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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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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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这三个孩子的心愿会实现吧。
  春天一到,织染也就恢复了精神,带着轩辕岭爬到树上,去掏鸟窝。
  当今天子南巡,途径他们这里,轩辕圣作为一方贵贾,也做为李轩之的好朋友,他早早就开始准备。
  在行宫里,李轩之接见轩辕圣,和他说着客气的话,身边有文武百官,就算是想叙叙旧都不行。
  他问着轩辕圣,织染可好?轩辕圣面带笑容,一切安好,他的身体正在慢慢恢复,鬼毒老人说,只要在每年入秋的时候给他一连喝上一个月的特质汤药,织染冬天尽量避免外出,不要着凉,就会性命无忧。
  李轩之很高兴,织染如今被照看的很好,他也算是放心了。
  轩辕圣跪安的时候,李轩之在搀扶他起来的时候塞到他手里一张纸条,轩辕圣身边无人的时候打开,发现只写了几个字,今夜子时,过府一叙。
  织染身上穿着厚重的披风,捂的他有些出汗,正想着脱下来散热,轩辕圣过来狠狠地给他系紧衣带。
  “还不知死活的想吓人是吧,乖乖的穿着,不许脱。”
  织染知道,夜风很凉,他要是脱了披风,一定会着凉,可是,大哥,春天了,五月了,他在身穿一件冬天才用到的皮毛披风,被人看见了一定视为傻子。
  刚想到一杯凉茶喝,轩辕圣把他早就沏好的龙井送到他的唇边,温热的,他喝下去不会肚子疼。
  如今的轩辕圣,对待织染就好像是对待一个婴儿,小心翼翼,眼睛很精准,只要织染一转头,他就知道他要做什么,把他需要都放在眼前,还是最好的,对他身体也是最好的。
  “许久不见,轩辕兄还对他如从前一样好。这份感情可真叫人羡慕。”
  带着笑声,由远而近,轩辕圣拉着织染要跪拜,织染有些不情愿,本来就是朋友,何必在乎身份。
  李轩之赶紧搀扶起织染。
  “身体不好还是小心一点好。织染,这些年还好吗?”
  “还没死呢,还是放不下太多的东西,我儿子们还都小,挂念的人也不在身边,就这么死了,心有不甘。”
  织染皮皮的笑,李轩之大笑着。
  “可别这么说啊,你在吓唬人啊,没看见轩辕圣脸都阴沉了吗?他可舍不得你死呢。”
  “我死了他也不会独活,他不舍得的也和我挂念的一样。”
  “世间能有几多情,人这辈子得到一个和自己同生共死得人,也不枉此生。”
  李轩之背后的那位白衣公子羡慕的说着,织染的眼睛落在他的身上,总感觉这个人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
  “十几年不见,织染还是和以前那么自信。从天牢里一别,算起来也有十五年了。织染,那时候听我一句话,才得到现在这个幸福的时光吧。各退一步,你看你们多好。”
  织染淡笑,是啊,各退一步,那时候他最想的事情就是至轩辕圣于死地,他把轩辕圣留了下来,才有这十几年的恩爱。
  “如今你们也没有了负担,可以整天在一起,这种平淡的生活,还真是叫人眼红。什么时候,我也能卸下这天子之位,做一个平常人,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呢。”
  李轩之叹息,眼睛看向身边的那位白衣公子,白衣公子对他一笑。
  “等太子成人之后吧,也用不了几年了。”
  “太子仁厚,虽然十几岁,也见一朝天子的威严。假以时日,太子定能成为一位好皇帝。”
  轩辕圣倒茶,第一杯递给李轩之,李轩之没有喝,反倒是推给了身边的那个人。
  这个小细节,织染看在眼里,搜索着记忆,这位白衣公子,是谁呢。
  他们是好久不见的好友,抛开那时候的算计,他们的感情还算不错。轩辕圣这些年的生意不再涉足京城,他们两个在京城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时过境迁,在老友见面的时候,看着对方已经花白的鬓角,也只能感叹时光如水。
