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都是凉菜,只不过麻油菜心口味清淡,配着面条吃刚好爽口,而麻酱油麦菜味道重一些,却是咸香不腻,既有油麦菜的清香,也有芝麻的醇厚,做法都十分简单。
虽然只是普通的两道凉菜,但程维哲听他清亮的嗓音说出来,就不由咽了口口水,主要是杨中元手艺实在太好,无论他说做什么,程维哲都理所当然认为再没哪个大厨比他强。
但馋虫被引出来的同时,程维哲也想了更多:“我刚才就说,铺子里只有你一个师傅,这两样菜我虽然不会做,但也知道放久了味道就会不太新鲜。你这里是面铺子,我认为围绕面这一个字主打就够了,其余都是陪衬。”
程维哲毕竟开店时间久,经验也更足,杨中元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听他的:“你说得对,那你觉得我应该做什么?”
这可难住他了,要说吃,程维哲在行,但要说做,他可不行。他一边盘算着不想让杨中元白天耗费太多精力,又使劲想着能存一天味道都不变的凉菜,可着实有些苦恼。
他想着早起家里餐桌的那些菜肴,突然灵机一动:“小元,你会做素什锦吗?”
杨中元一听这名字,立马道:“这个谁不会啦,小菜一碟。”
“你觉得这个如何,我记得小时候冬日雪天,我们去书院读书,我爹就给我带过这个配饭吃,放一上午,味道丝毫不变,做法应该也简单?”
“好,食材家里都有,待会儿我就做上。”杨中元点点头,他看程维哲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就连酒窝都显出几分怀念来,自己也跟着想起许久之前的那段时光。
他幼时脾气颇有些不好,在书院里更是横行霸道,就连程维哲都算上,书院里的同堂几乎都跟他打过架斗过嘴。
可就算其他人都不爱跟他一起玩,也总有程维哲陪着他,他们两个是学堂里最奇怪的朋友,一言不合能闹得上房揭瓦,却时时刻刻都要黏在一起,无论玩耍,无论吃饭。
打过架了一人说一句对不起就算揭过,生了气也过不了一堂课,没多会儿还要坐成同桌,一起在课间念叨夫子的口误与小毛病。
这个夏日的上午,阳光温暖而明亮,他们两个坐在街边小小的面铺子里,伴着茶香突然一起回忆起过去。
程维哲扭过头,认真看着杨中元已经长大成人后的面容。他小时候眼睛很大,看着人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就十分机灵,可是没有想到,十几年不见,他的眼睛还是长成杨家人特有的丹凤眼。
如今杨中元再看人,机灵与鬼头少了,可却别有一番风采。他那一双凤眼一挑程维哲初见他时并不觉得,可是日长了,却觉得心里麻麻痒痒,有什么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他起先想不明白,如今却已经有些隐隐了悟。
程维哲心中不由叹了口气,可在抬头时,他脸上的表情却丝毫未变:“我下午无事,等你饭点忙完了,我帮你洗菜吧。”
杨中元好笑地看着他:“得了,我可不能老是劳烦你小程老板给我做洗菜工,我要是忙不过来会叫你的,跟你不会客气。”
要做的小菜定下来,杨中元也破有些高兴,他一连喝了半壶温茶,这才意犹未尽:“其实冲泡之法虽说简单,但也能还原茶之本味,虽说茶叶并不是食材,但其实原理也是相近的。”
程维哲点点头,垂眸看着影青茶壶,道:“我头几年盘下这个铺子,因它本来就是茶馆,所以我也懒得更改,继续便经营了下来。不过这些年来摸爬滚打的,也渐渐体会到茶叶的好处来。你看,这小小的几片叶子,从采摘道焙成茶饼无一不讲究,等到吃的时候,光吃法就得许多种样子,还不用说选用的茶具,沏泡的用水,沸水的炭火,甚至连茶室位置与茶客都有说法。我初时并不懂得,后来跟茶客们谈得多了,也渐渐体会出一二来。”
“是了,泡茶其实跟做饭一样,食材调料锅碗瓢盆,色香味俱全的那才叫佳肴,否则就是普通的吃饭而已。咱们得有追求不是?“杨中元认真听着他说了好长一席话,突然问道,“阿哲,你以后要走茶商这条路吗?”
