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从未关心过,就连白佑夙的眉眼样貌,都好似朦胧在江南水乡之中,无论怎么想,都是想不起来的。
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间,程维书的脑子却仿佛猛然打开的闸门,那些思绪如潮水般涌来,让他瞬间清明过来。
“那,就算是做亲人,我也想同他在一起。”程维书咬了咬嘴唇,最后颤抖着说了这一番话。
“可是,我跟你父亲,不想让你跟不爱你的人过一辈子。维书,你知道人的一辈子,有多珍贵吗?”白笑竹终于被儿子的执着所打动,说了从小到大,对这个长子最狠的一句话。
程维书听罢,突然低下头去。他感到受伤、难过,当着大伯和他最讨厌的大哥的面,他爹就这样直白地,把他的一颗真心扔到地让,任人践踏。
他慢慢皱起眉头来,似乎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窜入脑海之中。程维书眼睛里闪过一抹怨毒与凶狠,可下一刻,当他抬起头来时,却把那些心思都退却得干干净净,一丝不留。
“爹,你说要给大哥说亲事,难道佑夙他……”
白笑竹见儿子似乎接受了之前他说的事情,不由松了口气,可下一刻儿子的问题却又仿佛一把尖刀,刺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如果可以,他并不想让儿子面对这样的事情。
一个人的真心被伤害,那得多么痛苦?就连他这个做爹的,也跟着难受与苦闷。
可是,如果不说清楚,那么程维书大好时光就要被消磨干净,还不如早早了清所有事情,等他跟白佑夙都各自有了归宿,那新的幸福就会替代以前的曾经,那些得不到与求不得,就会成为过眼云烟,或许只会在鬓发斑白时,才跑出来嘲笑曾经自己的幼稚与天真。
白笑竹深吸一口气,他看了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程维哲,斟酌片刻,还是说道:“他说,他喜欢的是你大哥,相同他结成伴侣。”
话音落下,满屋子人仿佛都被抽离了喜怒哀乐,做不出任何表情了。
然而,还没等其他人准备好话头,程维哲便果断开口:“我拒绝。”
白笑竹一愣,真真正正没想到程维哲会拒绝得这样干脆,他问:“佑夙是我亲侄子,自幼聪明,是个顶好的孩子,维哲,你不再考虑一二?”
程维哲挑眉看了看低着头没说话的程维书,又看了一直都面无表情的程耀,最后把目光放到笑容温和的白笑竹身上:“就像您说的,您不希望维书跟不爱他的人在一起过一辈子。我跟您是一样的,说实话,我连您家的子侄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为何要考虑呢?”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虽说是看着白笑竹,可全副心神都落在程维书身上。
果不其然,等他把话说完,就感到一阵寒意向自己袭来。程维哲无所谓地笑了笑,最后把目光放到自己父亲程赫身上,搁下最后一句话:“跟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那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呢?”
他声音低沉醇厚,说出来的话掷地有声,目光所及,竟是父亲飘忽的神情,他眼睛茫然无神,也不知他到底想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小攻家里的事情暂时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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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爱你们么么哒~~
☆、第031章 温暖
因着早起的事情耽搁,程维哲赶到雪塔巷时已经艳阳高照了。他到了巷子;径直往杨中元面铺子走的时候;也只漫不经心扫了一眼自家茶馆的生意。
昨日杨中元开张免费,自然人气高涨;但今日程维哲走近一看;虽说过了饭点客人已经走了大半;但放在杨中元脚边的木盆里面;用过的面碗可不少。
周泉旭这会儿正坐在门口数着铜板,见程维哲来了,立马笑着冲他招手:“小哲;来了;吃了没?”