  “啊,我知道你了,你是那时候,被他驱逐回老家的那位病美人。我说你怎么看都这么面熟,我们见过面的。”
  他还记得,第一次到太子府,太子要给他看他的收藏,在哪个珍宝阁的前边,被仆人扶着得病美男,那时候他很憔悴,李轩之给他了很多银两,让人送他回老家,让他好好读书,到时候考取功名。
  那时候他还在心里发誓,千万不要爱上这种为高权贵的人,包括李轩之,包括轩辕圣。
  “在下白意。数年前的一面之缘,能叫小老爷机到现在,也算是小老爷对我有心了。”
  白意对织染一行礼,织染发出感叹,谦谦君子,温和如玉,就是说的这样的人啊。
  “你不提当年的事情不行啊。”
  李轩之脸上有些尴尬,那时候他年少轻狂,做了不少荒唐事,也做和很多年的负心人,始乱终弃,伤了不少人的心。
  “你怎么又回来了?还回到他的身边?如果是我,早就不要他了。那么狠心的对你,那时候他也抱着玩腻之后就丢掉的心情吧,何必对他死心塌地的?”
  织染来了兴趣,坐在白意的身边,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李轩之想打一下织染,不让他旧事重提,可是看见轩辕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仰起来的手,李轩之只能摸摸鼻子。
  “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我做了皇帝,他科考入围,在金銮殿上,我就和他见面了。然后,他入朝为官,我们不就这样了。”
  白意对他笑。
  “当时死的心都有,把整个心都遗失在他的身上,在我对他说,我爱他的时候,他派人送走我,我也怨恨。回到老家,我真的没脸看父母,可为了赌心里一口气,我发奋读书。朝廷开恩科,我就高中探花。做了翰林院的一位院士。时间一长,他对我还算是不错,我也做到了宰相之位,这十几年就这么过来了。”
  “你能忍受他后宫佳丽三千?”
  爱一个人不就是要独占的吗?
  “这些年来,天子早就取消了每年的选秀。”
  织染再深院不问世事,对朝堂上的这些事情,他都不知道。
  “以前的嫔妃我就不管了,他是天子,这些都是逃脱不了的。我也就看开了,他说等太子等了皇位,他就和我放野山林。我等他,那么长的时间都等过来,不差这几年。”
  织染这才想起来,他以前再街市里偶然听见,当今宰相入主了天子的寝宫,他还一笑置之,以为只谣言呢,没想到是真的。
  白意也算是苦尽甘来,为了他这份坚守,值得干一杯。在情路上,没有人顺风顺水,经历了考验的感情,才最坚强。
  “最不能伤害的就是自己爱的人。那个爱你的人为你放弃一切,就更不能伤了他。在不可能的事情,只要坚持,不也柳暗花明吗?只要坚持,一切都会变好。”
  是啊,他们都很坚强,在被心爱的人伤害了,还都站起来,坚持自己的爱,才换回他的常伴左右。
  “那时候,我和织染狼狈为奸,骗了你所有家产,我一直都很内疚。因为有了这笔钱,我稳定了军心,救回灾民。牢固了我的皇位,这些还都是你的功劳。轩辕兄,我许给你一个皇商的称号,让你的轩辕家族在一次恢复到以前的盛事,商铺布满全国。”
  轩辕圣倒是无所谓。
  “我只要他健健康康的,那些身外之物,你还是和我的儿子们说去吧。我早就不管了,现在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顾好他。”
  爱怜的看着织染,今天他是高兴了,也满足了好奇,看他神采奕奕的,轩辕圣满脸的宠爱。真希望他一直都这么么有精神。
  “他待我极好,我不过是说想休息一阵子,到外边走走看看风景。他倒好,弄得兴师动众的,说什么圣驾巡视,就这么招摇撞骗的过来,也不怕劳民伤财。”
  白意虽然抱怨,可脸上的笑容却泄露了他的开心。
  “我还不是不放心你自己出来。我也很久没有出来游玩了,真想和你走遍所有名山大川。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了。等我们归隐了,我们在慢慢欣赏。”
  李轩之拉着白意得手,一副柔情蜜蜜的样子。
  织染看着嫉妒,转身靠近轩辕圣的怀里。
