交口称赞的厨师。
怪不得,他一双手伤痕累累,他整个人沉默寡言。
他自己给他自己上了一个壳子,外人进不去,他自己也并不想出来。
如今能跟他说这几句话,真是十分难得,程维哲想到这里,又有些感激杨中元。他觉得自己都要流出泪来,却强忍着伸手一把把这个单薄瘦弱的青年抱进怀中,再也不想撒手。
“小元,感谢你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程维哲感叹道,他声音里有着颤抖的湿意,显然已经再也忍不住,偷偷流了眼泪。
杨中元想过他说出真相后的千百种可能,却从来没想过,他得到的回应,却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和一句真诚的感谢。
在感受到程维哲哭泣的那一瞬间,杨中元觉得满天星斗都越发明亮。
有个人真心实意对他好,愿意为他哭,也愿意为他笑,这一生一世,真是最完满不过。
杨中元伸手回抱住程维哲宽厚的肩膀,然后低声说:“阿哲,我都没有哭,你哭什么?”
程维哲把他抱得紧了些,低头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湿漉漉的脸:“小元,我喜欢你。”
“……”杨中元有些闹不明白,为何他现在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程维哲轻轻放开他,然后与他额头抵着额头,双眼直视着双眼:“小元,刚才在马背上说的那些话,现在想来太不端正了。我如今这样再同你说一遍。”
他伸出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