杨中元刚弯腰端起那一大盆瓷碗;听到爹爹的声音;他直接把木盆放回地上,伸手在腰上围裙擦了擦,看向程维哲问:“现在不忙了,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做。”
因这简单的一句话,程维哲竟觉得眼眶温热起来,程家与这个小小的面馆,仿佛格格不入的两个世界,一个令人心灰意冷,另一个则让人满心温暖。
然而,那个程家雕梁画柱,满屋金玉锦绣,而这个北城小面馆,却简简单单,质朴无华。
程维哲觉得喉咙里有什么堵着,他说不出话来,只微微摇摇头,走过去帮他一起抬起那个沉甸甸的木盆。
木盆里的碗一个摞着一个,诉说着一早上的好生意,程维哲慢慢平复下思绪,问杨中元:“我吃过了,早上生意如何?”
说起生意来,杨中元不免有些得意,他冲木盆扬了扬下巴:“看见没,一早起差点用光了我的碗,我厉害吧!”、
因为手艺被人肯定,所以杨中元这会儿心情极好,他一脸笑容灿烂而有朝气,还带着些许的小得意与显摆。
那表情杨中元小时候也经常做,可如今程维哲再看来,却觉得越发引人目光。他不由自主盯着杨中元说话的嘴唇看了片刻,直到木盆落地发出轻微的碰撞声,才把他从有些不经意的走神里拉了回来。
“阿哲,阿哲你怎么了?”杨中元仰起头,见他神色颇有些异常,忙伸手拍了拍他的脸颊。
杨中元忙了一早上,手一直沾水,程维哲只觉得脸上一片湿湿漉漉的软,那冰凉的手指轻轻触碰着他脸上最柔软的部分,让他心里一时间麻痒难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程维哲突然站起身来,他似乎有些急迫地离开后院,一边跑一边说:“我铺子里有事,过会儿再来。”
“哎,你慢着点,别摔着。”周泉旭在他身后不放心地嘱咐一句,这才端着收钱的盒子走到后院。
他一来到院中,却看到杨中元正站在井边,低头仔细端详自己一双手。
周泉旭有些诧异,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早起伤到手了?”
杨中元抬起头,难得的,他脸颊有些红,也不知是热的还是累的,看起来跟平时有些不太一样。
“没事,没事。”见爹爹正盯着他打量,杨中元忙做贼似地放下双手,又在围裙上使劲蹭了蹭。
“爹,这一早起挣了多少?”杨中元把手擦干净,然后过去搀扶父亲走进偏屋里。
其实经过几日汤药食补调养,又有儿子陪伴在身边,周泉旭的身体这几日越发好起来,精神也足了许多,不再每日昏昏沉沉地犯困。
不过,他到底还没好全乎,还有两个月的药得吃。所以杨中元总是时刻小心,早上忙碌那一阵,也只肯让爹爹坐在门口收钱记人数。
他到底是大户人家仆役出身,这两样事情做起来绰绰有余,倒是看着儿子笑着做出一碗碗汤面来,他自己也跟着颇有些高兴。
虽然早些年的事情不想重提,但儿子能学得这样一手技艺,他自己也喜欢做这个,那真是顶好的事情了。
“今个早起似乎比昨儿个少三成食客,但咱们这是正经做生意,铺子里就咱们两个,忙这点人已经有些吃力了,所以其实也刚刚好。我数了数,一早起卖了二十五碗面,这是四百五十文钱,可不少了。”周泉旭说起这个,竟然还很来劲,噼里啪啦倒豆子似地,一口气说了一长串话。
可不是吗,原本杨中元算着一天只卖三十碗就能不亏钱,如今一个早起就走了一多半,那这一整天下来,说不得还能挣一些钱,连带着房租都出来了。
这么想着,父子俩相视一笑,心里都有些喜滋滋的。
这不仅仅是预示着他们自家这个小小的铺子能越来越好,也证明了扬中远的手艺很受欢迎,这才是真正让人开心的。
放好了早起挣的整串铜钱,杨中元又劝着父亲躺下歇歇,这才一个人捡了小马扎坐在井边,开始一个一个认真洗起碗来。
他挑的位置正对后铺门,这个时候雪塔巷里人并不多,杨中元分神盯着前头铺子,怕有客上门他未听到。
不多时,他就看到程维哲拎着一个竹篮从隔壁拐了进来,忙扬声喊他:“阿哲,你怎么又来了?”