  “我想去草原了,老爷,我们也出去走一圈吧,去看看清笛,看看柳儿。”
  轩辕圣拉拉他的披风,满口答应,只要织染开心,去哪都行。
  
正文完

  第七十一章吴柳情事
  我,吴柳,再见到公子爷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我这一辈的恩人,也是我喜欢的人。
  他有魄力,他有智慧,他还有狠毒的心肠,在他杀光他所有仇恨的人的时候,站在锦绣山庄的顶楼,俯瞰整座京城的时候,我只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浅笑,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就算是我肝脑涂地,我也无怨无悔。
  其实,公子爷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如果不是把他逼到那个进退不得的境地,他也不会痛下狠心,看着他因为思念远在他乡,和他恩断义绝得人,我多想在那时候,靠近他,和他拥抱在一起,对他说,他并不孤单,在他的身边,我一直都会存在。
  就算是全世界都背叛了公子,我也会守在他的身边,就算是连公子都伤害他自己,我也不会做出一件伤害公子爷的事情,他是我的恩人,他把我救出了那个地狱,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就算是活下去,也是屈辱。可他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就算是充满算计和争斗,可那还会叫人热血沸腾。我的人生,因为有了公子,才变得丰富多彩。
  看着他受苦,看着他忍受刻骨的相思,我的心也在煎熬着,可我没有那个身份,没有匹配公子的好出身,也知道公子爷最爱的那个人是谁,我也只能忍受着煎熬,帮他得到他最想要的。
  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我真的以为公子爷会死,那个人比公子还要狠心,我真的很想问问公子,到底爱他什么,那个男人不值得,他比我还不配得到公子的爱。可公子毫不犹豫的选择死在他的剑下,那时候,我的心也跟着死了。
  幸好,清笛这个孩子灵透,但是看着他浑身的鲜血,突然消失的脉搏,我知道,如果公子真有不测,我也不会独活,上天下地,我都要陪在公子的身边,伺候他一辈子。做不了他的爱人,那只要能守在他的身边,做他相伴一辈子的仆人,也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公子的头发一夜变成雪白,我看见之后,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公子,为了那个男人,你受的这些苦难,什么时候才会到头?你会幸福吗?忘记那个人,行不行?你的身边不是还有我吗?有我一辈子的甘心守候,你还要什么?只要你能幸福,让我付出一切都愿意。
  看着公子忍受思念的时候蛊毒发作的痛苦,看着公子头痛欲裂,我也只能在一边搂着他,做那个男人的替身,安慰他的痛苦。可我毕竟不是那个人,公子的思念也不是因我而起,在他看不见的角落,我也痛苦着,因为公子,我痛苦不堪。
  可我没有要离开他的念头,就算是我爱他,却不能说出口,但我也高兴,至少我能看见他。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还真是我爱你,就在你面前,你却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时光真好,草原的风景迷人,公子爷也敞开心扉,变得开心快乐,看着他每天都和硕去放马,骑马奔驰,看着他爽朗的大笑,我私心得想,如果这么一辈子该多好。
  他还是来了,带走了公子,硕也离开了,说他要快意江湖,心里羡慕硕的洒脱,可我还是不能离开,我最放心不下的人,我最爱的人,我还是不能离开。
  在看见追冰山的李大胡子,我真想宰了他,我这一辈子,都是被这个人毁了,如果我有硕的武功,如果我有公子爷的男人的实力,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宰了李大胡子。