虽然以程维哲如今的年纪,再去参科举照样不晚,可这些日子以来,杨中元只看到他日日都混迹在雪塔巷里,不是忙活自己铺子的事情,就是帮着杨中元这边操持,书是根本没有摸过一下的。
程维哲从来都是一个想要什么便做什么的人,就算杨中元十几年未见他,却也能笃定这一点。
他不看书,就是对读书做官一事再无指望,那么剩下的,看他一说起茶叶来那份激动,杨中元便也能猜到一二。
听了他的话,程维哲不由又露出一个笑容来,这一次,他的笑仿佛连眼底都沾染上霞色,看起来似乎非常开心与满足:“你总是这样懂我,小元。”
他声音醇厚,再配上这样一副表情,又说着这样一句动人的话语,杨中元只觉得耳根仿佛都热了起来,他忙别过头去,低声道:“你说的那么认真,好猜得很,我又不笨。”
“哈哈,”程维哲笑了两声,又说,“是啊,小元,你难道就想留在这个小小的丹洛吗?我虽然不像你离开过这里,但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我想离开,已经想了很多年。”
杨中元抬起头,他望向程维哲的目光有着赞许与认同,也略微带着难以掩饰的关心。他知道他在程家过得并不愉快,当时年纪小的时候,程维哲说过家里许多事情,杨中元还曾偷偷趁他不的时候,跑去揍了程维书一顿。
他说不上为什么,但就是觉得程维书欺负程维哲,他要替小伙伴报仇雪恨。
现在想起来,真是傻得可以。
“离开也好,等我爹身体好了,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天大地大,哪里不能好好生活,对不对?”
程维哲看着他,心里的那些感动简直要满溢出来,杨中元虽然从来都是个嘴硬心软的人,但是面对最亲的人,他也会讲最好听的情话。
“好,我们一起离开,找一个最繁荣的城市,我们开大酒楼,你做大厨,我做掌柜,赚数不清的银子。”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阿呆的地雷*3、Debby丶的地雷~~~
嘤嘤嘤嘤弱智作者不小心点错了直接发表!!我整齐的发表时间就这么没了,哭瞎!!!算了趁着这个时候我把前面章节的bug改了……orz
☆、第033章 暗生思
两人喝了热茶;又说了好一会儿话;才终于又到了饭时。雪塔巷虽说是条小小的城北商街;客人也多是附近的百姓,但客流却并不算少。
程维哲见客人渐渐多起来,就想留下来帮着杨中元端面擦桌子;可却被他一句话打发走了:“这时候你店里不忙?不用老是担心我这边,我爹也看着呢,我们能行的。”
他这话说得倒是不强硬,看看向程维哲的目光却颇为坚定。程维哲知他脾气;因此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回了自己铺子。
杨中元见他走了;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才开店的第二天;虽说他一个人忙着煮面上菜的非常辛苦,可这到底是他自己要开的铺子,总不能一辈子都靠程维哲的帮助吧。
再说,这点辛苦,真的算不得什么。
他一面重新把煮着鸡汤的大锅填上柴,一面把早就准备在一旁的小白菜洗干净,扬声对客人道:“汤锅刚热,您稍等,就来。”
那客人瞅着似昨日来过,今天还能再来,足见十分喜欢他一手厨艺:“小老板,你这手艺真是绝了,除了鸡汤银丝面,还有别的吃食没?”