程维哲这会儿已经平静下来,似乎刚才那一幕都没发生过一般,他把竹篮放到桌上,见杨中元已经用碱水把碗都洗了一遍,便走到井边帮他打水:“我铺子里事情忙完,我也没什么事做,碰巧今夏的新茶到了,我带了一些与你和泉叔吃。”
杨中元把脏水泼到铺子门前的下水口里,然后就着程维哲新提上来的井水,又开始洗第二轮。
程维哲就坐在一旁,看他一双手都泡得有些起皮,心里竟奇异地涌上一阵心疼来。
曾几何时,年少的杨中元哪里干过这么多事情,他只需要跟他每日一起上课读书,下了课便一起到处玩闹,日子总是无忧无虑。
可程维哲却什么都未讲,他只是安静坐在一旁,看着那一个个青花瓷碗在杨中元手中翻飞。
“阿哲,你说我加一样小菜好不好?”杨中元问程维哲。
“什么?你是说要卖的吗?”程维哲把灶上叫得正欢的水壶拎过来,等杨中元起身,他才一点点浇在已经洗干净的碗上,“你忙得过来吗?我看生意还行,你不要勉强自己。”
杨中元甩了甩有些酸痛的手腕,不在意地道:“这点活累什么,我能干着呢。我的意思是,昨天人太多,我顾不上细看,今日这么一瞧,却觉得客人只吃面太单调了些,虽然面里调味很足,但是还是加点小菜好看些吧,买一份面,送一样小菜,是不是更吸引人?”
程维哲想了想,觉得他这个主意不错,但多少还是怕他累着,于是讲:“好倒是好,不过你如果现做就累了,不如做一些好存放的凉拌菜,大早起做出一盆来,一整天都能用。”
到了这会儿,杨中元也算是可以休息了,他进了院中搭着的那个厨房里,在案台的柜子里仔细翻了翻,竟让他摸出一套黑瓷茶具来。
他其实是个爱喝茶的人,不过现在事忙,他也着实没空泡壶茶享受浮生,便只能先买了一套简单的茶具,备着等来了客人用。
这也真是太巧,程维哲就送了茶来,这礼物真是太合心意了。
“你带的什么茶,我们去前头边喝边聊吧。”杨中元就着刚才那壶热水,把茶具也烫了一边,这才催着程维哲打开竹篮。
程维哲不由有些好笑,道:“原本以为你这里没有茶具,我还带了一套想要送你,如今一看,可是省了。”
他跟着杨中元走进铺子,伸手把东西一样样从竹篮里拿出来。
先拿出来的是两个圆滚滚的白瓷罐茶瓶,两个瓶子看起来朴素大方,个头也不大,显然极好携带。杨中元拿起来把玩,见一个写着白庭,另一个则写着荣华。
这两种茶都是丹洛赫赫有名的好茶,白庭为绿茶,而荣华则为黑茶。喝起来一个寡淡清爽,一个浓郁香醇,很配其名。
紧随其后的,则是一套影青瓷器,这一套也是一壶四碗,做工细腻,釉色上乘,上面坯体部分最薄的地方,隐隐雕着几尾锦鲤,透着阳光一看,竟觉那几尾鱼好似活的一般,灵动可爱。
这算是极好的茶具了,杨中元打一看到这套茶具就移不开眼,伸手就抢进怀里:“你说要送我,就不能带走了!”
程维哲见他死死抓住不放的样子,不由觉得好笑,可他又极为了解杨中元的性格,知道不能在他面前笑出声来,因此忍耐得极为辛苦:“好好,我刚才逗你的,你还当了真?”