  我什么也不是,只是公子爷身边的一个仆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子爷保护了我,还有他的男人,如果不是他们让我离开,我一定方寸大乱,还要接受李大胡子的羞辱。
  慌乱中,我遇上那个人。
  他会温柔的舔我的掌心伤口,他会带着一点叹息和宠爱的叫我傻瓜,在我回过神的时候,我看见的只是一双温和的眼睛。
  也许是有些羞涩,也许是突然对这个人产生了一样的情绪,我更是不愿意留在这个地方,慌忙的离开。但我离开之后,我还能感觉一双温和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我转弯停下来,偷偷看着他,他还是看着我离开的方向,似笑非笑。
  我的心脏猛地跳快了,然后摇摇头,自嘲的笑了一下。大概是我孤单太久,突然有人关心我,让我有些贪恋吧。
  公子爷在第二天发现我的异状,问我昨天发生什么事情了,有些魂不守舍。是不是勾起以前的回忆,我心里不好受了?公子爷就是贴心,他明察秋毫,他关心我,这让我很高兴。但我不能让他担心,我只是说,还是有些不舒服,看见那个人,所有肮脏的记忆都记起来了。
  公子爷笑眯眯的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和轩辕圣商量,想和朝廷合作,大举歼灭土匪,到时候,北方这些土匪都会被抓,李大胡子的追冰山也会被剿灭,李大胡子会死在朝廷的手里。
  有公子爷为我报仇,我也算是了却一件恨事。
  可在这个时候,老管家竟然叫我去前院,去见贵宾。就连公子爷都很好奇,轩辕圣一直都知道我是公子爷得人,我只服侍公子,任何人都不能吩咐我。
  公子爷说,轩辕圣翻天了,敢呼喝我的人?
  公子爷带着我去找轩辕圣,他说要和轩辕圣说道说道,吴柳是他的人,不是轩辕府的家人,他没权利对我大呼小喝。
  看看,我的公子爷,就是这么袒护我。
  到了前院,织染公子爷当然不会在人前让轩辕圣颜面扫地,可还是暗损他,说他不重视他,看不起他的柳儿。
  轩辕圣忙和他说,是南方的总瓢把子要见我,指名道姓的一定要我出来,和我见上一面。
  南方十二省的总瓢把子?那不就是南方的总土匪头目?掌管着漕运,和所有水路的大土匪?
  我痛恨土匪,我这辈子毁在土匪的身上,所以我一看见土匪就恨得牙痒痒。
  可是我看见座位上笑的清朗得人,我实在很难想象,这个人,就是那位大土匪头目吗?
  他不是昨晚温柔舔舐我的伤口,有着一双温和眼神,给人很温柔的感觉的那个男人吗?他今天身穿一件月白锻的华美衣服,头带白玉发冠,手拿一把折扇,温文儒雅,如果不是轩辕圣说他是水陆总瓢把子,我还真的以为他是哪一位文人墨客,朝廷官员。风光霁月一般的人物。
  他笑着走近我,在我呆楞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查看着伤口。
  “就知道你这个小傻瓜不会照顾自己,看看,伤口没有包扎,今早还占了水吧,伤口有些外翻,看样子是要感染了。”
  我呆呆的点头,当然要沾水了,我今天特意给公子爷做了他喜欢吃的肉粥。
  他往上翻看着我的手掌,然后低下头,还是有他的舌尖,轻轻舔吻过我的手心。他不知道从那拿出一个瓷瓶,撒上一些药粉,在撕开他衣服的内衬,给我包扎好。
  “这几日还是不要沾水了,这伤药是我叫人特意秘制的,你每天涂撒一点,不出三日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伤口不疼了。
  “傻瓜。”
  他摸摸我的头发,眼神温柔的足以溺死人。夹带着一丝的宠溺,一些不察觉的叹息,我突然发现,他说我傻瓜的时候,我的心跳很快。
  我这才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站在公子爷的背后,看都不敢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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