这时候大锅里的鸡汤也热了起来,杨中元从醒好的面团里揪出一些,扬手就开始抻面:“现在铺子里就我一个人,先把面做好才是首要的,以后若是多了帮手,我一定多加几样点心,谢谢您喜欢。”
那食客也并不着急,他看着刚从后院来到前面铺子的周泉旭,还问了句午安。
周泉旭休息了一早上,人也精神许多,他笑着同食客打招呼,拿起抹布就又擦了一遍桌子。虽说早起客人们走后杨中元已经擦了一遍,但开门做生意,无论如何干净是最重要的,反正他闲来无事,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是好的。
也是凑巧,他刚擦完桌子,便又进来一位食客,周泉旭忙放下抹布,洗干净了手,走上前去招呼客人坐下。然后他学者杨中元的样子,扬声叫一句:“鸡汤银丝面一碗,速速就来。”
杨中元正把第一碗面煮出来,转身看到爹爹那个样子,心里也跟着高兴几分。
他想起小时候,周泉旭虽然在杨家过得极为压抑,私底下跟儿子独处时却是个开朗活泼的人,现在看到他虽说脸上还有倦容,人却好似摆脱了那些沉重的枷锁,整个人又活泛起来。
到了如今,杨中元依旧十分庆幸,当年在御膳房死缠烂打学了这样一门手艺,又在出宫之后带着爹爹独自生活。这小小的自由,对于他们两个而言,却异常珍贵。
出乎杨中元意料的是,这一中午的客流竟跟早起一样,等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他一边洗碗一边跟爹爹算钱,发现这半天功夫,他们家这个小小的面铺子,就卖出了五十碗面,粗粗一算,竟然已经把这一天的房租都挣了出来。
因为生意确实不错,杨中元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爹爹,然后得意道:“爹,晚上即使人少些,我们这一天也能赚钱,我估摸着就算上咱们一家的吃穿用度,还能余下二三百文,我真的没想到。”
周泉旭一面在账本上简单记录下这一天的盈余,一面笑着表扬他:“我儿子这么棒,手艺这么好,他们自然喜欢吃。小元,爹从来都觉得你是最好的孩子,你要多有点信心。”
儿子这些时日以来的言行举止都映在周泉旭眼中。他知道,儿子面对程维哲的时候,总是顾虑以前那段过去。儿子小时候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极为崇拜程维哲的,可是后来突生变故,他失去了读书机会,入宫为仆,无论杨中元在宫里生活得多么努力,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讲,这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
养得起孩子的人家,谁会把孩子卖掉换钱?更何况他们家缺那一星半点吗?根本是不缺的,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么就是别的目的了。
可送一个孩子入宫,不求财,剩下的也只能是求权。要想有权,那就得先做成皇帝的宫侍,这道理谁都知道,放在杨家这样的人家,那说起来可当真不好听。
杨中元小时候不明白,后来长大了,渐渐懂得这一切,当时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自己的父亲毫不在意自己一生的幸福,对他即将面对的生活漠不关心,为了那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荣耀,就草率决定了儿子的下半辈子,这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没有比这个再难接受的事情了。
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杨中元可以不在意,可以假装无所谓,可当他跟程维哲站在一起,他不由自主就会觉得自己藏着一个黑暗的秘密,那让他总是有些自卑。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周泉旭却从这个从小骄傲的儿子身上,看到了这样一种情绪。
那并不好,可周泉旭不知道要怎么劝他,曾经宫里的生活虽然杨中元只简单给他说了几件趣事,但周泉旭却知道,那十四年光阴,并不是如他说的那样简单。
那些过去成为杨中元憋在心里的禁忌,他不愿意说,周泉旭也不能问。于是劝解的话更是无从说起,他只能看在眼里,忧在心中。