杨中元面上一红,有些讪讪,却嘴硬道:“你等着,改明不请你吃饭了。”
程维哲笑笑,又从篮中拿出最后的几样东西,有取茶用的茶匙,也有点茶用的茶筅,一件件摆出来,都是用上好毛竹所制,手工都精致细腻。
杨家人不惯吃茶,但杨中元和周泉旭却一直十分喜爱,后来去了永安宫中,杨中元更是见识过宫里老管事们的点茶手艺,一碗香气四溢的绵香,让他至今念念不忘。
如今见了这个茶筅,杨中元也不由有些愣神,他拿起来细细端看,好半天才说:“你铺子里都是煮茶汤卖,怎么还有这个东西?”
大梁人多以煮茶、煎茶为饮,但点茶也并不少见,许多名门富户高门人家,也经常以点茶会宴请宾客,也算是一门上乘技艺。
程维哲听了这话,不由笑笑:“我会点茶啊。”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是我写过双猪脚对手戏最多的一本,艾玛写着都脸红,不知道为啥╮( ̄▽ ̄〃)╭
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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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2章 祈望
在杨中元的印象里,程维哲幼时极为聪慧;学堂里的课业没有哪个他不会做;也没有哪个他做不好,几乎是所有人的榜样。后来他一别经年;再回来时却发现长大后的程维哲开起了茶馆;端是听着隔壁那里时不时传来的说书声;便知他茶馆的生意极好。
这样一个能做得了学问;经得起买卖的人,现在居然来跟他说自己会点茶之法。
杨中元不由惊讶地问:“阿哲,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程维哲抬头看他;见他说这话真不是恭维;不由好笑道:“我不会的事情多着呢;首先我就不会厨艺;连粥都没煮过。”
听到他说厨艺,杨中元也不由跟着笑笑:“那是你没有学,说不定你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呢。”
程维哲一边说话一边盯着小炉灶上面的水壶,见水已经烫得差不多了,忙过去细看:“你别夸我了,我可知道我自己,你那一手技艺,我是学不会的。”
“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今个喝什么茶?”杨中元取来一个枣木托盘,把一个茶壶两个茶盏摆在托盘上,“条件有限,咱也没有小炉红梅银碳,水也是我家院中井水,比不得泉水甘甜。”
“喝荣华吧。咱们自己喝着说话,哪里有那么多讲究,这大夏天的,守着个火炉还不热死。”程维哲见小壶里的井水已经沸开,水中翻滚而上的气泡微微发着声响,忙把它从炉灶上拎起来。
杨中元已经用茶匙往茶壶里加好茶叶,程维哲拎着热水过来,先是往茶壶里蓄满热水,盖上盖子之后,又烫了一遍壶体。
霎时间,浓厚的茶香就弥漫在小小的面铺子里,这会儿大灶里的柴火已经尽数熄灭,锅里炖着的鸡汤也不如饭时那样香,竟被茶气盖了过去。
“好茶!”杨中元深吸口气,感叹一声。
程维哲见他抽着鼻头,那摸样跟小时候耍赖时别无二致,不免有些好笑,他微微扬起嘴角,稍等片刻,便给两人一人斟上一碗。
茶盏是浅浅青碧色,而茶汤却有些红褐艳丽,配在一起,倒是极美。
“尝尝吧,这茶知你肯定爱喝,我多进了些,管够。”程维哲说着,又指了指那瓶白庭,“这个泉叔喝最合适,性温不良,清热解火,口感也颇为清淡。”
杨中元白他一眼,瘪着嘴道:“我又不是没喝过,自然知道这些,你嘱咐个什么劲。”
程维哲低头抹了抹鼻子,转瞬功夫就换了话题:“你刚说想加凉菜,说说你都想做什么?”
说起吃得来,杨中元的心思就被全然拐走,他先是想了想,然后说:“这个时节,绿叶菜都甚是便宜,我当时想着不如做麻油菜心,小白菜如果当日没有,那做麻酱油麦菜也是行的。”
这两种都是凉菜,只不过麻油菜心口味清淡,配着面条吃刚好爽口,而麻酱油麦菜味道重一些,却是咸香不腻,既有油麦菜的清香,也有芝麻的醇厚,做法都十分简单。
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