杨中元听他爹这样毫不掩饰地赞扬着自己,脸上的笑意更浓:“爹,你这么夸我,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周泉旭见他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心里叹了口气,只告诉自己急不得慢慢来,手上却不轻不重拍了儿子的头一把,笑道:“你这小子,臭美吧你。”
忙了一中午,杨中元和周泉旭都有些累了,他忙炒了一个芦笋牛柳,然后烫了一道麻油芥蓝,他自己吃饭是不少,可周泉旭胃口却并不是太好,杨中元只能慢慢给他调养,所以炒菜总是荤素搭配,就连米饭也都变着花样做。
前日里他煮的玉井饭周泉旭甚是喜欢,所以今日杨中元特地早早就闷熟了红豆,蒸了罐香香的红豆饭。
果然,无论他做什么周泉旭都很赏脸,虽说吃得有些慢,却还是认真吃下去一整碗。杨中元心里高兴,跟着又添一碗饭,然后父子俩心满意足拍了拍肚子。
丹洛的夏日午后十分炎热,天上挂着的金乌总是热力十足,雪塔巷里的行人少了起来,整条巷子都渐渐安静下来。
杨中元有些困顿,他跟周泉旭一起洗好了头一日的衣裳,这才觉得消了食,陪着爹爹在屋里聊了几句,见他安然入睡之后,才一个人百无聊赖趴在前面铺子里打瞌睡。
虽说这会儿根本不会有食客上门,打大白天的关门谢客也不太好看,杨中元只得强撑着在前面铺子里守着,想等瞌睡劲过去了在准备素什锦。
树上的知了异常烦人,杨中元听着听着,慢慢闭上眼睛。
程维哲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一个人趴在餐桌上睡觉的样子,兴许是担心随时有人会过来,所以他睡得并不安稳,长长的睫毛不时动动,眼睛下面映着一圈青黑的阴影。
这些时日以来,倒也辛苦他了。程维哲这样想着,轻手轻脚走到杨中元对面坐下,然后呆呆盯着他的睡容瞧。
平心而论,杨中元的长相十分出挑,他凤目狭长,鼻子高挺,饱满的双唇,是一等一的好面相。可就是人实在是瘦了一些,也不太讲究了一些。
自从杨中元回来,程维哲就看他老是那两身长衫来回换,不是青就是蓝,衣服料子也只是普通的棉,上面什么绣纹都无。这也是他一开始想要给杨中元银钱,好让他给周泉旭治病的原因。
如今开起了铺子,杨中元更是没心思操持衣裳,更有甚者还买了两条围裙,整日围在身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食铺子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也多了几份心酸。
这些年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把杨中元改变到如今这样?程维哲想不出来,也不敢往下深思。
程维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也跟着困顿起来,他不由自主学着杨中元的样子,趴在桌上浅眠过去。
说实话杨中元睡得并不沉,但毕竟有些累了,所以这一觉睡得还算稳,等到他悠悠转醒,慢慢直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肩膀,这才发现对面也趴着一个熟睡的人。
这个人,放着自己铺子里有床不睡,非跑到他这里趴桌子干什么?不嫌累得慌吗?
杨中元这样心里念他,可却也压根没想着要把他吵醒。
最然今天程维哲表现得都很正常,但他知道昨夜里程维哲是回程家过的,在那个家里他能过得舒坦才有鬼,想必夜里根本没有睡好。
他和爹爹好不容易从杨家挣脱出来,也不知程维哲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杨中元这样想着,不由叹了口气。
他声音已经放得极轻,却还是仿若云烟一般钻入程维哲的耳中,他动了动手,也跟着清醒过来:“唔,什么时候了?”
因着刚睡醒,他脸上满是迷蒙,声音里多了几份沙哑与低沉,杨中元不知道怎么地,突然觉得有些口渴,他忙起身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茶,然后才道:“看这日头,约莫是申时,你睡好了没?”
程维哲揉了揉眼睛,又伸了个懒腰,这才一脸地轻松惬意:“睡好了,趴着躲个懒也不错,你要开始做吗?我也要来洗菜!”
杨中元回头瞅他,见他满脸坚定,只得无奈道:“那你可要听话。”
听到这个词,程维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